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改革及其主要经验
目前,英国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涵盖学校行动计划,简称SA)、学校行动加强,简称SA+)和特殊教育需求声,它们在层次上依次递进。3若主流学校教师或特殊教育需求协调员,简称SENCO)发现有学生存在学习困难、理解力差的现象,并在学习中没有获得进步,就可征求家长同意启用SA,从而为这些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提供额外的师资、特殊教学方法、特殊教育教学评价等支持。但如果SA不能帮助学生获得进步、满足他们的发展要求,学校则可以启动SA+。在学校加强计划中,学生可以从地方教育当局、地方服务机构以及卫生机构获得额外帮助。若SA和SA+都不能帮助这些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取得进步,或者不能满足他们的发展要求,地方教育当局就会对这些学生进行评估,并征求家长的意见是否做出特殊教育需求声明。声明包括:儿童的基本信息、所需的特殊教育服务、如何获得服务支持等。在家长收到特殊教育需求声明后,如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负责特殊教育服务的官员说明,也可以向特殊教育需求和残障法庭简称SENDIST)上诉。
英国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了包括SA、SA+以及特殊教育需求声明在内的三级服务体系,并可以根据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程度选择服务体系,但在这个体系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第_,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制度不完善,特殊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偏低。由于工党政府倾向融合教育,即将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纳入主流学校,导致许多主流学校乘机挪用特殊教育经费,造成特殊教育发展缓慢。
第二,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各自分离,影响效率。1978年的《沃诺克报告》基于古利佛的特殊教育观念指出,只要是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不能取得学习进步,则表明该学生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用这种评估来代替原来的医学检查,或者残疾人分类,]这就割裂了教育与医疗健康的关系。2011年3月,英国政府发布的《咨询提案》进一步分析了目前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服务体系过于复杂,各种服务机构过于分离,造成与特殊教育有关的教育、健康、照顾三大服务机构缺乏整合。
第三,主流学校的教师、课程、评价体系对特殊教育需求学生考虑不足。2001年11月,英国教育与技能部出台法定指导框架《全纳教育——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明确要求开发新的教育系统,将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纳入主流学校,这给主流学校的教师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由此受到了主流学校部分教师的抵制。导致出现抵制的原因在于,在课程设置和评价上,课程内容缺少对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考虑,不能根据不同的需求提供合适的教学内容,也无法根据不同的要求对不同类型特殊教育学生做出怡当的评价。
第四,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家长和具有特殊教育需求儿童的意愿与要求未充分得到尊重。7家长对孩子的特殊需求最明了,如果能重视家长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将可以帮助特殊教育决策部门制定合适的特殊教育计划,从而为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提供怡当的特殊教育服务。但在目前的特殊教育体系中,由于特殊教育服务体系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无论是在特殊教育经费分配,还是在家长申诉的过程中,家长的要求往往被忽视。
二、英国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改革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体制
2011年3月的《咨询提案》明确提出要赋予家长制定个人预算的权利,旨在改革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制度的弊端,比如投入预算没有考虑具有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个体差异。政府希望家长能够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制定个人预算,并控制预算经费的使用权,以期最迟到2014年,实现家长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制定个人预算,从而增强经费使用的灵活性,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为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投入体制,英国教育部于2012年3月出台《学校经费投入改革:朝向更加公平的投入体制》,其目的是建立一个高效、公平、透明的基础教育投入体制。[8]其中涉及特殊教育领域的经费投入体制改革,规定将专项拨款(DedicatedGrant划分为学前教育区、学校区、高需求区三个部分,其中高需求区就包含特殊教育儿童。政府注重在特殊教育领域针对特殊教育需求群体,建立一个支持对象涵盖从出生到25岁的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制度。
(二整合地方特殊教育支持体系
一方面,由于英国特殊教育一线的专业人士认为目前的特殊教育体制过于科层化,阻碍了他们工作;另一方面,家长期望通过整合地方教育支持体系,按孩子的实际需求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取代学校先前通过经验提供服务的方式。所以,英国政府希望通过体制创新和整合服务机构来简化特殊教育相关程序,让专业人士和相关服务机构更好地为儿童、青年和家庭服务。
为了改变复杂的特殊教育支持体系,减少科层化的不利影响,并加强地方服务部门间的合作,英国政府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改革:第一,拟定单一的法定评价程序,整合教育、健康和照顾服务体系。到2014年,年龄在25岁以内的有特殊教育需求声明或者学习困难声明的学生都将采用这个单一评价标准,而"教育、健康和照顾计划"将整合这三个服务部门,识别学生的特殊教育类型,并提供相应的需求支持。9第二,制定国家经费投入绑定框架。在2011年3月的倍询提案>〉中,教育部宣布将和地方政府一起探索国家绑定框架,既保证提高具有特殊教育需求儿童和青年、残疾儿童经费投入的透明性,又能兼顾地方政府在经费投入上的灵活性。第三,更好地发挥社区部门的服务功能。2011年11月,英国政府宣布要发挥社区服务部门的作用,为那些能为学生离校后提供独立生活培训的组织予以600万英镑的资金支持,投入期限为两年。这些组织项目包括:早期语言发展、早期支持和关键工作、家长参与、为成人做准备等。
