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职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分析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5-07-02 14:29
摘要:系统描述了近几年中职学校办学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及其危害,客观分析了不规范办学行为产生的根源,并从应如何营造办学环境入手,阐明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中职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中职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中职教育的大幅扩招, 2007年开始已连续三年突破800万的招生规模,提前实现了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这是我国职教发展的可喜一面。然而,中职教育在“求快”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不规范的办学行为问题。
中职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的表现
不顾教育形象,招生工作不择手段。总体来讲,中职招生“天马行空”,几乎不受任何约束。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一边是基层教育行政的“地方保护”,即指令所属初中不得“流失”生源于“境外”;另一边是各级各类中职学校的明争暗抢,不择手段争夺生源。
就学校而言,为了招揽生源的视线,可以不经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就以“名校”、“重点”、“师资雄厚”、“设备一流”、“质量一流”等虚夸内容和多少薪水以上百分之百推荐就业的不实承诺大做特做招生广告;为了动员更多的招生力量,可以对内规定教职工人人参与招生,招生任务与工资奖金挂钩、“招生一票否决”、“完不成任务就下岗”等,可以对外聘请招生代表,或专做学校生意的“招生贩子”等;为了加大招生力度,可以设置高额的“招生费”用于招生奖酬与招待,可以出台各自的收费优惠政策。于是,每到招生季节,各中职学校的“招生力量”,有的为了完成任务,有的为了挣得钱财,有的为了朋友感情,他们或驻校进班,或走村串户,或利用职务便利与影响,不耻于虚夸、片面之词,宣传、鼓动、游说,殷勤所至,亲自领送(学生报名交费),惟恐求学者及其家长不“上钩”。
如此这般招生,不仅让求学者及家长感到无所适从,甚至受骗上当,中职学校及“工作”教师的形象也因此大打折扣;“招生费”的滥用及打压竞争对手的优惠政策,不仅使学校有限的办学经费大量流失,加剧学校间的恶性竞争,还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污染了社会环境;招生任务与教师工资奖金挂钩,不仅有违国家政策法规,颠倒教师职责,还弄得大家怨声载道,严重影响到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不论办学条件,专业设置随心所欲。迫于生源竞争的压力,为了招到学生,许多中职学校的专业设置是这山望着那山高,什么专业热就开什么专业,至于学校是否准备或部分准备了这方面的师资、设备及培养方案等全然不顾,往往是招进来再说。由于办学条件不具备、准备不充分或者是招生预期效果不佳,有的新开专业勉强招了一届两届,就不得不被迫停办。
专业设置变更频繁、周期过短,不仅会造成许多教育资源的浪费,还直接影响着学校教学建设的稳定推进。
不讲质量规格,毕业文凭随意发放。中职教育是国民教育序列中的正规学历教育,其学制年限、专业设置、课程体系、课程纲要等都有相应的规定或指导意见,但许多中职学校并不是努力执行,而是“我行我素”,甚至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在学制年限上,虽说是修业期三年,其中在校学习两年,但在校学习一年、一年半就以“顶岗实习”送出就业的却不少见;在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及要求上,往往是专业类课程能开就开,文化基础及德育类课程想减就减,且无论学生课程考核合格与否,只要上学费用交清了,毕业证是一定要发放的。更有甚者变相“卖”文凭,即联络短期职业培训学校,动员其学员注册本校中职学籍,只要这些职业培训学校代收代交了“协议”费用,其学员也可领到中职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如此这般不讲质量规格,我们不禁惊叹:中职学校是国民教育序列中的正规学历教育学校,还是文凭交易所、职业中介所?
