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性:无形资产理论研究的主题
【摘要】笔者认为,无形资产理论研究的主题要具有时代性。无形资产理论研究时代性主题是多元的,主要有无形资产的科学发展、无形资产的界定、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规范国际化等。我国学者要准确地把握契机,开展对无形资产理论时代性主题的研究。
【关键词】时代性;主题;无形资产理论;无形资产规范国际化
一、与时俱进的无形资产理论研究时代性主题
无形资产理论研究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十六大报告”指出:“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无形资产理论研究需要有主题,研究的主题要具有时代性。
什么是主题,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称谓。我国古代,在文献中与主题含义相同或相近的是“志”、“道”、“意”、“主意”、“义”、“理”、“旨”、“主旨”、“主脑”等。如:“诗言志。”(《尚书》)“《易》日:‘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辞之所以能鼓天下者,乃道之文也。”(刘勰《文心雕龙》)“夫文,传道而明心也。”(王禹俑《答张扶书》)“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无帅之兵,谓之乌合。”(王夫之《姜斋诗话》)“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要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刘熙载《艺概》)“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脑。主脑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李渔《闲情偶寄》)①“五四”时期,白话文运动兴起后,“意”被“全文大意”、“中心思想”所代替。随后,有的仍沿用“主旨”,而人们一般采用“主题”或“中心”这个称谓。
主题是对客观事物主要内容的认识所表达的基本思想或基本观点。主题多种多样,按照主题内容性质不同,可分为各方面的主题,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主题;按照主题内容任务不同,又可分为各种各样的主题,如“和谐主题”、“发展主题”、“改革主题”、“开放主题”、“管理主题”、“诚信主题”、“环境主题”、“创新主题”等等。无形资产理论研究要有主题,反映研究的主要内容或主要问题。
无形资产理论研究的主题要具有时代性。时代是当前所处的时代,它是当前国家所处的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法律等环境下发展的综合状态和趋势。主题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主题,体现了当时的时代要求,具有时代性。我国进入21世纪,面临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在国际上,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据优势的压力。在国内,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无形资产理论研究主题要体现时代性,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从发展趋势出发,从全局出发,审时度势,把握时代的主题,抓住时代的本质、主流和基本趋势,研究现时代的实际问题,不断回答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无形资产理论。
二、无形资产理论研究时代性主题的多元性
我国当前正处于21世纪的头10年,正值“十一五”时期。“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为:和平、发展、合作成为当今时代的潮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性进展。为此,需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体制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并因反映不同方面的要求而有不同的主题,如经济建设主题、改革开放主题、科学发展主题、社会和谐主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等。
无形资产理论研究需要在现时代的大背景下,有反映时代要求的主题,使无形资产理论研究的主题具有时代性。无形资产理论研究需要从不同方面反映时代的要求,也就是围绕现时代的主题开展无形资产理论研究。这就体现了无形资产理论研究时代性主题的多元性。与我国现时代主题相关的无形资产理论研究的问题主要有:
(一)无形资产科学发展
会计理论怎样发展?在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无形资产理论。
以人为本的概念在无形资产领域,就是以从事无形资产事业的人员为本,全面尊重他们的理念、首创精神、人格、权利、职责和实践(工作),依靠他们积极开展无形资产理论研究。
全面发展无形资产理论,就是要着眼于无形资产各个方面的理论发展。无形资产是一个系统,是由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无形资产系统是多样性统一的系统,可以从不同方面去研究和揭示这个系统。从无形资产整体方面发展无形资产概念、对象、性质、作用、分类等理论;从无形资产结构要素发展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的理论;从无形资产管理职能发展无形资产的会计、审计、统计、开发、经营、评估、规范、保护、监督和战略等理论;从无形资产管理过程发展无形资产的预测、决策、计划(预算)、控制、检查、考核和分析等理论,以及发展无形资产方法(工作方法、研究方法)等。
协调发展无形资产理论,就是要与无形资产环境的发展变化相适应的发展。协调发展无形资产理论包括:无形资产理论发展与无形资产所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环境发展变化相适应;无形资产理论发展与其他科学(无形资产学科与自然学科的结合,无形资产学科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结合)发展相适应;无形资产理论发展在无形资产理论各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发展,无形资产基础理论与无形资产应用理论、无形资产开发理论(或无形资产体制理论)之间的协调发展。
持续发展无形资产理论,就是无形资产理论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要使无形资产理论得到持续发展,需要重视无形资产基础理论建设,与时俱进地发展无形资产理论,创新、发展无形资产理论。
(二)无形资产界定
