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大学预科发展与中等教育关系研究
1902年,中国近代第一个正式学—“壬寅学制”颁布。作为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系统完备的学制,它构建了一个由初等教育至中等教育再至高等教育的三段七级学校教育制度。其中,高等教育段分三级:大学院、大学专门分科、大学预备科,大学预(备)科被明确列入学制,而至1922年“新学制”将大学预科撤出学制系统,制度规定的“大学预科”只存在了短短20年,此间“大学预科”经历了由初生、发展、变革到消亡的全过程。作为一个下联上继的教育层级,近代大学预科的发展道路一直与中等教育保持着密切关系。
制度化的大学预科,是近代意义上的大学产生后才出现的。1902年1月10日,清政府谕令张百熙为管学大臣,负责主持京师大学堂复校之事。张百熙经过一个多月的考察、构思,于2月13日上《奏办京师大学堂疏》,详细阐述了其关于复办京师大学堂的构想。他指出西国学制多按照由蒙学-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大学堂的进阶顺序,以中国实际情况而言,小学堂即县学堂,中学堂即府学堂,高等学堂即省学堂。虽然清政府谕令各省府州县遍设学堂已逾几年,但至20世纪初年确实开办的学堂“尚无几处”。京师大学堂作为当时全国最高学府,在复校之际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无应入肄业之学生”。考虑到开办中小学堂,再培养出合格毕业生尚需多年,而京师大学堂又复校在即,张百熙遂提出一条权宜之计:“惟有暂且不设专门,先立一高等学校,功课略仿日本之意,以此项学校造就学生,为大学之预备科。”①由张百熙的奏疏可见:第一,大学预(备)科的设立是为了解决京师大学堂生源问题而采用的通融办法;第二,大学预(备)科的设置源自对日本学制的模仿。归根到底,中国近代大学预科得以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学无法为大学提供合格的、充足的生源,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未能形成有效衔接。
伴随着近代三级学校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沟通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自18世纪始,就重视普及初等教育,建立中等教育,逐步发展高等教育,致力于形成前后接续、循序递升的三级学校制度。中国直至19世纪中叶,才被迫打开国门,中国传统教育在中西文化的撞击下缓慢地由传统走向现代,其中,学习西方,建立三级学校制度是近代中国教育迈向现代的重要一步。在‘‘中体西用”思想的指导下,洋务派于19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专门学校,包括语言学堂、军事技术学堂、实业学堂等“此期设学之宗旨,专注重实用。盖其动机源于对外,故外国语及海陆军得此期教育之主要,无学制系统之足言。”②这一时期的学校制度尚无前后接续的体系可言,可称其为‘‘一段制”。1895年,时任津海关道的盛宣怀创设天津中西学堂,据该学堂章程所载,学堂分设头等、二等学堂,二等学堂即外国所谓小学堂,头等学堂即外国所谓大学堂,均四年毕业。规定二等学堂‘‘招收十三岁至十五岁的学生,按其年岁,考其读过《四书》,并通一二经,文理通顺者,酌量收录。”③从其招生要求看,二等学堂并不是外国所谓小学堂,而相当于外国所谓中学堂,成文的二级学制形成。
