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训练:高校通识教育之核心教学目标
发布时间:2015-07-10 09:06
摘要:作为与专业教育相对应的概念,通识教育的目的在于“育人”而非“制器”,它是文化素质教育在我国高教领域的理念深化。从西方自由教育向通识教育发展的历程来看,思维训练始终是其核心的教学目标。而从我国当前的通识教育实践来看,注重了对西方相关课程设置形式的复制,却往往忽略了对其核心目标与思想精髓的关注。
关键词:思维训练;通识教育;核心;教学目标
20世纪90年代以来,源于西方的通识教育逐渐受到我国大陆教育界的关注和重视。但是,从不同国家与地区的历史实践来看,通识教育并无一个恒定不变的教育模式,那么,在这些不同呈现的教育模式下,到底什么才是通识教育所要解决的核心教学目标?在此,笔者抛砖引玉,希望借此引起学界同仁的争鸣与共识。
一、通识教育是文化素质教育在高教领域的理念深化
(一)通识教育的概念与主要理念
所谓通识教育(generaleducation),也称普通教育,它是指对所有大学生普遍进行的共同内容的教育,其目的是要将受教育者作为一个具有主体性的、完整的人而施以全面的教育,使受教育者在人格与学问、理智与情感、身与心各方面得到自由、和谐的发展。在近现代大学中,通识教育是一个与专业教育、职业教育相对应的概念,它是对高等教育专业化导致人的片面发展的一种矫正。19世纪以来,为了适应日益精细的社会分工的需要,高校学科、专业也越分越细,高校的教育功能被逐渐窄化为高效、专门地培养某一社会领域的生产力,却忽略了其也应促进人本身发展的功能发挥。片面强调专业、职业教育导致了大学生知识结构单一,学科本位以致思维狭隘、偏执,人文情怀下降等一系列问题,而通识教育所要解决的则正是这些问题。通识教育的目的在于突破单一专业、职业教育的局限性,避免狭窄专业、职业教育对人的异化,培养“完整的人”。
(二)通识教育是文化素质教育在高教领域的理念深化
通识教育的概念自引入我国以来,教育界常有将其等同于“文化素质教育”使用的情况。但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两者并不完全等同,虽然它们有很多地方相似点。比如说,这两者所关注的都是现代社会人的片面发展的问题,所追求的都是人的完整、均衡发展,体现了对人的终极关怀。但在如何实现人的完整发展以及由此展开的具体教育实践上,这两者又不完全一致。比如说,文化素质教育是一个本土性的概念,这一概念首先兴起于我国中小学而非高教领域,1995年,教育部开始在部分高校进行文化素质教育试点工作,高校才逐渐引入了文化素质教育的理念与实践。从我国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的实践来看,它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人的“素质”,而究竟哪些又是作为人必备的基本素质?至今人们对这个问题仍然存在争议,但总体而言,我国教育界对人的“素质”采取了并列分解的方式,即认为人的综合素质是若干分类素质的总和,如1998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就提出,“大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其中文化素质是基础。”
就通识教育来看,它的特点则在于强调“识”与“通”,即能形成见识与智慧的通性,而这一通性能为人理解世界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奠定基础。也就是说,通识教育更鲜明、侧重于对人之精神世界的关注。通识教育所要达成的“完整的人”,主要是指人在一技之长以外,更有博雅的情怀、通融的精神、深刻的思维能力与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它的核心是要主导人树立正确的态度、价值观和形成有涵养的精神、气质。就总体而言,文化素质教育更注重人的发展的宽度,通识教育则更注重人的发展的深度;同时,就文化素质教育与通识教育而言,文化素质教育提出了人综合发展的各种素质,但对各个素质并无精细、确定的目标,通识教育则较为精细地指向了人的见识与智慧的发展。因此,通识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相比较,两者既有在追求人完整发展这一终极关怀上的一致性,同时也具有自己各自不同的理念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引入和推进通识教育是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文化素质教育在高校领域的深化。“文化素质教育体现在实际上就是通识教育”、“只有实行了通识教育,才能真正地实现文化素质教育。”[2]
二、思维训练是高校通识教育的核心教学目标
(一)西方通识教育实践