三提升主流学校特殊教育的服务质量
英国政府在《咨询提案>〉中明确表示,所有的儿童和青年都应当获得额外的支持,从而保证他们获得令人满意的学习水平。学校作为特殊教育的前沿,为这些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目前,英国主流学校主要从教师培训、课程设置、教学评价三个主要方面着手改革,以适应特殊教育学生的特殊需求。第一,通过培训提高主流学校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师在提高学校特殊教育服务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已经成为提升特殊教育服务质量的重要方式。《咨询提案》规定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掌握识别和克服困难的能力、处理不良行为的能力、有效教学的能力、尽早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改善特殊教育课程设置。2008年的报告《特殊教育需求和全纳:反思与革新》中,分析了课程设置的三大原则,即在课程中设置_定的难度,满足学生的多样需求,克服学生个人或群体的学习困难。第三,改善特殊教育评价方式。针对特殊教育评价,注重效率的学校通常采用目标一设定的方式评价课程和其他方面的发展。比如在英国的梨树学,课程协调员通过分析这所特殊学校写作水平低下的原因,通过制定新的政策,提供合适的支持,在每堂课都关注写作,并做出评价,通过对比以前的状况测量学生的进步,进一步设置教学目标。
(四)赋予家长和儿童在特殊教育中的权利
2008年3月,特殊教育联合会主席布莱恩•蓝姆发起了一项调查,被称为"蓝姆调查"。其主要目的是调查具有特殊教育需求儿童的家长对特殊教育服务体系的信心度,并向儿童、学校与家庭部国务大臣提出了如何提高特殊教育需求儿童学习水平的建议。在这个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英国儿童、学校与家庭部于2010年发布了《改善家长获得特殊教育信息的实施计划》,为那些具有特殊教育需求儿童的家长专门设立热线电话和网上服务。3]2011年3月的《咨询提案》再次强调了家长参与的重要性,并让家长参与到特殊教育体系的决策中去。到2014年,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家长可以获得以下权利:制定个人预算,控制自己孩子的特殊教育务;获得资金使用信息;选择学校,包括所有公立学校、学院(academy)和自由学校。
这次特殊教育改革不仅强调了家长的权利,同时也提出了要尊重特殊教育儿童的需求。《咨询提案》的反馈者强烈支持赋予儿童上诉的权利,尤其是对于那些伤残的儿童、需要照顾的儿童。这些儿童很少能在公众面前表达自己的观点,赋予他们直接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将有助于改善他们的不利地位。三、英国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改革的主要经验
(一)统_的需求评估方式
英国特殊教育需求评估体系经历了多次改革,其评价方式也随之调整。在1978年《沃诺克报告》以前,特殊教育需求评估主要由医疗机构进行,根据儿童的伤残类型建议与之相适应的学校。但《沃诺克报告》以后,特殊教育需求定义得更加宽泛,只要存在学习困难问题就可以声明自己具有特殊教育需求。但在特殊教育需求评估上却变得十分复杂,医疗机构和学校脱节,造成多头评价,效率低下。由此,2011年的《咨询提案>〉建议统一健康、教育与服务机构,采用统一的需求评估方式。将健康、教育与服务机构有机统一,以解决多方评估造成的评估效率低下、费时耗力的问题。健康机构与教育机构的有机衔接将大大消除不科学的评估行为,在医疗检查的同时还能够获得医生的及时建议,如学生是适合在主流学校,还是适合在特殊学校就读。
(二连贯的经费投入体制
自2011年3月英国教育部出台《咨询提案》绿皮书以来,英国就致力于建立一个连贯一致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标准。2012年3月,英国教育部出台《学校经费投入改革:朝向更加公平的投入体制》,目的是改革以前以16岁为分水岭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标准,新的标准将涵盖从出生到25岁,做到前后连贯一致。将16-18岁特殊教育需求固定拨款、学习者附加支持资金、特别安置预算资金整合为一种资金支持,从而统—资金分配。新的经费投入标准将减少由于经费断层给特殊教育需求学生带来的不利影响。
㈢协商性的家长参与机制
以往家长在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根据家长在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中的参与程度可以将家长参与模式分为:专家模式、移植模式、消费者模式、协商模式。m专家模式完全忽视家长的作用和要求,家长只负责提供孩子的信息;移植模式开始考虑家长的需求;消费者模式赋予家长选择学校的权利;协商模式则更加强调家长的作用,学生遇到问题,教师就需要和家长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教师还需要通过问题解决策略与家长继续协商,减少分歧。家长对孩子的身心状况最为了解,通过家长参与,学校可以获得更准确的学生信息,从而为学生提供匹配的教育服务。这次的改革同样强调了家长参与,家长可以自由选择学校,控制特殊教育资助,并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个人预算。
(四)全纳的主流学校发展模式
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开始了一体化教育,将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从特殊学校融入到主流学校接受学习。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西班牙萨拉曼卡(Salamanca)提出全纳教育,这与英国的一体化教育不谋而合,于是英国积极响应,全纳教育在英国得到快速发展。英国在从特殊教育向全纳教育转变的过程中,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第主流学校的教师要保持积极的态度。第二,加强主流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在《咨询提案》中,英国教育部就强调了特殊教育技能的重要性不能停留在理论层面。第三,转变主流学校的课程设置。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教育对象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并让这些内容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第四,特殊教育学生评价要预先设定目标,进行过程性评价,跟踪学生的学习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特殊教育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同时,我国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经费投入机制不完善、随班就读难以满足特殊教育儿童的特殊需求等。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15而在探索特殊教育体系改革的过程中适当借鉴他国的经验将帮助我们少走弯路。英国政府的改革措施体现了人性的关怀,充分尊重家长和儿童的需要,重视家长参与,主张建立连贯一致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体制,这些措施和改革经验无疑能为我国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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