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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职高专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

发布时间:2015-07-09 08:52

  摘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的关键环节是“顶岗实习”,而学生能够顺利进行“顶岗实习”依托企业建立的校外实训基地是根本。构建“工学结合”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内涵建设,充分发挥院校的技术、人才和装备优势,才能使“校企”合作双赢,从而保证 “校企”双方结合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工学结合 校企合作 培养模式 长效机制

  abstract:pratice on regular station is the key link for putting the work-integrated education modeinto the practice base out of college is the foundition for to set up good social environment for work-integrated education,strengthen the college’s intension,give full play to the college’s superiorityes of technology,talent,and equipment,can we make the two sides of then ensure the inititive for the college and work to cooperate,and set up the long-term-effective mechanism for work-integrated education mode.
  keywords:work-integrated education mode long-term-effective mechanism

  
  1.引言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指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的主要内容是:①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②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③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④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示范院校要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⑤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1]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中,对于每一个建设专业的建设,主要包括:①教学与实验实训条件的建设,国家加大投入改善高职院校试验、实训的硬件设施;②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③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改革传统的学科式教学体系,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④对外服务与科技开发;⑤带动与辐射:示范性院校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其他院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示范;⑥专业群的建设:围绕重点建设的专业,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群建设,从而提高办学效益。6个建设内容的重中之重是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改革或者说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验实训条件是实施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双师”师资队伍是实施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保障、对外服务与科技开发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注入无穷的动力。高职高专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就是“工学结合”,所以构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长效机制一定程度上关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成败。
  
  2.“工学结合”的现状
  
  高等职业院校大部分由原来的中等职业学校合并升格而来,普遍科研水平较低、技术基础薄弱,往往只注重教学和实行低水平的工学结合:如派学生到生产一线参观实习、教师临时到生产单位实践锻炼等,即使这种低水平的结合往往还要靠同学、校友勉强维系,在“工学结合”中学校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工学结合”社会层面的问题。
  对“工”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据。传统的教育观念认为人才培养是学校的职责,大部分行业企业认为他们只是人才的消费者,特别是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社会背景下,企业挑选人才的余地较大,限制了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在企业行业参与人才培养方面医护行业有着良好的传统,他们有着完善的顶岗实习、实习指导和实习考核制度,这为其他行业、专业的“工学结合”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建立健全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责任与义务,是“工学结合”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必须。
  各级政府部门对“工学结合”的观念意识、参与力度不够强,应积极发挥政府部门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重的组织、领导、保障、统筹规划和监督检查作用。另外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直接和间接参与工学结合的人员真正理解“工学结合”。
  2.2 “工学结合”中“学”的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追求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学结合”中“学”所处的尴尬地位的根本原因是“结合”中给“工”带来的效益不够可观。在学的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2.1 “学”的内功不够。
  大部分高职院校有原来的中等职业学校升格而来的事实,决定了高等职业院校普遍科技水平低下、技术基础薄弱,依靠自己的技术实力开展“工学”的深度合作,为企业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的能力不够。
  2.2.2 学校负担过重。
  “工学结合”中,学校既是发起者,也是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的实施者,在出现问题和困难时,还是主要的解决者、协调者。“结合”前,学校要找专业、找市场,还要找合作企业、找就业单位,不仅要承担了解、掌握行业状况和前景的任务,还要处理与企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关系;在“结合”意向确定之后,不仅要考虑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还要考虑如何建立相关机构和组织使工学结合能顺利、持久地开展,同时商讨学生顶岗实习的报酬;在签订结合协议之后,不仅要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还要组织编写教材,安排实训项目、制定考核评价标准等;在“结合”运行过程中,如何选拔实训教师,相关待遇如何确定,实训质量和效果如何保证也要考虑……这样的“结合”会导致工学结合的关系不稳定、不牢固、不持久。[2]
  2.2.3 课程改革不够彻底、全面。
  职业院校的课程改革涉及课程的设置和课程的组合等,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影响到受教育者的知识构成、能力构成、发展潜力,所以是人才培养的根基。这一问题也是工学结合中学校和企业共同面临的关键问题。课程的改革既要符合企业的需求,又要符合职业课程的基本要求,体现职业知识的科学性、专业性、发展性、实践性和过程性,如仅在学校层面,依靠学校和企业间成立的有关组织机构来进行课程内容的选择、知识的重组、课程的设置,势必会存在局限性和片面性;再加之没有较权威的组织机构审核,会产生课程涉及的知识应用性和针对性过强,发展性和科学性减弱等问题。
  2.3 “工学结合”中“工”的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缺乏与学校合作的动力。目前已开展的合作中,大多是学校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多数企业与学校的合作由于动力缺乏或不足仍停留在浅层次的结合上。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2.3.1 企业对技术和技能型人才需求的观念陈旧,认识不到位,缺乏与学校合作的动力。
  多数企业认为“教育和培养人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将眼光同时投入到市场和职业学校两个人才来源地。对人才培养成本还缺乏深刻、长远的认识,只想“伸手拿来人才”,很少或根本不想“参与培养、培育自己所需的人才”;没有认识到企业是职业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企业有参入职业教育的责任;没有看到对职业教育的投资,是企业的生产性投资,表现为企业的教育和培训成本在企业的总成本中所占比例过低,企业设备和设施只发挥生产作用,没有发挥教育和培训作用,致使不少企业没有感受过与职业学校合作的过程,没有迈出“结合”的第一步,难以直接判断结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2.3.2 现行行业企业的管理体制、制度和政策不利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是经济利益的得与失。在没有政策、制度保障的情况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支付的额外教育成本,需要自己独立承担,没有主管部门或政府分担。因此,企业可以或可能少量、单次尝试投入这部分资金,但不可能长期投入。
  2.3.3 企业的内部环境也存在不利因素。
  许多企业的教育和培训仍是薄弱环节,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对参与教学人员的激励措施。
  
