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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现代职业教育中的 施 与 受

发布时间:2015-10-04 14:51
论文关键词:“施”与“受” 实用主义 人本主义 教育规律
  论文摘要:现代职业教育中“施”与“受”的形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的主客体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些变化符合现代教育理论的基本原则,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更符合了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
  
  一、现代教育中“施”与“受”形式与主体的变化
  中国古代教育中,任何一个时代,都以师为尊,“施”与“受”的主体比较绝对。师的作用是“传道、授业、解惑”,而学生只能老老实实地接受一切来源于老师的教导。所以老师当然是中国古代教育中的主体,学生只能屈居客体地位。同时,受封建社会等级制度及封建帝王对人才类型要求的影响,中国古代教育的形式非常单一,永远是老师的“一言堂”,学生绝对不能反驳老师,是为“师道尊严”,于是人才大多服从性较强,这样相对而言,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在新的社会体制和日益提高的社会生产力面前,旧的“施”与“受”的关系显然已经不适应社会的需求,“施”与“受”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老师不再一味简单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现代课堂中师生互动越来越频繁,老师的权威性不再那样强烈,教师在教学中更主要的是组织课堂和引导学生的探究学习,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确认和强化。
  二、现代职业教育中施与受的关系——以“受”导“施”
  世界著名的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以20岁的年纪离开世界名校哈佛,开创了他的微软王国。在名校学历与事业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并取得了成功,有评论家认为,比尔·盖茨选择了创业的最佳时间,包括他的年龄与时代。他的选择足以说明他是一个实用主义者。
  实用主义是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的现代哲学派别,在20世纪的美国成为一种主流思潮。实用主义有这样一条原则:信仰和观念是否真实在于它们是否能带来实际效果。实用主义不是美国人的专利。《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之一,其中塑造了王熙凤等个性鲜明,具有典型性的人物形象。王熙凤在第十五回中曾说过:“你是素日知道我的,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这样一个在贾府内外依势弄权的霸王,在第四十二回中在刘姥姥的指点下翻《玉匣记》①,并烧纸钱送花神来求得女儿的病愈。可见她也是一个真正的实用主义者。这样的性格行为在现代人中间是普遍存在的,可见实用主义贯穿古今中外。
  席勒为了强调哲学以人的利益为中心,于是将实用主义改称为人本主义。并把他的根本纲领定为:把确定信念作为出发点,把采取行动当做主要手段,把获得实际效果当作最高目的。现代职业教学中“施”的主体是教育者,“受”的主体是学生,职业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学生成材,并为社会输送各行业的劳动者。依照实用主义(或者称为人本主义)的原则,两者之间应该以“受”导“施”。
  以“受”导“施”有以下几条原因:
  第一,应当遵循“受”的主体即学生自愿原则。人们常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学生对学习的内容和过程不感兴趣,对学习就会缺乏动力,甚至产生厌学情绪。这种现象极为普遍。当教师遇到这种情况,例如学生对所选的专业不感兴趣,教学工作就难以展开。
  第二,应当按学生表现出来的特性决定其发展方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现代社会,每一个行业中都有精英,他们在各自的领域中表现出众,但当初如果忽视他们本身的特长和在该方面的潜质,错过了他们最佳的发展方向,现在的他们在其他行业中很可能只是泛泛之辈。
  第三,时代呼唤特长学生。以“施”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模式带给社会的是千篇一律的人才,而现代社会急需的是在某一方面有特长的人才,俗称“偏才”、“怪才”,或是“专业人才”。近年来,为高校输送人才的“高考”改革不断,北大推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度”,并点名需求的是“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学生。各中学校长也不负重望,推荐的学生全部通过北大面试,这些学生的高考成绩也很优异。虽然社会上对此有些不同的声音,但笔者认为,这项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至少面试这一关的设立已经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被推荐的学生不是高分低能,再综合各位校长的推荐理由,说明人才的定义已经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需求在改变。
  北大推行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一石激起千层浪,紧接着,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2010年亦实行了“五校联考”。改革后,这五所高校的考试将选拔分成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包括通用基础测试(generalexam)、高校特色测试(specialexam)和面试(interview)三个模块,简称“gsi模式”。可以说,中国现代教育人才选拔体制在不断更新,不断完善,逐步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求。

