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培育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心理学途径
发布时间:2015-07-04 09:04
【摘要】培育军人核心价值观,是当前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中之重,而其培育途径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培养与激发官兵亲社会行为,来推动与促进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本文运用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分析了亲社会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亲社会行为与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结合以及培育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心理学途径。
【关键词】军人核心价值观;心理学途径;亲社会行为;移情训练
1 亲社会行为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亲社会行为(prosocial behavior),又称利社会行为,指符合社会期望并对行为者本身并无明显好处,而行为者却自觉自愿给行为的受体带来利益的一类行为。其因素包括:帮助他人,符合社会期望,自觉自愿。亲社会行为包括利他行为(altruism)和助人行为(helping behavior), 助人行为比利他行为外延大,利他行为是最高意义上的亲社会行为。[1]
2 亲社会行为与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结合
2.1 亲社会行为与军人核心价值观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军人核心价值观是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积淀、整合、提炼出来的, 反映全军官兵共同的理想目标、精神信念、文化传统和行为准则的价值观念体系和群体意识。旨在树立官兵科学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塑造良好的个人品德, 形成全面、和谐、规范有序的群体行为规范。
官兵亲社会行为是“德”的最高层次的行为体现, 它能真正使人的情感得到净化, 使人的思想得到升华, 使人的素质得到提高。精神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 人的价值在于奉献。亲社会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广大官兵用自身的亲社会行为来发扬我军的人文精神, 创造部队崇高文化,自觉自愿的服务部队,无私奉献,建设国家。
2.2 亲社会行为推动与促进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2.2.1 亲社会行为倡导忠诚精神:亲社会行为所表现出的品质,即诚信、守信和服从,自觉自愿的为国家和社会的事业尽心尽力,而不图回报,促使官兵对党忠诚,真心诚意、尽心尽力,促使官兵从内心的深层体验中,将党置于崇高的地位。
2.2.2 亲社会行为倡导亲民爱民:亲社会行为倡导热心为他人服务,真诚帮助他人,从而促使官兵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永葆人民子弟兵政治本色,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为人民无私奉献。
2.2.3 亲社会行为倡导为祖国服务: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个体,组成国家的基本单元,亲社会行为符合社会期望,具有社会性,即人们为了维护社会群体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积极的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倡导人人都报效国家,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2.2.4 亲社会行为倡导献身使命:亲社会行为具有利他性,即自觉自愿地奉献,而不期望得到任何外部回报,这促使官兵勇于为祖国献身,认真履行革命军人神圣职责,爱武、爱岗敬业、不怕牺牲、英勇善战,坚决履行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
2.2.5 亲社会行为倡导官兵崇尚荣誉:亲社会行为是一种不期望得到任何外部回报的行为,它使人们不再追逐物质利益,而是从心灵深处崇尚荣誉,自觉珍惜和维护国家、军人的荣誉,视荣誉重于生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革命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提高素质、全面发展、争创一流、建功立业,贞守革命气节,严守军队纪律。
亲社会行为是一种利社会的行为,其行为符合社会的期望,是人与人之间形成和维持和谐关系的重要基础,本身具有积极性。大力培养和促进官兵的亲社会行为,是培育军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心理学途经。
3.1 加强品德教育,培养与激发官兵亲社会行为:
