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职业教育平等问题溯源:制度的桎梏
发布时间:2015-07-09 09:01
论文摘要:职业教育平等问题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职业教育更多的是一种国家行为,是国家通过各种制度为职业教j育的发展提供规范。国家制度在制定时表面上所存在的一视同仁与公平运作可能掩盖了隐匿的不公平。这些制度大致可以分为教育内部制度和教育外部制度。但在近几年,社会制度的影响也在加剧。因此,通过探寻制约职业教育平等的各种制度问题,可以为促进职业教育平等提供思路。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教育平等;制度
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职业教育更多的是一种国家行为,是国家通过各种制度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规范。国家制度在制定时表面上所存在的一视同仁与公平运作可能掩盖了隐匿的不公平。为此,我们研究国家制度中所蕴含的职业教育不平等的因素,目的就在于为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依据。以此为线索,我们认为,影响职业教育不平等的制度因素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教育内部制度,另一类是教育外部制度第三类是社会制度。教育内部制度主要是指国家在发展职业教育过程中制定的各种教育制度对职业教育平等的影响;教育外部制度主要指外在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主要是劳动力市场分割制度)、科技制度对职业教育平等的影响;社会制度指社会中所存在的一些影响职业教育平等的制度。
一、教育内部制度的影响
在我国,政府是教育的举办者,政府有权通过制定各种教育制度对教育进行监管。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制度的制定离不开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但政府制定的一些重要的教育制度,如教育分流制度、对口升学制度、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招生政策、职业教育实习制度以及农村职业教育制度等人为地造成了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不平等。
(一)教育分流制度
教育分流的目的就是为公众提供多种教育的自主选择权利,通过分流,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性向和心理特征选择自己想要接受的教育类型,分流的结果也可以促使受教育者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并为社会培养各种所需的人才。但我国传统的“职业教育之礁”(不以职业教育为荣,但以职业教育为耻)的思想,使学生在观念上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分流的“收容所”。
客观地说,这样的教育分流制度不是立足于学生的差异和优势,分类指导,因材施教,而是以升学教育为轴心的被动分流;这一分流制度不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不注重学生的潜在智力发展,其服务的目的不是立足学生,而是面对少数优势阶层。在这样的分流制度之下,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后丧失了原有的信心和动力。从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学生由于怕亲友笑话从此不再和同窗好友联络,还有一些学生经常逃课,感觉未来发展前景暗淡。年少的心灵就烙下了灰暗的阴影,不能不说是教育分流制度带来的结果。
(二)对口升学制度
对口升学制度建立之初是为了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其后为渴望继续升学的职校学生带来了一线希望,也使职业教育的层次提高到了本科水平。但国家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对口升学体系:首先是规定了对口升学的比例为5%,这无形中加大了对口生的学习负担;其次是没有一个从中等到专科再到本科的相互衔接自成体系的职业教育系统。可以说,对口升学制度在带给学生希望的同时,又把学生挤上另一种形式的“独木桥”。
其实,对口升学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可以自由发展的需要,而不是单纯为了升学。而我国对口升学制度实行到今天却带有明显的功利性。从现实来看,这种制度已经完全偏离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意愿:学生升人大学之后,因其文化课基础不强而需要附加一年的学习文化课的时间,无形中增加了学生的心理负担和生活负担。
从目前对口生接受的教育来看,不仅与普通教育无异,反而造成对口生在理论上不如普高生、在实践操作上不如技校生的尴尬局面。
(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身份建立了相应的职业教育体系,从而形成了由不同身份组成的职业教育系统。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基本格局是:中等专业学校主要由行业举办,归口教育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则主要由行业和企业办学,劳动部门实施综合管理。教育部门管理的学校大部分属于事业编制学校,因此办学经费能基本得到保障,师资队伍相对比较稳定。但相对而言,教育部门管理的学校,其“双师型”教师、实验实训设备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基础条件较差。劳动部门管理的学校具有较强的行业或企业背景,许多学校与(行)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在实训条件及师资队伍方面,技工学校具有一定的优势。
但这种条块分割式的管理体制也给职业教育发展带来了风险,主要表现为专业设置重复、办学质量参差不齐、办学规模小而分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产业结构调整,一部分行业、企业在转制改革中,要求学校资源剥离,学校面临自主办学和自筹资金发展困难的局面,客观上造成了职业学校办学效益低下、发展后劲不足的危机。
(四)职业教育招生政策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为初、高中毕业生和城乡新增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由此可见,国家对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作出了明文规定。这种规定的初衷是为了扩大职业教育的招生范围,增加职业学校的生源。但“扩大”和“缩小”是相对的,有时候规定的东西看似是政策上的优惠,其实是“缩小”了职业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在政策上显示了职业学校的弱势地位。从政策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国家规定职业学校接受的一般都是“学业失败者”,这些学生与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混合在一起,并且其家庭条件也基本上处于社会的“边缘”状态。