发展至三级学制,经历的时间较短,1896年6月12日,刑部左侍郎李端棻上奏请推广学校,主张分设府州县学、省学、京师大学,各以三年为期。总理衙门奉上谕议奏,赞同推广学校以励人才,要求各省通行遵办。1897年,盛宣怀创办南洋公学于上海,此学分为师范、外、中、上四院,外院即日本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院,中院即二等学堂,上院即头等学堂,各以四年为期,成文的三级学制遂以确定。1898年7月,光绪帝上谕:“开办京师大学堂,入堂肄业者由中学小学以次而升……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至于学校等级,自应以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郡城之书院为中等学,州县之书院为小学。”④由小学至中学再至高等学的三级学校制度基本明确。
19世纪末,相互衔接的“三级学制”已见于治令,但从全国情况看,各级学校尚处于蹒跚学步的初级发展阶段,未及考虑各级学校教育的有效沟通。1902年8月15日《钦定学堂章程》颁布,确立了小学、中学、大学前后接续的三阶段学校系统,其中,“中学堂之设,使诸生于高等小学卒业后而加深其程度,增设其科目,俾肆力于普通学之高深者,为高等专门之始基。……修业四年。”⑤大学堂分三段,为大学院、大学专门分科、大学预备科。设于省会的大学预备科则称高等学堂“高等学堂之设,使学生于中学卒业后欲入大学分科者,先于高等学堂修业三年,再行送入大学肄业。”⑥“壬寅学制”因本身的不足,再加上清廷内部的权力竞逐,未能付诸实行,一年后“癸卯学制”正式颁行,此学制基本延续了前者对中学堂、高等学堂、大学堂的设置,在具体规定上更为完备、严谨“设普通中学堂,令高等小学毕业者入焉,以施较深之普通教育,俾毕业后不仕者从事于各项实业、进取者升入高等专门学堂均有根柢为宗旨,以实业日多,国立增多,即不习专门者亦不至暗陋偏谬为成效。……学习年数以五年为限。”⑦‘‘设高等学堂,令普通中学堂毕业愿求深造者入焉;以教大学预备科为宗旨,以各学皆有专长为成效。三年毕业。”⑧“设大学堂,令高等学堂毕业者入焉;并于此学堂内设通儒院(外国名大学院,即设在大学堂内)令大学堂毕业者入焉。……大学堂内设分科大学堂,为教授各科学理法,俾将来可施诸实用之所。”⑨清末学制明确了制度化的三级学制体系,确立了大学预(备)科为下联中学堂、上继大学堂的桥梁,全国各级教育遂以此为据,发展起来。
1909年,全国中学堂数增至460所,中学生数40468名。不同省份发展差异较大,发展相对较好的省份有四川、湖南、直隶、浙江、广东、江西、安徽等,中学堂数均超过20所,其中,四川省为最,共设立中学堂51所,学生数5828名,偏远及内陆省份如黑龙江、吉林、贵州、新疆等发展迟缓,如黑龙江、新疆两省,全省只设立一所中学堂,学生数不过百人。⑩同一时期,全国大学预科(时称高等学堂)亦开始起步,至1909年,全国18个省设立了24所高等学堂,学生数4127名,其中京师、江苏、陕西、河南四省不只设立了一所。®学制颁行后,全国范围内中学堂、高等学堂数量均有增长,然而“学堂名目,虽有等级之可分,学生程度,几无高下之可别。”
首先“已有渐入专门之意”的高等学堂在课程设置上与中学堂并无明显差异。现将《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课目列表如下:
通过对比高等学堂与中学堂的科目表,我们可以发现,二者科目设置基本相同,作为大学预科的高等学堂,并没有突出“预”的科目设置,即大学专业教育,而是更侧重于中学普通基础科目的学习,在对应不同大学科别的科目选择上略有调整。
其次,高等学堂实际办学程度并未达到高等教育的水准。前文提到,高等学堂的开设原为一时权宜之计,可因当时教育实在不敷其用,为此,高等学堂内仍有变通考选之法,如因中学堂数有限,合格中学毕业生更是少之又少,只得招考未经中学堂毕业之学生;因生源不合格,已为大学预科的高等学堂只得再设预科,当时不少高等学堂设立正斋、备斋或正班、备班等,就是在高等学堂内再分设预科、正科。此一做法虽可暂缓高等学堂生源不足、教育程度不合格的困境,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若放任此法“下级学堂永无毕业之人,越级躐升高等课程更多迁就之初,英敏子弟无由深造,普通教育无由振兴,贻误后生,妨碍学务。”