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广西“新民团”与国民基础教育运动——以
发布时间:2015-07-10 08:32
[论文关键词]广西;新民团;国民基础教育运动;识字教学
[论文摘要]从1930年到1940年,新桂系在广西大规模编练“新民团”,使之成为独具特色、功能齐全的民众组织。新民团组织的教育功能主要是开展识字教学。由于组织严密、纪律性强、与行政机构及学校紧密配合,广西当局利用民团组织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成效显著,文盲率大幅度下降。新民团的识字教学模式及其成绩在教育史上值得研究。
从1930年秋天开始,新桂系在广西大规模地征编训练民团,并把民团组织与省、县、乡(镇)、村(街)各级行政机构结合起来,利用民团建构政权体系、扩充军事力量、发展经济、普及教育,使新桂系的实力显著增强,广西也迅速成为国内外瞩目的“模范省”。由于新桂系编练的民团是广西全体适龄壮丁义务参加的组织,团兵不脱离生产、受过多方面的训练,并且功能超出军事范围,在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它被称为“新民团”。据广西省政府统计,从1930年冬到1937年2月,广西共训练了158万以上的壮丁。加上抗战时期训练的壮丁,广西民团的规模在两百万以上。1940年6月,根据国民政府的规定,广西的民团制度被废除,各县壮丁编组国民兵团。
20世纪30年代以前,广西教育十分落后,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迅速改变落后面貌,广西当局利用民团制度推动识字教育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效,这一做法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一、广西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兴起及新民团组织的相关法律地位
中国的新式教育在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后才获得显著发展。由于人才不足、经验缺乏,加上当权者的不重视及人民的普遍贫困状态,新式教育举步维艰、发展缓慢,面临种种困难,并带来了严重后果。有人指出:欧美日各国,每100人平均有96人能读书识字,而我国每100人至少有80人不识字。“因为不识字,所以无智识;因为无智识,所以贫穷、混乱、衰弱。一人如是,一地方一省如是,一国亦如是,以致酿成今日要亡国的危险。广西教育落后的状况更为明显。有人指出:由于地处边睡,交通不便,加上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广西文化落后,全省1300万人口中,不识字的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据1933年调查,广西全省共有各类学校12777所,学生574144人,其中初级小学的学生仅占总人口的二十分之一,约4户才有一个小学生;24个小学生中才有一人升入中学,480人中才有一个中学生,96户中才有一个中学生;大学生更是凤毛麟角。为了改变落后状况,使教育服务于各项建设,20世纪30年代,广西教育界掀起了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
国民基础教育运动指1933-1940年广西以儿童和成人为普及对象的全省性基础教育运动,它是在当时特定的条件下对初等教育的一种改革和创新。这一运动之所以发韧于广西,首先是由于当时广西所处的国内外环境决定的。用这一运动的倡导者雷沛鸿的话说,“就是因为本省具备着它所需要的主观的客观的条件关系”。“这是由于本省所具有的社会条件,这又是由于本省所具有的社会力量。
30年代初,在广西省内,政局初定,乡村行政组织尚不健全,政治腐败,匪患严重,经济衰落,已经推行的义务教育收效不大。在省外,蒋介石集团消灭桂系的决心没有改变。为了保住广西这一块后方根据地,进而实现问鼎中原的目标,桂系领导人采取先治内后图外的策略,从整治广西入手,提出了“三自三寓”政策,开展四大建设。在整治广西的过程中,桂系首领深感人才十分缺乏。各项建设的开展需要大批有文化、懂政策的干部和无数普通民众贡献力量,而干部和民众的培养、训练,必须通过教育才能完成。儿童教育或义务教育主要是为将来培养人才,但时不我待,为了加快建设,必须立即对全民实施教育。
日趋严重的国际局势和难以避免的对日战争也是国民基础教育兴起的原因之一。30年代初,全球性经济危机促使帝国主义加快了扩军备战的步伐,日本帝国主义把侵略矛头对准了中国。九一八事变后,亡国灭种的危机日益严重,桂系首领在国难临头之际,力主抗日,号召全国人民实行“焦土抗战”,保家卫国。桂系首领认识到,只有广泛地开展国民基础教育,提高儿童和成人的文化水平,激发人民的爱国热情,唤起千百万民众一致抗日,才能挽救民族的危亡。1936年10月黄旭初在题为《国民基础教育与本省整个建设的关系》的演讲中说:
为什么我们要求把每个人都造成一个国民呢?因为我国已经危迫到非常关头了,我国土地主权,受人侵略,弄到国将不国。要挽救危亡,先要每个人负起国民责任;要每个人负起责任,先要他认识国家民族处境之艰危;实施国基教育,就是要使每个人都认识中国的危机,知道我们的国家处在世界上是如何的境地,即要每个国民在政治上多少有一点显浅的认识。黄旭初强调发起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目的之一是要提高民族素质、培养具有爱国精神的国民,以发挥每个人的潜能,为救亡图存、赢得对日战争创造条件。
基于上述原因,在政局初定的1931年,广西当局在1926年公布的《广西省施行义务教育大纲》的基础上颁布了《推行义务教育计划概要》,并以各县为单位,划定学区及校区,务求普及义务教育。到1933年,随着政局的安定、民团组织的普遍建立,也由于各项建设及反对侵略的迫切需要,当局决定广泛开展国民基础教育。之所以称之为“国民基础教育”,是由其特定内涵决定的。国民基础教育是“为组训国民之教育,亦即为培养国民道德基础及生活必需之基本知识及技能”的教育,它的对象和内容,不仅包括对学龄儿童的义务教育,也包括对成人失学者的补习教育和训练壮丁的军事教育,“实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为一体”。
广西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出现和发展,也与教育家雷沛鸿的大力倡导分不开。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是这一运动的最高决策者,雷沛鸿无疑是其设计师和实际主持人。雷沛鸿(1888-1967),广西琶宁县津头村人,长期担任广西省教育厅长。1913-1921年曾留学欧美,系统地学习了西方的政治、哲学、法律、教育方面的知识。雷沛鸿的教育思想既继承了中国古代“有教无类”的传统思想,也吸收了西方资产阶级“天赋人权”的主张,其教育思想体系独具特色。雷沛鸿教育思想的核心是“教育大众化”,亦即“教育为公”。他说:教育是人民的权利,而非人民的义务,强迫而又免费的实施是政府的义务,而非政府的权利。因此,教育应具有三个特性:生长性,普遍性,现代性。“我们所需要的教育是大众化的教育,而现行教育却是为少数人而设施的教育;我们所需要的教育是生长性、普遍性、现代性的教育,而现行的教育却缺乏一贯的政策,形成特殊阶级性,抄袭他人,不能独立自主,不合社会和民众生活的需要。因此之故,中华民国对于现代教育有彻底改造的要求。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使中华民族的生存面临空前危机。