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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如何“能够”成为艺术家

发布时间:2023-12-10 22:24

  一直以来,艺术家被视为“模仿者”的观念在古典文论中占据着重要地位。18世纪以后,“模仿说”受到冲击,“人们在对其批驳中普遍强调艺术的想象与创造的本质,强调艺术家、诗人作为‘创造者’的主体地位”[1]。尼采、海德格尔、福柯等都曾肯定艺术家作为审美主体的重要性,并强调人在艺术中的自我创造性。如果说,早期文艺理论家对“艺术本体”讨论形成的一系列成果,是基于“艺术家何为”这一问题的拷问,那么作为在实践探索中的一次尝试,李凤亮教授率领团队撰写的《艺术原创与价值转换》(海天出版社2014年出版。以下引文凡出自该著者均只标注页码)探讨的就是“艺术家如何‘能够’成为艺术家”的核心问题。因为遵照以往逻辑,艺术家参与艺术产业化、市场化的行为“是卑下的、庸俗的甚至是沾满铜臭的”[2],而艺术越接近康德所言无利害关系的“自由的艺术”,就越是能证明作为艺术家应有的坚守,否则就是“伪艺术家”“艺术的傀儡”。然而,在文化产业迅速崛起的时代,“艺术作品的市场化”“艺术创作的工业化”以及“艺术家的逐利化”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艺术外围价值中商业价值和产业价值的迅速飙升使得艺术家的创造主体地位再次遭到普遍质疑。《艺术原创与价值转换》所要解决的正是这样一个的问题:在当代产业语境中,除艺术原创作品本身之外,如何在彰显艺术家创造主体身份上寻求另一条可行的路径?按照作者的思路,艺术作品作为艺术家价值体现的载体,艺术原创充当了保证艺术品质量和艺术品价值的必要条件。因此,如何实现艺术原创的价值转换就成为艺术家价值体现与身份彰显的关键,而这也构成全书开篇立论的核心问题。笔者将其归纳为五种具体路径,旨在抛砖引玉,希望对这一论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有所助益。


  一、转换的前提:重塑当代多元艺术价值观念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和文化领域的转型给社会注入无限的生机,在现代市场环境及当代消费语境中,艺术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趋向。从艺术家的角度来看,世俗文化价值的兴起和精英文化价值的失落,造成了艺术家群体的分化,使得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在“坚守”和“妥协”中徘徊;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大众文化成为艺术消费的重要形式,消费主义盛行使得艺术消费者更加注重艺术品的投资价值,他们普遍充当着本雅明所称“艺术家想要找的买主”的角色。当艺术品与资本联姻成为亲家,如何保证正确的艺术价值取向成为普遍争论的话题。


  《艺术原创与价值转换》从艺术价值分析入手,在考察艺术价值观念历史变迁的同时,对如何重塑当代艺术价值观做出了探索,认为在当今艺术外围价值迅速飙升,艺术投资价值被普遍认同,艺术产业价值得到高度重视的背景下,我们应站在人类文化发生演化的大文化立场上来加以审视消费语境下的艺术变相。全文开篇在对“艺术”一词的观念梳理时,始终将它放在“大文化系统”中加以考察,理由是文化的变化特别是“文化创新”[3]会对艺术产生巨大甚至是革命性的影响。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艺术在人类不同的文化语境中,其价值结构会受历史语境的制约发生变动,不管在什么社会制度或文明系统中,艺术都会通过不同的形式和表征,无限丰富地生成着;不仅如此,文化内部的科学、哲学、宗教、道德、法律、制度等发生变化,都会引起艺术表现形式的变化。所以,在这一系列的裂变过程中,尽管人们对艺术价值的判定会出现一定程度损伤与偏差,但都应该客观辩证地看待。一方面,过度强调艺术的商业价值和产业价值确实有悖于艺术作为本然性存在;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正是这种复杂而又不断叠加的艺术品价值观念形态,促成了艺术品消费主体的成长,繁荣了艺术市场,加速了艺术产业的发展。”(第83页)


  二、转换的关键:由艺术价值向市场价值过渡


  既然艺术与产业合谋是历史使然的结果,那么必然存在能够使二者连接的桥梁――“价值理论”,即原创性艺术品除具有思想、艺术和审美价值外,还具有一般商品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而要完成前后两类不同属性的价值之间的转换,需要经由市场交换这个平台。这是《艺术原创与价值转换》最基本的理论依托,也构成了艺术价值转换逻辑的起点。具体而言,大致有两个过程:一是从艺术品到艺术商品的过渡。就创造客体而言,艺术品被创造出来,它的价值是固定的、恒定的。但它一旦进入流通领域,就具有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价值理论中所提出的“商品价值”。所以,我们讨论艺术品的市场价值,只能在艺术品或艺术制品成为商品之后,才是可行的,而对艺术价值量的衡估,也只有在市场价值这一范畴内谈论才是有效的。二是从个体创造到产业化的过渡。如果艺术品的作者就是商品的直接提供者,尽管产品也直接面向市场,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直接的供应关系,但这种传统的艺术市场仅仅停留在个体创造的阶段。在现代艺术市场中,艺术创造成为艺术生产,个体创造向产业化的过渡不仅获得了量上的提升,带来了艺术商品的大众化消费,它还以无限创新的方式,丰富着艺术原创的价值内涵。


  尽管如此,艺术价值向市场价值的过渡并非易事。由于艺术品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之间的不尽一致,艺术价值在向市场价值过渡的过程中很难找到衡估的标准。并且,人们的消费心理总是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状态,市场价值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以及多种使用价值的不断添加,而相应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创造价值”的原理只能作为参考,把握艺术品市场价值还必须综合考虑多重因素,比如消费者的价值取向、作品的稀缺程度、艺术家的社会地位等。此外,文中特别指出作为艺术史家或艺术评论家的“专家”,往往会成为接通艺术家跟观众之间的“心桥”,发挥着重要的参考作用,颇具新意。


  三、转换的动力:围绕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经营


  由于当代文化产业极度依赖技术的发展,艺术价值向市场价值过渡的过程中,艺术品以极低成本复制和扩散。人们普遍享受由技术产制带来的“消费狂欢”,却很少追问它们的“出身”。在如今的市场当中,几乎所有艺术门类都难以免于盗版和侵权的影响,粗制滥造往往取代正版经营在市场上大行其道。当艺术家不能成为艺术市场中最有利的受益者,其结果不仅是艺术家身份的丢失,其原创探索精神也会不断消解。尽管在“大众文化”泛滥的时代,我们并不缺乏艺术内容的消费,但是艺术创作的大众化也并没有带来艺术原创的深化和发展。相反,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原创价值往往伴随着多样化、同质化的艺术商品被不断地复制和供给,它们看起来极为相似,后果却是艺术价值创新力的日渐萎缩。作者:宗祖盼,本文来自《上海艺术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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