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建构
发布时间:2015-07-10 08:42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 知识社会 知识价值理念 商谈伦理
〔论文摘要」大学生作为知识社会现实的或潜在的主体力量,对于未来知识社会价值观念的建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他们所建构的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对于现实社会的知识化进程有着重要的导引作用。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为建构大学生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一、大学生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是知识社会的客观要求
我们今天进人的是一个以智力为中轴,以知识为资本,以人才为主体运行的知识社会。但是,“我们心理道德基础的发展是落后于劳动分工(或社会分化)的进步的”。知识化的社会必然先于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而存在,而知识化社会的到来必将随之产生与之相适应的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于是,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就成为知识社会最为迫切的吁求之一。
大学生作为新时期人才队伍中的主体力量,当仁不让地成为知识社会的主体。对于将要承担未来社会重任的大学生来说,预想并构建这样的一种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对于未来世界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而且同时,其意义还在于这种预构本身对于我们今天社会的发展也有着一种现实的导引作用。
今天的大学生生活在一个信息高速公路交错纵横的时代,也是一个人类公认的价值理念正在确立的时期。现有的人类公认价值理念有明显的知识化痕迹,但是这种知识化的工具理性痕迹太重,导致这些公认的价值理念中本来最为核心的“人的价值”的痕迹被极度淡化。“为人”而形成的共识反过来成了“人为”的一些压制,使得当前公认的价值理念受到了生活世界的质疑。这些质疑迫使社会的知识精英—大学生们必须对今天的知识价值理念进行重新认识,提出一种适合生活世界的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
二、大学生在知识社会中形成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一)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建构的客观条件
1.知识的全面化。即对于知识内涵的理解日趋全面。在传统工业社会中,人们习惯于将知识狭隘地理解为科学技术知识,主体的价值世界被忽视并排除在知识之外,这必然导致生活世界的剧烈失衡和人类价值的严重缺失。大学生要形成一种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必须有一种全面的知识观,对知识有一个更为科学和全面的界定和认识,即知识不仅包括科学技术知识,还包括对人类价值世界的认识及人类价值观念本身,这是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得以形成的前提。
2.社会的大众化。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大众不仅成为知识的消费者和被动接受者,而且成为知识创造的积极参与者。作为知识主体精英的大学生,从身份上来自于广泛的社会大众,从掌握的知识上亦由精英主义文化的象牙塔中步人了大众社会的阵地,致使其知识价值理念的建构比起以往的精英文化多了许多现实的考量,少了一些理论的苍白。
3.价值的多元化。在工业社会,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是主导性技术实践价值观中的经济价值观。“主导性”是一种一元性、单一的思维模式,在“多种价值观相冲突时,别的价值观要从属于主导价值观。……几乎达不成任何和解,只能是服从”所以,“就人类而言,只有一种价值观是十分狭隘的理念,这不是讲某种主导价值观错了,而是说它们本身不充分、不完全,价值观的多样性是平衡生活的先决条件。知识社会为这种价值的多元化创造了现实的生长环境,社会的知识化使主体的理性化程度得到相应的提高,社会的大众化又使主体表达自我价值观的意识和能力得以增强,这就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建构提供了社会背景,也是其得以形成的基本前提。
4.生活的合理化。对于知识的全面把握,使得人们对于生活世界的理解更趋于理性化,而这种理性化并非生活世界真正意义上的合理化。合理的生活世界并非只是一种理性化、规范化的生活世界,而是应该兼顾人类理性与非理性,能够真实、全面反映人类幸福的境域。在一个知识化的生活世界中,人们应该将生活世界的合理化上升到这样的一个层面加以理解,才不致使人性被异化,使人类自己的生活世界成为压迫自身自由的东西。这样的理解,需要的是一种智慧—一种更广博、更高级的智慧,这种智慧,可以建构在一种丰满的知识内涵的把握基础之上,而大学生当仁不让地成为符合这一特点的一股主体力量。今天的大学生对于身边的事物很少有非此即彼的简单判断,充分体现了当代大学生认识的成熟和善于用全面的眼光评价社会问题的合理化态度。
