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通高校教育成本理性递增与成本补偿研究
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进行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三次改革,全面收费的帷幕被拉开,我国普通高等教育不再区分公费生与自费生。1999年国家决定对高等教育进行扩招,为更多的人提供深造的机会,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拉近与世界教育先进国家的水平,从此,普通高等教育的规模势如破竹,一发不可收益。规模的变化要求相应的设施进行改善,如校舍、图书、专任教师人数等等,这样使得教育成本攀升,这是必然趋势。
一、我国普通高校理性递增的原因
随着科技进步及经济的发展以及居民消费者指数的提升,一般物品的单位生产成本都会相应的增加,对于高校来说也是如此,时间的推移使普通高校为学生提供教育及服务的货币总支出越来越多,其中导致成本递增的许多原因都是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我们正确看待。
1、教育规模的扩大
高校扩招热潮从1999年开始一直延续至今,我国高等教育也从精英教育转向了大众化教育,高教事业的发展让我国在校生的规模已经位居世界前列。它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受教育机会,本文以普通招生人数作为衡量其教育规模的主要标准。2000年我国普高招生人数为357万人,毛入学率为 5.7%,2000-2005 年是我国普高发展最为迅速的几年,毛入学率以平均1.7%的速度增长,到2009年招生人数已经达到了639.95万人,其增长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特点。招生及在校人数的剧增,要求改善办学条件,如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生师比)、修缮校舍、增加图书量等。从文中表6可以看出,招生人数、在校人数增加的同时,普通高校的数目也在不断增加。这些费用的增长直接导致了教育成本的增加,但是该费用的支出是合理的,是普通高校为了其正常发展、维持秩序而引起的开销,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部分成本的增长。
2、普通高等教育现阶段供小于求。
普通高等教育供给是国家为了培养专门性人才提高经济、社会及个人发展,由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给学生受教育的机会。本文的普通高等教育需求是指学生个人对教育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它代表了个人为了接受普通高等教育而放弃的进入社会工作的机会成本。普通高校提供的教育机会受教育成本及教育经费投入多少的影响,当教育经费投入量一定的时候,教育成本越高,提供的教育机会就越少;当教育成本一定时,投入教育经费投入越高,提供的教育机会就越多。教育的供与求会影响教育成本,一般来说教育需求越高,相应的成本则高,反之则越低。 1999-2009年我国普通高校的招生人数一直递增,这说明我国公民对普通高等教育的需求是一直不断地增大,相应的教育成本也是不断增加,但是我们应该从变化中看到不同,虽然整个大趋势是呈现递增的状态,但从06年开始报考人数已经开始减少,到09年已经有了下降的趋势,而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教育成本却一直增长。
二、增加我国普通高校教育成本补偿的对策
我国普通高校教育成本增长带来的问题非常之多,对于其非理性增长的部分,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加以制止,而对于理性增长的部分,除了正确开待增长部分之外,还应该采取措施对它进行补偿,否则,将会增加受教育者个人及家庭的负担。
1、 按合理的比例增加政府财政拨款
教育经费投入量的多少可以看出一个国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如何,它是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财力保证。根据文章分析,我国教育经费投入虽然每年都在增长,可是在CPI也增长的同时,投入量显得尤为不足。衡量教育投入最重要的指标就是国内生产总值(GDP),国家财政性经费投入可以知道一个国家对教育的资助力度有多少,非财政性经费投入的多少则可以显示其他教育成本分担者的投入量。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1991 年世界平均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为5.1%,其中发达国家的比例为5.3%,发展中国家的比例为4.1%,最不发达国家的为3.3%。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为3349.08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为2287.18亿元,仅占GDP的2.6%,比教育最不发达国家的教育投入还要滴,离1991年世界水平差距甚远。2006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为3%,七年的时间仅增长了0.4%,依然比1991年最不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低。过低的教育投资说明了国家对我国高等教育尤其是普通高校教育的投资还是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
2、完善我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的投入结构
对我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投入的来源分为财政性教育经费以及非财政性教育经费,非财政性教育经费又可以分为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社会捐资和集资、学费及杂费、其他教育经费。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依然是我国普通高校经费收入的主要来源。从1999年高等教育扩招以后,我国普通高校学费增长最为迅猛,1999年学杂费为120.78亿元,到2009年增长到了1418.13亿元,增长了12倍,2009年的普通高等教育规模较1999年增长了5.2倍,增长速度明显缓于学费增长的速度。这是因为,扩招的过程中我国普通高校的办学规模以及教育规模都不断增大,相应的成本不断增长,而国家财政性经费投入相对过小,除开学杂费之外的其他非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更低,部分甚至还有了下降的趋势,所以要求抬高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对教育成本进行补偿,于是学杂费成为了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投入中的第二大“股东”。由此可见,在现阶段超过农村居民支付能力的高学费水平的情况下,我们已经不能再单纯的依靠国家财政性拨款以及提高学费标准来弥补成本,要在深化我国普通高校教育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完善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结构,增加教育经费总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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