  3.构建“工学结合”的长效机制
  
  “双赢”是合作的基础,校企双方寻求“工学结合”的最佳接合点,优势互补,“工学结合”才能持续发展。
  3.1 强化学校内涵建设,保障工学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学校特别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应该乘示范性建设东风,加快内涵建设,构建技术、装备、人才优势,使参与“工学结合” 的企业深切感受到结合的效益。在“工学结合”方面,学校应多考虑“学校能为企业提供什么?”
  3.1.1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开发与服务能力。科研与教学,是高校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两大方面[3]。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是衡量高校办学的两大标准,两者之间紧密联系、互相促进,教学为科研提供需要和基础,科研又为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方向和保证。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如果没有科研,工学结合只能是停留在诸如劳务输出等的低水平的结合,这种低水平的结合往往是企业生产的一种累赘,不但不能有效解决生产一线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而且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于是学生的生产实习问题难以形成长效机制,靠教师的个人关系和学校的校友关系临时维系实习所需。

   如我学院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依托技术优势,与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承担了浦南高速公路莲花山、金斗山、下洋、伊村四条隧道的施工安全监控量测任务,并依托“伊村隧道”完成了福建省交通厅课题“双连拱隧道系统施工力学行为分析研究”,2007年7月份双方签约,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交通土建安全实训基地”,连续接收我专业毕业生及高年级学生进行顶岗实习,为“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1.2 完善实训硬件设施的同时,兼顾高技术设备。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投入比重最大的是实验实训条件的建设,在编制建设方案时,应注重学生实训教学,同时兼顾高技术设备。实训教学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高技术设备为学生既能的拓展预留空间,同时利用高技术设备可以更好地为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扩大“工学结合” 空间。高技术设备部分是企业难以一次投入购置的技术设备,一部分是技术含量较高企业不易驾驭的设备。如我学院在开展科技开发工作中添置的ytr(d)瑞利波探测仪,要求仪器使用和资料解释人员具有丰富的地质、物探知识,依托该仪器,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与三明泉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隧道地质灾害超前预报方面的合作,为学院创造了近百万元的直接经济效益,同时接收了毕业生及高年级学生进行“顶岗实习”。
   高职院校应注意加强集教学、科研、服务于一体的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提高科技开发和服务能力,深化“工学结合”校方的优势。
  3.1.3 发挥人才优势,满足企业人才需求。发挥人才优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高职院校作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摇篮”,应加强与企业合作,进行课程体系的改革与课程开发,培养企业急需的人才;二是发挥学校教师队伍的高素质优势,积极为企业解决生产中存在在技术难题。
  本着校企双方“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利用学校人才集中、技术集中的优势,派出教师参与企业的科技开发项目,跟踪最新技术的发展,协助企业进行研究开发,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加大科技服务力度,成为区域性面向交通行业的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新技术、新工艺的促进中心。通过校企合作,师生充分利用企业的生产车间、经营场地和设备进行生产实习,提高职业技能素质;通过校企合作,切近生产实际,熟悉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从而培养出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
  3.2 创造条件,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1 提供政策支持和法规、制度保障。
