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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艾森伯格亲社会道德理论及其对道德教育的

发布时间:2015-07-06 10:10
论文关键词:艾森伯格 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道德教育
  论文摘要:艾森伯格的亲社会道德理论是在批判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研究方法的基拙上提出的,该理论认为,一个人做出道德判断的实质就是在满足自己的愿望、需要与满足他人的愿望、需要之间做出选择。在此基础上,她提出了儿童亲社会道德判断发展的五阶段理论,并启示我们在以后的道德教育过程中,要采用与学生实际紧密联系的道德教育内容;采用情境教学,针对不同情境采用不同的教学策略。
  亲社会行为(prosocialbehavior)泛指一切符合社会期望而对他人、群体或社会有益的行为,主要包括合作、分享、助人、捐献、谦让、安慰、同情等。亲社会行为作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与人的道德发展有密切的关系,西方心理学界对亲社会行为广泛、深人的研究仅有几十年的历史。其中,把亲社会行为纳人道德理论水平上的当属美国儿童心理学家南希·艾森伯格(nancyeisenber.)她在广泛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提出一套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亲社会道德理论模式。
一、艾森伯格的亲社会道德理论
艾森伯格是美国当前较有影响的儿童心理学家,她的亲社会道德理论是在批判科尔伯格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多年的实验研究得出的。她认为,科尔伯格在研究道德推理时所用的两难故事在内容上只涉及到法律、权威或正规的责任等问题,只涉及到儿童道德推理的禁令取向方面,而未涉及到与儿童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其他推理方面。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她设计了不同于科尔伯格的亲社会两难情境,以此来描述儿童的道德判断发展。她认为道德发展是一个从自我到他人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规范会一步步内化为个体自身的价值观、责任感,以及自身的道德判断标准。该理论除了关注儿童认知发展水平对道德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以外,还涉及到道德情感以及个体人格因素对儿童做出亲社会行为的影响。在她的理论中,亲社会行为和个人的有关能力之间存在着相互强化的关系。亲社会行为的发生有利于个体有关能力(如助人的特定技能、自我效能感、自我调节技能、有效策略的知识、人际间问题解决能力等)的增强。而个体有关能力的增强又进一步强化了个体亲社会行为的发生。
艾森伯格认为亲社会行为产生的第一步应该是对他人需要的注意。艾森伯格理论的前两个阶段就揭示了一个儿童对他人注意的发展过程,其中处于阶段一的儿童会根据个人的得失、未来的需要,或者是否喜欢他人而决定是否去帮助他人。处于阶段二的儿童开始关注他人的需要,当自己的需要与他人的需要发生矛盾时,开始对他人的需要表示出很少的关注。艾氏认为影响儿童对他人注意的因素主要有个体因素(受社会文化历史和社会一认知发展水平的制约)及个体对周围环境的解释(特定情境特征的影响和个体因素的影响)两个方面。在这两个时期,在对儿童社会一认知水平教育的过程中,良好的环境、故事熏陶、榜样的设立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此时儿童的道德教育应该注重在故事中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让他们初步掌握简单的道德规范和行为习惯。
艾森伯格认为,处于第三阶段的儿童,正处于道德意图发展的初始阶段,在分析助人与否的理由时,涉及到的往往是好人和坏人、善行和恶行的定型印象、他人的赞扬和许可等。影响该阶段道德发展的因素主要有道德情感、认知因素和人格因素等。
艾森伯格的第四、五阶段主要涉及到内疚感、责任感等道德情感及其内化的道德规范对亲社会行为产生的影响。如她的第四阶段认为,儿童在做出道德判断时开始关注与行为后果相关联的内疚或其他情绪体验,初步涉及到对道德规范的关注。叫就是说艾氏认为儿童在形成一定的道德情感及其对道德事件的情绪体验之后,才开始关注社会道德规范。第五个阶段认为,儿童做出道德判断时主要依据内化的价值观、责任、规范以及改善社会状况的愿望。艾氏认为,社会规范内化为儿童的价值观和责任感以后,儿童才能真正地自觉遵守社会规范,并努力改善社会不良道德状况的愿望。从以上论述中能够看出,艾氏是从道德主体自身亲社会的发展角度去描述的,从艾氏的理论中我们能得到更多的具体的道德教育办法。
二、对我国当前道德教育的启示
结合艾森伯格的亲社会道德理论,并参照儿童发展的年龄阶段特点,我们能够对我国当前的儿童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方面提出一此设想,以便更好地实现我国道德教育的任务。
(一)学龄前阶段(0-5岁)