品德即道德品质(moral trait),是一定社会道德关系的体现,具有社会性的特征。人的品德作为个性或人格的特殊表现,不是人的生理上的自然属性,而是人的社会属性,它反映的是人的社会特质。[2]品德教育,主要就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人们进行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取向教育, 发扬对国家和人民的奉献精神,为现代化部队建设以及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
3.1.1 学会抵制诱惑:真正意义上的品德或道德,应该是能够抵制压力或诱惑的影响而不违反道德规范,即使在没有被别人发现或不会得到惩罚的情况下也是这样。在没有外部监督的情况下,能够抵制诱惑的重要原因是其内部有坚持道德规范的动机。而品德教育就是要使官兵从其道德规范动机层面上,自觉自愿的抵制各方面的诱惑,积极投身到部队建设中。
3.1.2 学习道德价值和行为:学习道德价值和行为,向官兵传递关于群体忠诚和群体参与的积极态度,传递关于亲社会行为在群体成员进步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信念,并把这种信念转化成为实际的亲社会行为的道德实践。
在具体实施中,可以借鉴价值澄清理论,即:“人们通过经验获得指导行为的一般准则。这些准则往往能指导人们的生活,我们或许可称之为价值观。”[3]在人的价值观形成过程中,通过分析和评价的手段,帮助人们减少价值混乱,促进同一价值观的形成,并在这一过程中有效地发展官兵思考和理解人类价值观的能力。它主张价值观的形成不是灌输,而是通过澄清的方法,在评价过程中实现的,是通过选择、赞扬和实践过程来增进富于理智的价值选择的。
3.2 加强官兵移情训练:
移情是一个人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 识别并体验他人情绪和情感的心理过程。移情是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动机来源, 是亲社会行为的重要促进因素, 具有引发助人行为和抑制攻击性行为等亲社会功能。[4]移情是诸如助人、抚慰、关心、合作、分享等亲社会行为的动机基础,它激发、促进人们的亲社会行为。[5]
训练移情可以增强道德唤醒和道德压力并作用于道德判断, 从而激发利他主义动机,提高亲社会行为水平。具体实施中,可以采用角色扮演法,角色扮演(role-playing) 是一种使人暂时置身于他人的社会位置,并按这一位置所要求的方式和态度行事,以增进人们对他人社会角色及自身原有角色的理解,从而更有效地履行自己角色的心理学技术。[6]
参考文献
[1] 俞国良.社会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458页
[2] 俞国良.社会心理学 [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474页
[3] 美.路易斯•拉斯思等, 魏贤超译, 价值与教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24页
[4] 美.霍夫曼.弗洛伊德主义与文学思想[m]. 北京: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
[5] 丁芳.培养儿童亲社会行为的方法当议[j].山东教育科研,2000年
[6] 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
【关键词】军人核心价值观;心理学途径;亲社会行为;移情训练
1 亲社会行为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亲社会行为(prosocial behavior),又称利社会行为,指符合社会期望并对行为者本身并无明显好处,而行为者却自觉自愿给行为的受体带来利益的一类行为。其因素包括:帮助他人,符合社会期望,自觉自愿。亲社会行为包括利他行为(altruism)和助人行为(helping behavior), 助人行为比利他行为外延大,利他行为是最高意义上的亲社会行为。[1]
2 亲社会行为与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结合
2.1 亲社会行为与军人核心价值观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军人核心价值观是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积淀、整合、提炼出来的, 反映全军官兵共同的理想目标、精神信念、文化传统和行为准则的价值观念体系和群体意识。旨在树立官兵科学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塑造良好的个人品德, 形成全面、和谐、规范有序的群体行为规范。
官兵亲社会行为是“德”的最高层次的行为体现, 它能真正使人的情感得到净化, 使人的思想得到升华, 使人的素质得到提高。精神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 人的价值在于奉献。亲社会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广大官兵用自身的亲社会行为来发扬我军的人文精神, 创造部队崇高文化,自觉自愿的服务部队,无私奉献,建设国家。
2.2 亲社会行为推动与促进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2.2.1 亲社会行为倡导忠诚精神:亲社会行为所表现出的品质,即诚信、守信和服从,自觉自愿的为国家和社会的事业尽心尽力,而不图回报,促使官兵对党忠诚,真心诚意、尽心尽力,促使官兵从内心的深层体验中,将党置于崇高的地位。
