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图书馆残疾人阅读服务探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49年就在《公共图书馆宣言》指出:每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对因故不能享用常规服务和资料的用户,如残疾人、监狱囚犯等,必须向他们提供特殊资料和服务。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现有残疾人数达8500多万人,公共图书馆在为这一庞大的特殊群体提供获取知识和文化服务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近年来,我国残疾人阅读服务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以我国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现状为基础,总结美日两国的相关经验,针对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残疾人服务的改进措施。
1.我国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的发展历程
长期以来,我国公共图书馆在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方面还是一片空白。直至1989年,我国出台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随后,公共图书馆便开始陆续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残疾人专用服务场所也应运而生。1990年,南京市图书馆成立了江苏省第一家“盲人有声资料图书室”,南京市图书馆成为全国最早为盲人读者提供阅读服务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大、中城市图书馆要提供肓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要加强利用数字资源,建设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要资助中西部地区公共图书馆建设盲人阅览室。为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计划纲要内容,全国各地迎来了公共图书馆盲人有声读物及盲文图书室的建设高潮。据统计,到2014年底,国内公共图书馆盲文阅览室数量达到1616个。同时,在2012年全国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宣告成立当天,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也宣告正式上线运行。
2.国外公共图书馆的残疾人阅读服务经验
2.1国家政策及法律保障
美国在残疾人阅读服务方面的国家政策十分完善,1973年美国通过《康复法案》(RehabilitationAct),要求确保残疾人平等享受图书馆设施和服务的权利;1992年颁布的《美国残疾人法案》(ADA,AmericanswithDisabilitiesActof1990),在政府服务、公共供给等部分均涉及图书馆为残疾人服务的责任;2001年,美国《针对残疾人的图书馆服务》详细规定了9条职责以保障残疾人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残疾人享用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曰本图书馆在残疾人阅读服务方面比较有特色。1969年,东京曰比谷图书馆推出了面向视障读者提供图书录音制品服务及“对面朗读”服务;1971年,日本视障者读书权保障协会积极发起“保障视障读书权和利用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倡议;1978年成立了“日本图书馆协会障碍者服务委员会”;1986年东京举办了IFLA(国际图书馆协会和机构联合会)大会,使得日本公共图书馆向残障者提供图书馆服务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在1994年、1996年分别出版了《向所有人提供图书馆服务》和《障碍者服务》,为图书馆的残疾人服务指明了方向;2009年新颁发的《著作权法》明确提出,各类图书馆可通过馆际互借等多种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文献资源共享,确保残疾人平等获取信息。
2.2特设馆藏和服务设施
美国的图书馆特别重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专用通道等残疾人专用设施一应俱全。每个图书馆都有路线标志,且图书馆人口和停车场设有电梯可直达各楼层,各层还有专门为残疾人设置的休息室’还提供助听器、轮椅等设备供残疾人使用。在馆藏方面'为满足各类残疾读者的需求,图书馆专门收集适合残疾人的大量书刊、光盘、录音资料等供残疾读者使用。此外,美国的图书馆还提供很人性化的辅助设施,如盲文打印机、闭路电视、屏幕扩大软件、放大镜、盲人阅读器、自动翻页器、大字本印刷软件、有声字典、书写辅助设施等。
2.3个性化的服务内容