他要把国民基础教育与民族的集体生活、集团生活联系起来,与挽救国家民族的危亡联系起来,力图发挥教育的功能,促进民族集团生活的形成和完善,促进社会的进步,凝聚民族的力量,迎接中华民族的复兴。他曾多次强调:国民基础教育是中华民族对于现代、对于现代环境不断努力而作出的调整行为。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具有双重意义:第一,它代表一种教育改造运动;第二,它代表一种社会改造运动。“这是要说,我们所期望的教育,是要替中华民族建筑广大深厚的基础;在其上务使中国四万万人各自有其用处,各自能发挥其个人的能力。在这个运动发动之前及进行的过程中,雷沛鸿写下了大量论文,如《今后本省教育的实施方针》、《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法案导论》、《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时代使命》、《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之使命》、《国民基础教育的特性》、《国民基础教育运动下的教育历程》等等,为这一运动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由于形势的需要及以雷沛鸿为代表的教育家的推动,1933年9月13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三个重要的教育法案,即《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五年计划大纲》(后修正为六年计划大纲)、《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开办计划》和《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试办区规程)}(后修正为指导区规程)。以上法案的公布施行,标志着广西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正式兴起。
广西当局1934年10月25日修正通过的《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六年计划大纲》规定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的主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运用各方面力量在六年内普及国民基础教育,二是为四大建设服务;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的方法有两个:一是知识青年把所学传授给一般民众,二者取长补短,二是发挥受教育民众的力量,使之服务于当局的政治目标。由此可见,广西当局控制了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发展方向,该运动是当局实现自己政策、目标的重要途径。
关于国民基础教育的内容和任务,黄旭初说:国民基础教育的内容很复杂,包括有儿童教育、成人教育、社会教育等。“从前的高小,就是现在的中心学校,从前的初小,就是现在的基础学校。从形式上看来是如此,其实内容并不如此简单。学生由学龄儿童起到成人止,读书并不单是认字,还要学习社会生活,这是与高初小不同的地方。”国民基础教育的任务是扫除文盲。文盲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文盲,不识字的;还有一种是政治上的文盲。无论儿童或成人,仅仅能识字还不够,还要有民族意识,在政治上不是一个文盲,才算是一个合格的国民,才算受过了国民基础教育。雷沛鸿说:“至于国民基础教育的任务,实以扫除文字盲,扫除政治盲,以及扫除经济盲为职志。所以各村街乡镇的民团后备队队本部以及村街乡镇公所都要设在国民基础学校之内,而校长并须兼任队长和村长。概括起来,就是要通过开展各式教育,推动广西各项建设的发展,并提高民众素质。
民团组织是广西基层社会最广泛、人数最多、力量最大的民众组织,是各项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自然也是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必不可少的参与者。为了加快国民基础教育的发展,广西当局决定发挥民团组织的作用。
正式提出利用民团力量兴办国民基础教育的人是白崇禧。1933年底,白崇禧鉴于国际形势险恶、世界大战难以避免,觉得原来采用晓庄、定县、邹平式的,由学者组织民间力量办学的“放任”政策,见效不快,教育难以迅速发展,无法适应时势需要。他认为:以民团的力量推动教育的发展,“必比现在一班学者主张纯教育去感化收效更快。因为在学者的地位,不能不取那种办法,而我们有政治的力量为之推动,收效自易”。白崇禧是军人,喜好雷厉风行的作风,习惯于利用集团力量推行某项政策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广西民团是他主持创办的,在各项建设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取得了突出成绩,于是自然想到利用这一组织发展教育。他向教育厅长雷沛鸿建议:利用民团力量,推动国民基础教育的普及和发展。雷表示同意。此后,雷沛鸿十分重视研究民团与国民基础教育的关系。负责学术研究的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隶属于广西省教育厅),曾就如何利用民团组织推动国民基础教育的发展问题深入研讨。
雷沛鸿说:“因为我们已彻底明了过去普及教育运动所以失败的原因,不外:(1)没有原动力;(2)教育与政治分家;(3)教育与经济分家;(4)教育缺乏社会基础;(5)教育设施缺乏整个性和一贯性,于是我们这次所倡导的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在根本的立法上便针对着过去的弊端,而确定了统筹全局的政策。当局采取了以法促教的做法。有关国民基础教育的法规除前文提过的外,还有《各县办理村(街)乡(镇)民团后备队村(街)国民基础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乡(镇)村(街)公所之准则》、《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组织大纲》、《广西特种教育实施方案》、《广西各县实施强迫教育办法》、《广西省成人教育实施办法》、《广西国民基础学校办理通则》等。有关法规重视利用民团组织普及教育、扫除文盲。
1934年6月,广西党政军联席会议通过《各县办理村(街)乡(镇)民团后备队村(街)国民基础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乡(镇)村(街)公所之准则》,规定原则上每村街应设立一所国民基础学校,城镇或毗连的数村可以联合设立一所学校。校舍由各村街的民众改造庙宇祠堂而成;如果没有庙宇祠堂,可借用私人房屋,也可建造新校舍。该准则要求实行三位一体制,干训队毕业学员可兼任校长或担任教师,民团官兵应参与校舍建造。
1934年10月修正通过的《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六年计划大纲》规定,国民基础教育分为儿童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成人教育应采取的措施包括“补充识字教育”、“推进民团训练”等。解决师资问题的途径是:一是任用师范学校毕业生,一是选用合格的干训队毕业生。