二、教育外部制度的影响
教育外部制度对职业教育平等的影响不是直接的,但却是重要的。教育外部制度对职业教育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科技制度的影响,这些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业教育平等的实现。
(一)政治制度
一国的教育从来都受制于本国的国家政治制度、体制以及具体的行政机制。我国在政体上属于统一和集中领导的形式,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管理上的权责下放到了地方,但教育事业上的发展与改革由中央统一领导的性质并没有也不会从本质上发生变化。我国职业教育是一个特殊的领域,纵观其从无到有、从有到新的发展历程,都离不开国家的统一决策与领导。中央对职业教育的集权管理彰显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我国近几年职业教育规模的迅速增加,都离不开中央的统一领导。但中央集权下的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职业教育战略发展模式等,往往不利于地方灵活性的发挥。尤其是在各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落后地区发展职业教育并没有经过严格意义上论证的情况下,如何发展职业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国家的统一指挥。
在目前的现实中,我国人力资源市场仍然被人为分割成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而劳动力市场又被分割成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互相之间流动极为困难,延伸到教育上就是造成职普分流成为进入不同劳动力市场的分界线,成为不可逆转的社会分层的起点。在一些高待遇的行业或企业中,往往看重的是高学历或较好的社会关系,接受职业教育的弱势群体很容易被排除在外。在人员待遇上,那些拥有博士、硕士头衔的佼佼者是相对稳定的“在编人员”,不仅享有工资、福利、医疗、退休等方面的优厚待遇,而且办公、住宿条件一流,工作时间固定,还有不同程度的带薪休假。职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多数只能作为这些企业的“临时工”,时刻面临被解雇的危险,工作环境艰苦,住房简陋,从不享受任何程度的福利待遇,请假就等于自动走人,甚至拿不到任何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接受职业教育不可能成为大众的自觉选择。
劳动力市场分割制度不仅难以使农村和城镇弱势群体通过接受职业教育来改变自身生存状况,反而使职业教育有可能成为“阶级再制”的工具。人们对职业教育丧失信心后,反过来又会把希望寄托在普通教育身上,这样会进一步加剧已趋病态的“文凭热”,造成教育过度与浪费,给受教育者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机会成本。因此,市场分割不但对职业教育本身造成了歧视,而且还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与效率。
(三)科技制度
狭义上的科技包括科学与技术两个独立的、不同方面的内容。科学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技术是指人们进行生活或其他活动的专长、手段、技能和装备。广义概念上的科技是把科学与技术作为一体来看待,不对其加以区分。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与技术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在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活动中,科学与技术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科学与技术之间的界限已越来越难以分清。然而,在现代科技制度中,人们人为地把科学和技术进行剥离,把普通教育作为科学人才的摇篮,把职业教育作为技术工人的产地。科技的高端性与复杂性往往与职业教育无关,职业教育只教授给学生简单的基础知识,只有普通教育才能与科学相随行。科技制度中对职业教育的歧视,使其丧失了发展的动力。
三、社会制度的影响
社会制度对职业教育平等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通过社会分层制度、劳动准入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对职业教育施加影响,其核心是影响职业学校学生的平等就业。
(一)社会分层制度
在社会分层理论下,拥有强势经济资本的人群可以获得较好的教育结果,并通过经济资本的强化轻而易举地积累社会资本并进而转化为文化资本。
对于文化资本而言,它是许多人借以实现职业变迁和自身社会价值的工具,从而造成许多社会成员对此“一往情深”地追逐与获取,而这种工具在现时的社会体制中往往以文凭或学业成绩来表达。接受职业教育的人群无论是经济资本还是社会资本都比较欠缺,在学业成绩上也存在不足,因此往往追逐不到文化资本。虽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巴罗夫就断言职业教育比普通教育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但在目前的社会分层体系下,通过职业教育能否实现其价值变迁,也是目前不可预料的事情。
(二)劳动准入制度
在目前职业教育不景气的状况下,加大劳动准人制度实施力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在劳动准入制度中,最主要的是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但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有一个特点,就是中等职业学校无权颁发资格证书。而目前社会上也存在着诸多的职业培训机构,这些培训机构以学制短、收费低、见效快而享有优势。如果要实施劳动准入制度,三年一贯制的职业学校不一定具有竞争优势。另外,劳动准入制度不是简单地等同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一纸证书来决定劳动就业是有缺陷性的,对于能否有效促进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也是未知数。
(三)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修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国际劳工组织在1942年出版的文献中指出:社会保障是指“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个组织的成员所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保障,为公民提供保险金,预防或者治疗疾病,失业时给予资助并帮助其寻找工作”。在社会保障中,最基本、最传统的就是劳动保险制度。我国目前在人才市场上普遍实行“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在众多职校毕业生充斥的劳务市场上,这种较为优厚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少见,而且由于劳务市场中的流动性较大,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起来也较为困难,直接造成了职校毕业生在就业结果上的不平等。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教育平等;制度
