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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电视新闻和生命意识

发布时间:2015-07-04 09:37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民生类电视新闻中有关“死”的报道过多过滥, 画面过于直露等问题,及其对社会,对人们心灵的负面影响,指出新闻从业人员要有强烈的生命意识,电视新闻要回归新闻本位,而不能靠血淋淋的画面和“死讯”提高收视率。
  [关键词]电视新闻 生命意识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关死人的信息,往往对人的思想、情感、心理、情绪等,冲击刺激最大。在社会越来越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有关死人的新闻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其中一些新闻,对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生死观,确立尊重爱惜生命的意识,注重生活中的自我防护,建设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与此同时,一些价值不大,社会意义不强,过多展示恐怖、暴力、压抑、心理不健康,有可能对某些人群特别是青少年具有暗示作用,容易引起他们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有关死人的新闻,也频频出现在电视屏幕上。
  在我们应对这些现象引起足够重视的同时,我们不能不呼吁:电视人要有生命意识,电视新闻要报道好有关“死”的消息和它的价值所在。
  生命意识,就是充分地尊重生命的意识。生命意识带给新闻人的是在自己的传播活动中自始至终保持对生命的尊重。电视新闻由于具有直观的画面,更应该从每一个画面每一段文字细微之处着手,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保持对人性的关怀。而在目前的电视新闻(主要是民生类新闻)中,恰恰就是由于生命意识的缺失,导致有关死人的新闻出现了过多过滥,画面过于直露,文字过于轻率的不良倾向 。
  
  一、“死讯”过多过滥,“死讯”价值开掘不深,把握不准
  虽说有生必有死,生老病死都是自然规律,但是媒体传播什么样的“死讯”,如何传播“死讯”,却值得三思而行。在一些电视台,现在随便打开一档民生类的电视新闻栏目,进入眼球的少不了由事故、凶杀、自杀、疾病等引发的,或者是还没有查明原因的“死讯”,还有就是“惊现”一类的报道。几乎到了死人即新闻,每档民生类电视新闻必有“死讯”的地步,有的一档节目里甚至多达几条。(顺便说一句,有的以“贴近”“人文关怀”的名义,把事故受点小伤,喝醉酒摔伤诸如此类的“伤讯”都当作新闻传播,也有小题大做之嫌)
  当然,关注生命是新闻人的天职,但是在关注生命的过程中一旦忽视生命意识,那么它的传播也就变得毫无价值,甚至会带来负面影响,“死讯”过多过滥的现象也就在所难免。因为充其量我们关注的仅仅是一个生命的终结与否的浅表象,说通俗一点,就是采访报道一些没有价值或者价值不大的“死讯”;更重要的,过多过滥的“死讯”,往往会谈化或弱化对相关生命与个体尊严的新闻事件报道,或者无视新闻当事人及新闻受众的感情和需求;在事关个人隐私或情感的报道中,不注重尊重和保护当事人,或由于叙述角度、语气等的不当,造成对新闻当事人情感的伤害和隐私的侵犯;甚至,在文字解释中将新闻娱乐化,以调侃的口吻对待一些本该严肃对待的“死讯”等等。
  一个外地拾荒人,在拆迁工地被倒塌下来的房梁压死了,画面血淋淋,惨不忍睹。记者在报道这件事时,批评拾荒人“要钱不要命”。这件事曾在本地网上引起了热议。网友们认为,记者批评嘲弄拾荒人是缺少人文关怀,与心何忍,更多的应该关注拾荒人为什么“要钱不要命”和拾荒人群体的生存状态,以及拆迁工地的管理等等。事实上,在这新闻事件里,苦难不仅没有被同情,反而成了被嘲弄指责的对象,自然,与拾荒人之死相关的深层次问题,也就难以得到发现或关注了。
  可以说,“死讯”的传播实际上对活着的人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生命教育。毫无疑问, 过多过滥,少有新闻价值的特别是把握不准的“死讯”,将有可能影响到人们的感情情绪、生活工作和生死观人生观的正确培养,甚至对社会主流的判断,更令人担心的是会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如青少年自杀的消息。青少年生命教育的重要内容就是生命信仰的教育。一旦引导不当,极易产生偏差。而电视媒体对青少年人生价值观形成的影响力是不容置疑的)

  二、“死讯”画面过于直露,画面屡有鲜血和恐怖的现场。
  有这样一条新闻片:某年夏天,一个小女孩不慎溺水身亡。记者在赶往事发地拍摄时,女孩的遗体已经放进了殡仪馆的冷柜里。大概记者为了强调女孩落水身亡的真实性,竟然请工作人员把女孩的遗体拉出来又拍摄了一通。还有一条片子,把人们打捞一个溺水身亡者的全过程,用长镜头赤裸裸的展示出来。而大量车祸中的血淋淋场面就更多了。这种冠以“记实手法”的自然主义表现手法,且不说缺少对死者和死者家属起码的人格尊重,和对他们的情感伤害及隐私侵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画面也缺乏对受众的情感尊重,给人以厌恶、恐怖的心理感觉。因此,拍下真实的死亡画面固然不违背新闻人道的伦理要求,但选取这样的画面放到新闻中播出,则理应首先考虑对死难者及其家人的尊重,以及是否存在过度渲染死亡的滥用危险。
  过多过滥的“死讯”报道,使观众没有获得自己需求的、有益的信息,却成为浅薄、无聊的看客;而电视新闻则演化为专业的“窥私者”,小市民茶余饭后谈资的提供者。如果说,刚开始时,观众还被一些有关死的新闻所吸引,所震撼,那么,现在,越来越多的观众,面对过多的“死讯”和血淋淋的画面,已经是麻木、厌恶和反感了。还有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一些“死讯”新闻当事人的家属,其实并非愿意把不幸特别是一些画面,让媒体广为传播。那样对逝者是种不恭,对生者,永远都是种心灵上的伤害。
  在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期间,央视白岩松看到一组画面:50个遇难的孩子躺在操场上,他们的老师在鞠躬。白岩松说,场景“的确感人,但坚决不播!有些东西播出之后,给人的打击确实太大了。我跟你说实话,真不是领导决定的,是我们自己决定的。” 美国“911”和伦敦地铁爆炸事件发生后,当地的电视媒体在作报道时,画面中没有出现过一具尸体。这足以说明,媒体在自己的传播活动中,自始至终保持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的关怀,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牢牢地守住这一点,新闻报道才不会走上漠视生命、违反人性的岐途。正如谁也无法阻挡大自然的灾难一样,谁也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复活,但生命的尊严还要继续。活着的人要记住的,永远是他们灿烂的笑脸。而不会愿意在电视屏幕上看到遇难者的惨状,它也体现了人类追求和平、爱心、和谐生活的愿望,也是人类文明的终极意义所在。
  电视新闻要回归新闻本位。要纠正“死讯”过多过滥的不良倾向,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要以强烈的生命意识为出发点,来关注生命,报道“死讯”,从而真正提高新闻的信息含量,而不是单纯靠血淋淋的画面和“死讯”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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