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人民银行如何把握履行职责审计
发布时间:2015-07-03 11:17
[摘 要]
1 坚持审计原则
1.1 坚持独立性审计原则
履行职责审计结论关系领导者的工作业绩评价和人事前途问题,往往可能受到方方面面的干扰。内审部门应排除一切外来因素的干扰,秉公审计,不徇私情,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同时对他人反映的问题应持批判分析的态度,依据事实去伪存真,防止偏听偏信,影响审计的公正性。
1.2 坚持客观性审计原则
在审计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重视调查研究。对查出的问题要详细记录,逐一取证核实,做到件件有事实、句句有依据,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为审计评价打好基础。
1.3 坚持全面性审计原则
要全面看待被审计对象的功过对错,既要找出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做到成绩说够、问题找准,通过比较功劳的大小和问题的轻重来评价其履行职责情况。
1.4 坚持历史性审计原则
审计具有事后性质,因此工作中要从事件发生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政策背景、实际工作环境出发分析问题、评价责任,做到不脱离特定条件,不孤立地看待问题,以理服人。
2 掌握审计重点
2.1 突出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决定审计
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及时转发或传达总行及上级行的有关文件;是否严格执行总行及上级行的有关决定: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所制定的措施、办法有无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行规定相冲突的情况。
2.2 突出对重大问题决策审计
主要审查被审计对象能否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是否符合决策程序,有无滥用职权、独断专行等问题,管理决策有无重大失误,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2.3 突出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有无失控点、风险点,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而发生违规违纪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等。
2.4 突出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审计
对资产、负债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看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对损益主要审查收入和成本费用等影响损益的各种因素。
2.5 突出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审计
主要审查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增减变化情况,具体审查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有无化公为私和毁损流失、违规资金运用情况。
2.6 突出财经法纪审计
主要通过财务收支审计,检查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重点审查单位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有无违反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等现象。被审计对象有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行为,有无指使、授意或强令财务人员做假账的行为。
3 采用科学方法
3.1 履行职责审计与常规审计相结合
要将履行职责审计与全面审计、资金安全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被审计单位审计档案制度,将该单位的审计资料全部归入审计档案。在进行履行职责审计时,可以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随时调阅,避免重复劳动,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2 单位自查自审与履行职责审计相结合
内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有关情况特别是重点内容进行自审自查,同时要求被审计对象出具详细的述职报告。内审部门可依据单位自审资料及对内部控制制度测评时所掌握的失控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
3.3 审计详查与抽查相结合
具体审计时,一般先运用抽查法确定存在的重点问题,接着对所确定的重点问题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对次要问题或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的事项,可采用抽查或免查的方法,必要时也可根据审计目的以及所掌握的线索,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如审阅法、核对法等进行审计。
3.4 审计查证与调查分析相结合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对象,应采取查证与调查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个别谈话、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查阅有关管理制度以及会议纪要等进行调查核实,这样既能掌握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审计查证,又能为摸清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供线索。
4 注意审计风险
4.1 实行审计承诺制
审计前要求被审计对象和单位有关人员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和责任担保,保证无账外资金资产,如违反承诺要承担责任。
4.2 实行审计质量责任制
从主管领导、审计组长到审计人员,层层建立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审计工作水平,降低审计风险。
4.3 严格规范审计程序
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评价、征求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到审计意见或结论的落实,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以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4.4 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履行职责审计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知识面广、业务量大,因此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审计风险。
1 坚持审计原则
1.1 坚持独立性审计原则
履行职责审计结论关系领导者的工作业绩评价和人事前途问题,往往可能受到方方面面的干扰。内审部门应排除一切外来因素的干扰,秉公审计,不徇私情,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同时对他人反映的问题应持批判分析的态度,依据事实去伪存真,防止偏听偏信,影响审计的公正性。
1.2 坚持客观性审计原则
在审计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重视调查研究。对查出的问题要详细记录,逐一取证核实,做到件件有事实、句句有依据,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为审计评价打好基础。
1.3 坚持全面性审计原则
要全面看待被审计对象的功过对错,既要找出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做到成绩说够、问题找准,通过比较功劳的大小和问题的轻重来评价其履行职责情况。
1.4 坚持历史性审计原则
审计具有事后性质,因此工作中要从事件发生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政策背景、实际工作环境出发分析问题、评价责任,做到不脱离特定条件,不孤立地看待问题,以理服人。
2 掌握审计重点
2.1 突出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决定审计
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及时转发或传达总行及上级行的有关文件;是否严格执行总行及上级行的有关决定: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所制定的措施、办法有无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行规定相冲突的情况。
2.2 突出对重大问题决策审计
主要审查被审计对象能否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是否符合决策程序,有无滥用职权、独断专行等问题,管理决策有无重大失误,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2.3 突出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有无失控点、风险点,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而发生违规违纪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等。
2.4 突出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审计
对资产、负债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看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对损益主要审查收入和成本费用等影响损益的各种因素。
2.5 突出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审计
主要审查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增减变化情况,具体审查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有无化公为私和毁损流失、违规资金运用情况。
2.6 突出财经法纪审计
主要通过财务收支审计,检查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重点审查单位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有无违反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等现象。被审计对象有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行为,有无指使、授意或强令财务人员做假账的行为。
3 采用科学方法
3.1 履行职责审计与常规审计相结合
要将履行职责审计与全面审计、资金安全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被审计单位审计档案制度,将该单位的审计资料全部归入审计档案。在进行履行职责审计时,可以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随时调阅,避免重复劳动,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2 单位自查自审与履行职责审计相结合
内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有关情况特别是重点内容进行自审自查,同时要求被审计对象出具详细的述职报告。内审部门可依据单位自审资料及对内部控制制度测评时所掌握的失控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
3.3 审计详查与抽查相结合
具体审计时,一般先运用抽查法确定存在的重点问题,接着对所确定的重点问题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对次要问题或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的事项,可采用抽查或免查的方法,必要时也可根据审计目的以及所掌握的线索,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如审阅法、核对法等进行审计。
3.4 审计查证与调查分析相结合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对象,应采取查证与调查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个别谈话、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查阅有关管理制度以及会议纪要等进行调查核实,这样既能掌握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审计查证,又能为摸清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供线索。
4.1 实行审计承诺制
审计前要求被审计对象和单位有关人员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和责任担保,保证无账外资金资产,如违反承诺要承担责任。
4.2 实行审计质量责任制
从主管领导、审计组长到审计人员,层层建立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审计工作水平,降低审计风险。
4.3 严格规范审计程序
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评价、征求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到审计意见或结论的落实,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以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4.4 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履行职责审计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知识面广、业务量大,因此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