培养“完整的人”是通识教育的恒定理想。但在如何培养“完整的人”这一问题上,通识教育并无一个固定的模式。从历史的视角看,通识教育的实践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一般认为,古希腊雅典的自由教育(liberaledcation)是西方通识教育的滥觞。自由教育的目的在于摆脱外在技术、技能的功利与实用,陶冶人的情操与道德、以促进人的身心和谐发展。从当时雅典的教育内容来看,它主要包括“三艺”和“四艺”,所谓“三艺”是指文法、修辞学、辨证法,“四艺”是指算术、天文、几何和音乐,它们的目的都在于对人的心智、思维进行训练而不是为生存的技术之道作准备。13世纪以后,欧洲相继建立了中世纪大学,七艺(即三艺与四艺的合称)或三艺仍然是当时大学的主要教学内容,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15世纪末。从15世纪末开始,在人文主义思潮、宗教改革运动和科学革命的影响下,以前大学中“七艺”的教学内容下移到中等教育阶段进行,高等教育机构则主要围绕学科或专业设立专门的院校。
以后,美国国内许多大学都相继创建了具有本校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这些课程的共同目的是,不是为学生将来从事某种具体职业做准备,而是为了把学生培养为一个合格的“人”与“公民”,即无论学生将来从事什么工作,他们都首先应该在多元世界中具备广博的视野、丰富的学养、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
在具体实践上,美国的通识教育主要有四种课程类型:一是分布必修型(distributedrequirements)。它要求学生在不同学科领域(通常涵盖自然、社会和人文学科)分别修习相应的课程门数、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数,以对各学科知识有广阔的了解。二是名著课程型(greatbooksprogramcurriculum),也称“巨著课程型”。这一类型课程的代表是20世纪30年代赫钦斯在芝加哥大学推出的“名著教育计划”,赫钦斯坚信大学教学不应为市场所左右,而应以经典阅读的方式教给学生作为人的永恒价值,他为此整理列出了一系列的经典书目。三是核心课程型(corecurriculum)。它于20世纪70年代末大量出现于美国大学的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中。这一类型的课程主要是打破传统学科之间的壁垒,综合性地向学生提供相关知识背景。四是自由选修型(freeelectives)。这类课程设置主张提供给学生丰富的自由选修课程,以发展学生以兴趣为中心的独特个性。
(二)思维训练是高校通识教育的核心教学目标
需要注意的是,西方在由自由教育向通识教育演变的发展过程中,人的思维与心智训练始终是其核心的教学目标。如早期古希腊“七艺”的教学内容就是自由教育这一理念的典型代表,又如19世纪自由教育的倡导者纽曼(newman)提出自由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心智的发展,“自由教育和自由探索就是心智、理智和反思的操练活动。”[3]而90年代以后,美国几乎所有大学都强调通识教育课程应贯穿“批判性思维”的教学目标。所谓“批判性思维”是指人们:(1)能够辨别事物变化的模式、并能运用这个模式回答或解决问题;(2)能够识别逻辑推理和思维过程上的错误;(3)能够识别、去除不相关的信息;(4)能够识别偏见、陈见和价值观对思维的影响;(5)认识到一个问题有多种解决方法。[4]
我国大陆自20世纪90年代方始引入通识教育的明确概念,与经过漫长发展与积淀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或者即使是与台湾、香港等地相比,我国大陆对通识教育内涵理念的认识以及现实中的实践探索都处于一个起步阶段。而且就大陆地区高校通识教育推行的情况来看,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也十分明显,重视并对通识教育有深入探讨、系统实践的主要是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研究型精英大学,真正意义上的通识教育并没有在普通本科院校广泛发展起来。不少高校都存在将通识教育完全等同于文化素质概念使用的情况,认为通识教育就是学生要学一些思想品德、音乐、美术方面的知识,就是要加强体育锻炼,或者说就是要多参加一些课外社会实践活动,等等。本来,促进德、智、体、美、劳均衡发展也是当前高校教育应予迫切解决的任务之一,推进文化素质教育也是矫正唯专业为本、唯书本为纲的必要举措。但完全将通识教育等同于文化素质教育,实际上是弱化了通识教育自身的理念特色,这就是通识教育强调对人心智的训练,并通过这种训练拓展人的视野、活跃人的思维,以使人们对丰富世界有多纬的理解,并最终能使人更深刻地认识自己、社会与自然,从而成为一个健全、完整而非狭隘、片面的人。
同时,就通识教育的四种课程呈现方式而言,大陆最常见的是自由选修型课程,其次是核心课程型和分布课程型,还常常有将核心课程与分布课程结合起来,即将核心课程分布于不同领域板块、要求学生分别在不同领域板块选取规定的课程数,而名著课程型近几年也逐渐发展了起来。但就这四种课程而言,大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自由选修型课程,“因师设课”而非“因需设课”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导致自由选修课完全成为杂乱无章的“杂烩”;同时,由于缺乏对教学目标的严谨设计,自由选修课也常常停留于“概论”、“欣赏”等浅层的教学内容上。而这样的自由选修课程是难以达到思维训练的目的的,
