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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化理论视角下的进城农民工教育与培训

发布时间:2015-12-13 10:52
论文摘要:进城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涌现出的一个特殊群体。文章从社会化理论的视角分析了该群体发展诉求的本质以及教育与培训促进其社会化的必要性,并对该群体再社会化的具体实施进行了探讨。
  论文关键词:再社会化;进城农民工;教育与培训
   
  一、进城农民工的发展诉求——再社会化
  
  自工业革命以来,全球城市数量增长和城市化发展就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中国作为全球一个重要的发展中国家,也随之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显示,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7.9%,到2009年已经发展到的46.6%,年平均上升0.9个百分点,大量农村人口在城市化浪潮的席卷下转移进入了城市,他们不仅面临就业与生活的困境,同时也面临完善与发展的难题。大量农民工已经进入城市。他们具有强烈的发展愿望,他们向城市转移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个体的生存问题,而是更加期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个体在城市的发展,以及像现代市民一样生活。
  进城农民工的发展诉求从表面上看是个体身份的转变与确立,从本质上看则是他们改变、学习、提升、再适应的过程,即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化”(socialization)一词于1895年由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g·simmel)在“社会学问题”中开始使用,通常指个体在社会影响下,通过社会知识的学习和社会经验的获得,形成一定社会所认可的心理——行为模式,成为合格社会成员的过程。《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对社会化的解释为:“自然人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从一定的意义上讲,刚出生的婴儿是同其他动物无多大差别的生物人或自然人,社会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使自然人逐渐学习社会知识、技能与规范,从而形成自觉遵守与维护社会秩序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取得社会人的资格。”社会化对于个体而言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根据人的发展周期和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社会化可以分为早期社会化(儿童及青少年时期)、继续社会化(成人期)和再社会化三个时期。
  对于我国广大进城农民工而言,他们除了要和社会其他成员一样完成自身的继续社会化,同时还要面临来自农村乡土社会和城市现代工业社会的巨大差异,必须在早期社会化和继续社会化的基础上实现个体的再社会化,即当个体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角色发生巨变时,为了适应新的环境和角色而全面放弃原已习得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重新确立新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进行新的学习的过程。城市与农村环境上的差异不仅使进城农民工因人力资本所造成的谋职和生活的不适性表现出来,而且使他们在城市生活与工作方式和观念上的不适性更加突出,这些不适性促使进城农民工群体在主观上要求逐步提升自我知识、能力和观念。产生强烈的再社会化的主观愿望。
  
  二、教育与培训促进进城农民工再社会化
  
  进城农民工再社会化的实现,需要教育与培训增强其在城市发展多个层面的适应性,而该群体的城市适应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经济层面适应、社会层面适应、文化和心理层面适应。经济层面适应是个体城市适应的基础,对于进城农民工而言,其进入城市谋生首先是着手解决个体在经济层面的城市适应性问题,即必须通过个人努力获得一份能够满足个体生存需要的职业,以及与其相关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但进城农民工的诉求并非仅局限于此,他们希望实现个体职业身份与社会身份的统一。实现个体在社会层面、文化和心理层面的全面适应,从而满足他们从农村人向城市人、从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发展诉求。
  
  (一)通过教育与培训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实现经济层面的城市适应
  进城农民工为了在城市谋得一份满足生存与发展的职业,实现个体的再社会化,需要教育与培训更新和丰富他们在就业、创业和生活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使其适应全新且快速发展的城市环境。对于大量进城农民工而言,他们不但在文化程度上普遍低于城市市民,而且在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技能的掌握上也有所欠缺。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劳动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33年,而城市是10.20年;城乡具有大专以上受教育水平的人口比例是20:1,受高中教育人口比为4:1,受初中教育的人口比为0.91:1,受小学教育的人口比为0.37:1。进城农民工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缺乏导致我国进城农民工在进入城市这一新的生存空间,面临全新的工业化、现代化生产方式与机器设备时通常底气不足,他们大多要从简单的、职业地位偏低的工作做起,面临艰难、繁重的工作环境。再加上进城农民工对法律、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内容知之甚少,缺乏自我维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他们通常在工作和生活中处于弱势,难以满足我国城市化、现代化发展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只有通过教育与培训实现他们在早期社会化和继续社会化基础上的再社会化,才能快速缩小进城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在人力资本水平上的差距,使进城农民工能够尽快适应城市这一新环境。
  
