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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类电视节目的“三观”意义

发布时间:2015-11-18 10:13

摘 要:调解类节目是继民生新闻之后,兴起的电视节目类型,节目增设心理学家、法律专家及媒体人等各领域的专家,援助当事人化解家庭、情感等矛盾,在当今社会具有深刻意义,笔者在对节目概况进行介绍之后,将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方面对此类节目的意义进行阐述。

关键词:调解类; “三观”; 社会意义

 1 调解类节目在中国的发展
    民生类节目之后,矛盾调解类节目的浪潮正在全国兴起。这类节目以讲述普通人的情感危机、家庭邻里纠纷、心理困惑、婚姻家庭故事为主题,是一次平民谈话节目的回归。可以说,这样的回归使其与以往的谈话节目形态有了很大的不同。访谈对象不再是公共人物——行业名人等,而是让普通人出现在荧屏前,话题也进入私人情感领域。
    这类节目多为家庭矛盾调解或者情感问题的调解,往往能和观众产生共鸣,所以笔者将其定义为调解类节目。
    作为调解类节目早期的领头羊,江苏卫视的《人间》在开创之后就迅速走红。它讲述的是正在发生的进行时事件,致力于打造出全国卫视独树一帜的事件类节目品牌。
    随后,众多情感类节目在各省市电视台黄金时间如同雨后春笋般出现,例如江西卫视的《金牌调解》、上海东方卫视的《幸福魔方》,湖南卫视的《8090》等。
    节目的素材来源都是当下正在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例,在演播室现场或当事人熟悉的环境中,双方当事人面对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等,讲述自己面临的矛盾冲突及种种困境,为自己“讨说法”。节目以调和双方矛盾为目的,通过展开当事人的故事,细致分析矛盾焦点,立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促成双方在现场达成和解。这些节目的出现与发展,带给社会深刻的意义。
2 调解类节目构成要素
    调解类节目可以算做是标准谈话类节目的变形。普通的谈话类节目包括必不可少的主持人、嘉宾、观众、话题,与普通谈话类节目相比,调解类节目的部分构成要素被赋予了不同以往的任务。
    传统谈话节目中的嘉宾多为公众人物,围绕一定范围内受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受访,是整个节目的焦点。但在调解类节目中,普通老百姓成为焦点,他们在节目中被称为当事人。另一个不同于其它节目的构成要素是话题,这个话题是由当事人带入要节目中来的,当事人成为叙述主体,大多由于生活中出现危机寻求媒体帮助,所以这类节目中最为突出的是增加专家的现场调解,以帮助嘉宾缓和或化解矛盾,他们被称做嘉宾,经常被兼具作家、心理学家、法律界人士、导演等身份的公众人物构成。不同以往的是,这些嘉宾不再是整个节目的焦点,而是解决当事人问题的人。
    还有,值得一提的是主持人,传统意义上的主持人具有采、编、播、控等多种业务能力,在一个相对固定的节目,作为主持者和播出者,集采编播于一身。而在有些调解类节目中,主持人要化身场内气氛的掌控者、调解专家甚至“意见领袖”,这就要求主持人具有比较丰富的生活经历以及比常人更深刻的生活感悟。
3 调解类节目的意义
3.1 微观意义:解决当事人难题   认真观看过调解类节目的人都知道,这些节目在播出过程中同样具备谈话类节目的故事性、巧妙设置悬念、嘉宾言语犀利等特点,但其对解决问题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在调解栏目《谁在说》的一期节目中,作为嘉宾的王为念导演,面对经过一番苦口婆心劝说仍解不开心结的一位当事人说过一句话:“你以为我们在这是为了‘秀’一把吗?看着你们握个手就完事了吗?我们是真心希望你们能真的从心里解开疙瘩。”
    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的《第三调解室》也在2011年3月开播,直至6月底,播出的10多个沉积多年的人际裂痕得到成功修补。当然,并非所有的个案都是节目现场调解成功的,该节目组采取的方式是继续调解,直到调出结果才会播出。一对再婚家庭“分家”纠纷的那期,整整录制了9个小时,双方录制过程中几次爆发战争,甚至大打出手。之后,编导几次带调解员去当事人家继续调解,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后才成功。
    而目前大部分调解类栏目选择的方式是在节目现场调解,调解实在不成也会放弃。在河北农民频道《非常帮助》之“帮大哥出马”的录制过程中,采用深入当事人家中调解的方式,全国模范调解员高瑞奎也经常“吃闭门羹”,所以只得放弃调解。
  那成功的调解会有稳固的结果吗?201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江西卫视的《金牌调解》在今年3月开播,金牌调解员柏万青的官方身份是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静安区首席人民调解员,这使“处在调解进行时”的节目具有了法律效力。大部分调解类节目都不同程度的具有了法律效力,节目录制时双方就会针对一些棘手问题签订一份调解协议书,调解结果随即产生法律效力。