受思维发育的影响,该阶段儿童并不能理解各种道德规范的含义,因此,单纯的道德规范讲解在该阶段是行不通的,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各种简单的道德习惯的养成。根据思维和社会一认知发展水平,我们又能把此阶段分为1-3岁和3-5岁两个时段。在1-3岁时,儿童处于人生第一个叛逆期.在此时期,他们常常表现出强烈的独立精神,他们喜欢自己独立完成事情,不喜欢有别人干预。因此,在这个阶段,家长应该给他们充分的自由,给他们提供更多展现自己的机会。在德育方面,主要表现为因势利导,让孩子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如让他们帮忙拿东西、关灯等;有客人时了。还可以让他们帮忙搬凳,拿水果,学着去招待客人。但一定要注意,在这个时期孩子独介活动时的安个问题。在3-5岁时,孩子表现出对所有东西的好奇,他们喜欢问问题,喜欢探究、钻研。因此,这个时期,可以给孩子讲解一些简单的道德故事,在此基础上指导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道德行为规范。鼓励他们与同伴玩耍,同归同伴间的相互影响,培养他们的角色采择能力和初步的社会认同感。

(二)小学阶段(6岁一11岁)
该阶段又有分为6-9岁和10--11岁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小学低年级阶段,该阶段的儿童认为受到别人认同的行为就是好的行为,他们的目标就是自己被别人看成是好人,因此,在这个阶段,①要注意给孩子充分的道德实践机会,让他们接触各种不同的道德情境,如通过讲道德故事,解决故事中主人公所遇到的困难引导他们看富有教育意义的电视节目或电影,适时适当引导,培养他们关心他人,爱护他人的情感。②老师和家长还要注意培养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要相信他们,给他们充分展示自己的机会.帮助他们找到自己的优势,发展它们的爱好。让他们逐步树立自信。并在此基础上,逐步锻炼道德意志。③要与孩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平等关系,给孩子充分的自由、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到小学高年级阶段,应该帮助孩子注意良好人际关系的培养,让他们参加不同的活动,尽量跟不同的人接触,在他们自己的小圈子寻求认可。这有助于他们以后的道德发展。
(三)中学阶段(12岁一18岁)
该阶段的孩子处于人生的第二个危险期,也是人生发展最关键的时期,在这个阶段,他们性格叛逆、多疑、喜欢独立、冒险。家长和教师的孩子在这个阶段一定要注意多加引导,要理解他们,信任他们。多与他们进行情感上的交流,交流时切忌强制灌输思想,不给孩子申辩的机会。给他们更多的独立实践的机会,让他们能够自由地去表现自己,以培养他们多方面的兴趣。同时,结合独生子女为主的中小学生极少参加生产劳动和缺少社会实践的特点,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状况,可以因时、因地制宜地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如可以设立“学生自我服务岗”,让学生参加两操、清洁区、园艺角等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种植活动、参观德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高中阶段,学生的是非观、道德判断能力趋成熟。动机与效果得到初步的统一。这是个民主地承认法律。或是以社会契约为定向的阶段。这时,教育者可以采用举办演讲比赛、故事会、班级辩论会、师生实话实说讨论会、征文竞赛等方法,使学生言行致,符合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要求。
(四)大学阶段(17,18岁一21,22岁)
大学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形成发展的时期,为了适应大学生毕业后的社会生活,应该让他们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现在高校中举办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支援西部计划活动和大学生到农村基层锻炼的活动。这样不仅能解决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而且给他们提供更多的独立实践的机会。通过参加活动,他们能从中体会到人生的价值,自我的能力,及其比较积极的白我评价。为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打下了基础;另外,鼓励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多参加一些实践活动,这样做除了能帮助大学生减轻经济负担以外,还能够让他们多了解社会中的其他阶层的人,体会别人生活的难处,培养他们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的良好品质。以便进一步发展他们的道德情感,让他们最终形成按公正的原则去进行道德判断的能力。
  三、总结
艾森伯格的道德发展的分阶段理论,为我们更好地针对不同年龄的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提供了心理学依据。启示我们在以后的道德教育过程中,要针对每个阶段儿童道德发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适当的教育方法,制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教育目标。在道德教育过程中要突出道德情感教育和个体人格的养成教育,注重因材施教和启发诱导式教育,引导学生对生活中的道德活动进行积极反思,以促进学生道德情感的发展。促进儿童道德从自我到他人的发展,让社会规范一步步内化为个体自身的价值观、责任感,以及自身的道德判断标准,以达到道德教育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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