  (二)通过教育与培训增强观念意识和行为能力,实现社会、文化和心理层面的城市适应
  进城农民工再社会化的实现,还需要教育与培训增强其在社会层面、文化和心理层面的城市适应性,使他们具备适应城市这一新环境的观念意识和行为能力。进城农民工在经济层面的适应是个体城市适应的基础,是其进入城市谋生必须着手解决的问题,但进城农民工的诉求并非仅局限于此,他们希望实现个体职业身份与社会身份的统一,实现个体在社会层面、文化和心理层面的全面适应,从而满足他们从农村人向城市人、从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发展诉求。进城农民工社会层面的城市适应,主要是指转移人口实现生活方式上的城市性。城市化发展对于每一个转移劳动者而言,不仅是生存空间和发展地域的变化,更是一种生存方式的变化。生活方式是指在一定社会客观条件制约下,社会中的个人、群体或全体成员为一定的价值观念所引导的、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全部生活活动的稳定形式和行为特征,早在1938年。学者路易斯,沃尔斯(louiswirth)就曾在其文章《作为生活方式的城市主义》中明确提出“城市化作为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这一观点。进城农民工除了要形成城市化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以外,还需要在文化和心理层面形成其对城市生活的适应性,即形成对城市社会的归属感和适应城市文化的价值观念。从进城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来看,他们更加倾向于认为自己是城市的一员,应该得到城市市民的同等的社会地位。据调查显示:新生代进城农民工认为“农民工还是农民”的仅为18.94%,认为“农民工不以务农为主,应该得到市民同等社会待遇”的占56.82%。进城农民工再社会化发展诉求的实现,需要通过教育与培训树立其与城市文明和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公民意识、主体意识、法制意识,能够形成与市民沟通与合作共事的能力,能够在与市民交流与共同工作的过程中,融入市民群体中,形成对城市社会的归属感,从而全面适应城市社会。
  三、进城农民工再社会化教育与培训的实施
  