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职业教育更多的是一种国家行为,是国家通过各种制度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规范。国家制度在制定时表面上所存在的一视同仁与公平运作可能掩盖了隐匿的不公平。为此,我们研究国家制度中所蕴含的职业教育不平等的因素,目的就在于为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依据。以此为线索,我们认为,影响职业教育不平等的制度因素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教育内部制度,另一类是教育外部制度第三类是社会制度。教育内部制度主要是指国家在发展职业教育过程中制定的各种教育制度对职业教育平等的影响;教育外部制度主要指外在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主要是劳动力市场分割制度)、科技制度对职业教育平等的影响;社会制度指社会中所存在的一些影响职业教育平等的制度。
一、教育内部制度的影响
在我国,政府是教育的举办者,政府有权通过制定各种教育制度对教育进行监管。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制度的制定离不开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但政府制定的一些重要的教育制度,如教育分流制度、对口升学制度、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招生政策、职业教育实习制度以及农村职业教育制度等人为地造成了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不平等。
(一)教育分流制度
教育分流的目的就是为公众提供多种教育的自主选择权利,通过分流,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性向和心理特征选择自己想要接受的教育类型,分流的结果也可以促使受教育者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并为社会培养各种所需的人才。但我国传统的“职业教育之礁”(不以职业教育为荣,但以职业教育为耻)的思想,使学生在观念上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分流的“收容所”。
客观地说,这样的教育分流制度不是立足于学生的差异和优势,分类指导,因材施教,而是以升学教育为轴心的被动分流;这一分流制度不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不注重学生的潜在智力发展,其服务的目的不是立足学生,而是面对少数优势阶层。在这样的分流制度之下,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后丧失了原有的信心和动力。从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学生由于怕亲友笑话从此不再和同窗好友联络,还有一些学生经常逃课,感觉未来发展前景暗淡。年少的心灵就烙下了灰暗的阴影,不能不说是教育分流制度带来的结果。
(二)对口升学制度
对口升学制度建立之初是为了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其后为渴望继续升学的职校学生带来了一线希望,也使职业教育的层次提高到了本科水平。但国家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对口升学体系:首先是规定了对口升学的比例为5%,这无形中加大了对口生的学习负担;其次是没有一个从中等到专科再到本科的相互衔接自成体系的职业教育系统。可以说,对口升学制度在带给学生希望的同时,又把学生挤上另一种形式的“独木桥”。
其实,对口升学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可以自由发展的需要,而不是单纯为了升学。而我国对口升学制度实行到今天却带有明显的功利性。从现实来看,这种制度已经完全偏离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意愿:学生升人大学之后,因其文化课基础不强而需要附加一年的学习文化课的时间,无形中增加了学生的心理负担和生活负担。
从目前对口生接受的教育来看,不仅与普通教育无异,反而造成对口生在理论上不如普高生、在实践操作上不如技校生的尴尬局面。
(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身份建立了相应的职业教育体系,从而形成了由不同身份组成的职业教育系统。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基本格局是:中等专业学校主要由行业举办,归口教育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则主要由行业和企业办学,劳动部门实施综合管理。教育部门管理的学校大部分属于事业编制学校,因此办学经费能基本得到保障,师资队伍相对比较稳定。但相对而言,教育部门管理的学校,其“双师型”教师、实验实训设备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基础条件较差。劳动部门管理的学校具有较强的行业或企业背景,许多学校与(行)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在实训条件及师资队伍方面,技工学校具有一定的优势。
但这种条块分割式的管理体制也给职业教育发展带来了风险,主要表现为专业设置重复、办学质量参差不齐、办学规模小而分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产业结构调整,一部分行业、企业在转制改革中,要求学校资源剥离,学校面临自主办学和自筹资金发展困难的局面,客观上造成了职业学校办学效益低下、发展后劲不足的危机。
(四)职业教育招生政策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为初、高中毕业生和城乡新增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由此可见,国家对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作出了明文规定。这种规定的初衷是为了扩大职业教育的招生范围,增加职业学校的生源。但“扩大”和“缩小”是相对的,有时候规定的东西看似是政策上的优惠,其实是“缩小”了职业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在政策上显示了职业学校的弱势地位。从政策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国家规定职业学校接受的一般都是“学业失败者”,这些学生与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混合在一起,并且其家庭条件也基本上处于社会的“边缘”状态。
二、教育外部制度的影响
教育外部制度对职业教育平等的影响不是直接的,但却是重要的。教育外部制度对职业教育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科技制度的影响,这些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业教育平等的实现。