瑣不仅不利于中学堂、高等学堂的各自发展,而且促使各级学校形成前后接续、逐级递升的联系的动力也不复存在。1907年,学部在对直隶高等学堂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其教科程度太浅,且授课迟缓,大约一年可授毕之课,往往有延至备期而未已。……推原成绩不佳之故,一由于教员未尽合程度,一缘学生无普通学之素养,而管理员又履经易人,致有此现象。”瑏并据此建议将四年本科学生改为预科毕业生,自第二年再入本科,并重定教科目,加深程度。此种情况并非一例,1908年5月9日,新疆巡抚联魁上奏,称新疆省城高等学堂教科程度低,人数亦少,“类于中学堂,应即改为中学堂。”+1908年8月16日,学部奏议四川高等学堂学生奖励案,认为其甲、乙两班毕业学生“悉与中学毕业程度相符”。
为救此弊,学部于1908年奏准《各项学堂招考限制章程》,杜绝先前变通招考之例,规定“高等学堂、大学预科,应考选中学堂毕业学生及与中学堂程度相等之学堂毕业学生升入肄业。自戊申年六月为始,不准招考未经各中等学堂毕业之学生,并不得于高等学堂再设预科及正斋、备斋、正班、备班各项名目。”瑧直至1910年9月5日,学部仍致电各省提学司,要求“高等学堂必中学毕业方准考入,……各省必应遵守,遇有京外高等各学堂招生时,不准令中学堂未经毕业学生变通投考,致多妨碍。”+由此可见,民国之前,高等学堂一直存在着办学程度不高、未能与中学堂形成层级递升关系的问题。
民国初立,清末学制被提上改革日程。在发布临时学校令以维持学务之后,教育界展开了对民初学制的讨论。最初争论的是以何国学制为蓝本,教育部中留学英、美、法、德、俄、日者都有,在译出各国学制条文后,发现除日本学制外,多与我国实情不相容,为此,仍选定日本学制为借鉴基础。接着是确立学校系统。教育部召开临时委员会讨论学校系统,经三稿得以成型:第一稿提出三种学制案,一为四级制,由初等小学(四年)升入高等小学(四年)升入中学(五年)升入大学(六年,含预科三年);二为五级制,由初等小学(四年)升入高等小学(四年)升入中学(四年)升入高等学校(三年)升入大学(三年);三为三级制,由小学(五年)升入中学(七年)升入大学(六年,含预科三年)。第二稿的四级制综合了前一稿的内容,由初等小学(四年)升入高等小学(四年)升入中学(四年)升入大学(五年,含预科二年)。第三稿在前者的基础上调整了修业年限,由初等小学(四年)升入高等小学(三年)升入中学(四年)升入大学(六年,含预科三年)。
对大学预科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大学预科是否设立,设于何处。清末设立的高等学堂仿自日本,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后弊端日显,其一在于“名”实为大学预科却名高等学堂,使一些并无入大学志愿者贸然入学,致其毕业不入大学,实不符高等学堂的办学初衷;其二在于“实”各省均设立高等学堂,但程度差异较大,毕业后同入大学,学力参差不齐,不利于大学教育实施。此外,受不同省份财力所限,分设于各地的高等学堂不能完全开设大学应备之预科科目,致使学生志有余而科目不足。有鉴于此,废止分设各省高等学堂的声音渐喧于学界。但是,当时全国中学程度实在不甚理想,无法与大学前后相贯,因此,大学预科仍需设立,并将高等学堂之名废除,正名大学预科且附设于大学。第二,大学预科修业年限。第二稿建议将三年改为二年,认为加之中学四年,已足为大学准备。第三稿讨论仍定为三年,认为中等以上教育,立足专精,志在大成,不妨稍稍放宽修业年限,而以‘‘稍求智识”为目标的普通教育,修业年限可适当缩短。尤其是侧重外国语教学的大学预科,在中等教育尚未普及之际,二年要求修毕一、二国文字,且与大学专门课程相衔接,则必困苦难成。为此,高等小学缩减修业期一年,大学预科增多一年,更为合宜。会议讨论确定之学校系统与此后二年陆续颁布之各种学校令,综合形成一系统,称为“壬子癸丑学制”。此学制规定取消各省设立之高等学堂,改称大学预科并附设于大学,不得独立,修业年限为三年,并规定预科分三部:第一部为志愿入文科、法科、商科者设立,第二部为志愿入理科、工科、农科并医科之药学门者设立,第三部为志愿入医科之医学门者设立。