1935年12月公布的《广西各县实施强迫教育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条成人班应由各校审酌当地实际情形,于农隙或工余期问开办,以不妨害农工生活为原则。并应利用晚间,民团训练期间,或课余及其他时间教学,以利进行。
1936年12月23日通过公布的《广西省成人教育实施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各县实施成人教育,凡十八足岁以上至四十五足岁以下之男女,应利用本省原有各村街民团后备队之编制分队或分排分班施教,即以民团后备队之队排班长为成人教育队之队长排长班长,其十八足岁以上至四十五足岁以下之妇女并应依照民团后备队编制办法编制成队集合施教。
上项妇女队之队长副队长以各该村街内之妇女担任之,由县政府分别委派或加委,至排长班长应由各该队长就该队员中分别选派并呈报县政府备案。
第四条各队除队长副队长排长及班长外,每队并应设置队指导员一人,排指导员及班指导员各若干人。
第十二条在集队施教时由队指导员负教授责任,各排各班指导员分别协助之。在分排施教时由排指导员负教授责任,吝班指导员协助之;分班施教时由班指导员负教授责任,必要时亦得由队指导员分排分班轮流施教。
以上法规对民团组织在发展国民基础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如何利用民团组织发展教育等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新民团组织与国民基础教育的实践
民团训练的对象主要是普通壮丁,“在其训练上,即以民团后备队为实施划11练之中心”,《广西民团条例》第三条规定:“凡属中华民国国籍,在广西省内居住已满二年,年龄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之男子,均有被征为团兵之义务。”第八条规定:凡年在18岁以上、30岁以下之壮丁,应编为后备队甲级队;年在31岁以上、45岁以下者,应编为后备队乙级队。民团后备队训练的内容除军事方面的训练外,还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训练;以军事训练为主,“而以政治训练、生产训练、识字训练为从,不过,所谓主从之分,又非轻此重彼,而是有均衡发展之重要性存在”。
在发展国民教育的实践中,广西当局十分重视利用民团组织普及教育,不仅在民团训练中有识字训练的内容,而且把民团制度与基础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1.成人教育的开展利用了民团组织的编制。成人教育与民团训练有着密切关系。邱昌渭说:“凡成年人日间去做工的,则夜间去村内小学校补习读书,叫做成人教育。因训练民团,夜间须补习读书、上课,又叫做民团教育。在同一时候、同一地方,可以合并办理,并且即可以叫做民团教育。根据《民团后备队施行补习教育办法》的规定,民团制度与成人教育密不可分:1)民团后备队在训练期间,一律兼施民众教育,其施行细则由教育厅规定,责成各县政府会同民团司令部办理。2)民团后备队补习教育,以完成识字训练及公民训练为目标,在后备队实施军事训练期间进行。“由于此项规定,可见识字教育之训练,为民团训练应有之项目;同时,民团制度亦即实施成人教育之中心组织。
广西成人教育的编制有两个特点:第一,利用民团后备队的编制,将成人男女分别编入成人教育队;第二,各队均为永久编制,与民团后备队相同。把民团组织编成教育组织的做法是:1)成人男子编制:凡18岁以上45岁以下之男子,利用原有各村街民团后备队的编制,分队或分排分班施教。即以民团后备队之队排班长,为成人教育队之队排班长。其中又有甲乙级队之分:18岁至30岁者为甲级队;31岁至45岁者为乙级队。2)成人妇女编制:凡18岁以上45岁以下的妇女,亦照民团后备队编制办法,编制成队集合施教。以住址相近之队员9人至13人编为一班,设班长一人,班指导员若干人;联合住址较近三班或四班编成一排,设排长一人,排指导员若干人;合全村街各排编为一队,设队长副队长各一人。这样,就把所有适龄成年男女都编入了教育队,利用民团纪律强制人们接受教育。“可见民团组织之方式,运用于教育之实施,为一种普及教育之良好方法。
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不仅是一个教育改造运动,也是一个社会改造运动;其目标不仅要普及儿童教育,也要普及成人教育。要求成年男子接受教育相对容易,因为壮丁都加入了民团组织,要接受识字训练,又受民团纪律的约束,要组成成人班进入国民学校补习。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思想影响下,妇女不受教育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如何让妇女进入学校便成为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有关法规规定将成人妇女依照民团编制组成班、排、队,集体施教,并且妇女队的编制是长期性的。妇女队在组成之后,先对她们施以四个月的基础教育,教育完毕,这种组织仍然维持,以便开展各种活动,如植树造林、修路、抗日宣传等。
利用民团组织实施成人教育有几个优点:1)由于受到民团纪律的约束,受教成员不至于怠学,也不会出现留级问题,参加民团队伍的壮丁一般都能按期完成学业;2)识字训练可与政治训练结合起来,因为识字训练的教材由当局编成,内容包括三民主义、国耻历史等,渗透了当局的意识形态;3)节省时间和经费,因为团兵受训皆在业余时间,无需交纳学费及教材费(教材由政府免费发给),无需另建校舍(利用现有校舍),也无需另聘教师(教学指导由督练官、学校教师、优秀学生及当地知识分子负责,均为义务性质),教具、灯油费由县政府按月发给经费解决,每个成人班每月发给法币三四元。
2.三位一体制推动了国民基础教育的发展。广西当局提出“政教合一,建教合一”的口号,作为施政原则与教育的最高政策。为了使儿童教育、成人教育、社会教育这三种教育根据施政要求,与乡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在领导与运用方面,三者有统一的必要。由此,民团后备队队长在充当乡(镇)长、村(街)长的同时,也兼任中心国民基础学校校长或国民基础学校校长,也就是“三位一体制”。由于当局要求民团后备队队长兼任校长,要求各乡镇村街普遍设立国民基础学校,并实行“一人三长”,赋予基层干部很大权力,使乡村干部掌握了大量资源,并在行政、军事、文化三方面考核其政绩,因此基层干部对于发展教育表现了很高的积极性。许多干训生毕业回乡任职后,能迅速成立国民基础学校,集合团兵建造校舍。国民基础教育与三位一体制关系密切。从组织上来说,它们都依托于“三位一体”的基层组织。从“一所三用”上看,民团组织“以村的组织为基本单位”,而国民基础教育“也以村的学校为国民基础学校”,二者都立足于乡村级组织。从“一人三长”上看,基础学校校长兼民团队长,人事上互相借重,工作上相互推动。
在三位一体制下,国民基础学校的功能不再是一般单纯意义上的学校,不再仅仅是少年儿童的就学场所,而是一种兼有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四大建设复合功能的基层组织。黄旭初论述国民基础学校的社会功能是:政治方面,实施民权初步训练,举行社会调查,指导公共卫生,协助办理征工,指导各种抗战社团活动;经济方面,发起造产运动,指导农业生产,倡导农村合作,推行节约运动;文化方面,推广国民基础教育,协助改良风俗,提倡正当娱乐,宣传政令,报告时事,宣传抗战;军事方面,协助编练民团,协助办理征兵,协助建设防御工事,宣传防空防毒,防奸。亢真化说:国民基础学校的功能不仅仅是教好几十个学生,乡村长可以把基础学校作为推行政令的工具,如宣传政令、传布新闻,并发动学生参加实际建设工作,使理论与实践打成一片,教学做完全合一,提高教育效率。在国民基础教育的穿针引线下,三位一体制使四大建设间的联系整合起来,发挥出最大效能。国民基础学校不仅是对幼稚、儿童、妇女和壮丁实施教育的场所,而且是“乡村自治的中心、公共造产的中心、文化活动的中心和民团训练的中心”。因此可以说,国民基础学校是各村的“灵魂”。
