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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现代足球运动发展的足球裁判员选材分析

发布时间:2015-08-20 13:45

摘 要:本文从现代足球运动的发展特点,简要阐述了一名优秀的足球裁判员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意为足球裁判员的选材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关键词:足球;裁判员;素质
  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就像三个支架,稳定地撑起现代足球运动的发展。[1]在比赛中,三者既互相牵制,又互为一体,任何一方的缺失、偏移,都会给足球运动带来损失。裁判作为足球比赛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着绿茵场上的“fair play”能否得以实现,其业务水平的高低及判罚是否准确和公正,都有可能影响比赛的最终结果,因而备受足球爱好者与社会舆论的关注。
  足球裁判员的选材对于支撑中国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维护中国足球裁判员形象至关重要。2010年3月,多名中国足协官员及前国际级裁判员因操纵足球比赛涉嫌收受贿赂犯罪被依法逮捕,说明我国足球裁判员选材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
  近几年,每年联赛开赛前,中国足协会专门组织执法中超、中甲、中乙以及女超联赛的裁判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和业务学习,说明新一届中国足协官员在裁判员选材工作中,重心已有所转变,由重视“业务”素质转变为“业务+非业务”素质双重视。
  一、现代足球运动的发展需要高水平的足球裁判员
  (一)现代足球运动的特点决定足球裁判员的特点
  现代足球运动富有激烈的战斗性与对抗性,参赛人数多,比赛技、战术复杂,动作掌握难度大,比赛时间长,场地大等特点决定了足球裁判员具有场上体能消耗大、受关注程度高和透明度高的特点。有统计显示,2002年韩日世界杯,裁判员最多一场跑动12500米,甚至比运动员跑的还多。一场精彩的足球比赛能够吸引成千上万的现场观众和数以亿计的电视观众,而场上只有四名裁判员,裁判员任何一个细微的失误都有可能引来成千上万人的攻击和非议。
     (二)足球规则约束下的现代足球比赛需要裁判员的创造性实践
  简单抽象的足球规则要求裁判员在比赛中正确理解、掌握并创造性地运用其精神,从而对运动员的行为做出准确判罚,正确识别故意与无意犯规,严格区分勇猛与粗野动作,掌握好有利与无利的关系,制止不利于比赛顺利进行的行为和事件,保证公正、公平、合理的比赛环境,以达到避免运动损伤、充分发挥运动员的技战术、激发运动员勇猛顽强的战斗作风、合理控制比赛时间、保证比赛的连贯性、保证判罚的决断性等目的。
  (三)提高足球裁判员的执法水平是足球比赛的一项重要任务
  好的裁判员能够引导比赛,使比赛更激烈,更具观赏性,同时很好的把握比赛气氛。因而,足球裁判员所具备的综合素质是影响其判罚准确性的关键所在,没有高水平的足球裁判员也就谈不上足球运动的高度发展,提高裁判员的执法水平也成为促进足球运动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适应现代足球运动发展的足球裁判员应具备的素质
 北京著名裁判长苏德利先生给青年裁判员上课时讲到一个优秀的裁判员健康成长需要很多特别的素质和机遇,甚至比一个优秀的飞机驾驶员成才还难。[2]现代足球比赛形式和内容的明显变化要求比赛规则和裁判员都必须现代化,这需要足球裁判员具有过硬的基本功。为适应现代足球运动发展的需要,足球裁判员的选材必须重视以下素质:
  (一)具备全面的业务素质
  1.对足球竞赛规则的全面理解
  对规则内容及规则精神的充分理解,是足球裁判员从事裁判执法的基本前提。《足球竞赛规则》是从事足球裁判执法的基本依据,内容共有十七章。要想成为高水平的足球裁判员,不仅要熟记《足球竞赛规则》的条款和《足球竞赛规则诠释及裁判指南》的内容,深刻领会规则的精神和实质,还要时刻关注规则的最新变化。中国足协及其各地方协会每年定期对注册裁判员进行岗前理论培训,其目的就是要强化裁判员对足球竞赛规则的理解和规则精神的把握,不仅通过传统的理论考试检验裁判员对规则的掌握程度,近两年还增加了视频测试来进一步检验裁判员利用规则进行模拟判罚的能力。
  2.良好的身体素质
  足球裁判员充沛的体力、良好的体能是适应现代足球快速比赛节奏的必备条件。在2006年德国世界杯赛以及2010年南非世界杯赛上“攻势足球”代表了当今世界足坛的潮流。潮水般的进攻,快速的攻防转换,球员勇猛的拼搏,各支队伍形成了鲜明的特点和个性。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先生说:裁判员——足球场上的第23人,正越来越多地加入到这个项目中。在这几年里,裁判员的形象正在从过去彬彬有礼的年长绅士向训练有素的运动员型转化。现代裁判员的身体素质甚至不亚于职业运动员。[2]
  体能测试方法的变革进一步印证了良好的身体素质是足球裁判员适应现代足球运动发展的必然要求。2006年7月1日前采用的测量裁判员体能的测试方法是12分钟跑。美国著名运动生理学家库伯在《有氧运动》一书中阐明,12分钟跑虽然只是一种简单的跑步测量,但它所获得的科学、有效的结果可以和复杂的肺功能测定结果相媲美。美国足联对“国际级裁判员”最大年龄下调也表明了对身体机能水平要求的提高。在1994年欧足联裁判员培训班期间就特别强调增强身体素质的重要性,特别是年轻裁判员,不允许40岁以下的裁判员在进行库伯测定时,其身体素质仅达到2700—2800米左右,年轻裁判员的目标应该在3000米以上,以便使他们为年龄增长保留一些储备。[1]目前普遍采用测量裁判员体能的方法是,6个40米的冲刺跑和间歇跑(跑150米,走50米,10圈为及格),该测试方法更接近于比赛中裁判员的跑动节奏,但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明显更高了。2007年我国首次采用该方法时,中超中甲裁判员的体能测试中就有多人没有通过,这在以往12分钟跑的测试中是很少见的。因此,足球裁判员必须加强有效的身体训练并懂得爱护自己的身体,以适应现代足球比赛中更快的攻防节奏并延缓进入“老”裁判员的进程。