(一)政治制度
一国的教育从来都受制于本国的国家政治制度、体制以及具体的行政机制。我国在政体上属于统一和集中领导的形式,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管理上的权责下放到了地方,但教育事业上的发展与改革由中央统一领导的性质并没有也不会从本质上发生变化。我国职业教育是一个特殊的领域,纵观其从无到有、从有到新的发展历程,都离不开国家的统一决策与领导。中央对职业教育的集权管理彰显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我国近几年职业教育规模的迅速增加,都离不开中央的统一领导。但中央集权下的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职业教育战略发展模式等,往往不利于地方灵活性的发挥。尤其是在各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落后地区发展职业教育并没有经过严格意义上论证的情况下,如何发展职业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国家的统一指挥。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制度
在目前的现实中,我国人力资源市场仍然被人为分割成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而劳动力市场又被分割成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互相之间流动极为困难,延伸到教育上就是造成职普分流成为进入不同劳动力市场的分界线,成为不可逆转的社会分层的起点。在一些高待遇的行业或企业中,往往看重的是高学历或较好的社会关系,接受职业教育的弱势群体很容易被排除在外。在人员待遇上,那些拥有博士、硕士头衔的佼佼者是相对稳定的“在编人员”,不仅享有工资、福利、医疗、退休等方面的优厚待遇,而且办公、住宿条件一流,工作时间固定,还有不同程度的带薪休假。职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多数只能作为这些企业的“临时工”,时刻面临被解雇的危险,工作环境艰苦,住房简陋,从不享受任何程度的福利待遇,请假就等于自动走人,甚至拿不到任何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接受职业教育不可能成为大众的自觉选择。
劳动力市场分割制度不仅难以使农村和城镇弱势群体通过接受职业教育来改变自身生存状况,反而使职业教育有可能成为“阶级再制”的工具。人们对职业教育丧失信心后,反过来又会把希望寄托在普通教育身上,这样会进一步加剧已趋病态的“文凭热”,造成教育过度与浪费,给受教育者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机会成本。因此,市场分割不但对职业教育本身造成了歧视,而且还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与效率。
(三)科技制度
狭义上的科技包括科学与技术两个独立的、不同方面的内容。科学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技术是指人们进行生活或其他活动的专长、手段、技能和装备。广义概念上的科技是把科学与技术作为一体来看待,不对其加以区分。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与技术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在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活动中,科学与技术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科学与技术之间的界限已越来越难以分清。然而,在现代科技制度中,人们人为地把科学和技术进行剥离,把普通教育作为科学人才的摇篮,把职业教育作为技术工人的产地。科技的高端性与复杂性往往与职业教育无关,职业教育只教授给学生简单的基础知识,只有普通教育才能与科学相随行。科技制度中对职业教育的歧视,使其丧失了发展的动力。
三、社会制度的影响
社会制度对职业教育平等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通过社会分层制度、劳动准入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对职业教育施加影响,其核心是影响职业学校学生的平等就业。
(一)社会分层制度
在社会分层理论下,拥有强势经济资本的人群可以获得较好的教育结果,并通过经济资本的强化轻而易举地积累社会资本并进而转化为文化资本。
对于文化资本而言,它是许多人借以实现职业变迁和自身社会价值的工具,从而造成许多社会成员对此“一往情深”地追逐与获取,而这种工具在现时的社会体制中往往以文凭或学业成绩来表达。接受职业教育的人群无论是经济资本还是社会资本都比较欠缺,在学业成绩上也存在不足,因此往往追逐不到文化资本。虽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巴罗夫就断言职业教育比普通教育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但在目前的社会分层体系下,通过职业教育能否实现其价值变迁,也是目前不可预料的事情。
(二)劳动准入制度
在目前职业教育不景气的状况下,加大劳动准人制度实施力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在劳动准入制度中,最主要的是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但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有一个特点,就是中等职业学校无权颁发资格证书。而目前社会上也存在着诸多的职业培训机构,这些培训机构以学制短、收费低、见效快而享有优势。如果要实施劳动准入制度,三年一贯制的职业学校不一定具有竞争优势。另外,劳动准入制度不是简单地等同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一纸证书来决定劳动就业是有缺陷性的,对于能否有效促进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也是未知数。
(三)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修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国际劳工组织在1942年出版的文献中指出:社会保障是指“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个组织的成员所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保障,为公民提供保险金,预防或者治疗疾病,失业时给予资助并帮助其寻找工作”。在社会保障中,最基本、最传统的就是劳动保险制度。我国目前在人才市场上普遍实行“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在众多职校毕业生充斥的劳务市场上,这种较为优厚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少见,而且由于劳务市场中的流动性较大,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起来也较为困难,直接造成了职校毕业生在就业结果上的不平等。
下一篇:关于职业教育中英语教学问题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