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越来越被“淡化”的意识形态工具
发布时间:2015-07-04 09:28
【摘 要】电视的诞生,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在现代社会里,没有电视的生活已不可想象了。随着电视不断融入人们的生活中,其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却正在被“淡化”。本文就针对电视这一特殊的文本,试图从观众与电视之间产生的距离,电视节目的商业化,和观众意识形态的差异这三个方面来分析为什么电视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正在退化,以及从葛兰西霸权主义角度说明尽管电视意识形态作用在减弱,但它却始终摆脱不了作为统治阶级工具身份。
【关键词】电视 受众 解读 葛兰西 霸权
随着电视的广泛运用,对电视的相关研究也越来越多。在文化研究中,虽然电视并非一种书面阅读材料,但由于其与书本一样,都需要在受众的参与下完成其意义的释放,人们通常也将电视视为一种“文本”。电视文本的成立,是与观众对其的解读共存的,也就是只有当观众看了某一电视节目后,这一电视节目才生产出其社会意义。在全球化的语境下,随着观众的主体身份的确立,电视作为意识形态工具所发挥的作用似乎越来越被“淡化”,电视制作者的意图似乎越来越难以达到。这个句子事实上包含了两重含义:首先,电视作为一种工具所发挥的意识形态作用开始“淡化”,开始消解;其次,尽管电视所发挥的作用在淡化,但其依旧是一种意识形态工具,观众的主体性的确立并非能够使之改变其意识形态承载物的身份。
一、电视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越来越被“淡化”
首先,观众与电视之间的距离正在逐渐扩大。电视是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出现在中国内地的。起初,电视的数量和电视节目很少,观众对于电视内容的选择面很窄,加上电视节目有明确的政治教育主题,这样就很容易视电视节目的内容为权威并对其全盘接受。但如今,随着电视的普及,电视节目的增多,人们也能更熟练地使用电视,可以再各个节目间进行转换,可以心不在焉地观看电视。从这个方面可以说,观众与电视之间就保持了相当的距离。
其次,电视产业已经越来越向商业利益靠拢,商业利益越来越多地主导了电视的制作。民营电视公司的涌现冲破了电视机构纯粹依赖国家财政支撑的机制,改变了单一的传统的电视文化理念,将电视节目制作的重点转化为娱乐、生活、等方面,开始将电视节目真正推向市场,使得电视节目鲜明地打上了“商品”印记。很多节目没有特定的政治目的,也不是为了探寻真理和理想,而是单纯地迎合观众的“享乐动机”并以此来提高自身的收视率。因此,意识形态的考虑只是趋向于“尽可能”而不是“当然”。
最后,由于意识形态的不同,观众对于电视节目也越来越多地带有“批判式”的观赏方式。霍尔在《制码解码》中,对文化与传媒有很好的研究。他将电视话语“意义”的生产与传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电视话语“意义”的生产,即电视专业工作者对原材料的加工。第二阶段是“成品”阶段。第三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是观众的“解码”阶段。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第三个阶段,在第三阶段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对世界的一系列看法,如观众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等。他提出意义并非传送者“传递”的,而是由接受者“生产”的。即是说,信息生产的权利关系与消费的权利关系并不完全吻合。因此,电视对意识形态的传递并不能保证其接收。
二、电视最终没法摆脱意识形态工具的身份
尽管观众与电视拉开了距离,已经意识到节目是为谋取商业利益而被制作出的,但是观众还是没有终止看电视这一活动,在观看电视节目的无意识状态下,电视作为意识形态的工具依然在起作用。
这一论点可以在葛兰西的“霸权理论”中找到充分的解释。葛兰西认为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确保他们社会和文化上的领导地位,利用霸权作为手段,劝诱被统治阶级接收它的道德,政治和文化价值。霸权观念的关键不在于强迫大众违背自己的意愿和良知,屈从统治阶级的权力压迫,而是让个人“心甘情愿”,积极参与,被同化到统治集团的世界观或者说霸权中来。我们知道,对电视的控制权最终应当属于国家,通过颁发许可证来对电视加以间接的调控。