美国图书馆针对不同类型残疾读者,提供相对应的服务。例如,对聋哑残疾的读者,为使他们方便获取信息,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和标志,在咨询台旁免费提供文本电话(texttelephone);对视障残疾的读者,专门成立了盲人图书馆,为其提供高水平的借阅服务。视障读者利用盲人专用计算机、电话网络等设施就能够独立检索盲文和录音资源。为了吸引肢体残疾的读者,美国图书馆除了完善无障碍阅读设施外,还为不方便到图书馆的读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如上门服务、电话预约、邮寄等;对智力残疾的读者,美国图书馆设有“图书馆对特殊儿童服务委员会”,智力障碍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的讲故事、多感官资料和图书讨论等活动来进行阅读体验。
曰本图书馆别具特色的残疾人服务也值得借鉴,如面对面朗读服务’盲人读者在有朗读需求时,可以提前跟图书馆预约’如果读者不便到馆,图书馆还可以将朗读好的书籍录音邮寄给读者。针对不方便到图书馆借阅的残疾读者,很多日本图书馆还提供邮寄外借服务,包括录音图书、墨字图书、CD、录像带等资源。日本要求图书馆工作人员既要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还要掌握一些特殊技能’如盲文、手语以及各种特殊机器的使用。
3.我国公共图书馆残疾人阅读服务发展方向
我国图书馆残疾人服务起步较晚,在国家法律政策、服务设施、服务方式等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图书馆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提升我国图书馆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可借鉴国外图书馆的先进经验,为残疾人平等获取信息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完善我国残疾人阅读服务体系,使全体残疾人共享文化成果。
3.1完善残疾人服务政策体系
虽然我国目前巳有不少图书馆提供部分残疾人阅读服务,但是在经费、文献、专业人员配备等方面仍有很多不足之处。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政策来保障残疾人享受公共图书馆的权利,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的成功经验,从残疾读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制定较为详尽的服务条款,内容可涉及馆舍布局、服务设施配备、馆藏资源建设、专业技术应用、专业人员配备及组织合作等各个方面。
3.2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残疾人服务还未引起公共图书馆的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比较缺乏。图书馆应该为残疾读者创造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绿色通道”。对视力残疾读者,可设立专门的视障阅览室,配备盲文阅读器、盲文打印机、放大镜、屏幕扩大软件等设备;为聋哑读者提供阅读机、个人PA接收器、声音放大读书器、特别警报灯等设施;对肢体残疾读者配置轮椅、升降椅、自动翻页器、书写辅助设施等。
3.3丰富馆藏资源
我国图书馆残疾人馆藏资源在数量上和种类上都相对较少,以泉州市图书馆为例,大部分都是盲文图书,而且数量偏少。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对残疾读者馆藏资源投人,购买适合智力残疾人群所需的简易图画书和聋哑人专用的手语图书等以满足各类读者的不同需要。同时,要大力开展资源共享,通过馆际交流等方式丰富馆藏资源。
3.4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绝大多数图书馆缺少为残疾人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人员,容易造成沟通不畅。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学习美日两国做法,要求图书馆工作人员除了具备图书馆专业技能外,还要掌握一些服务残疾人的特殊技能,如盲文知识、手语等。除此之外,图书馆工作人员在为残疾读者提供服务的时候要给予他们充分的细心、耐心和尊重。
3.5延伸服务内容
目前部分图书馆开展了针对残疾读者的特色服务,如考虑到盲人读者的行动不便,上海图书馆、南京图书馆、湖南图书馆等开展了送书上门、免费邮递的服务,其他公共图书馆可结合各馆实际向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目前我国各地图书馆普遍都开展了盲文借阅服务,但是对于其他类型残疾人所开展的服务鲜有报道,说明图书馆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等残疾群体方面的服务不均衡。
鉴于此,我国图书馆可借鉴美国的经验,对于不方便到馆的读者提供邮寄、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对智力残疾的读者,可以举办讲故事、图书讨论等个性化活动。
3.6提高各界关注度以加强宣传推广
残疾人阅读服务长期缺乏社会关注,大部分公共图书馆对残疾人服务内容和资源都没有宣传和推广,对开展的活动鲜有报道,严重影响服务成效。我们可以通过与社区、残联或民政部门合作,建立图书馆的残疾读者档案,以便于了解残疾读者的需求,提高残疾读者服务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同时也可学习国外图书馆,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主动吸引残疾读者参与,使图书馆的残疾人阅读服务不再形同“虚设”。
林秋恋
(泉州市图书馆,福建泉州,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