“这种做法根本不是通识教育……它只不过表明大学缺乏高水准的通识教育,人们所作的完全是些无聊的蠢事,是一些已经丢弃了的童年时代的儿戏。”[5]即使在核心课程、分布课程与名著课程这几种类型中,人们虽然注意到了课程之间的逻辑组合以及课程教学内容的严谨性,但也依然存在问题,这就是对课程自身教学方法的忽略。从美国通识教育的经验来看,它十分注重在教学中培养学生思考、质疑的能力,比如哈佛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伦理辨析”类《上帝与道德》这门课就将其教学目标设定为“该门课程将考察上帝这个概念是怎样影响西方伦理观的”,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则是引导学生在钻研《圣经》时思考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有人认为‘如果没有上帝所有行为都是允许的’而‘如果有上帝,人世间在伦理问题上就不可能有成就’?”但从我国大陆现行的通识教育实践来看,教师主要关注的仍是知识的灌输而非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究其原因,就是在于人们还没有认识到通识教育真正的核心目标在于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而不仅仅在于对专业外知识的扩充。如果通识教育不能在实践过程中实现对学生思维能力的训练,那么学生即便能多储备一些知识、这些知识也无法积淀为一种持久的素质,无法让学生对丰富世界有足够的理解力、包容力,从而也就无从谈起让学生养成宽阔的视野、博雅的情怀,无从谈起让学生成为一个丰富的“全人”而非“单面人”。
参考文献:
[1][2]黄明东,冯惠敏.通识教育: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走向[j].高等教育研究,2003(7)
[3](英)约翰·亨利·纽曼著.徐辉等译.大学的理想[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27
[4]王玮.重新认识批判性思维及其在课程中的运用[j].比较教育研究,2004(11)
[5]艾伦·布鲁姆著.缪青,宋丽娜等译.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365
关键词:思维训练;通识教育;核心;教学目标
20世纪90年代以来,源于西方的通识教育逐渐受到我国大陆教育界的关注和重视。但是,从不同国家与地区的历史实践来看,通识教育并无一个恒定不变的教育模式,那么,在这些不同呈现的教育模式下,到底什么才是通识教育所要解决的核心教学目标?在此,笔者抛砖引玉,希望借此引起学界同仁的争鸣与共识。
一、通识教育是文化素质教育在高教领域的理念深化
(一)通识教育的概念与主要理念
所谓通识教育(generaleducation),也称普通教育,它是指对所有大学生普遍进行的共同内容的教育,其目的是要将受教育者作为一个具有主体性的、完整的人而施以全面的教育,使受教育者在人格与学问、理智与情感、身与心各方面得到自由、和谐的发展。在近现代大学中,通识教育是一个与专业教育、职业教育相对应的概念,它是对高等教育专业化导致人的片面发展的一种矫正。19世纪以来,为了适应日益精细的社会分工的需要,高校学科、专业也越分越细,高校的教育功能被逐渐窄化为高效、专门地培养某一社会领域的生产力,却忽略了其也应促进人本身发展的功能发挥。片面强调专业、职业教育导致了大学生知识结构单一,学科本位以致思维狭隘、偏执,人文情怀下降等一系列问题,而通识教育所要解决的则正是这些问题。通识教育的目的在于突破单一专业、职业教育的局限性,避免狭窄专业、职业教育对人的异化,培养“完整的人”。
(二)通识教育是文化素质教育在高教领域的理念深化
通识教育的概念自引入我国以来,教育界常有将其等同于“文化素质教育”使用的情况。但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两者并不完全等同,虽然它们有很多地方相似点。比如说,这两者所关注的都是现代社会人的片面发展的问题,所追求的都是人的完整、均衡发展,体现了对人的终极关怀。但在如何实现人的完整发展以及由此展开的具体教育实践上,这两者又不完全一致。比如说,文化素质教育是一个本土性的概念,这一概念首先兴起于我国中小学而非高教领域,1995年,教育部开始在部分高校进行文化素质教育试点工作,高校才逐渐引入了文化素质教育的理念与实践。从我国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的实践来看,它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人的“素质”,而究竟哪些又是作为人必备的基本素质?至今人们对这个问题仍然存在争议,但总体而言,我国教育界对人的“素质”采取了并列分解的方式,即认为人的综合素质是若干分类素质的总和,如1998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就提出,“大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其中文化素质是基础。”