另外,民团干训队、民团干部学校成为培养校长、教师的摇篮。《广西年鉴》第二回说:“所有各校职教员,以曾经军训者充任,现全省分为八区,各设民团干部学校一所,专以造就此项人材。广西民团干部学校“以养成国民基础学校师资及能任乡村街长民团干部为宗旨”。该校使用的教材为国民基础学校的参考资料。国民基础学校的教材包括课本、补充读物、实际生活材料等,当局规定应尽量搜集乡土教材,注意补充自编教材。所应用之各种课本及主要补充读物,须用省政府所编印审定者。
1939年被广西当局规定为“成人教育年”。为什么要设立“成人教育年,’?一是为了完成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计划的需要。依照1934年修正颁布的《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六年计划大纲》的期限要求,原定于1938年底以前将全省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同时普及,但在实行过程中,限于各项建设百废待举,师资、经费及其他客观条件不具备,故成人教育发展未能达到预期的进度。二是灌输民众抗日救国思想和抗战知识的需要。1938年,广西已进入全面抗战阶段,抗日救国的重任主要落在青壮年民众身上,因此提高成年民众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提高文化水准,以加强抗战建国力量,实为教育之一大急务。三是培养人才、建设广西的需要。基于以上几方面的考虑,省政府决定加快成人教育步伐,定1939年为成人教育年,广筹经费,集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期于一年内在全省彻底扫除文盲,按期完成六年计划大纲的目标。
为指导成人教育年开展各项工作,广西省政府先后制订和颁行了《广西省成人教育年实施方案》、《广西省成人教育年推行委员会组织大纲》、《广西省成人教育师资训练班办法大纲》等法规。《广西省成人教育年实施方案》包括19章34条,规定了主旨、目标、实施细则、组织、设置与设备、入学及编制、师资、课程及教材、教学、训导、结业、继续教育、特种部族教育、视导、考核、经费、进行程序、附则等项。此方案的总体规划是:凡年满18足岁以上至45足岁以下的男女失学成人及尚不能阅读并了解民众学校课本第一、二两册课文者,均须入成人班就学;各级国民基础学校、省县私立中学以上学校及各地文化实业团体,均应设置成人班;每班学生至少25人,最多50人;以男女分班教学为原则(不足25人或路途太远、人口稀疏的乡村,可以设置成人班巡回教师,实行巡回教学),分期强迫入学。惟公务人员之家属或志愿入学者,应尽先入学;在一年内,分为4期办理,每期修业时间两个月,每日上课两小时;于年底全部办理完毕。成人班多利用基础学校儿童班的教室于晚间及农闲时间授课,尽量利用各学校团体原有设备。至于课本、文具费等开支,除县款补助外,由各乡村自筹解决。
民团组织具有教育职能,在成人教育年中,它获得了大显身手的机会。
广西成人教育年掀起的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在广西教育史上是一件大事,在全国也属罕见。这一活动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虽因战争特别是桂南会战的影响,第三、四两期成人班中有的中途停课或延期办理,有的停课后无法复课,以及各方面未能密切配合等,致未能彻底完成方案所规划的任务,但当年结业人数仍达到180余万。
三、新民团发展国民基础教育的成果
从1933年10月到1940年5月,在几年之中,经过全省上下的一致努力,广西各地普遍设立了国民基础学校。普及教育是学校的天职。从这一层面上看,国民基础教育的推行是成功的。据1941年统计,全省已受基础教育的儿童有3332363人,占同龄人口的80.87环;受教育成人4083977人,占同龄人口的86.690,基本上扫除了文盲。曾担任过教育厅长的苏希询说:“即苗瑶所居穷山僻野,亦莫不受教育之熏陶,茅塞顿开,随处可闻书声琅琅,多数学生结业时,均要求延长上课时间。此外,父教子、夫教妻,一家之中左邻右舍互相研读者,不知凡几。从此,学龄儿童之入学,已无需强迫,均各自愿送其子弟入学。此种风气之养成,诚为教育上启蒙运动之良好基础。广西国民基础教育取得的成果可参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学校数、就学人数等指标在几年中都大幅度提高。
国民基础教育运动是广西普及义务教育事业中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30年代广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环顾国内,当时山东、江苏、江西、福建等地也曾进行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的尝试,但在全省范围内,坚持了六七年之久,而且收到显著成效的,当推广西的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国民基础教育能取得巨大成绩,民团组织的作用不可忽视。莫违义评论说:“自举力、民团后,政府对于受训的团兵,既授以军事训练,又授以政治训练。在政治训练中,并厉行识字运动。因此,凡受过训练的团兵,便是受过教育的民众。自三位一体制度实行后,因为村街长要兼国民基础学校的校长或教职员,乡镇长要兼中心学校的校长或教职员,于是每一乡镇,强令设立中心学校一所;每一村街,强令设立国民基础学校一所。亢真化说:由于三位一体制的实施,广西教育获得了飞跃发展。表现在:1)国民基础学校已普遍设立;2)1933年全省在学的儿童是“8182人,1937年上期在学的儿童增至1147061人;3)有国民基础学校的地方不但儿童都入了学,成人也都入了学,换言之,儿童教育发展了,成人教育也发展了。以上评述都肯定了民团组织对发展国民基础教育的作用。
广西兴办的国民基础教育适合国情,适应地方建设的需要,取得的成绩引人瞩目,全国各地来广西参观考察的人士络绎不绝。国民政府教育部督学、湖南籍教育家刘寿祺到广西视察时说:广西的国民基础教育制度,与山东的乡学、村学,定县的平民教育制度,“以及许多教育专家的主张来比较,毫无逊色。因为广西的国民基础教育制度,有崇高的理想,有全盘的计划,具体的办法,而且能够切实地作大规模的实践,所以能纳入国家立法,而推行于全国。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的做法得到国民政府的肯定。1940年3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在重庆召开国民教育会议,会上宣传推广了广西的成功经验。为配合新县制的实施,会议决定,全国各省从1940年8月起,拟定实施国民教育五年计划,并颁布了《国民教育实施纲领》。如果把国民政府公布的《国民教育实施纲领》与《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六年计划大纲》和《广西国民基础学校办理通则》相对照,可以看出,这一纲领在多方面采择了广西国民基础教育的制度和实施办法。