3.2 中观意义:给民众提供道德示范   调解类节目的素材多以民事纠纷为主,看似是将私人情感、矛盾呈现在大众荧屏上。按照常理,“私”与“公”本来是一对截然对立的概念,私人情感具有个人化、 隐私性、 差异性的特点,而在电视这个大众媒介平台上传播的内容势必要进入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则呈现出社会化、公共性、普遍性的特点。但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呈现出相互融合的趋势。
  2011年10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并要求各大卫视须办道德建设栏目。笔者因此预测,在目前“小悦悦”事件等凸显道德缺失的事实面前,国家的“限娱令”更强化了电视节目对民众的教育作用,而矛盾调解类节目的设立正是起到了道德示范作用。
  在满足观众“被看”心理的基础上,普通民众能从其中得到借鉴。从节目主题和内容上看,调解类节目能将亲情、友情、爱情、诚信、道义、责任、矛盾、冲突贯穿其中,透过普通百姓的生活,使各种情感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作为观众,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当事人在一个个事实面前,从慷慨激昂到支支吾吾再到低头认错,这个过程少不了调解专家和主持人的努力,最后大家在知晓实情的状态下完成道德审判以及对内心的自我修正。因为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面临一些困难和矛盾,看到这个节目之后可能会对他的行为有一种示范。这种示范的效应可以说比调解一个矛盾、解决一个问题意义更大。
3.3 宏观意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   党的 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我国的电视媒体正是作为行政机构的一部分而存在的,其基本职能是国家宣传机器和党的“喉舌”。因此,其节目运作机制也必须要依照这一基本职能进行,加强对主流价值的构建,在调解类节目中宣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
    北京电视台科教节目中心主任杜研在谈到《第三调解室》节目的初衷时说,要做一个化解社会矛盾的节目。山西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小郭跑腿》栏目,也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节目宗旨。由此可见,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添砖加瓦是调解类节目的开播宗旨。
    由于很多突发事件、恶性案件全是由于这种社会很小的细胞中出现的纠纷逐渐升级引起的。化解了纠纷,实际就是消除了隐患。上海电视台的《新老娘舅》开播之后深得人心,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指出,上海每年有20万件通过调解解决的民间纠纷。“每一个纠纷调解的过程都是一个故事,它的精彩程度超过任何编导构思出来的故事。把典型案例请进演播室,也是全市范围的普法过程。通过节目中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可以让遇到类似问题的观众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能够告诉观众:一旦出现纠纷该去哪里寻求帮助,有效引导纠纷解决并避免纠纷恶化。”所以,将那些具有普世价值的案例搬上荧屏,才得以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调解网络。
4 具有“三观”意义的前提是真实
  石家庄电视台《情感密码》开播之初的定位是一档再现石家庄本土百姓日常生活原生态的节目。内容涉及邻里之间的矛盾、婆媳不和、家庭内部纠纷、婚恋困惑等等情感问题,主持人与嘉宾根据当时情况化解矛盾、撮合双方。
  但最近的一期节目《我给儿子当孙子》在赚取的很高收视率和观众关注的同时,被证明涉嫌造假。节目中的儿子儿媳逼迫父亲交出拆迁款,甚至逼到了卖肾的地步,观众对老汉的不孝儿咬牙切齿并展开人肉搜索,“儿子”面临巨大压力,最终不得不出面澄清,自己只是拿了150块钱劳务费演了一场戏。这样的节目制作方式严重伤害了公众的感情,而制片方负责人却揭开冰山一角,他表示全国很多此类的栏目都是这样做的。
    所以,调解类节目应本着媒体负责任的态度,牢记媒体的社会责任,守住底线,才能创造出节目的社会意义。
参考文献
林林. 情感类节目请守住底线. 河北青年报. 8月19日B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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