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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创新

发布时间:2015-08-01 09:12

摘 要:中华民族音乐文化源远流长,有独特的音乐表现手法,强调音乐作品内在美与外在美的统一,为了弘扬民族音乐,我们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以“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根据民族地区音乐教育的实际,从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师生关系等各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使我国民族地区音乐教育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求,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

关键词: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改革;创新

一、努力提高音乐教师民族音乐施教能力

要想使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取得良好效果,提高音乐教师民族音乐的施教能力十分重要。要使他们本身热爱民乐、熟悉民乐,具有一定的民族音乐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民族音乐教育实施能力,对民族音乐教育充满热情和强烈的使命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民族音乐教育的正常进行,促进民族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学校是弘扬民族音乐的主阵地,音乐教师也应成为这一阵地的引领者,在教学中传授民族音乐知识,陶冶学生情操,增强民族意识,还应培养民族地区音乐教师多元文化素质,树立多元文化教育观念。使他们认识到“缺失中国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对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而言,不仅仅是极其不完善的,而且还有可能对发展中国音乐带来负面影响。

二、树立多元音乐教育理念

任何教育都与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有着本质的联系。少数民族专业音乐教育的发展更不能照搬普通音乐院校或者师范院校的做法,其必须遵循一般的教育规律。同时又要遵循自身的一些特殊规律。只有弄清楚它究竟能满足怎样的社会需求和发展定位并以此探寻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够使本专业具有独特价值。

三、更新传统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评价标准

普遍有效的音乐评价标准是不存在的。各少数民族的音乐评价标准应在其各自的文化视野中。少数民族可以以其独立的艺术标准进入学校音乐课堂,为其正宗性的延续提供保障。教师的教学内容的选择要有代表性,努力挖掘风格性强、主题鲜明、旋律优美的少数民族音乐作品作为教学内容。并且能够让学生在原始的基础上加工,进行适度改编或配乐,并以此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同时也是对少数民族音乐进行创作的尝试。改革技能课‘一对一’的方式,探索多种教学方式,学习西部少数民族侗族‘歌师’的教学方法:采用集体授课形式,在教唱的过程中,不仅贯穿着技法的教学,还融汇着即兴创编能力的培养以及声乐和器乐的和谐运用能力的培养。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学习,而且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尽量发挥学生的个人专长。

整合学术资源,对学校音乐教育资源匮乏问题有计划地组织有关教育专家进行集中攻关突破,丰富和完善音乐教育资源。改革和建立课程资源开发系统,从实践中深入挖掘新的有效的音乐课程资源,加强音乐课程内容的综合性,淡化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界限,加强音乐课程内容与现实生活和学生经验的联系。在音乐课程的设置上要注意突出实践性,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要注意到城乡差别,合理安排设置不同条件、不同地区的学校音乐课程。在课程的内容设置方面,应该重视和加强学生的国际化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中小学音乐课程设计应该以综合实践活动为主。

四、创行“参与式”实践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开展师生互动的艺术实践。为增强学生参与艺术实践的主动性,在教学计划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还在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以外,各专业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在课余举办师生共同参与的专业汇报会,如声乐演唱汇报会、钢琴演奏汇报会、各种民乐演奏汇报会以及个人演唱(演奏)会等,并将活动过程刻录成光盘作为教学参考资料。通过这样的专业实践活动既促进了师生将民族艺术元素融入创作实践,又实现了师生互动和教学相长。

组建学生艺术社团。学生社团是学生专业成长的一个重要摇篮,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有艺术专业特长学生牵头组织各种艺术社团,如合唱队、舞蹈队、民乐队、电声乐队等。这些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文艺创作和演出,将民族艺术精华搬上舞台,将当代艺术形式和现存的少数民族艺术进行完美的结合。

五、向民间学习,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学校教育的传承功能

作为一种特殊的传承手段,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可以作为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在民间传承的重要补充,为少数民族音乐艺术在当代的保存、继承、发展拓宽道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挖掘、整理、研究工作历来受到音乐理论家们的重视,他们为此做出了很多贡献。在现代音乐教学中无论是专业音乐教育还是普通音乐教育,通常是以校内课堂为主要形式的。而我国民族众多、地域宽广,民族音乐的精华大多在民间。对这种传统音乐的教学,需要走入田野民间深入到传统音乐实际环境中去主动接受传统音乐文化,不能仅局限于课堂的理论教学。这种深入和客观的动态的学习能够培养良好的民族音乐文化情结和素养,因为民俗是具体可感的一种社会现象,具有传承性特征和模式化特征,它是在民众中共同传承,被人们反复遵照、不断重复的事项。民族音乐往往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民俗,甚至是某种民俗的具体写照。因而,民族不同,风俗不同,各民族的音乐风格也就不同。学生深入民俗可以了解在民间社会生活中音乐与民俗的关系,在找歌、记歌、唱歌、做歌的过程中真正认识到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价值,这样才能真正谈得上是在进行有效的传承。所以笔者认为,在音乐教学中,不仅需要学校专职的音乐教师定时定期地深入各民族采风.同时需要聘请经验丰富的民间乐师配合教师的教学。学生出校外采风也实属必要,从民间走入学校课堂,又从学校课堂走人民间,这种教学方法对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效果。

结语

总之,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振兴民族音乐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者必须明确责任,进行全面的改革,必须摈弃陈旧的教育观念和传统的教学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迈出顺应历史发展的新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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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卢嫒媛.试论少数民族特色的音乐在教学中的运用[J]中国音乐教育2008(10)

课题:少数名族儿童音乐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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