作为这样一个被统治阶级利用的工具,电视主导了观众的观点,潜移默化中规定了什么是合法的,正常的,什么是不合法的,不道德的,从而让观众知道他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当今,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社会日益物质化,旧有的道德传统受到了冲击,因此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电视需要来召唤传统道德意识在现代工业社会中的回归,对社会进行乐观的预言,竭尽所能地展示出现代社会的合理性及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的可发展性,和提倡个人的积极进取精神来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在这一过程中,个人不断地被社会所“驯化”,但却披上了一层美丽的外衣。在这种外衣下,观众是很难运用自己的主体性来颠覆制作者的主导意图,因此我们说电视文本的意识形态承载物的身份依然继续着。
为了论证这一观点,我们可以研究青春偶像剧对于观众群的影响。偶像剧是一种相对脱离现实生活的电视剧,跟一般的生活片不同,其主要特征是拥有很多俊男美女。观众大多都能够明确地归纳出其制作的模式——充斥着“漫无天际”、“虚假温情”,本质——是“童话”,是“泡沫”,和意图——为了“满足观看者的心理愿望”,因此并未陷入韩剧所营造的影像世界中,不再像以前那样完全接受认同电视的内容,并对其产生了“批评式”的观赏方式。观众观看这些电视剧时,并非完全接受制作者的所安排的内容,而是理性的加以了甄别,对其中加入个人思考,对同一文本产生多种不同的意义。
尽管观众意识到了青春偶像剧的虚幻,但他们并不因此就将它们置于自己的对立面。它们仍然观看这些偶像剧,仍渴望奇迹的产生,他们的感情仍不由自主地被拉扯进去。他们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意识到了偶像剧的不现实性,另一方面却极力地想融入进去,企图从电视剧的某个角色中找到自己的形象,这使得他们在镜像和现实之间摇摆不定左右挣扎。因此,尽管观众对电视有了相当的认识,但一旦他们观看了电视,电视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就在无形中发挥出来了。
四、结论
电视,作为当代社会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媒,被文化研究学者认为是最具影响力的意识形态工具之一。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由于电视与观众之间的距离逐渐扩大,电视节目的日益商业化以及电视信息生产的权利关系与观众消费的权利关系并不完全吻合造成电视成为越来越被“淡化”的意识形态工具。尽管如此,但电视作为意识形态的功能还是不可忽视。通过研究,我们对电视所发挥的意识形态作用有了更多的了解,有助于我们更为理性定位电视在日常生活中的角色。
参考文献:
[1]王一川.大众文化导读[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刘晶晶.日剧:美丽的肥皂泡.视界,(7):132-139.
【关键词】电视 受众 解读 葛兰西 霸权
随着电视的广泛运用,对电视的相关研究也越来越多。在文化研究中,虽然电视并非一种书面阅读材料,但由于其与书本一样,都需要在受众的参与下完成其意义的释放,人们通常也将电视视为一种“文本”。电视文本的成立,是与观众对其的解读共存的,也就是只有当观众看了某一电视节目后,这一电视节目才生产出其社会意义。在全球化的语境下,随着观众的主体身份的确立,电视作为意识形态工具所发挥的作用似乎越来越被“淡化”,电视制作者的意图似乎越来越难以达到。这个句子事实上包含了两重含义:首先,电视作为一种工具所发挥的意识形态作用开始“淡化”,开始消解;其次,尽管电视所发挥的作用在淡化,但其依旧是一种意识形态工具,观众的主体性的确立并非能够使之改变其意识形态承载物的身份。
一、电视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越来越被“淡化”
首先,观众与电视之间的距离正在逐渐扩大。电视是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出现在中国内地的。起初,电视的数量和电视节目很少,观众对于电视内容的选择面很窄,加上电视节目有明确的政治教育主题,这样就很容易视电视节目的内容为权威并对其全盘接受。但如今,随着电视的普及,电视节目的增多,人们也能更熟练地使用电视,可以再各个节目间进行转换,可以心不在焉地观看电视。从这个方面可以说,观众与电视之间就保持了相当的距离。
其次,电视产业已经越来越向商业利益靠拢,商业利益越来越多地主导了电视的制作。民营电视公司的涌现冲破了电视机构纯粹依赖国家财政支撑的机制,改变了单一的传统的电视文化理念,将电视节目制作的重点转化为娱乐、生活、等方面,开始将电视节目真正推向市场,使得电视节目鲜明地打上了“商品”印记。很多节目没有特定的政治目的,也不是为了探寻真理和理想,而是单纯地迎合观众的“享乐动机”并以此来提高自身的收视率。因此,意识形态的考虑只是趋向于“尽可能”而不是“当然”。
