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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2016-12-17 16:09


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地方高等院校在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高校扩招背景下因举债建新区,高校债务过重,甚至一度出现财务危机等问题;同时,地方高校办学经费紧张、学科优势不明显、科研创新水平不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能力欠缺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为此,财政部于2010年颁布了《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发[2010]21号),决定设立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地方高校建设发展。


一、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投入以来,2010~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重庆三峡学院用于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22个项目的专项资金共计5,70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办学经费紧张的压力,有效推动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重庆三峡学院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中,有古典文献学、中国语言文学、区域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投入中央专项资金350万元;有库区建筑综合实验中心、信号检测与网络化信息处理实验中心、三峡库区污染控制技术专业实验室、现代电子智能仪器创新实验室、三峡库区农业生态安全实验中心、三峡库区盐气化工工程技术中心、机械自动化技术实验中心、输配供一体化电气工程及节能技术实验室、机械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工程结构与力学实验中心、三峡库区山地城镇园林园艺实验中心等11个教学实验平台,投入中央专项资金3,290万元;有三峡库区机电类人才实训中心、三峡库区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三峡库区运动训练及体育人才培训基地、三峡库区运动训练及体育人才培训基地、三峡库区水处理工程实训中心、化工过程工程实训中心等6个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投入中央专项资金1,860万元;有高层次人才队伍与创新团队建设、高校教师应用能力培养平台等2个人才培养项目,投入中央专项资金200万元。


截至目前,2010~2013年度投入重庆三峡学院的4,1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各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2014年度投入的1,600万元专项资金尚未使用,但已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完成了项目设备的招标工作。(表1)


二、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对缓解地方高校在优势学科建设、行业特色办学、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经费不足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专项资金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却日益显露出来。


(一)重前期申报、轻后期管理。在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地方高校办学经费不足十分明显,地方高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成为扩大办学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为成功申报中央专项资金,各地方高校绞尽脑汁、举全校之力,不惜调动一切可以动用的社会资源。很多地方高校特别重视项目论证、申报和预算编制等前期环节,却忽视后期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环节。以重庆三峡学院为例,该校在中央专项资金的财务报销上对原始票据及凭证本身的合理、合规性要求较为严格,而忽视了专项资金经费开支过程的监督管理。从而导致资金开支偏离预算、支出不实、挤占挪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等现象较为突出,造成了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的本末倒置,严重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资金投入规模小、使用范围窄。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地方高校面临扩招后贷款建设新校区的债务负担沉重及在校生生均财政投入增长有限等压力,而中央财政资金缺乏全面、统筹的支持政策,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支持范围和投入重点都远远不能满足地方高校发展需要,因此没有实质性解决和缓解地方高校发展中的资金难题。另外,地方高校对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较窄。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申报项目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基础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硬件建设,而对机制创新、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高校发展急需的软件建设支持较少,与高校在实际发展中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三)配套资金不足,使用效率低下。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要求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达到1∶1的配套比例。地方财政配套比例主要用于支持项目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改造、支持项目持续发展经费的配套,如大型仪器设备维护费等。然而,诸多地方高校的配套资金远远达不到这一比例,甚至在项目执行中,由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落实或落实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无法按照规划的标准完成现象较为普遍。以重庆三峡学院为例,2010~2014年,中央专项资金投入高达5,700万元,而地方财政资金尚无投入,只有学校自筹投入配套资金776万元,配套比例为0.136,远远低于规定的比例。另外,由于资金管理不到位,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三、完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措施


(一)完善项目申报与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地方高校应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设立项目申报与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项目的日常申报与管理工作。具体而言,在组织申报环节,应统筹考虑学校发展规模和教学发展规划,实行科学规划,在此基础上拟定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项目规划方案;另一方面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项目申报与管理制度、落实项目责任制度等。具体而言,可采取“管、办分离”的原则,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项目执行情况,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从而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明确专项资金建设与使用内容。中央专项资金的建设与使用内容主要应从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建设、教学实验平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进行。在省(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与使用上,应以经批准的省(市)级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项目为基础进行建设;在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与使用上,应重点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符合地方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在教学实验平台建设与使用上,应以特色专业为依托,完善教学实验体系、教学大纲制定与修改等。大力支持承担全校性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等;在人才队伍建设与使用上,应优先进行人文社科基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省(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


(三)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然而资金使用效率却不高。因此,地方高校应制定中央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根据各项目特点制定出适合本项目的管理实施细则,这就有利于从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上适应各类专项资金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对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实施规范化管理,从而确保各类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具体而言: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下达高校后,地方财政应按规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专项资金与配套资金均应列入地方高校财务预算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和核算。财务部门应对各项目建立独立的项目号(指标号),以便对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实施专户核算,专款专用。


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实施会计核算和监督。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应设置总账,并根据不同情况设置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在财务报销时,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审批程序,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专项资金开支,有权拒绝受理。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门必须整理出完整的会计资料并做出决算报告,以便为不同使用者提供相关会计信息。


作者: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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