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成本法和生命周期成本法
发布时间:2015-08-04 10:03
环境会计内容广泛,其核心是环境成本。环境成本是指企业为保护环境;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特点可概括为: 1.使原来的产品成本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传统成本制度下,企业仅把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而把设计开发和售后阶段的费用计入期间费用。在环境会计中,要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成本进行核算,具体到环境成本,产品成本不仅包括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环境支出费用,且包括产品开发、销售直至淘汰整个生命过程的环境支出费用。 2.费用发生额大且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由于人们对环保的日益重视,作为主要污染者的企业对此承担的责任日益加大,因而环境支出也非常巨大。而且随着政府环境立法对企业约束力的增强,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使得企业的环境支出费用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3.费用的发生时点不均衡。环境支出不像其它成本项目如直接材料那样均衡地发生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它往往具有突发性或一次性,如违反环境法律受到的罚款而导致的支出、环保设施的投资等。4.潜在成本剧增。环境活动有其特殊性,企业当期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可能并不明显,但这并不表明企业不负担任何环境成本。因为企业对环境的破坏终究要付出这样或那样的代价,并且代价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就日常的会计处理来看,我国目前的做法是;与环境有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期间费用,例如营业外支出,或在金额较大时作为待摊费用处理,这种做法固然有操作简便的优点,但也暴露出其内在的缺陷,是无法适应上述特点的。其严重后果表现在: 1.直接影响企业财务成果和税负。鉴于目前多数企业只在实际发生时才列作费用。而对潜在成本忽略不计,使得当期收入与费用配比不合理,生产成本小于真实成本,虚增了当期利润,增加了税负。财务报表信息严重歪曲,将导致报表使用人做出错误决策。 2.模糊了成本发生的动因,不利于企业挖掘潜力,降低成本。由于企业把环境支出费用计入期间费用,搞“一锅煮”,不利于企业管理当局对成木发生的前因后果进行分析,从而使得企业对环境支出控制不利,导致成本的上升。 为此,建立科学的环境会计迫在眉睫。环境会计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实际首先应从环境成本做起,其中的作业成本法和生命周期成本法是两种有效可行的方法。 一、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Costing) 作业成本法(ABC)指以作业为核算对象,通过成本动因来确认和计量作业量,进而以作业量为基础分配间接费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在ABC下,作业成本可分为四个层次血产品单位成本。即与生产单位产品有关的直接耗费,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等。该层次的作业成本与产量成正比例关系。②生产批次成本。即与生产批别和包装批别有关的资源耗费,包括生产某批次所需要的生产准备成本、清洁成本、质量成本等。该层次的作业成本取决于生产批次的多少。③产品维持成木。即与产品种类有关的资源耗费,包括获得某种产品的生产许可、包装设计等方面的成本。该层次的作业成本取决于产品的范围及复杂程度。④工厂级成本。即与维持作业生产能力有关的资源耗费,包括折旧、安全检查成本、保险等。该层次的作业成本取决于组织规模和结构。 与传统成本制度相比,作业成本计算采用的是比较合理的万法分配间接费用。该方法首先汇集各作业中心消耗的各种资源,再将各作业中心的成本按各自的作业动因分配到各产品。归根到底,它是采用多种标准分配间接费用,是对不同的作业中心采用不同的作业动因来分配制造费用。而传统的成本计算只采用单一的标准进行制造费用的分配,无法正确反映不同产品生产中不同技术因素对费用发生的不同影响。因此,从制造费用的分配准确性来说,作业成本法计算的成本信息比较客观、真实、准确。从成本管理的角度讲,作业成本管理把着眼声、放在成本发生的前因后果上,通过对所有作业活动进行跟踪动态反映,可以更好地发挥决策、计划和控制作用,以促进作业管理的不断提高。 二、生命周期成本法(Life—cycledCosting) 产品生命周期成本法(LCC)是指在产品经济有效使用期间,从产品研究开发阶段开始,经过产品规划、设计、制造、售后服务等阶段,按每一阶段累计其发生的成本。因此LCC法考察的是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完全成本——从设计到开发,它是为了优化企业价值链而在成本计算上的时空观扩展。在当今社会,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产品的需求从追求经久耐用转向标新立异,突出个性,产品生命周期日益缩短,从而产品成本的构成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表现在制造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所占比重下降,而制造过程以外的成本日益增加。 按LCC法的要求,企业应就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材料和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跟踪检测,就产品食)生产、销售、使用(或消耗)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支出进行全过程的累计。按LCC法环境成本可分为三类: 1.普通生产经营成本。这类环境成本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与产品直接有关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能源成本、厂房设备成本等。包括为保护环境而发生的生产工艺支出,建造环保设施支出等。 2.受规章约束的成本。这类环境成本是指由于遵循政府环境法规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排污费、检测监控污染情况的成本,因违反环境法规而缴纳的罚款,向政府机构通过废弃物排放情况的成本等。 3.或有负债成本(潜在成本)。指已对环境造成污染或损害,而按法律规定在将来发生的某种支出。包括由于环境污染严重而尚未治理,国家极有可能对企业处以的罚款,企业因污染对周围单位或个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而招致可能的赔付等。 对于第1和第2类成本,因为它们是已经发生的成本,数据现成,可直接从有关账簿中取得。就核算而言,对第1类成本,可按传统方法直接计入有关产品;对第2类成本,则要分析成本发生的动因,按作业成本法分配计入有关产品。 对于第3类成本,即或有负债成本,由于尚未发生,因而无现成数据。但是企业可据某些方法预测或有负债成本的数额,常见方法有:防护费用法、恢复费用法、影子工程法、替代品评价法、政府或法院认定法等,限于篇幅不再详述。如果涉及未来一个较长时期的环境支出,采用一定的折现率(比如社会贴现率)折算出现值,由此现值作为或有负债成本的金额则更为合理。 LCC法除了运用预测方法以外,大多采用传统方法或ABC法,与传统法相比,LCC的优点可概括为: 1.完整性。LCC法补充了传统成本法下未曾核算的全部内容,即补充了或有负债成本,保证了产品成本项目的完整性。 2.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LCC法计算出的产品成本真实地反映了产品所发生的真正的劳动耗费.便于企业管理当局根据真实的成本资料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挖掘内部潜力,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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