  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快建立及完善有利于推动“工学结合”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支持、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参与。第一,在行业内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企业参与。如:评价审核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资质,并规定获得资质的企业在实训基地建设、企业教育培训资金、参与职业教育有关活动等方面可得到优先支持。第二,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对有资格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如贴息贷款、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立项优先等。通过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建立,使那些生产条件完善的企业成为参与职业教育的资格企业,明确其责任和义务,明确校企双方在“结合”中各自的地位作用、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等,把开展工学结合的情况、实效和由此推动的企业技术进步,纳入各企业法人任期考核内容;把开展工学结合纳人企业发展规划;通过考核评估对合作办学成绩卓著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3.2.2 成立专门机构,加强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之间的沟通。分级成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参加的协会或专业委员会。专门机构的成立,尤其是一级和二级机构,在工学结合实施中应起重要的作用: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加大劳动市场信息和人才培养信息的交流,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和企业需要的最新动态,减少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盲目性,增加学校和企业结合的机会;通过有关制度的建立,如参与企业和学校注册制度或备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和企业结合的效果,利用这些反馈信息,不断完善结合程序和措施,使学校与企业的结合更快捷、更顺利、更有效;通过各种教学文件的起草和审定,提高结合的水平和质量,使学校与企业的结合能持久开展;通过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次机构的联席会议,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交流,增加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之间的沟通,增加企业和学校双方人员的交流,为双方结合和合作创造更多的机会,提供更多的信息。
  3.2.3 多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提高工学结合质量。在工学结合的过程中,通过成立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参加的第三级组织机构,让企业以多样化的方式参与职业教育。企业既可以间接参与职业教育,也可以直接参与职业教育;既可以以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的方式参与,也可以以物质资源的方式参与;既可以以合作、合资的方式参与,也可以以捐资、独资的方式参与,给企业创造参与职业教育的宽松环境。在这些参与方式中,让企业直接参与职业学校的内部管理和决策,是提高工学结合质量的最有效方式:第一,参与培养标准和方案的制订。企业在工学结合中作为办学的主体之一,可以根据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参与人才培养标准的制定。第二,参与课程的选择、教材的编写、资格考试、教学大纲和计划的制定。第三,参与职业教育教学过程的实施。选拔企业优秀的在职人员,担任实训教师,除在岗为学生指导外,还要经常到学校授课、讲座,加大双方人员的流动。
  3.2.4 建立工学结合专项基金,巩固工学结合基础。工学结合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实践培训和顶岗实习等均需资金保障。资金来源除政府直接拨款外,还应通过制度、法规使具有法律责任的相关用人单位承担部分资金。另外,还可通过宣传,动员募集社会资金。专项基金的建立有助于解决贫困学生就学,有助于奖励优秀企业和优秀的实训教师等。
  
  4.结束语
  “工学结合”是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根本保障,要彻底摆脱“工学结合” 中“学”方的劣势地位,保障“工学结合”持续、稳固发展,一方面高职院校要注重内涵建设,提高科技开发与服务能力,走“产 学 研”发展之路,改革传统课程体系培养企业、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另一方面要注重“工学结合”社会环境的构建,通过法律的手段、制度的手段,明确企业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责任与义务。从而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保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存明等.高职高专院校“产学”结合中的“研”[j].现代大学教育.2007(5):4~6
  [2] 耿洁.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8):13~15
  [3] 王永琦、李佳娃,丘映莹.高职高专以项目为驱动的企业化培养方法研究[j].辽宁教育研究.2006(7):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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