(二)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建构的主观条件
1.知识和教育上的优势。对于生活在“第二媒介时代”的大学生来讲,价值固然是多元的,但利用知识层面上的宣传与教育的效果,可以使大学生的价值观得到一个最低限度的一致。
2.生活方式上的优势。互联网作为了解和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全新的技术手段,已经很容易地被走在时代前沿、善于和乐于接受新事物的大学生融人其生活世界中,成为当代大学生的一种生活方式。这一生活方式大大缩短了大学生视域中地球的空间距离,充分地拓展了大学生的全球思维和全人类思维模式。
3.思维方式上的优势。在知识社会中,一种普世价值的产生是必然的趋势。大学生作为走在知识社会前沿的主体部分,在一种真正的“世界性视景”或多元文化的对话基础上,更有能力去寻找一种走出启蒙心态的悖论的普遍价值标准,寻求现代人类的价值共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某种限度的普世价值,这同时也成为大学生当仁不让的重大时代责任。
三、“商谈伦理”是构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台阶
“商谈伦理”(discoursiveethics)是哈贝马斯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是指一种交往过程中彼此通过“商谈”或“对话”、“讨论”而达成的一种伦理共识。依哈贝马斯所见,在现代理性多元论或文化多元论的语境中,普遍伦理的基本建构方式只能是理性的公共运用方式,也就是文化的对话方式,即在承认和尊重文化或理性多元的事实,使人们在保持各自特殊理性和话语权利的前提下,通过确立一种能够超越特殊文化传统的相互性视野,使参与伦理商谈的各方能够建立起一种“主体间性”的理解,并通过伦理商谈实践展开充分的对话,最终达成理想的公共理性,在此基础上形成真实的“交往共同体”,建立普遍有效性的伦理规范。
自由是“商谈伦理”的精神内核。“商谈伦理”的核心理念是让这个世界的不同声音都有自由发言的权利。而且,“商谈伦理”必须是在给与交往各方最大限度自由的基础上才有实现的可能。“商谈、对话、讨论”这些“商谈伦理”的现实表达方式,就充分地体现了这种自由的实现。
公正是“商谈伦理”的现实保证。“主体间性”体现的是一种对所有交往主体的尊重与公平对待,“主体间性”基础上的“视境的相互接纳”,强调的是主体之间相互尊重,得到公正待遇。这种“与邻为善”的原则,要求我们既注重自己意见表达的自由,也同样注重他人意见表达的自由,并以一种理性的方式公正地对待每一种意见,从而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
效率是“商谈伦理”的实践目的。当代社会的专门化直接产生的社会现实状况就是多样性,正因为个体选择的多样性和不平衡性,决定了在“商谈伦理”中,不仅必须容纳变化,甚至必须容纳异议。如果一味强调感觉上的僵化的一致,就会因为要强制达到共同理解而阻碍或延误采取正确的行动,同时也会窒息或削弱个体意识的发展。“商谈伦理”是一种在多样性中共存而不至于导致分离的高效解决办法。
知识全面化、社会大众化、价值多元化、生活合理化的趋势,使得作为知识社会主体的大学生,对于社会的自由、公正、效率的理解和接受度不仅从理论上,更从现实层面上与日俱增。
从理论层面来看,大学生是理解和贯彻“商谈伦理”的力量主体。哈贝马斯所提倡的商谈伦理是在一个理性化、知识化程度相当高的社会中才有可能实现的,而对于我们当前这样理性化、知识化程度还不够高却已被卷人全球大潮的社会而言,这种“商谈伦理”的理解、倡导乃至贯彻执行,能够依靠的力量主体还是作为知识精英部分的大学生。大学生通过自身的理性化、知识化程度的提高,很容易去理解并接受“商谈伦理”自由、公正、效率的精神实质,并将其作为他们思考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思维原则,这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当前社会合理化程度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保证了“商谈伦理”在未来知识社会中普遍影响的形成。
从现实层面来看,社会的大众化和价值的多元化,促使大学生必须将“商谈伦理”当作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建构的基本原则。知识社会是一个多元价值能够得以充分发展的自由空间,这种自由,对于个体来讲意味着主体性最大的实现,对于社会来讲却会因此而产生诸多社会整合问题。在知识社会主体间的交往中,我们必须有较强的公正理念作为导引,而对这种公正理念的界定不能仅限于以维护个体自由和权利平等为目的,应该考虑到整个人类生活世界中普遍自由的获得。后一种考虑要想不流于形式化的口号,最重要的是有待于一个知识层次普遍提高的生活世界场景的实现,只有具有更高知识层次的交往主体—大学生以“商谈伦理”作为其思维方式时,才有可能理解、接受并贯彻这样的公正理念,从而使社会大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得,获得自由和幸福,最终实现生活世界的和谐、美满。
可见,体现自由、公正、效率的“商谈伦理”是构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台阶,那么,我们通过这样的台阶,要达到怎样的目的呢?