[论文摘要]从1930年到1940年,新桂系在广西大规模编练“新民团”,使之成为独具特色、功能齐全的民众组织。新民团组织的教育功能主要是开展识字教学。由于组织严密、纪律性强、与行政机构及学校紧密配合,广西当局利用民团组织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成效显著,文盲率大幅度下降。新民团的识字教学模式及其成绩在教育史上值得研究。
从1930年秋天开始,新桂系在广西大规模地征编训练民团,并把民团组织与省、县、乡(镇)、村(街)各级行政机构结合起来,利用民团建构政权体系、扩充军事力量、发展经济、普及教育,使新桂系的实力显著增强,广西也迅速成为国内外瞩目的“模范省”。由于新桂系编练的民团是广西全体适龄壮丁义务参加的组织,团兵不脱离生产、受过多方面的训练,并且功能超出军事范围,在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它被称为“新民团”。据广西省政府统计,从1930年冬到1937年2月,广西共训练了158万以上的壮丁。加上抗战时期训练的壮丁,广西民团的规模在两百万以上。1940年6月,根据国民政府的规定,广西的民团制度被废除,各县壮丁编组国民兵团。
20世纪30年代以前,广西教育十分落后,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迅速改变落后面貌,广西当局利用民团制度推动识字教育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效,这一做法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一、广西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兴起及新民团组织的相关法律地位
中国的新式教育在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后才获得显著发展。由于人才不足、经验缺乏,加上当权者的不重视及人民的普遍贫困状态,新式教育举步维艰、发展缓慢,面临种种困难,并带来了严重后果。有人指出:欧美日各国,每100人平均有96人能读书识字,而我国每100人至少有80人不识字。“因为不识字,所以无智识;因为无智识,所以贫穷、混乱、衰弱。一人如是,一地方一省如是,一国亦如是,以致酿成今日要亡国的危险。广西教育落后的状况更为明显。有人指出:由于地处边睡,交通不便,加上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广西文化落后,全省1300万人口中,不识字的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据1933年调查,广西全省共有各类学校12777所,学生574144人,其中初级小学的学生仅占总人口的二十分之一,约4户才有一个小学生;24个小学生中才有一人升入中学,480人中才有一个中学生,96户中才有一个中学生;大学生更是凤毛麟角。为了改变落后状况,使教育服务于各项建设,20世纪30年代,广西教育界掀起了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
国民基础教育运动指1933-1940年广西以儿童和成人为普及对象的全省性基础教育运动,它是在当时特定的条件下对初等教育的一种改革和创新。这一运动之所以发韧于广西,首先是由于当时广西所处的国内外环境决定的。用这一运动的倡导者雷沛鸿的话说,“就是因为本省具备着它所需要的主观的客观的条件关系”。“这是由于本省所具有的社会条件,这又是由于本省所具有的社会力量。
30年代初,在广西省内,政局初定,乡村行政组织尚不健全,政治腐败,匪患严重,经济衰落,已经推行的义务教育收效不大。在省外,蒋介石集团消灭桂系的决心没有改变。为了保住广西这一块后方根据地,进而实现问鼎中原的目标,桂系领导人采取先治内后图外的策略,从整治广西入手,提出了“三自三寓”政策,开展四大建设。在整治广西的过程中,桂系首领深感人才十分缺乏。各项建设的开展需要大批有文化、懂政策的干部和无数普通民众贡献力量,而干部和民众的培养、训练,必须通过教育才能完成。儿童教育或义务教育主要是为将来培养人才,但时不我待,为了加快建设,必须立即对全民实施教育。
日趋严重的国际局势和难以避免的对日战争也是国民基础教育兴起的原因之一。30年代初,全球性经济危机促使帝国主义加快了扩军备战的步伐,日本帝国主义把侵略矛头对准了中国。九一八事变后,亡国灭种的危机日益严重,桂系首领在国难临头之际,力主抗日,号召全国人民实行“焦土抗战”,保家卫国。桂系首领认识到,只有广泛地开展国民基础教育,提高儿童和成人的文化水平,激发人民的爱国热情,唤起千百万民众一致抗日,才能挽救民族的危亡。1936年10月黄旭初在题为《国民基础教育与本省整个建设的关系》的演讲中说:
为什么我们要求把每个人都造成一个国民呢?因为我国已经危迫到非常关头了,我国土地主权,受人侵略,弄到国将不国。要挽救危亡,先要每个人负起国民责任;要每个人负起责任,先要他认识国家民族处境之艰危;实施国基教育,就是要使每个人都认识中国的危机,知道我们的国家处在世界上是如何的境地,即要每个国民在政治上多少有一点显浅的认识。黄旭初强调发起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目的之一是要提高民族素质、培养具有爱国精神的国民,以发挥每个人的潜能,为救亡图存、赢得对日战争创造条件。
基于上述原因,在政局初定的1931年,广西当局在1926年公布的《广西省施行义务教育大纲》的基础上颁布了《推行义务教育计划概要》,并以各县为单位,划定学区及校区,务求普及义务教育。到1933年,随着政局的安定、民团组织的普遍建立,也由于各项建设及反对侵略的迫切需要,当局决定广泛开展国民基础教育。之所以称之为“国民基础教育”,是由其特定内涵决定的。国民基础教育是“为组训国民之教育,亦即为培养国民道德基础及生活必需之基本知识及技能”的教育,它的对象和内容,不仅包括对学龄儿童的义务教育,也包括对成人失学者的补习教育和训练壮丁的军事教育,“实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为一体”。
广西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出现和发展,也与教育家雷沛鸿的大力倡导分不开。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是这一运动的最高决策者,雷沛鸿无疑是其设计师和实际主持人。雷沛鸿(1888-1967),广西琶宁县津头村人,长期担任广西省教育厅长。1913-1921年曾留学欧美,系统地学习了西方的政治、哲学、法律、教育方面的知识。雷沛鸿的教育思想既继承了中国古代“有教无类”的传统思想,也吸收了西方资产阶级“天赋人权”的主张,其教育思想体系独具特色。雷沛鸿教育思想的核心是“教育大众化”,亦即“教育为公”。他说:教育是人民的权利,而非人民的义务,强迫而又免费的实施是政府的义务,而非政府的权利。因此,教育应具有三个特性:生长性,普遍性,现代性。“我们所需要的教育是大众化的教育,而现行教育却是为少数人而设施的教育;我们所需要的教育是生长性、普遍性、现代性的教育,而现行的教育却缺乏一贯的政策,形成特殊阶级性,抄袭他人,不能独立自主,不合社会和民众生活的需要。因此之故,中华民国对于现代教育有彻底改造的要求。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使中华民族的生存面临空前危机。他要把国民基础教育与民族的集体生活、集团生活联系起来,与挽救国家民族的危亡联系起来,力图发挥教育的功能,促进民族集团生活的形成和完善,促进社会的进步,凝聚民族的力量,迎接中华民族的复兴。他曾多次强调:国民基础教育是中华民族对于现代、对于现代环境不断努力而作出的调整行为。