  3.对足球运动的充分理解
  要成为一名高水平的裁判员,充分理解足球运动的特点与规律是不可或缺的条件。足球裁判员要做好比赛中执法者与引导者的角色,充分使用好规则赋予裁判员的权利,既使比赛顺利进行,又要使运动员相互学习提高并增进友谊,就必须充分接触足球运动,这不外乎两种有效的方法。一是多观看各种水平(国内职业足球联赛、意甲、德甲、西甲、世界杯、亚洲杯、欧洲杯、亚冠、欧冠、世锦赛等)及各种形式(现场、电视、网络等)转播的 比赛,欣赏精彩比赛瞬间的同时多注意观察裁判员的跑位与判罚,学会换位思考,比照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参加严格的裁判员技术水平培训及执法不同层次的比赛(各种业余联赛、U15、U17、U19等)进行现场锻炼,不断提高对动作的识别能力和对比赛进程的把握能力。二是作为一名足球运动员或业余爱好者直接参加比赛,以使自已作为主体对足球运动员的动作取得最大程度上的认知,切身体会场上争夺之所在,进一步减少错判、漏判,不断提高及时合理跑位、准确拿捏把握关键球判罚的能力。目前,世界高水平的裁判员也大多是相对优秀的足球业余爱好者甚至是退役职业运动员。
  4.一定的执法经验
  执法经验是足球裁判执法实践的结晶。裁判员的执法经历越长、临场越多,经验越丰富,注意和范围也越大。有丰富经验的裁判员在临场时,往往情绪高昂、精神饱满,思维敏捷、头脑清醒、反应快,善于审时度势,能及时掌握比赛的规律,及时抓住比赛中出现的苗头,把自己的注意力及时地集中和扩大到运动员可能发生犯规的地方。
  5.一定的常见运动损伤与康复治疗知识
  为合理应对自己或场上队员受伤情况,裁判员应掌握一定的常见运动损伤与康复治疗知识,合理控制比赛节奏和比赛伤情况补时。
  (二)具备较强的非业务素质
  1.大公无私、公正执法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各种不同的职业都有体现本职业特点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特殊要求,如医德、师德等等。裁判员在比赛场上提倡什么、限制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都是裁判员职业道德的反映。在裁判工作中,裁判员应该做到“廉洁、公正、严肃、认真、严格、准确”十二个字,这是裁判员的基本要求,也是足球裁判员必须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规范。[3]
  大公无私是裁判员职业道德的灵魂,公正执法是裁判员职业道德的核心。这要求足球裁判员必须做到端正执法动机,正确处理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认真负责地吹好每声哨。因此,不断加强足球裁判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关系到我国现代足球运动发展方向的一个重要环节。
  2.公平正直、实事求是的人格品质
  公平正直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是足球裁判执法的首要前提和基本素质。作为绿荫场上的法官,公平正直是裁判员树立权威的保证和有效执法的底线。裁判员业务水平不足可以通过多种学习途径提高,但谋求私利或感情上的偏向而使比赛失去公正性则将毁掉比赛,更别提推动足球运动的发展了。因此,一个足球裁判员首先必须是一个正派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在比赛中不带私心地执法,才能抵挡外来因素的干扰,避免纯粹因牵涉个人因素故意偏袒从而导致错判、漏判情况的发生;其次,在本着公正性的前提下,裁判员应努力做到实事求是,不能戴上有色眼镜主观地看待比赛胜负,更不能将这种主观带到赛场上去,场上的一切判罚都应能在足球竞赛的十七章规则中找到。
  3.良好的心理素质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成为一名高水平足球裁判员的关键因素。首先,要求足球裁判员有精确的空间、时间和运动知觉,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准确判断场上情况及自己在场上跑动的路线和运动员的方向等。其次,要求足球裁判员有较大的注意广度、良好的注意分配能力以及迅速转移注意的能力。裁判员在比赛中注意场上情况整体变化的同时要注意与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的合作,尽可能在视觉瞬间内观察到更多的队员或动作数量,特别是激烈对抗中隐蔽或不正当动作的数量,夯实处罚的事实依据。第三,要求足球裁判员的思维过程有极快的速度,能够根据场上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做出正确的决定。第四,要求足球裁判员情绪的强度与紧张水平与比赛相适宜。足球比赛的快节奏对裁判员的意志品质有相当高的要求,特别是对意志的果断性与自制性两个方面显得最为突出。因此,为了能更好的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足球裁判员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因过度紧张或过度抑郁而造成错判、漏判。
  4.领导素质
  领导素质在足球裁判员中可理解为气质和在意识与注意力上的天分。在意识和注意力方面的天分是衡量一名优秀裁判员的决定因素。良好的跑动站位和赛前准备可以帮助裁判员改善意识和注意力。一个好的裁判员可以集中其短期记忆或注意力在足球比赛的重要问题上,可以很快抓住场上的重要情况并合理的运用规则来处理。
参考文献:
[1]黄高松《足球裁判员能力素质的构成》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1月第13卷第1期29页
[2]华厚杰《湖北省足球裁判队伍现状与改革对策的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14页
[3]曹镜鉴、何志林《足球裁判必读》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8年5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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