四、借助“商谈伦理”构建大学生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
借助“商谈伦理”的启示,我们要建构的大学生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清楚的表述。
第一,以“主体间性”作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核心概念。“商谈伦理”以“主体间性”代替了一直以来占主导地位的“主体性”概念,标志着一种全新的价值理念范式的产生。“主体间性”强调的不再是一种“自我中心”的思维模式,而是一种更具现实合理性的主体间的平等与协作。大学生应当结合知识社会大众化、价值多元化的特点,将“主体间性”作为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核心概念,以实现自由、公正、效率的时代吁求。
第二,以“与邻为善”作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基本原则。传统价值理念的原则有两种极端:一种是弱肉强食的强权理念,一种是高度统一的团结理念。前者明显属于历史的淘汰品,后者却属于历史的神话。知识社会的合理化特点要求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一定要具有高度的包容性,不仅会容纳而且会积极鼓励所有的、任何能够对人们共同需要的意识做出贡献的人。“与邻为善”的原则,是用平等的眼光看待不同的价值观,是一种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价值理念原则。
第三,以“商谈、讨论、对话”作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实践方式。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用“商谈、讨论、对话”的方式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方面的自由,同时又能公平公正地产生出相对高效的结果。未来社会,知识越来越成为“社会合作”的产品。借助“商谈”建构起来的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同样可以解决未来社会的整合难题。
〔论文摘要」大学生作为知识社会现实的或潜在的主体力量,对于未来知识社会价值观念的建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他们所建构的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对于现实社会的知识化进程有着重要的导引作用。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为建构大学生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一、大学生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是知识社会的客观要求
我们今天进人的是一个以智力为中轴,以知识为资本,以人才为主体运行的知识社会。但是,“我们心理道德基础的发展是落后于劳动分工(或社会分化)的进步的”。知识化的社会必然先于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而存在,而知识化社会的到来必将随之产生与之相适应的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于是,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就成为知识社会最为迫切的吁求之一。
大学生作为新时期人才队伍中的主体力量,当仁不让地成为知识社会的主体。对于将要承担未来社会重任的大学生来说,预想并构建这样的一种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对于未来世界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而且同时,其意义还在于这种预构本身对于我们今天社会的发展也有着一种现实的导引作用。
今天的大学生生活在一个信息高速公路交错纵横的时代,也是一个人类公认的价值理念正在确立的时期。现有的人类公认价值理念有明显的知识化痕迹,但是这种知识化的工具理性痕迹太重,导致这些公认的价值理念中本来最为核心的“人的价值”的痕迹被极度淡化。“为人”而形成的共识反过来成了“人为”的一些压制,使得当前公认的价值理念受到了生活世界的质疑。这些质疑迫使社会的知识精英—大学生们必须对今天的知识价值理念进行重新认识,提出一种适合生活世界的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
二、大学生在知识社会中形成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一)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建构的客观条件