与清末学制相比“壬子癸丑学制”在大学预科课程设置上摒弃了人伦道德、经学大义等传统经学教育内容,以西方近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内容为重,其中外国语、国文、数学为三部通习课程。此外,针对不同科别具体学门,课程略有调整、添加。总体而言,此阶段的预科课程仍以普通基础课程为主,大学专注的专业教育则较少涉及,大学预备教育性质不及中学补习性质突出。
“壬子癸丑学制”的颁行并没有终止教育界对大学预科的诸多质疑,关于大学预科的存废及年限问题的争论很快揭开了第二轮序幕。周春岳和蔡元培是进入这场辩论的第一组选手。1917年,周春岳发表《大学改制之商榷》,申明废止预科的观点。首先,批评了学制系统改革限于局部的做法。他认为大学教育以中学教育为根柢,而四年的中学教育太过薄弱,当局明知其弊却不思修正全体学校系统,改良中学,反而以大学设预科为补救之法实为缘木求鱼。其次,对大学而言,“别设预科,多一番设备,即增一重负担。……以一大学专注心力于大学专门教育,犹虞不及,今复委以预备学科,以分其力,不亦大违分功之原则乎?而此外经费之增加,与夫学生多数收容之种种实际上困难问题,犹其次也。”
®为此,他提出废止大学预科、加长中学年限的主张“中学年限至少应当六年。俾普通学科,根柢深厚,可以进受大学教育。……大学尽可不设预科,而竭全力以从事于高等专门学术之发达。”瑐中学年限的延长又可采取二种途径:第一,现有四年制中学维持不变,此外设一六年制中学,前者实施普通中学教育,后者则提高程度与大学连接;第二,维持四年制中学,增设两年补习科,以便有志于入大学的学生学习。蔡元培随即撰写《读周春岳君“大学改制之商榷”》,首先就周春岳关于欧洲各国无大学预科、中学年限长的言论加以说明,指出欧洲各国中学含高等普通学与高等专门教育的预备两种作用,故年限较长,我国及日本制,中学偏重高等普通学,故年限较短,且须于大学特设预科,二者各有所长。其次,他认为针对时下中学教育的状况,于大学内附设预科是必要的,原因在于:第一,一国内中学数量多于大学,入中学学习者不一定都入大学,将大学预科课程编入中学,对于不入大学的中学生是不必要的;第二,我国各地中学教育程度差异较大,即使编入大学预科课程,毕业后也不能保证直入大学,这样一来反不如设一预科更为合适;第三,比较大学附设预科和中学延长年限所需经费,于大学附设预科更为可行。
®蔡虽申明了大学附设预科的必要,但基于其对北大预科的改革,他认为三年的修业期限过长。北京大学预科于蔡元培就任时分为两部,一部同时为文、法、商三科预备,一部同时为理、工、医三科预备,学生不得不同时为三科的专业课做准备,而各科重要的课程学习反受障碍;同时,北大预科因历年校长的放任与预科学长的误会,已呈独立状态,教学偏重英语、体育,其他学科比较落后,进入本科后弊病突显,此外,为了与本科竞争,特取本科第一年课程在预科第三年教授,造成课程衔接上的交错,使得学生进入本科后失去对于学问的兴趣。有鉴于此,蔡元培对预科进行了改革,具体做法是预科由三年减为二年,且分别隶属于各科,不再设预科学长,直接受本科学长管理,主要课程均由本科教员兼任。瑢蔡元培对北大预科的改革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胡适就曾说过“蔡校长改预科为两年,是极好的办法,其中只有教授得人得法,两年尽够了。”瑣1917年9月教育部公布《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预科附设于大学,修业年限由三年调整为二年,可见对蔡元培改革北大预科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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