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方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3)04-0008-03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在所有的教育改革指导性文件中都对其提出了相关要求。特别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要求。本文中,笔者在分析我国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基础上,对其改革方向作一探讨。
一、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过程反映的问题
高中招生考试制度之所以需要完善,是因为“初升高”这一过程比较集中地表现出我国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缺乏的问题
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缺乏,使得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只有少数初中毕业生能升入普通高中。这意味着学生要升入普通高中就得进行学习上的激烈竞争。而学习竞争体现的是学校的教学结果,这就决定了学校之间的教学竞争。因而,初升高的竞争成为一种大规模的教育竞争。
竞争要求公平,所以这种升学的选择应该尽可能公平公正,尽可能高效率低成本。实践中,人们早已找到了这种选择的方式,即成绩测验,特别是闭卷的纸笔测验。它既具有公平性——试卷面前人人平等,又具有经济性——以最小的成本达成目标。由于这两个特性,成绩测验很快就进入所有需要人才甄别和选拔的领域,特别是在大规模教育考试中,闭卷纸笔成绩测验至今依然是主要的方式。设计更好的测验试卷一直是社会所面临的重要设计问题之一。
在设计测验试卷时人们发现,还缺少一个明确清晰的考试评价标准。在标准阙如的情况下,每一次考试的试卷自然就成为新的考试标准,致使每年的高考、中考之后,人们对考题考卷的主要评价是看它是否对人才的选拔有利、对今后教学有什么影响,而少见对试题试卷是否符合考试标准的评论。其实,设计试题试卷的标准就是试题试卷自身。这自然引出了学校和学生应对考试的一个必然方法——题海战术。在设计考题时,反猜题竟然成为重要方面,以设计出新颖的试题为主要任务,但是新颖的试题马上又成为以后考试的参照,进而使学校和学生进入题海,且题海越来越庞大。
由于升学是一种巨大的社会需要,使自己学校尽可能多的学生升学就成为学校得到社会较高价值评价的必需,升学率成为评价学校的简单直观而又明确的定量指标。于是,学校的教学直接指向升学的目标,教学的内容直接指向由考试题反映出来的考试内容,整个教育教学以升学考试为导向,应对考试以得到高分成为学校教育的实质内容。在学校里,应试教育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考试学科受到空前的重视,非考试学科则被忽视甚至根本就不开设。
应试教育引起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在前述题海战术之中,无限的增大做题量是应试的不二法门。对于这种做法,是不是真的有效固然值得存疑,但是谁敢说自己有能力(或使学生)不多做题也能考出好成绩?从1955年至今,教育部至少有50次下发文件要求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但是学生的课业负担依然没有减轻。由此可见,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是多么的积重难返。
(二)“重点学校”政策引起的问题
我国重点学校的设立缘起于1962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现在的重点学校则始于1978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试行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生来源等社会教育资源配置上向重点学校倾斜,由此形成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段的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的“层层重点”的格局。
资源的配置向重点学校倾斜,必然会拉大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差距,其最显著的表现也是升学率。因为重点学校的升学率明显高于非重点学校,所以所有的学生都想进入重点学校。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又选择了考试这一方式来选拔学生。这一点在中考里最为鲜明的表现是重点高中有权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优先招收成绩好的学生,这是资源向重点学校倾斜的一个重要举措。“重点学校”政策得到学生以及家长的积极响应,学生升学的第一批志愿都指向重点高中,因此给了重点高中以充分的选择权。
由于重点高中的高考升学率远远高于非重点高中,因此以升入好的高等学校为目标的考试竞争提前在中考阶段就展开了。中考成绩好因而升入重点高中比率大的学校也是重点初中,于是竞争又提前到了小升初的考试。再往前推,当然是重点小学了。而小学入学是不能考试的,学校的应对策略是采取各种测试,如对学生进行识字、算术、背诵等方面的考试,于是这些技能被纳入幼儿园的教学内容,所谓“幼儿园教学内容小学化”的问题就出现了。家长则动用自己的各种社会资源,努力使自己的孩子进入重点小学,一个重要的具有“市场性质”的资源就是“赞助费”。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基础教育中另一个热点问题——“择校热”出现了。
1986年国家颁布了《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初中免试入学,小学和初中学生要“就近入学”。在城市里,小学按街道社区划分学区,只接受本学区的儿童入学,而初中则按小学划分学区——某初中只接受某些小学的毕业生。“就近入学”在重点学校建设多年之后提出来,意在化解择校难题而逐步实现教育公平。但是由于重点学校的设立,儿童少年“就近”所可能升入的学校就有很大的差距,规定儿童就近进入教育资源非常不同的学校也包含了极大的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就要尽一切努力争取得到公平的或者较好的教育,于是择校成为许多家长的必然选择。
设立重点学校是政府的教育资源对某些学校的自觉倾斜政策,而择校热则是民间的教育资源对官方指定的重点学校的自发再倾斜。其结果是扩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进而引起更加汹涌的择校热潮,出现严重有违教育公平的恶性循环。
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