中职学校产生不规范办学行为的主要原因
中央政策放开,地方监管缺位从20世纪末开始,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加快了普通高中的放量式发展,加之中职的社会认可度降低,中职教育规模明显萎缩。为了使教育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进入21世纪以后,国务院分别于2002年、2005年两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先后做出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其中教育部为落实第一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时就发文指出:“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入学;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自行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调整教学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这个文件的出台,其本意是要通过扩大中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促进中职教育又快又好地发展。然而,也正是这一政策的出台,让一些学校觉得有“机”可乘,有“恃”无恐,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改善中职教育的其他文件精神于不顾,为追逐经济利益而“大展拳脚”;又由于“行业本位”思想作祟,以及中央教育行政对扩招的任务和要求越来越高,地方主管行政也就基本放弃了对中职学校招生与办学的监管,于是,“一放就乱”的混乱局面也就逐渐形成。尽管教育部已针对中职招生工作中的一些混乱现象出台了相应的约束纪律,但地方主管又有多少去真正落实其监管职能呢?在招生任务的重压下,往往选择以文件落实文件。
办学压力增大,办学理念失守尽管我们认为,中职办学行为的一些乱象产生可能是政府营造的环境所致,但“乱”毕竟是办学主体——学校在“作乱”。这一方面因为中职学校的办学压力增大,另一方面是办学理念的偏差与失守。从办学压力来看,首先是办学经费不足,生成与发展压力增大。按照分级办学原则,目前中职学校大多分属地县两级财政供养,虽名曰“全额拨款”,但由于人员编制难解决,各中职学校实际得到的财政拨款往往不足或仅够教职工基本工资的发放,学校事业维持、建设发展及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改善等主要依赖招生收费;又由于目前的中职学校多是过去办学基础薄弱或普教专制而来的(原办学基础好的大多已升格),设备严重欠缺,没有钱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所以,为“生计”考虑,招到学生和保住生源就成为学校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其他一切都得让道。这应该是目前中职教育办学行为“乱”的根本原因。二是招生难,招生环境差。由于受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人们“望子成龙”传统观念的影响,成绩尚可、经济条件允许的初中毕业生一般首选“普高”,又由于人们对中职教育的认识不足,许多农村经济困难家庭认为:与其“浪费”钱财读中职,不如趁早让孩子出去打工挣钱。从教育部网上公布的信息来看,2007年、2008年我国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分别只有66%、74%,也就是说每年有大量的初中毕业生是直接进入社会就业的。加之公办、民办职业学校的一哄而上,也就导致了中职招生越来越难。并且,中职招生不像普高那样有指标限制,有“门槛”,有网上录取的主渠道。它无指标限制,无“门槛”,多渠道、现场招,以生员交费报名为准。所以,在这种需要“抢”生源的背景下,不论采取什么办法、使用什么手段,多招学生就会受到鼓励。三是生源素质较差,严格质量管理缺乏信心。由于进入中职学校学习的一般都是综合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较差的学生,他们难教难管,中职学校自身又大多面临“双师型”师资及实训设施匮乏的困境,所以一般学校很难做到严格质量管理。从办学理念上看,尽管中职学校普遍认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是长久之计,但面对学校生存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和生源市场的激烈争夺,一些学校往往难以守住正确的办学理念,而倾向于一种规模发展的价值取向,并美其名曰“先发展壮大,后规范提高”。于是,一场“只讲数量不讲质量”的办学竞争也就形成气候,一些生源好的学校甚至不顾办学条件的局限,到处租房办班。
办学压力增大,办学理念失守尽管我们认为,中职办学行为的一些乱象产生可能是政府营造的环境所致,但“乱”毕竟是办学主体——学校在“作乱”。这一方面因为中职学校的办学压力增大,另一方面是办学理念的偏差与失守。从办学压力来看,首先是办学经费不足,生成与发展压力增大。按照分级办学原则,目前中职学校大多分属地县两级财政供养,虽名曰“全额拨款”,但由于人员编制难解决,各中职学校实际得到的财政拨款往往不足或仅够教职工基本工资的发放,学校事业维持、建设发展及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改善等主要依赖招生收费;又由于目前的中职学校多是过去办学基础薄弱或普教专制而来的(原办学基础好的大多已升格),设备严重欠缺,没有钱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所以,为“生计”考虑,招到学生和保住生源就成为学校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其他一切都得让道。