2.2.2 亲社会行为倡导亲民爱民:亲社会行为倡导热心为他人服务,真诚帮助他人,从而促使官兵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永葆人民子弟兵政治本色,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为人民无私奉献。
2.2.3 亲社会行为倡导为祖国服务: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个体,组成国家的基本单元,亲社会行为符合社会期望,具有社会性,即人们为了维护社会群体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积极的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倡导人人都报效国家,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2.2.4 亲社会行为倡导献身使命:亲社会行为具有利他性,即自觉自愿地奉献,而不期望得到任何外部回报,这促使官兵勇于为祖国献身,认真履行革命军人神圣职责,爱武、爱岗敬业、不怕牺牲、英勇善战,坚决履行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
2.2.5 亲社会行为倡导官兵崇尚荣誉:亲社会行为是一种不期望得到任何外部回报的行为,它使人们不再追逐物质利益,而是从心灵深处崇尚荣誉,自觉珍惜和维护国家、军人的荣誉,视荣誉重于生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革命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提高素质、全面发展、争创一流、建功立业,贞守革命气节,严守军队纪律。
3 激发官兵亲社会行为,培育军人核心价值观
亲社会行为是一种利社会的行为,其行为符合社会的期望,是人与人之间形成和维持和谐关系的重要基础,本身具有积极性。大力培养和促进官兵的亲社会行为,是培育军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心理学途经。
3.1 加强品德教育,培养与激发官兵亲社会行为:
品德即道德品质(moral trait),是一定社会道德关系的体现,具有社会性的特征。人的品德作为个性或人格的特殊表现,不是人的生理上的自然属性,而是人的社会属性,它反映的是人的社会特质。[2]品德教育,主要就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人们进行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取向教育, 发扬对国家和人民的奉献精神,为现代化部队建设以及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
3.1.1 学会抵制诱惑:真正意义上的品德或道德,应该是能够抵制压力或诱惑的影响而不违反道德规范,即使在没有被别人发现或不会得到惩罚的情况下也是这样。在没有外部监督的情况下,能够抵制诱惑的重要原因是其内部有坚持道德规范的动机。而品德教育就是要使官兵从其道德规范动机层面上,自觉自愿的抵制各方面的诱惑,积极投身到部队建设中。
3.1.2 学习道德价值和行为:学习道德价值和行为,向官兵传递关于群体忠诚和群体参与的积极态度,传递关于亲社会行为在群体成员进步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信念,并把这种信念转化成为实际的亲社会行为的道德实践。
在具体实施中,可以借鉴价值澄清理论,即:“人们通过经验获得指导行为的一般准则。这些准则往往能指导人们的生活,我们或许可称之为价值观。”[3]在人的价值观形成过程中,通过分析和评价的手段,帮助人们减少价值混乱,促进同一价值观的形成,并在这一过程中有效地发展官兵思考和理解人类价值观的能力。它主张价值观的形成不是灌输,而是通过澄清的方法,在评价过程中实现的,是通过选择、赞扬和实践过程来增进富于理智的价值选择的。
3.2 加强官兵移情训练:
移情是一个人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 识别并体验他人情绪和情感的心理过程。移情是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动机来源, 是亲社会行为的重要促进因素, 具有引发助人行为和抑制攻击性行为等亲社会功能。[4]移情是诸如助人、抚慰、关心、合作、分享等亲社会行为的动机基础,它激发、促进人们的亲社会行为。[5]
训练移情可以增强道德唤醒和道德压力并作用于道德判断, 从而激发利他主义动机,提高亲社会行为水平。具体实施中,可以采用角色扮演法,角色扮演(role-playing) 是一种使人暂时置身于他人的社会位置,并按这一位置所要求的方式和态度行事,以增进人们对他人社会角色及自身原有角色的理解,从而更有效地履行自己角色的心理学技术。[6]
参考文献
[1] 俞国良.社会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458页
[2] 俞国良.社会心理学 [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474页
[3] 美.路易斯•拉斯思等, 魏贤超译, 价值与教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24页
[4] 美.霍夫曼.弗洛伊德主义与文学思想[m]. 北京: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
[5] 丁芳.培养儿童亲社会行为的方法当议[j].山东教育科研,2000年
[6] 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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