  (一)拓宽教育培训内容
  教育与培训是实现进城农民工再社会化的重要手段,只关注该群体生存而忽视其再社会化发展的教育与培训内容仅仅局限于工作知识和技能这一维度。对于他们的再社会化发展而最终成为未来城市新市民所应该具备的观念意识和综合知识素养并未提及或者尚不全面,而这些内容恰好是转移劳动力从“农民工”向“现代市民”转化时所面临的素质瓶颈。因此,必须拓宽进城农民工的教育与培训内容,多方面提升进城农民工的综合素质,以使他们能够实现对城市这一新环境的全面适应。
  拓宽进城农民工的教育与培训内容,必须将过去单一化城市生存、就业知识和技能拓宽为集知识、能力、观念意识三个维度为一体的现代市民综合素质。其一,观念意识维度。教育与培训要着重转变进城农民工对于事物的认识态度和情感,将主体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塑造纳入到教育与培训的内容之中,使转移人口消除对城市的隔离感,形成城市主人的自觉意识,将自身发展与城市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发挥个体主动性,承担公民义务,增强城市归属感,实现人与社会、人自身的和谐而持久的发展。其二,知识素养维度。教育与培训要帮助进城农民工不断丰富自身知识,掌握工作岗位变化和社会快速发展对劳动者所需的文化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安全知识、维权知识、求职知识。具备与现代城市生活相适应的城市生活知识,成为能够适应城市第二、三产业发展需要和社会知识化、信息化发展所需的知识型劳动者及学习型公民。其三。行为能力培养。进城农民工教育与培训不仅要使受教育者获得在城市工作必需的实际操作能力,而且要使他们具备学习的能力,对已有的知识进行巩固。对新知识进行消化,将学习成为其内在需求和发展的支撑手段;使他们掌握业缘式人际交往的能力,转变其原有的同质性与血缘、地缘本位的交往方式,促进他们形成市民社会的复杂而间接、交往面广的异质性与业缘本位人际交往:使他们形成应变能力,应对和实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种被动变化和主观改变,适应实践活动中人员、岗位、内容、方式的各种变化,不至于在多变的社会发展中陷入被动局面,实现他们的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多元主体职责
  为了实现进城农民工的再社会化发展,必须充分发挥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与培训学校、企业和社区多元主体的有效功能,通过进一步强化多元主体的职责,增强他们的工作实效性,完善进城农民工的素质结构,从而促进他们在城市的后续发展。
  其一,强化企业培训功能。企业作为进城农民工的重要聚集地和实现个体继续发展的重要媒介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对聘用的进城农民工进行岗前准备性培训和在岗提高性培训。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独立的专门培训机构或组织,也可以和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等部门合作,对进城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主体意识等综合素养。其二,强化成人教育与培训机构功能。作为在职人员进行继续学习的通道,成人教育具有与全日制学校学历相同的权威性,必须成为进城农民工继续提升自身学历水平、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成人教育一方面要发挥其学历提升的重要作用。使进城农民工能够通过业余时间的学习获得系统性的专业教育,实现学历补偿和提高,使他们的文化程度能够达到高中及以上水平,另一方面,成人教育要增强其岗位培训的作用,充分利用其资源对进城农民工进行各类岗位培训,使已经具有一定职业工作能力的转移人口能够通过继续教育实现个体实践能力与人文素质的整体提升,使他们能够通过这种非学历教育的形式为个体的后续发展积聚实力。其三,发挥职业学校的教育与培训功能。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初阶段,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其对即将进入城市和已经进入城市人群的准备型和补偿型的教育与培训功能,使大量拟转移劳动力能够在农村当地获得各类准备性培训,使那些缺乏培训但已进入城市的转移劳动力能够获得短期补偿性培训。完成上述工作后,职业学校还要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发挥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转岗和素质晋升的功能,通过周期性的岗位培训更新他们的知识内容,提高他们的学习、实践与创新能力,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使转移劳动力能够在“合格农民工素质”的基础上具备“现代市民素质”,使那些具有强烈发展诉求的进城农民工能够具备社会流动的技术资本和综合素养。其四,发挥社区的教育与培训功能。社区在教育与培训上具有对象大众化和内容多样性的天然优势,实现进城农民工再社会化的发展目标,必须强化社区的教育与培训功能的发挥,在学习时间和教学模式等多方面充分考虑灵活选择性和实效性,利用办新市民学校、农民工培训班等方式,在进城农民工的闲暇时间,对其开设文化知识、职业技术、公民素质、家庭教育等课程,通过丰富多样的社区活动,提高进城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构建学习型和谐社区,促进进城农民工不断学习和提升,推进其再社会化进程。
  
  (三)完善外部保障措施
  教育是现代社会大系统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各项调整、变革都逃脱不掉教育系统之外的社会大系统的影响,尤其是对于进城农民工的再社会化问题,不但需要通过教育与培训系统的努力,增强其在城市社会的综合适应性,而且需要来自教育系统之外的相关部门及有关措施给予有力保障,通过多方协调共同促进进城农民工的再社会化。
  其一,政府支持。为了实现进城农民工的再社会化发展,政府必须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政策支持上,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到实现进城农民工再社会化的紧迫性,制定专门政策,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推进机制,以督促教育、劳动保障、农业、建设、财政等多个部门的积极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并纳入工作考核内容职责:明确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的教育与培训职责,制定鼓励政策。在资金支持上,要建立和划拨专项资金用于进城农民工的素质提升,减少或减免教育与培训过程中各种不必要的服务费用,同时监督企业、相关教育与培训部门的工作实效。其二,户籍改革。为了促进进城农民工再社会化目标的达成,我国必须对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确立以职业为身份确认标准的户籍制度,彻底取消过去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此外,对城市落户政策进行相应调整,鼓励农村劳动力到城镇落户,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改变户籍这一先赋性因素的决定作用,加大后致性因素对个体城市落户的影响性,使进城农民工能够凭借自身在城市的努力工作、稳定就业、人力资本获得市民这一社会身份,最终实现个体职业身份与社会身份的统一,成为城市新市民。其三,传媒引导。大众传播媒介必须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功能,杜绝对进城农民工的歪曲报道,为进城农民工的发展创造平等的社会氛围。大众传媒不仅能够消除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继续发展的不良影响,而且对于实现进城农民工的社会化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大众传媒为进城农民工提供了接触现代社会思想与行为的途径,能够使他们通过耳濡目染,逐渐转变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形成与城市和现代社会相一致的素质结构。为了实现进城农民工的再社会化发展,大众传媒必须发挥应有的导向与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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