由于上述问题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重视,针对这些问题的中考制度改革是一直在进行着的。
(一)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设计
中考制度改革的目标就在于解决上文中所说的问题。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普通高中教育的供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实际上国家也
在努力这样做,高中的毛入学率由1991年的23.9%稳步提升到2011年的84%,特别是近几年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不过,在解决了“有书读”之后还有一个“读好书”的问题,所以近年来的中考制度改革仍然是针对前面说的两大问题,并且在消除重点学校政策带来的问题方面做了努力。这些努力的直接目标有两个:一是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二是有效地遏制择校热,并降低中考竞争的强度,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二)近年来中考的制度创新
近年来,各地针对中考存在的问题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特别是努力在高中教育不均衡、不公平的情境下促进教育公平,在普遍的应试情境下促进学生发展、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目前,我国在这方面主要有以下两种制度导向。其一,逐渐淡化高中招生考试,即反对“以升学考试分数作为录取标准”,倡导把“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其二,降低初中校际的竞争强度,采用把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的一部分分解为各个初中学校的学校指标,只要考生在本校范围内考试胜出(一般比“统考”录取的分数低几分到几十分)就可以得到示范性高中的名额。这一政策叫做“指标到校”,不过要想得到这个到校的指标,学生必须是本校学区来源并且三年一直在本校就读,指标不给择校生。各地不断提高指标到校生在高中招生中的比例,有的地方甚至提出将采用100%的指标到校的中招方式。
三、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方向
近年来,各地在中考制度改革的两种导向上进行了创新,中考制度改革在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发展特别是在有效遏制择校热方面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但也不可否认,这种中考制度导向也存在着一些风险,期待着更为深入的改革。
(一)两种制度导向的风险
第一,取消中考而用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代替的制度风险。由于缺乏一个公认的能够产生出足够区分度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标准可能有悖于推进教育公平的初衷。在这里,我们需要考虑以下两方面:一是综合素质评价是由各个学校分别实施的,即使学校的觉悟非常高,完全没有高利害下的利益扭曲,我们也无法保证各个学校掌握标准的一致性;二是由于乡村学校相对缺乏素质教育资源,城乡教育不可能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
用学业水平测试代替高中招生考试有更高的风险,其表现在考试本身的“不可互换性”。水平测试是一种达标测验,主要是标准参照的测验;而招生考试是一种选拔考试,主要是常模参照的考试。常模测验决定个体在群体中的相对位置(这是进行选拔的依据);标准测验则是判定个体对测试领域的掌握程度和掌握状态。因此,学业水平测试的区分度较差,不能明确确定学生在群体中的位置。若真要用学业水平测试代替招生考试,我们只有提高学业水平测试的区分度,以准确确定学生在群体中的位置,这就又回归到高中招生考试上来了。
第二,指标到校制度的风险。指标到校是一种以不公平的行政手段来解决由于资源配置不公产生的教育不公平问题。我国在解决择校热的同时产生了新的不公平,如不能真正做到“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而这是考试招生公平性的一个前提。指标到校还有一种“迁就后进”的可能性:既然不同层次的学校都能同样地解决升学问题,为什么还要努力于提升学校的层次呢?而如果实施100%的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的话,那么就很难使一些条件较好的学生得到充分发展,这恐怕也是有违教育公平的。
指标到校的另一个风险在于这种招生方式与普通高中的特色建设相悖,因为指标到校相对来说既限制了学生的选择权也限制了学校的选择权,而学校的特色发展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因而,在指标到校的情况下,高中特色建设将直接受到影响,普通高中会发展为千校一面的高考预备学校。
(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设想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应该是整个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随着中学教育的发展而不断创新。中学教育发展的一个方向就是初高中教育的均衡化、普及化。针对我国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努力促进高中的发展特别是教师的专业发展,在此基础上真正淡化乃至取消重点高中和示范性高中,给予所有高中同等的发展地位和虽有差别但要向薄弱学校倾斜的资源配置政策,促进高中的均衡发展和特色发展。
在这个基础上,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可采用录取时计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做法,即“录取成绩=招生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这种做法的前提是编订并颁行“各学科学业评价标准”和得到社会公认的可操作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而作为解决“择校热”利器的指标到校,在我国现阶段还是可以运用的,但是应该得到加强,同时绝不应该100%指标到校。随着初中的均衡发展及高中义务教育的发展,我国应该逐渐缩小指标到校的比例,直到最后取消这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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