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预防腐败犯罪途径探析
[摘 要] 预防腐败,监督是关键。深究频繁发生的高校腐败案件,内部监督不力、监管不到位是重要原因。因此,加快推进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应加强内部自律,强化内部监督,以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抵御廉政风险,增强高校预防腐败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 内部监督;反腐倡廉;惩防腐败体系。
一、加强高校内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突出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把监督工作提到与决策、执行并列的高度来强调,体现了中央对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因此,加强内部监督工作,抓好中央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高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是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办学成就显著,但随着高校办学规模扩大,办学形式多样化,办学资金来源多元化,高校处置人、财、物的权力越来越大,廉政风险也随之增加,高校腐败案件频繁发生。据统计,2005年到2008年,教育部直属高校立案调查案件300多件,涉案人数400余人。分析这些案件,归根结底是由于高校应对廉政风险的措施不够有力,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特别是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引起的。因此,加强高校内部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
(三)是高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反腐倡廉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高校的科学发展,必然是廉洁高效的发展,必然是以反腐倡廉为坚实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以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为重点,通过有力、有效的内部监督,扎实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升高校领导干部依法治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的能力和水平,是实现高校科学发展的内在必然需求。
二、推进高校内部监督工作应协调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注重加强内部监督与教育、制度相协调。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强化内部监督工作,绝不意味着放松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而是要从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入手,带动教育和制度协调发展,促使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工作中,要运用监督的成果深化教育效果,同时用制度来规范和巩固教育成果;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来提高对制度的认知程度,同时采取有力的监督手段保证制度的执行;要在深入教育的基础上开展监督,同时用刚性的制度来保证监督的有效开展。要通过教育、制度、监督协调推进,使三者相互配套、相互贯通、相互促进,从而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
(二)注重加强内部监督与保护、激励领导干部相协调。
干部队伍是高校事业发展的主力军,是高校改革前进的中流砥柱。加强内部监督要通过督促领导干部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其目的是爱护、保护干部。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要将“以人为本”的要求体现到依法监督、依法执纪之中,准确把握政策和策略,做到规范权力运行与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相协调,充分调动领导干部真抓实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加强内部监督与学校改革、发展相协调。
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加强内部监督工作不能同学校的改革发展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而是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把监督的免疫力与改革发展的推动力相结合,牢固树立服务、保障、促进中心工作科学发展的理念,将监督工作融入学校的发展战略大局之中,贯穿到学校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对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学校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影响改革发展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
高校要通过狠抓宣传教育,努力解决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解决部分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的问题,使领导干部正确认识监督的作用,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二是解决党员群众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使党员群众认识到自己拥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熟悉监督的内容,掌握监督的方法,清楚监督的纪律,知道监督的效果,增强监督的主动性;三是解决廉政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将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理论教育与形象化教育、正面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染力,使廉洁自律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习惯和文化自觉;四是解决廉政文化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总体部署之中,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教育资源的合力,营造崇尚廉洁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
(二)强化检查考核,促进廉政建设任务有效落实。
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制定、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校属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把责任考核与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而督促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的同时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制度建设,构建有效的监督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管长远、治根本,是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因此,高校要围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图书教材、仪器设备、经费使用、财务管理、干部任用、招生转学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断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过程中,要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注重具体实施细则的完善、程序性制度的配套、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要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制度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同时,要下功夫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强化民主公开,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关键,发扬民主、强化公开是监督权力运行的有效措施。高校应按照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对学校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进行科学配置,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健全程序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规定,做到民主、科学决策。推进民主管理和监督,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组建廉政监督员队伍,制定廉政监督员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发挥教代会、二级教代会的民主监督职能。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编制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规范程序,强化民主、公开,加强对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在财务管理方面,认真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加强对“收支两条线”规定、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资金运行程序,形成预算、审核、拨付、开支之间的内部制衡监督机制。在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方面,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项目立项、招标投标、合同变更、资金结算、竣工验收等程序和环节的全程监督;基建修缮项目的立项、项目内容变更要实行集体决策和严格报批制度,招标、支付、验收坚持“三分离”,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强化内部审计,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高校要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建设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其中,要加大对工程建设、修缮工程的审计监督力度,实施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相结合,提高建设项目资金投资效益;要将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作为年度常规工作,每年确定重点审计内容,对校属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随机审计;要开展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成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合力,加强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决策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力度,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认真履行经济责任;要抓好专项经费审计,重点加强对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后勤服务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保证专款专用;要加强对经济合同、一般合同(协议)的管理与审核监督力度,凡是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都要经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审查,严格防范履约风险;要加强对大宗物资设备、图书资料的审计监督力度,合理配置学校资源,提高使用效益。
(七)强化机制创新,探索实施廉政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是监督工作系统化开展的前提。因此,建立廉政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通过全面查找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高校公职人员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依据一定原则和标准界定风险点等级,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和监督检查考核办法,依托前期预警、中期防控、后期考核修正的循环管理流程,形成“岗位操作有标准、内控防范有制度、过程实施有监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提高内部监督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八)强化信访监督,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
信访处理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制度之一,在党内监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强化内部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信访监督工作。在监督程序上,要建立集体研究审核机制,规范信访监督报批和了结程序,防止监督的随意性,注重信访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在监督对象上,根据高校预防腐败工作形势的发展,要由重点关注处级领导干部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工作人员延伸。在制度建设上,要进一步明确信访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促进信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在结果运用上,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用好信访监督预警通知,开展信访监督提醒谈话,提出信访监督改进建议,使信访监督的预防纠错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九)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
高校要加大对内部监督工作的投入力度,为监督部门全面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监督队伍在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监督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执纪执法职责。工作人员要注重理论学习和政策法规学习,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深入钻研业务,努力探索内部监督工作规律,不断增加知识储备,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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