1.知识的全面化。即对于知识内涵的理解日趋全面。在传统工业社会中,人们习惯于将知识狭隘地理解为科学技术知识,主体的价值世界被忽视并排除在知识之外,这必然导致生活世界的剧烈失衡和人类价值的严重缺失。大学生要形成一种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必须有一种全面的知识观,对知识有一个更为科学和全面的界定和认识,即知识不仅包括科学技术知识,还包括对人类价值世界的认识及人类价值观念本身,这是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得以形成的前提。
2.社会的大众化。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大众不仅成为知识的消费者和被动接受者,而且成为知识创造的积极参与者。作为知识主体精英的大学生,从身份上来自于广泛的社会大众,从掌握的知识上亦由精英主义文化的象牙塔中步人了大众社会的阵地,致使其知识价值理念的建构比起以往的精英文化多了许多现实的考量,少了一些理论的苍白。
3.价值的多元化。在工业社会,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是主导性技术实践价值观中的经济价值观。“主导性”是一种一元性、单一的思维模式,在“多种价值观相冲突时,别的价值观要从属于主导价值观。……几乎达不成任何和解,只能是服从”所以,“就人类而言,只有一种价值观是十分狭隘的理念,这不是讲某种主导价值观错了,而是说它们本身不充分、不完全,价值观的多样性是平衡生活的先决条件。知识社会为这种价值的多元化创造了现实的生长环境,社会的知识化使主体的理性化程度得到相应的提高,社会的大众化又使主体表达自我价值观的意识和能力得以增强,这就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建构提供了社会背景,也是其得以形成的基本前提。
4.生活的合理化。对于知识的全面把握,使得人们对于生活世界的理解更趋于理性化,而这种理性化并非生活世界真正意义上的合理化。合理的生活世界并非只是一种理性化、规范化的生活世界,而是应该兼顾人类理性与非理性,能够真实、全面反映人类幸福的境域。在一个知识化的生活世界中,人们应该将生活世界的合理化上升到这样的一个层面加以理解,才不致使人性被异化,使人类自己的生活世界成为压迫自身自由的东西。这样的理解,需要的是一种智慧—一种更广博、更高级的智慧,这种智慧,可以建构在一种丰满的知识内涵的把握基础之上,而大学生当仁不让地成为符合这一特点的一股主体力量。今天的大学生对于身边的事物很少有非此即彼的简单判断,充分体现了当代大学生认识的成熟和善于用全面的眼光评价社会问题的合理化态度。
(二)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建构的主观条件
1.知识和教育上的优势。对于生活在“第二媒介时代”的大学生来讲,价值固然是多元的,但利用知识层面上的宣传与教育的效果,可以使大学生的价值观得到一个最低限度的一致。
2.生活方式上的优势。互联网作为了解和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全新的技术手段,已经很容易地被走在时代前沿、善于和乐于接受新事物的大学生融人其生活世界中,成为当代大学生的一种生活方式。这一生活方式大大缩短了大学生视域中地球的空间距离,充分地拓展了大学生的全球思维和全人类思维模式。
3.思维方式上的优势。在知识社会中,一种普世价值的产生是必然的趋势。大学生作为走在知识社会前沿的主体部分,在一种真正的“世界性视景”或多元文化的对话基础上,更有能力去寻找一种走出启蒙心态的悖论的普遍价值标准,寻求现代人类的价值共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某种限度的普世价值,这同时也成为大学生当仁不让的重大时代责任。
三、“商谈伦理”是构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台阶
“商谈伦理”(discoursiveethics)是哈贝马斯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是指一种交往过程中彼此通过“商谈”或“对话”、“讨论”而达成的一种伦理共识。依哈贝马斯所见,在现代理性多元论或文化多元论的语境中,普遍伦理的基本建构方式只能是理性的公共运用方式,也就是文化的对话方式,即在承认和尊重文化或理性多元的事实,使人们在保持各自特殊理性和话语权利的前提下,通过确立一种能够超越特殊文化传统的相互性视野,使参与伦理商谈的各方能够建立起一种“主体间性”的理解,并通过伦理商谈实践展开充分的对话,最终达成理想的公共理性,在此基础上形成真实的“交往共同体”,建立普遍有效性的伦理规范。
“商谈伦理”的理念,充分体现了知识社会中,人们普遍追求的自由、公正、效率的基本精神实质。
自由是“商谈伦理”的精神内核。“商谈伦理”的核心理念是让这个世界的不同声音都有自由发言的权利。而且,“商谈伦理”必须是在给与交往各方最大限度自由的基础上才有实现的可能。“商谈、对话、讨论”这些“商谈伦理”的现实表达方式,就充分地体现了这种自由的实现。
公正是“商谈伦理”的现实保证。“主体间性”体现的是一种对所有交往主体的尊重与公平对待,“主体间性”基础上的“视境的相互接纳”,强调的是主体之间相互尊重,得到公正待遇。这种“与邻为善”的原则,要求我们既注重自己意见表达的自由,也同样注重他人意见表达的自由,并以一种理性的方式公正地对待每一种意见,从而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