就通识教育来看,它的特点则在于强调“识”与“通”,即能形成见识与智慧的通性,而这一通性能为人理解世界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奠定基础。也就是说,通识教育更鲜明、侧重于对人之精神世界的关注。通识教育所要达成的“完整的人”,主要是指人在一技之长以外,更有博雅的情怀、通融的精神、深刻的思维能力与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它的核心是要主导人树立正确的态度、价值观和形成有涵养的精神、气质。就总体而言,文化素质教育更注重人的发展的宽度,通识教育则更注重人的发展的深度;同时,就文化素质教育与通识教育而言,文化素质教育提出了人综合发展的各种素质,但对各个素质并无精细、确定的目标,通识教育则较为精细地指向了人的见识与智慧的发展。因此,通识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相比较,两者既有在追求人完整发展这一终极关怀上的一致性,同时也具有自己各自不同的理念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引入和推进通识教育是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文化素质教育在高校领域的深化。“文化素质教育体现在实际上就是通识教育”、“只有实行了通识教育,才能真正地实现文化素质教育。”[2]
二、思维训练是高校通识教育的核心教学目标
(一)西方通识教育实践
培养“完整的人”是通识教育的恒定理想。但在如何培养“完整的人”这一问题上,通识教育并无一个固定的模式。从历史的视角看,通识教育的实践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一般认为,古希腊雅典的自由教育(liberaledcation)是西方通识教育的滥觞。自由教育的目的在于摆脱外在技术、技能的功利与实用,陶冶人的情操与道德、以促进人的身心和谐发展。从当时雅典的教育内容来看,它主要包括“三艺”和“四艺”,所谓“三艺”是指文法、修辞学、辨证法,“四艺”是指算术、天文、几何和音乐,它们的目的都在于对人的心智、思维进行训练而不是为生存的技术之道作准备。13世纪以后,欧洲相继建立了中世纪大学,七艺(即三艺与四艺的合称)或三艺仍然是当时大学的主要教学内容,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15世纪末。从15世纪末开始,在人文主义思潮、宗教改革运动和科学革命的影响下,以前大学中“七艺”的教学内容下移到中等教育阶段进行,高等教育机构则主要围绕学科或专业设立专门的院校。
1829年,美国博德学院(bowdoincollege)教授帕卡德(a.s.parkard)首先使用了通识教育一词。与专业、职业教育相对应,自此出现了近、现代意义上的通识教育,而此后美国有关通识教育的讨论和实践始终成为了世界范围内的典型范本。1945年,在校长科南特(jamesbryantconant)的主持下,哈佛大学发表了著名的《自由社会中的通识教育》,提出通识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完整的人”,“完整的人”的标准即是能有效地思考、清晰地交流、明确地判断和正确地辨别普遍性价值。20世纪50至70年代,哈佛大学进行通识教育改革,提出通识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教养的人。
以后,美国国内许多大学都相继创建了具有本校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这些课程的共同目的是,不是为学生将来从事某种具体职业做准备,而是为了把学生培养为一个合格的“人”与“公民”,即无论学生将来从事什么工作,他们都首先应该在多元世界中具备广博的视野、丰富的学养、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
在具体实践上,美国的通识教育主要有四种课程类型:一是分布必修型(distributedrequirements)。它要求学生在不同学科领域(通常涵盖自然、社会和人文学科)分别修习相应的课程门数、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数,以对各学科知识有广阔的了解。二是名著课程型(greatbooksprogramcurriculum),也称“巨著课程型”。这一类型课程的代表是20世纪30年代赫钦斯在芝加哥大学推出的“名著教育计划”,赫钦斯坚信大学教学不应为市场所左右,而应以经典阅读的方式教给学生作为人的永恒价值,他为此整理列出了一系列的经典书目。三是核心课程型(corecurriculum)。它于20世纪70年代末大量出现于美国大学的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中。这一类型的课程主要是打破传统学科之间的壁垒,综合性地向学生提供相关知识背景。四是自由选修型(freeelectives)。这类课程设置主张提供给学生丰富的自由选修课程,以发展学生以兴趣为中心的独特个性。
(二)思维训练是高校通识教育的核心教学目标