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具有双重意义:第一,它代表一种教育改造运动;第二,它代表一种社会改造运动。“这是要说,我们所期望的教育,是要替中华民族建筑广大深厚的基础;在其上务使中国四万万人各自有其用处,各自能发挥其个人的能力。在这个运动发动之前及进行的过程中,雷沛鸿写下了大量论文,如《今后本省教育的实施方针》、《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法案导论》、《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时代使命》、《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之使命》、《国民基础教育的特性》、《国民基础教育运动下的教育历程》等等,为这一运动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由于形势的需要及以雷沛鸿为代表的教育家的推动,1933年9月13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三个重要的教育法案,即《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五年计划大纲》(后修正为六年计划大纲)、《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开办计划》和《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试办区规程)}(后修正为指导区规程)。以上法案的公布施行,标志着广西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正式兴起。
广西当局1934年10月25日修正通过的《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六年计划大纲》规定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的主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运用各方面力量在六年内普及国民基础教育,二是为四大建设服务;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的方法有两个:一是知识青年把所学传授给一般民众,二者取长补短,二是发挥受教育民众的力量,使之服务于当局的政治目标。由此可见,广西当局控制了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发展方向,该运动是当局实现自己政策、目标的重要途径。
关于国民基础教育的内容和任务,黄旭初说:国民基础教育的内容很复杂,包括有儿童教育、成人教育、社会教育等。“从前的高小,就是现在的中心学校,从前的初小,就是现在的基础学校。从形式上看来是如此,其实内容并不如此简单。学生由学龄儿童起到成人止,读书并不单是认字,还要学习社会生活,这是与高初小不同的地方。”国民基础教育的任务是扫除文盲。文盲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文盲,不识字的;还有一种是政治上的文盲。无论儿童或成人,仅仅能识字还不够,还要有民族意识,在政治上不是一个文盲,才算是一个合格的国民,才算受过了国民基础教育。雷沛鸿说:“至于国民基础教育的任务,实以扫除文字盲,扫除政治盲,以及扫除经济盲为职志。所以各村街乡镇的民团后备队队本部以及村街乡镇公所都要设在国民基础学校之内,而校长并须兼任队长和村长。概括起来,就是要通过开展各式教育,推动广西各项建设的发展,并提高民众素质。
民团组织是广西基层社会最广泛、人数最多、力量最大的民众组织,是各项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自然也是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必不可少的参与者。为了加快国民基础教育的发展,广西当局决定发挥民团组织的作用。
正式提出利用民团力量兴办国民基础教育的人是白崇禧。1933年底,白崇禧鉴于国际形势险恶、世界大战难以避免,觉得原来采用晓庄、定县、邹平式的,由学者组织民间力量办学的“放任”政策,见效不快,教育难以迅速发展,无法适应时势需要。他认为:以民团的力量推动教育的发展,“必比现在一班学者主张纯教育去感化收效更快。因为在学者的地位,不能不取那种办法,而我们有政治的力量为之推动,收效自易”。白崇禧是军人,喜好雷厉风行的作风,习惯于利用集团力量推行某项政策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广西民团是他主持创办的,在各项建设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取得了突出成绩,于是自然想到利用这一组织发展教育。他向教育厅长雷沛鸿建议:利用民团力量,推动国民基础教育的普及和发展。雷表示同意。此后,雷沛鸿十分重视研究民团与国民基础教育的关系。负责学术研究的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隶属于广西省教育厅),曾就如何利用民团组织推动国民基础教育的发展问题深入研讨。
雷沛鸿说:“因为我们已彻底明了过去普及教育运动所以失败的原因,不外:(1)没有原动力;(2)教育与政治分家;(3)教育与经济分家;(4)教育缺乏社会基础;(5)教育设施缺乏整个性和一贯性,于是我们这次所倡导的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在根本的立法上便针对着过去的弊端,而确定了统筹全局的政策。当局采取了以法促教的做法。有关国民基础教育的法规除前文提过的外,还有《各县办理村(街)乡(镇)民团后备队村(街)国民基础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乡(镇)村(街)公所之准则》、《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组织大纲》、《广西特种教育实施方案》、《广西各县实施强迫教育办法》、《广西省成人教育实施办法》、《广西国民基础学校办理通则》等。有关法规重视利用民团组织普及教育、扫除文盲。
1934年6月,广西党政军联席会议通过《各县办理村(街)乡(镇)民团后备队村(街)国民基础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乡(镇)村(街)公所之准则》,规定原则上每村街应设立一所国民基础学校,城镇或毗连的数村可以联合设立一所学校。校舍由各村街的民众改造庙宇祠堂而成;如果没有庙宇祠堂,可借用私人房屋,也可建造新校舍。该准则要求实行三位一体制,干训队毕业学员可兼任校长或担任教师,民团官兵应参与校舍建造。
1934年10月修正通过的《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六年计划大纲》规定,国民基础教育分为儿童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成人教育应采取的措施包括“补充识字教育”、“推进民团训练”等。解决师资问题的途径是:一是任用师范学校毕业生,一是选用合格的干训队毕业生。
1935年12月公布的《广西各县实施强迫教育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条成人班应由各校审酌当地实际情形,于农隙或工余期问开办,以不妨害农工生活为原则。并应利用晚间,民团训练期间,或课余及其他时间教学,以利进行。