效率是“商谈伦理”的实践目的。当代社会的专门化直接产生的社会现实状况就是多样性,正因为个体选择的多样性和不平衡性,决定了在“商谈伦理”中,不仅必须容纳变化,甚至必须容纳异议。如果一味强调感觉上的僵化的一致,就会因为要强制达到共同理解而阻碍或延误采取正确的行动,同时也会窒息或削弱个体意识的发展。“商谈伦理”是一种在多样性中共存而不至于导致分离的高效解决办法。
知识全面化、社会大众化、价值多元化、生活合理化的趋势,使得作为知识社会主体的大学生,对于社会的自由、公正、效率的理解和接受度不仅从理论上,更从现实层面上与日俱增。
从理论层面来看,大学生是理解和贯彻“商谈伦理”的力量主体。哈贝马斯所提倡的商谈伦理是在一个理性化、知识化程度相当高的社会中才有可能实现的,而对于我们当前这样理性化、知识化程度还不够高却已被卷人全球大潮的社会而言,这种“商谈伦理”的理解、倡导乃至贯彻执行,能够依靠的力量主体还是作为知识精英部分的大学生。大学生通过自身的理性化、知识化程度的提高,很容易去理解并接受“商谈伦理”自由、公正、效率的精神实质,并将其作为他们思考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思维原则,这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当前社会合理化程度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保证了“商谈伦理”在未来知识社会中普遍影响的形成。
从现实层面来看,社会的大众化和价值的多元化,促使大学生必须将“商谈伦理”当作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建构的基本原则。知识社会是一个多元价值能够得以充分发展的自由空间,这种自由,对于个体来讲意味着主体性最大的实现,对于社会来讲却会因此而产生诸多社会整合问题。在知识社会主体间的交往中,我们必须有较强的公正理念作为导引,而对这种公正理念的界定不能仅限于以维护个体自由和权利平等为目的,应该考虑到整个人类生活世界中普遍自由的获得。后一种考虑要想不流于形式化的口号,最重要的是有待于一个知识层次普遍提高的生活世界场景的实现,只有具有更高知识层次的交往主体—大学生以“商谈伦理”作为其思维方式时,才有可能理解、接受并贯彻这样的公正理念,从而使社会大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得,获得自由和幸福,最终实现生活世界的和谐、美满。
可见,体现自由、公正、效率的“商谈伦理”是构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台阶,那么,我们通过这样的台阶,要达到怎样的目的呢?
四、借助“商谈伦理”构建大学生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
借助“商谈伦理”的启示,我们要建构的大学生良好的知识价值理念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清楚的表述。
第一,以“主体间性”作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核心概念。“商谈伦理”以“主体间性”代替了一直以来占主导地位的“主体性”概念,标志着一种全新的价值理念范式的产生。“主体间性”强调的不再是一种“自我中心”的思维模式,而是一种更具现实合理性的主体间的平等与协作。大学生应当结合知识社会大众化、价值多元化的特点,将“主体间性”作为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核心概念,以实现自由、公正、效率的时代吁求。
第二,以“与邻为善”作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基本原则。传统价值理念的原则有两种极端:一种是弱肉强食的强权理念,一种是高度统一的团结理念。前者明显属于历史的淘汰品,后者却属于历史的神话。知识社会的合理化特点要求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一定要具有高度的包容性,不仅会容纳而且会积极鼓励所有的、任何能够对人们共同需要的意识做出贡献的人。“与邻为善”的原则,是用平等的眼光看待不同的价值观,是一种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价值理念原则。
第三,以“商谈、讨论、对话”作为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的实践方式。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用“商谈、讨论、对话”的方式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方面的自由,同时又能公平公正地产生出相对高效的结果。未来社会,知识越来越成为“社会合作”的产品。借助“商谈”建构起来的大学生良好知识价值理念同样可以解决未来社会的整合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