需要注意的是,西方在由自由教育向通识教育演变的发展过程中,人的思维与心智训练始终是其核心的教学目标。如早期古希腊“七艺”的教学内容就是自由教育这一理念的典型代表,又如19世纪自由教育的倡导者纽曼(newman)提出自由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心智的发展,“自由教育和自由探索就是心智、理智和反思的操练活动。”[3]而90年代以后,美国几乎所有大学都强调通识教育课程应贯穿“批判性思维”的教学目标。所谓“批判性思维”是指人们:(1)能够辨别事物变化的模式、并能运用这个模式回答或解决问题;(2)能够识别逻辑推理和思维过程上的错误;(3)能够识别、去除不相关的信息;(4)能够识别偏见、陈见和价值观对思维的影响;(5)认识到一个问题有多种解决方法。[4]
我国大陆自20世纪90年代方始引入通识教育的明确概念,与经过漫长发展与积淀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或者即使是与台湾、香港等地相比,我国大陆对通识教育内涵理念的认识以及现实中的实践探索都处于一个起步阶段。而且就大陆地区高校通识教育推行的情况来看,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也十分明显,重视并对通识教育有深入探讨、系统实践的主要是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研究型精英大学,真正意义上的通识教育并没有在普通本科院校广泛发展起来。不少高校都存在将通识教育完全等同于文化素质概念使用的情况,认为通识教育就是学生要学一些思想品德、音乐、美术方面的知识,就是要加强体育锻炼,或者说就是要多参加一些课外社会实践活动,等等。本来,促进德、智、体、美、劳均衡发展也是当前高校教育应予迫切解决的任务之一,推进文化素质教育也是矫正唯专业为本、唯书本为纲的必要举措。但完全将通识教育等同于文化素质教育,实际上是弱化了通识教育自身的理念特色,这就是通识教育强调对人心智的训练,并通过这种训练拓展人的视野、活跃人的思维,以使人们对丰富世界有多纬的理解,并最终能使人更深刻地认识自己、社会与自然,从而成为一个健全、完整而非狭隘、片面的人。
同时,就通识教育的四种课程呈现方式而言,大陆最常见的是自由选修型课程,其次是核心课程型和分布课程型,还常常有将核心课程与分布课程结合起来,即将核心课程分布于不同领域板块、要求学生分别在不同领域板块选取规定的课程数,而名著课程型近几年也逐渐发展了起来。但就这四种课程而言,大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自由选修型课程,“因师设课”而非“因需设课”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导致自由选修课完全成为杂乱无章的“杂烩”;同时,由于缺乏对教学目标的严谨设计,自由选修课也常常停留于“概论”、“欣赏”等浅层的教学内容上。而这样的自由选修课程是难以达到思维训练的目的的,
“这种做法根本不是通识教育……它只不过表明大学缺乏高水准的通识教育,人们所作的完全是些无聊的蠢事,是一些已经丢弃了的童年时代的儿戏。”[5]即使在核心课程、分布课程与名著课程这几种类型中,人们虽然注意到了课程之间的逻辑组合以及课程教学内容的严谨性,但也依然存在问题,这就是对课程自身教学方法的忽略。从美国通识教育的经验来看,它十分注重在教学中培养学生思考、质疑的能力,比如哈佛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伦理辨析”类《上帝与道德》这门课就将其教学目标设定为“该门课程将考察上帝这个概念是怎样影响西方伦理观的”,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则是引导学生在钻研《圣经》时思考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有人认为‘如果没有上帝所有行为都是允许的’而‘如果有上帝,人世间在伦理问题上就不可能有成就’?”但从我国大陆现行的通识教育实践来看,教师主要关注的仍是知识的灌输而非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究其原因,就是在于人们还没有认识到通识教育真正的核心目标在于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而不仅仅在于对专业外知识的扩充。如果通识教育不能在实践过程中实现对学生思维能力的训练,那么学生即便能多储备一些知识、这些知识也无法积淀为一种持久的素质,无法让学生对丰富世界有足够的理解力、包容力,从而也就无从谈起让学生养成宽阔的视野、博雅的情怀,无从谈起让学生成为一个丰富的“全人”而非“单面人”。
参考文献:
[1][2]黄明东,冯惠敏.通识教育: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走向[j].高等教育研究,2003(7)
[3](英)约翰·亨利·纽曼著.徐辉等译.大学的理想[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27
[4]王玮.重新认识批判性思维及其在课程中的运用[j].比较教育研究,2004(11)
[5]艾伦·布鲁姆著.缪青,宋丽娜等译.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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