1936年12月23日通过公布的《广西省成人教育实施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各县实施成人教育,凡十八足岁以上至四十五足岁以下之男女,应利用本省原有各村街民团后备队之编制分队或分排分班施教,即以民团后备队之队排班长为成人教育队之队长排长班长,其十八足岁以上至四十五足岁以下之妇女并应依照民团后备队编制办法编制成队集合施教。
上项妇女队之队长副队长以各该村街内之妇女担任之,由县政府分别委派或加委,至排长班长应由各该队长就该队员中分别选派并呈报县政府备案。
第四条各队除队长副队长排长及班长外,每队并应设置队指导员一人,排指导员及班指导员各若干人。
第十二条在集队施教时由队指导员负教授责任,各排各班指导员分别协助之。在分排施教时由排指导员负教授责任,吝班指导员协助之;分班施教时由班指导员负教授责任,必要时亦得由队指导员分排分班轮流施教。
以上法规对民团组织在发展国民基础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如何利用民团组织发展教育等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新民团组织与国民基础教育的实践
民团训练的对象主要是普通壮丁,“在其训练上,即以民团后备队为实施划11练之中心”,《广西民团条例》第三条规定:“凡属中华民国国籍,在广西省内居住已满二年,年龄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之男子,均有被征为团兵之义务。”第八条规定:凡年在18岁以上、30岁以下之壮丁,应编为后备队甲级队;年在31岁以上、45岁以下者,应编为后备队乙级队。民团后备队训练的内容除军事方面的训练外,还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训练;以军事训练为主,“而以政治训练、生产训练、识字训练为从,不过,所谓主从之分,又非轻此重彼,而是有均衡发展之重要性存在”。
在发展国民教育的实践中,广西当局十分重视利用民团组织普及教育,不仅在民团训练中有识字训练的内容,而且把民团制度与基础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1.成人教育的开展利用了民团组织的编制。成人教育与民团训练有着密切关系。邱昌渭说:“凡成年人日间去做工的,则夜间去村内小学校补习读书,叫做成人教育。因训练民团,夜间须补习读书、上课,又叫做民团教育。在同一时候、同一地方,可以合并办理,并且即可以叫做民团教育。根据《民团后备队施行补习教育办法》的规定,民团制度与成人教育密不可分:1)民团后备队在训练期间,一律兼施民众教育,其施行细则由教育厅规定,责成各县政府会同民团司令部办理。2)民团后备队补习教育,以完成识字训练及公民训练为目标,在后备队实施军事训练期间进行。“由于此项规定,可见识字教育之训练,为民团训练应有之项目;同时,民团制度亦即实施成人教育之中心组织。
广西成人教育的编制有两个特点:第一,利用民团后备队的编制,将成人男女分别编入成人教育队;第二,各队均为永久编制,与民团后备队相同。把民团组织编成教育组织的做法是:1)成人男子编制:凡18岁以上45岁以下之男子,利用原有各村街民团后备队的编制,分队或分排分班施教。即以民团后备队之队排班长,为成人教育队之队排班长。其中又有甲乙级队之分:18岁至30岁者为甲级队;31岁至45岁者为乙级队。2)成人妇女编制:凡18岁以上45岁以下的妇女,亦照民团后备队编制办法,编制成队集合施教。以住址相近之队员9人至13人编为一班,设班长一人,班指导员若干人;联合住址较近三班或四班编成一排,设排长一人,排指导员若干人;合全村街各排编为一队,设队长副队长各一人。这样,就把所有适龄成年男女都编入了教育队,利用民团纪律强制人们接受教育。“可见民团组织之方式,运用于教育之实施,为一种普及教育之良好方法。
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不仅是一个教育改造运动,也是一个社会改造运动;其目标不仅要普及儿童教育,也要普及成人教育。要求成年男子接受教育相对容易,因为壮丁都加入了民团组织,要接受识字训练,又受民团纪律的约束,要组成成人班进入国民学校补习。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思想影响下,妇女不受教育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如何让妇女进入学校便成为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有关法规规定将成人妇女依照民团编制组成班、排、队,集体施教,并且妇女队的编制是长期性的。妇女队在组成之后,先对她们施以四个月的基础教育,教育完毕,这种组织仍然维持,以便开展各种活动,如植树造林、修路、抗日宣传等。
成人教育的课程,有国语、算术(后取消)、音乐三大科目。成人教育的教材分为课本、补充教材、补充读物及实际生活材料几类。课本方面,广西省教育厅编有国民基础读本六册、算术课本二册、妇女读本二册。
利用民团组织实施成人教育有几个优点:1)由于受到民团纪律的约束,受教成员不至于怠学,也不会出现留级问题,参加民团队伍的壮丁一般都能按期完成学业;2)识字训练可与政治训练结合起来,因为识字训练的教材由当局编成,内容包括三民主义、国耻历史等,渗透了当局的意识形态;3)节省时间和经费,因为团兵受训皆在业余时间,无需交纳学费及教材费(教材由政府免费发给),无需另建校舍(利用现有校舍),也无需另聘教师(教学指导由督练官、学校教师、优秀学生及当地知识分子负责,均为义务性质),教具、灯油费由县政府按月发给经费解决,每个成人班每月发给法币三四元。
2.三位一体制推动了国民基础教育的发展。广西当局提出“政教合一,建教合一”的口号,作为施政原则与教育的最高政策。为了使儿童教育、成人教育、社会教育这三种教育根据施政要求,与乡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在领导与运用方面,三者有统一的必要。由此,民团后备队队长在充当乡(镇)长、村(街)长的同时,也兼任中心国民基础学校校长或国民基础学校校长,也就是“三位一体制”。由于当局要求民团后备队队长兼任校长,要求各乡镇村街普遍设立国民基础学校,并实行“一人三长”,赋予基层干部很大权力,使乡村干部掌握了大量资源,并在行政、军事、文化三方面考核其政绩,因此基层干部对于发展教育表现了很高的积极性。许多干训生毕业回乡任职后,能迅速成立国民基础学校,集合团兵建造校舍。国民基础教育与三位一体制关系密切。从组织上来说,它们都依托于“三位一体”的基层组织。从“一所三用”上看,民团组织“以村的组织为基本单位”,而国民基础教育“也以村的学校为国民基础学校”,二者都立足于乡村级组织。从“一人三长”上看,基础学校校长兼民团队长,人事上互相借重,工作上相互推动。
在三位一体制下,国民基础学校的功能不再是一般单纯意义上的学校,不再仅仅是少年儿童的就学场所,而是一种兼有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四大建设复合功能的基层组织。黄旭初论述国民基础学校的社会功能是:政治方面,实施民权初步训练,举行社会调查,指导公共卫生,协助办理征工,指导各种抗战社团活动;经济方面,发起造产运动,指导农业生产,倡导农村合作,推行节约运动;文化方面,推广国民基础教育,协助改良风俗,提倡正当娱乐,宣传政令,报告时事,宣传抗战;军事方面,协助编练民团,协助办理征兵,协助建设防御工事,宣传防空防毒,防奸。亢真化说:国民基础学校的功能不仅仅是教好几十个学生,乡村长可以把基础学校作为推行政令的工具,如宣传政令、传布新闻,并发动学生参加实际建设工作,使理论与实践打成一片,教学做完全合一,提高教育效率。在国民基础教育的穿针引线下,三位一体制使四大建设间的联系整合起来,发挥出最大效能。国民基础学校不仅是对幼稚、儿童、妇女和壮丁实施教育的场所,而且是“乡村自治的中心、公共造产的中心、文化活动的中心和民团训练的中心”。因此可以说,国民基础学校是各村的“灵魂”。