这应该是目前中职教育办学行为“乱”的根本原因。二是招生难,招生环境差。由于受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人们“望子成龙”传统观念的影响,成绩尚可、经济条件允许的初中毕业生一般首选“普高”,又由于人们对中职教育的认识不足,许多农村经济困难家庭认为:与其“浪费”钱财读中职,不如趁早让孩子出去打工挣钱。从教育部网上公布的信息来看,2007年、2008年我国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分别只有66%、74%,也就是说每年有大量的初中毕业生是直接进入社会就业的。加之公办、民办职业学校的一哄而上,也就导致了中职招生越来越难。并且,中职招生不像普高那样有指标限制,有“门槛”,有网上录取的主渠道。它无指标限制,无“门槛”,多渠道、现场招,以生员交费报名为准。所以,在这种需要“抢”生源的背景下,不论采取什么办法、使用什么手段,多招学生就会受到鼓励。三是生源素质较差,严格质量管理缺乏信心。由于进入中职学校学习的一般都是综合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较差的学生,他们难教难管,中职学校自身又大多面临“双师型”师资及实训设施匮乏的困境,所以一般学校很难做到严格质量管理。从办学理念上看,尽管中职学校普遍认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是长久之计,但面对学校生存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和生源市场的激烈争夺,一些学校往往难以守住正确的办学理念,而倾向于一种规模发展的价值取向,并美其名曰“先发展壮大,后规范提高”。于是,一场“只讲数量不讲质量”的办学竞争也就形成气候,一些生源好的学校甚至不顾办学条件的局限,到处租房办班。
规范中职学校办学行为的几点建议
理顺管理体制,严格办学标准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中职学校的主管部门分属地方教育行政和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这种分而治之的管理体制显然不利于办学行为的统一规范。鉴于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和教育行政的业务管理优势,从有利于促进中职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考虑,应由省级人民政府主持协调,将各级各类中职学校的业务管理统一归属地教育行政。同时,针对目前中职教育“鱼龙混杂”的办学局面,由地市州一级政府牵头,地方教育行政和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联合行动,按照相关中职学校办学标准,对辖区内各级各类中职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对那些办学条件不具备、办学规模小、办学水平明显低下的学校,该停的停,该撤的撤,该并的并,全面整合中职教育资源。并且,为促进中职教育有需、有序地发展,对于今后学校增设专业,应恢复必要的申报、评估和审批制度,由地市州一级教育行政会同县级教育行政统一把关,切实杜绝盲目的无条件的开办新专业、上新项目以及重复建设。
调整评估机制,加强办学引导目前的办学评估涉及的层次、类别较多,且基本是一评定终身;评估结果基本停留在荣誉称号,没有较好地与办学管理、办学支持结合起来。鉴于这种情况,首先必须减少和规范评估层次与类别,取消那些不能亲临学校实际考核评估的项目和称号,努力提高办学评估结果的信誉度。具体来说,第一,评估层次宜限定在省级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之下,主要体现在中职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即地市州和县市区两级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评估类别宜限定在示范学校、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主要项目。这样,不仅评估过程及结果会更加真实、实在,还可避免学校徒有虚名,虚名欺世。并且,对已经取得某些项目评估称号的学校,其评估与授予称号的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项目复评,复评不合格的,要及时取消其称号。第二,要通过办学评估评出学校及其开办专业的最大容量,为地方教育行政下达招生指标提供依据。第三,结合办学评估结果与事业发展需求,由地市州及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协调行动,积极争取国家、省两级政府职教资助专款和同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及师资编制,重点支持那些管理规范、办学水平高的学校。
改革招生制度,落实监管职能要规范招生秩序,改变千军万马搞招生的混乱局面,首先必须针对初中毕业生上本地中职学校,建立网上招生主渠道,同时补充到校报名、交费、网上注册的招生途径。网上注册系统要有排他性,避免二次或重复注册学籍。第二,要结合各级教育评估的重点专业,区别一般专业,统一设置中职学校的招生“门槛”,即重点专业招收一定中考分数的初中毕业生和高中生,一般专业招收持有初中毕业证的生员。要坚决将那些初中没毕业或不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排除在中职学历教育之外。这一方面是为中职学校落实“因材施教”、分类提高,办出各自的品牌专业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是为中职学校顺利开展一定质量规格的学历教育提供最低保障,同时也有效地引导适龄儿童认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第三,要变目前的目标性招生指标为限定性招生指标,避免学校无条件招生。第四,要严格查禁各中职学校直接或委托他人到生源学校宣传、游说招生,切实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当行为。第五,要通过严格学籍注册和毕业证发放管理,保证地方教育行政政令畅通、招生秩序健康有序。