  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也在教育改革的潮流中不断改进。近年来,以校企合作等形式的教育改革为企业输送了许多道德素质较高,专业素质全面的优秀人才,为企业的规模化、集团化提供了保障。因此,将传统的职业教育形式改变为以“受”为导向,以社会需求的职业类型及其要求为指导,才是适应时代需求的举动。
  三、职业教育中“施”与“受”形式和关系的转变符合教育规律
  教育规律同其他规律一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物(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的本质性联系,以及事物(教育)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就是教育现象①同其他社会现象或教育现象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固有矛盾,或彼此间的内在联系。例如,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从根本上说,要受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制约,一个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与它的教育发展程度成正比的,这就是规律。又如,教育为人类社会所共有,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或不同的社会里有不同的性质,这主要是由社会制度决定的,即由经济政治制度决定的,这也是规律。再如职校学生的年龄特征是进行教育和教学的依据,而职业教育又能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这也是职业教育的规律,如此等等。唯物主义认为,这些规律是教育本身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唯物主义承认教育活动的客观实在性,也就承认教育规律客观存在的实在性。
  在研究教育规律的理论中,有一种对“本质联系”比较流行的理解。这种观点把教育规律表征的所谓本质联系看做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因果关系,即把教育规律看成是一种硬性的决定。例如,有一本教育学讲义,在“教育规律”一章中,先批评了学术界对教学规律研究不够,然后提出了八条所谓教学规律,这八条教学规律都用“必然”的硬性决定论来表述:教师水平必然决定教学质量;违反学生认识过程的规律的教学必然失败;学生的身心发展有其客观规律,同一个班的学生即使年龄、性别完全相同,他们之间也必然存在差异,而且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必然始终存在差异;学生的学习目的(或学习动机)必然影响他们的学习成绩;在教学过程中,教和学双方必然产生相互影响;知识技能的教学必然影响学生认识能力的发展;知识教学必然影响学生思想品德的成长(任何教学都必然具有教育性);任何一门学科所包含的知识必然有其内在的逻辑性、系统性,不掌握前边的知识,后边的知识必然学不会。该讲义的作者认为,上述例题都是一种本质联系,因此用一种线性的必然性来表述。
  以上八条“教育规律”显然违反了现代职业教育中以学生(即“受”的主体)为主体的原则,过分强调了教师“教”的作用。现代职业教育应当服务于社会,适应其需求。职业教育的主客体都是人,当然也应当适应人的需求。因此,现代职业教育规律最根本的原则就是以社会发展为导向,以人为本(主要是以学生为本)。
  教育规律也可以称之为“教育”学生的固有方法,正如一切道理皆有规律可循一样,现行中国的高考制度,也在人们的质疑下做出了改变,这些质疑主要针对高考选拔人才形式的单一化和固定化。例如广州教育局局长在教育论坛上语出惊人“我们培养出的学生和工厂出来的乒乓球一样,每个都一模一样”。教育既是有规律又是无规律可循,孔子曰:“因材施教。”古人也认识到了教育规律的不固定性。教育规律在教育学生方面是毫无规律可循的,如果像现行各学校里面有的教师依照固有规律来教育学生,中国教育,包括中国的职业教育便永无成功之日。
  现代职业教育中以“受”导“施”的模式正符合了教育规律的客观性和复杂性。“受”的主体(学生)既具有共性,例如年龄、身心发展特点,又具有个性化特点,每一个学生都具有唯一性。以学生为主体的职业教育符合了教育规律的客观性,又迎合了教育规律的复杂性。
  
  参考文献:
  [1]威廉·詹姆斯.实用主义[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
  [2]席勒.人本主义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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