另外,民团干训队、民团干部学校成为培养校长、教师的摇篮。《广西年鉴》第二回说:“所有各校职教员,以曾经军训者充任,现全省分为八区,各设民团干部学校一所,专以造就此项人材。广西民团干部学校“以养成国民基础学校师资及能任乡村街长民团干部为宗旨”。该校使用的教材为国民基础学校的参考资料。国民基础学校的教材包括课本、补充读物、实际生活材料等,当局规定应尽量搜集乡土教材,注意补充自编教材。所应用之各种课本及主要补充读物,须用省政府所编印审定者。
1939年被广西当局规定为“成人教育年”。为什么要设立“成人教育年,’?一是为了完成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计划的需要。依照1934年修正颁布的《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六年计划大纲》的期限要求,原定于1938年底以前将全省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同时普及,但在实行过程中,限于各项建设百废待举,师资、经费及其他客观条件不具备,故成人教育发展未能达到预期的进度。二是灌输民众抗日救国思想和抗战知识的需要。1938年,广西已进入全面抗战阶段,抗日救国的重任主要落在青壮年民众身上,因此提高成年民众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提高文化水准,以加强抗战建国力量,实为教育之一大急务。三是培养人才、建设广西的需要。基于以上几方面的考虑,省政府决定加快成人教育步伐,定1939年为成人教育年,广筹经费,集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期于一年内在全省彻底扫除文盲,按期完成六年计划大纲的目标。
为指导成人教育年开展各项工作,广西省政府先后制订和颁行了《广西省成人教育年实施方案》、《广西省成人教育年推行委员会组织大纲》、《广西省成人教育师资训练班办法大纲》等法规。《广西省成人教育年实施方案》包括19章34条,规定了主旨、目标、实施细则、组织、设置与设备、入学及编制、师资、课程及教材、教学、训导、结业、继续教育、特种部族教育、视导、考核、经费、进行程序、附则等项。此方案的总体规划是:凡年满18足岁以上至45足岁以下的男女失学成人及尚不能阅读并了解民众学校课本第一、二两册课文者,均须入成人班就学;各级国民基础学校、省县私立中学以上学校及各地文化实业团体,均应设置成人班;每班学生至少25人,最多50人;以男女分班教学为原则(不足25人或路途太远、人口稀疏的乡村,可以设置成人班巡回教师,实行巡回教学),分期强迫入学。惟公务人员之家属或志愿入学者,应尽先入学;在一年内,分为4期办理,每期修业时间两个月,每日上课两小时;于年底全部办理完毕。成人班多利用基础学校儿童班的教室于晚间及农闲时间授课,尽量利用各学校团体原有设备。至于课本、文具费等开支,除县款补助外,由各乡村自筹解决。
民团组织具有教育职能,在成人教育年中,它获得了大显身手的机会。
广西成人教育年掀起的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在广西教育史上是一件大事,在全国也属罕见。这一活动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虽因战争特别是桂南会战的影响,第三、四两期成人班中有的中途停课或延期办理,有的停课后无法复课,以及各方面未能密切配合等,致未能彻底完成方案所规划的任务,但当年结业人数仍达到180余万。
三、新民团发展国民基础教育的成果
从1933年10月到1940年5月,在几年之中,经过全省上下的一致努力,广西各地普遍设立了国民基础学校。普及教育是学校的天职。从这一层面上看,国民基础教育的推行是成功的。据1941年统计,全省已受基础教育的儿童有3332363人,占同龄人口的80.87环;受教育成人4083977人,占同龄人口的86.690,基本上扫除了文盲。曾担任过教育厅长的苏希询说:“即苗瑶所居穷山僻野,亦莫不受教育之熏陶,茅塞顿开,随处可闻书声琅琅,多数学生结业时,均要求延长上课时间。此外,父教子、夫教妻,一家之中左邻右舍互相研读者,不知凡几。从此,学龄儿童之入学,已无需强迫,均各自愿送其子弟入学。此种风气之养成,诚为教育上启蒙运动之良好基础。广西国民基础教育取得的成果可参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学校数、就学人数等指标在几年中都大幅度提高。
国民基础教育运动是广西普及义务教育事业中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30年代广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环顾国内,当时山东、江苏、江西、福建等地也曾进行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的尝试,但在全省范围内,坚持了六七年之久,而且收到显著成效的,当推广西的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国民基础教育能取得巨大成绩,民团组织的作用不可忽视。莫违义评论说:“自举力、民团后,政府对于受训的团兵,既授以军事训练,又授以政治训练。在政治训练中,并厉行识字运动。因此,凡受过训练的团兵,便是受过教育的民众。自三位一体制度实行后,因为村街长要兼国民基础学校的校长或教职员,乡镇长要兼中心学校的校长或教职员,于是每一乡镇,强令设立中心学校一所;每一村街,强令设立国民基础学校一所。亢真化说:由于三位一体制的实施,广西教育获得了飞跃发展。表现在:1)国民基础学校已普遍设立;2)1933年全省在学的儿童是“8182人,1937年上期在学的儿童增至1147061人;3)有国民基础学校的地方不但儿童都入了学,成人也都入了学,换言之,儿童教育发展了,成人教育也发展了。以上评述都肯定了民团组织对发展国民基础教育的作用。
广西兴办的国民基础教育适合国情,适应地方建设的需要,取得的成绩引人瞩目,全国各地来广西参观考察的人士络绎不绝。国民政府教育部督学、湖南籍教育家刘寿祺到广西视察时说:广西的国民基础教育制度,与山东的乡学、村学,定县的平民教育制度,“以及许多教育专家的主张来比较,毫无逊色。因为广西的国民基础教育制度,有崇高的理想,有全盘的计划,具体的办法,而且能够切实地作大规模的实践,所以能纳入国家立法,而推行于全国。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的做法得到国民政府的肯定。1940年3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在重庆召开国民教育会议,会上宣传推广了广西的成功经验。为配合新县制的实施,会议决定,全国各省从1940年8月起,拟定实施国民教育五年计划,并颁布了《国民教育实施纲领》。如果把国民政府公布的《国民教育实施纲领》与《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六年计划大纲》和《广西国民基础学校办理通则》相对照,可以看出,这一纲领在多方面采择了广西国民基础教育的制度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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