建立信息平台,服务求学人群要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学校公平竞争,同时为求学者及家长提供充分且信誉度高的信息服务,还必须由地市州一级教育行政主持建立网上公共信息平台,同时补充以纸质“中职招生指南”发放到每所初中及以上中职学生手中。网上公共信息服务,要将辖区每所中职学校的办学基本信息、各种评比评估荣誉、各专业的招生条件和指标分配情况、就业情况,以及申请到本埠招生学校的基本信息等,客观准确地公之于众。只有这样,那些各自为政的虚假、片面宣传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求学者才可能充分准确地选择学校和专业。
利用办学余力,补充职培职能目前职前职业教育主要分为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中职学校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要允许他们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的考量,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对那些招生不足的学校。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针对那些没有初中毕业证或虽有初中毕业证而不愿接受中职学历教育的求学者。这样,既保证了中职学历教育的办学秩序、质量规格,也为全民接受岗前职业教育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建东.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考[j].
关键词:中职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中职教育的大幅扩招, 2007年开始已连续三年突破800万的招生规模,提前实现了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这是我国职教发展的可喜一面。然而,中职教育在“求快”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不规范的办学行为问题。
中职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的表现
不顾教育形象,招生工作不择手段。总体来讲,中职招生“天马行空”,几乎不受任何约束。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一边是基层教育行政的“地方保护”,即指令所属初中不得“流失”生源于“境外”;另一边是各级各类中职学校的明争暗抢,不择手段争夺生源。
就学校而言,为了招揽生源的视线,可以不经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就以“名校”、“重点”、“师资雄厚”、“设备一流”、“质量一流”等虚夸内容和多少薪水以上百分之百推荐就业的不实承诺大做特做招生广告;为了动员更多的招生力量,可以对内规定教职工人人参与招生,招生任务与工资奖金挂钩、“招生一票否决”、“完不成任务就下岗”等,可以对外聘请招生代表,或专做学校生意的“招生贩子”等;为了加大招生力度,可以设置高额的“招生费”用于招生奖酬与招待,可以出台各自的收费优惠政策。于是,每到招生季节,各中职学校的“招生力量”,有的为了完成任务,有的为了挣得钱财,有的为了朋友感情,他们或驻校进班,或走村串户,或利用职务便利与影响,不耻于虚夸、片面之词,宣传、鼓动、游说,殷勤所至,亲自领送(学生报名交费),惟恐求学者及其家长不“上钩”。
如此这般招生,不仅让求学者及家长感到无所适从,甚至受骗上当,中职学校及“工作”教师的形象也因此大打折扣;“招生费”的滥用及打压竞争对手的优惠政策,不仅使学校有限的办学经费大量流失,加剧学校间的恶性竞争,还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污染了社会环境;招生任务与教师工资奖金挂钩,不仅有违国家政策法规,颠倒教师职责,还弄得大家怨声载道,严重影响到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不论办学条件,专业设置随心所欲。迫于生源竞争的压力,为了招到学生,许多中职学校的专业设置是这山望着那山高,什么专业热就开什么专业,至于学校是否准备或部分准备了这方面的师资、设备及培养方案等全然不顾,往往是招进来再说。由于办学条件不具备、准备不充分或者是招生预期效果不佳,有的新开专业勉强招了一届两届,就不得不被迫停办。
专业设置变更频繁、周期过短,不仅会造成许多教育资源的浪费,还直接影响着学校教学建设的稳定推进。
不讲质量规格,毕业文凭随意发放。中职教育是国民教育序列中的正规学历教育,其学制年限、专业设置、课程体系、课程纲要等都有相应的规定或指导意见,但许多中职学校并不是努力执行,而是“我行我素”,甚至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在学制年限上,虽说是修业期三年,其中在校学习两年,但在校学习一年、一年半就以“顶岗实习”送出就业的却不少见;在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及要求上,往往是专业类课程能开就开,文化基础及德育类课程想减就减,且无论学生课程考核合格与否,只要上学费用交清了,毕业证是一定要发放的。更有甚者变相“卖”文凭,即联络短期职业培训学校,动员其学员注册本校中职学籍,只要这些职业培训学校代收代交了“协议”费用,其学员也可领到中职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如此这般不讲质量规格,我们不禁惊叹:中职学校是国民教育序列中的正规学历教育学校,还是文凭交易所、职业中介所?