最后,由于意识形态的不同,观众对于电视节目也越来越多地带有“批判式”的观赏方式。霍尔在《制码解码》中,对文化与传媒有很好的研究。他将电视话语“意义”的生产与传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电视话语“意义”的生产,即电视专业工作者对原材料的加工。第二阶段是“成品”阶段。第三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是观众的“解码”阶段。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第三个阶段,在第三阶段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对世界的一系列看法,如观众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等。他提出意义并非传送者“传递”的,而是由接受者“生产”的。即是说,信息生产的权利关系与消费的权利关系并不完全吻合。因此,电视对意识形态的传递并不能保证其接收。
二、电视最终没法摆脱意识形态工具的身份
尽管观众与电视拉开了距离,已经意识到节目是为谋取商业利益而被制作出的,但是观众还是没有终止看电视这一活动,在观看电视节目的无意识状态下,电视作为意识形态的工具依然在起作用。
这一论点可以在葛兰西的“霸权理论”中找到充分的解释。葛兰西认为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确保他们社会和文化上的领导地位,利用霸权作为手段,劝诱被统治阶级接收它的道德,政治和文化价值。霸权观念的关键不在于强迫大众违背自己的意愿和良知,屈从统治阶级的权力压迫,而是让个人“心甘情愿”,积极参与,被同化到统治集团的世界观或者说霸权中来。我们知道,对电视的控制权最终应当属于国家,通过颁发许可证来对电视加以间接的调控。作为这样一个被统治阶级利用的工具,电视主导了观众的观点,潜移默化中规定了什么是合法的,正常的,什么是不合法的,不道德的,从而让观众知道他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当今,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社会日益物质化,旧有的道德传统受到了冲击,因此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电视需要来召唤传统道德意识在现代工业社会中的回归,对社会进行乐观的预言,竭尽所能地展示出现代社会的合理性及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的可发展性,和提倡个人的积极进取精神来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在这一过程中,个人不断地被社会所“驯化”,但却披上了一层美丽的外衣。在这种外衣下,观众是很难运用自己的主体性来颠覆制作者的主导意图,因此我们说电视文本的意识形态承载物的身份依然继续着。
三、案例分析
为了论证这一观点,我们可以研究青春偶像剧对于观众群的影响。偶像剧是一种相对脱离现实生活的电视剧,跟一般的生活片不同,其主要特征是拥有很多俊男美女。观众大多都能够明确地归纳出其制作的模式——充斥着“漫无天际”、“虚假温情”,本质——是“童话”,是“泡沫”,和意图——为了“满足观看者的心理愿望”,因此并未陷入韩剧所营造的影像世界中,不再像以前那样完全接受认同电视的内容,并对其产生了“批评式”的观赏方式。观众观看这些电视剧时,并非完全接受制作者的所安排的内容,而是理性的加以了甄别,对其中加入个人思考,对同一文本产生多种不同的意义。
尽管观众意识到了青春偶像剧的虚幻,但他们并不因此就将它们置于自己的对立面。它们仍然观看这些偶像剧,仍渴望奇迹的产生,他们的感情仍不由自主地被拉扯进去。他们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意识到了偶像剧的不现实性,另一方面却极力地想融入进去,企图从电视剧的某个角色中找到自己的形象,这使得他们在镜像和现实之间摇摆不定左右挣扎。因此,尽管观众对电视有了相当的认识,但一旦他们观看了电视,电视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就在无形中发挥出来了。
四、结论
电视,作为当代社会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媒,被文化研究学者认为是最具影响力的意识形态工具之一。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由于电视与观众之间的距离逐渐扩大,电视节目的日益商业化以及电视信息生产的权利关系与观众消费的权利关系并不完全吻合造成电视成为越来越被“淡化”的意识形态工具。尽管如此,但电视作为意识形态的功能还是不可忽视。通过研究,我们对电视所发挥的意识形态作用有了更多的了解,有助于我们更为理性定位电视在日常生活中的角色。
参考文献:
[1]王一川.大众文化导读[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刘晶晶.日剧:美丽的肥皂泡.视界,(7):13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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