中职学校产生不规范办学行为的主要原因
中央政策放开,地方监管缺位从20世纪末开始,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加快了普通高中的放量式发展,加之中职的社会认可度降低,中职教育规模明显萎缩。为了使教育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进入21世纪以后,国务院分别于2002年、2005年两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先后做出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其中教育部为落实第一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时就发文指出:“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入学;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自行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调整教学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这个文件的出台,其本意是要通过扩大中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促进中职教育又快又好地发展。然而,也正是这一政策的出台,让一些学校觉得有“机”可乘,有“恃”无恐,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改善中职教育的其他文件精神于不顾,为追逐经济利益而“大展拳脚”;又由于“行业本位”思想作祟,以及中央教育行政对扩招的任务和要求越来越高,地方主管行政也就基本放弃了对中职学校招生与办学的监管,于是,“一放就乱”的混乱局面也就逐渐形成。尽管教育部已针对中职招生工作中的一些混乱现象出台了相应的约束纪律,但地方主管又有多少去真正落实其监管职能呢?在招生任务的重压下,往往选择以文件落实文件。
办学压力增大,办学理念失守尽管我们认为,中职办学行为的一些乱象产生可能是政府营造的环境所致,但“乱”毕竟是办学主体——学校在“作乱”。这一方面因为中职学校的办学压力增大,另一方面是办学理念的偏差与失守。从办学压力来看,首先是办学经费不足,生成与发展压力增大。按照分级办学原则,目前中职学校大多分属地县两级财政供养,虽名曰“全额拨款”,但由于人员编制难解决,各中职学校实际得到的财政拨款往往不足或仅够教职工基本工资的发放,学校事业维持、建设发展及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改善等主要依赖招生收费;又由于目前的中职学校多是过去办学基础薄弱或普教专制而来的(原办学基础好的大多已升格),设备严重欠缺,没有钱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所以,为“生计”考虑,招到学生和保住生源就成为学校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其他一切都得让道。这应该是目前中职教育办学行为“乱”的根本原因。二是招生难,招生环境差。由于受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人们“望子成龙”传统观念的影响,成绩尚可、经济条件允许的初中毕业生一般首选“普高”,又由于人们对中职教育的认识不足,许多农村经济困难家庭认为:与其“浪费”钱财读中职,不如趁早让孩子出去打工挣钱。从教育部网上公布的信息来看,2007年、2008年我国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分别只有66%、74%,也就是说每年有大量的初中毕业生是直接进入社会就业的。加之公办、民办职业学校的一哄而上,也就导致了中职招生越来越难。并且,中职招生不像普高那样有指标限制,有“门槛”,有网上录取的主渠道。它无指标限制,无“门槛”,多渠道、现场招,以生员交费报名为准。所以,在这种需要“抢”生源的背景下,不论采取什么办法、使用什么手段,多招学生就会受到鼓励。三是生源素质较差,严格质量管理缺乏信心。由于进入中职学校学习的一般都是综合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较差的学生,他们难教难管,中职学校自身又大多面临“双师型”师资及实训设施匮乏的困境,所以一般学校很难做到严格质量管理。从办学理念上看,尽管中职学校普遍认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是长久之计,但面对学校生存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和生源市场的激烈争夺,一些学校往往难以守住正确的办学理念,而倾向于一种规模发展的价值取向,并美其名曰“先发展壮大,后规范提高”。于是,一场“只讲数量不讲质量”的办学竞争也就形成气候,一些生源好的学校甚至不顾办学条件的局限,到处租房办班。
规范中职学校办学行为的几点建议
理顺管理体制,严格办学标准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中职学校的主管部门分属地方教育行政和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这种分而治之的管理体制显然不利于办学行为的统一规范。鉴于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和教育行政的业务管理优势,从有利于促进中职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考虑,应由省级人民政府主持协调,将各级各类中职学校的业务管理统一归属地教育行政。同时,针对目前中职教育“鱼龙混杂”的办学局面,由地市州一级政府牵头,地方教育行政和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联合行动,按照相关中职学校办学标准,对辖区内各级各类中职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对那些办学条件不具备、办学规模小、办学水平明显低下的学校,该停的停,该撤的撤,该并的并,全面整合中职教育资源。并且,为促进中职教育有需、有序地发展,对于今后学校增设专业,应恢复必要的申报、评估和审批制度,由地市州一级教育行政会同县级教育行政统一把关,切实杜绝盲目的无条件的开办新专业、上新项目以及重复建设。
调整评估机制,加强办学引导目前的办学评估涉及的层次、类别较多,且基本是一评定终身;评估结果基本停留在荣誉称号,没有较好地与办学管理、办学支持结合起来。鉴于这种情况,首先必须减少和规范评估层次与类别,取消那些不能亲临学校实际考核评估的项目和称号,努力提高办学评估结果的信誉度。具体来说,第一,评估层次宜限定在省级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之下,主要体现在中职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即地市州和县市区两级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评估类别宜限定在示范学校、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主要项目。这样,不仅评估过程及结果会更加真实、实在,还可避免学校徒有虚名,虚名欺世。并且,对已经取得某些项目评估称号的学校,其评估与授予称号的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项目复评,复评不合格的,要及时取消其称号。第二,要通过办学评估评出学校及其开办专业的最大容量,为地方教育行政下达招生指标提供依据。第三,结合办学评估结果与事业发展需求,由地市州及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协调行动,积极争取国家、省两级政府职教资助专款和同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及师资编制,重点支持那些管理规范、办学水平高的学校。
改革招生制度,落实监管职能要规范招生秩序,改变千军万马搞招生的混乱局面,首先必须针对初中毕业生上本地中职学校,建立网上招生主渠道,同时补充到校报名、交费、网上注册的招生途径。网上注册系统要有排他性,避免二次或重复注册学籍。第二,要结合各级教育评估的重点专业,区别一般专业,统一设置中职学校的招生“门槛”,即重点专业招收一定中考分数的初中毕业生和高中生,一般专业招收持有初中毕业证的生员。要坚决将那些初中没毕业或不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排除在中职学历教育之外。这一方面是为中职学校落实“因材施教”、分类提高,办出各自的品牌专业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是为中职学校顺利开展一定质量规格的学历教育提供最低保障,同时也有效地引导适龄儿童认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第三,要变目前的目标性招生指标为限定性招生指标,避免学校无条件招生。第四,要严格查禁各中职学校直接或委托他人到生源学校宣传、游说招生,切实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当行为。第五,要通过严格学籍注册和毕业证发放管理,保证地方教育行政政令畅通、招生秩序健康有序。
建立信息平台,服务求学人群要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学校公平竞争,同时为求学者及家长提供充分且信誉度高的信息服务,还必须由地市州一级教育行政主持建立网上公共信息平台,同时补充以纸质“中职招生指南”发放到每所初中及以上中职学生手中。网上公共信息服务,要将辖区每所中职学校的办学基本信息、各种评比评估荣誉、各专业的招生条件和指标分配情况、就业情况,以及申请到本埠招生学校的基本信息等,客观准确地公之于众。只有这样,那些各自为政的虚假、片面宣传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求学者才可能充分准确地选择学校和专业。
利用办学余力,补充职培职能目前职前职业教育主要分为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中职学校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要允许他们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的考量,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对那些招生不足的学校。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针对那些没有初中毕业证或虽有初中毕业证而不愿接受中职学历教育的求学者。这样,既保证了中职学历教育的办学秩序、质量规格,也为全民接受岗前职业教育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建东.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考[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