无形资产界定的是有关无形资产的概念,即什么是无形资产?迄今还没有一个共同的认识。人们对无形资产的认识有一个过程。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增长、社会日益进步,其概念的内涵(特征)和外延(范围)会不断地发生变化,相应人们也有不同的看法,在学术界,有关无形资产概念的定义有20多种②。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并于2007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又引起了人们关注无形资产界定的热潮。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③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④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有关无形资产的定义比原无形资产定义有了变化。1992年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⑤2001年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⑥《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⑦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有关无形资产的定义,与国际上比较有所接近或基本一致。如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指无实物形态、性质上属于非货币性的固定资产。”(《商誉和无形资产(讨论稿)》)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10月1日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指出:“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⑨资产,指由于过去事项而由企业控制的、预期会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资源。《国际评估准则——国际评估指南四——无形资产》中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为:“无形资产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⑩
以上各种认识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种观点:1.资产论,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资产或长期资产;2.固定资产论,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固定资产;3.权利论,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权利;4.资源论,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资源。以上对无形资产认识的4种观点,反映了人们从不同方面或在不同阶段对无形资产的认识。要确定什么是无形资产,还需要对各种无形资产的认识进行比较与分析。
对无形资产概念各种定义相同和基本相同的地方是:1.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2.无形资产是一种非货币性资产;3.无形资产能带来高收益;4.无形资产是获得的某种权利;5.无形资产是所有者持有的;6.无形资产是一种固定资产;7.无形资产是一种经济资源;8.无形资产具有某种功能。不相同的是:1.无形资产能长期使用;2.无形资产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3.无形资产是可以辨认的;4.无形资产包括的内容不完全相同。
各家对无形资产概念定义存在的异同,既表明各家对无形资产的不同认识,也表明各家对客观存在的当代经济发展、科技水平和经济管理要求的不同认识。要科学界定无形资产概念,还必须对其构成要素进行分析,能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要求来确定,就其内涵能揭示无形资产的本质或特征,外延能确定无形资产的范围,从这两个方面作出概括,进行科学的界定。同时,还必须明确以下问题:1.无形资产是否必须是可辨认的。有人主张,无形资产应是可辨认的,以可辨认性来区别是否是无形资产,能辨认的是无形资产,不能辨认的不是无形资产。按此种主张,商誉不是无形资产。事实上,商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甚至是巨额利润。因此,不能以可辨认性来区别是否是无形资产,可辨认的如专利权等是无形资产,不可辨认的商誉也应是无形资产。2.无形资产是不是要以知识形态存在。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而其他的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并不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因此,知识形态不是确定无形资产的必要条件。3.无形资产是不是要能以货币进行计量。有人认为,凡是无形资产必须能以货币进行计量,不能进行货币计量的就不是无形资产。这样一来,能否以货币计量成了确认无形资产的必要条件。我国财政部规定纳入会计核算的无形资产,都是能进行货币计量的。然而,事实上,还有一些未纳入财政部规定会计核算的无形资产如专有技术中的设计资料、图纸、数据、资料索引、技术规范、工艺流程、配方、秘方、技巧、诀窍、计算公式等,经营秘密中的管理方法、管理数据、管理系统、专家网络、营销网络、客户名单、销售方法等,虽没有或不必要进行货币计量,但这些内容都需要按照无形资产的要求进行管理。因此,是否能进行货币计量不是确定无形资产的必要条件。4.无形资产是不是一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是无形固定资产的简称。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虽有相同的性质:都由企业所控制,为经营活动服务;都能为其所有者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都是将价值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都是在购入时作为资本性支出,但是,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有明显的区别:一是两者存在的形态不同,无形资产是无形的,主要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而固定资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二是两者作用的方式和范围不同,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方面起着主导作用,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固定资产主要是劳动手段,在生产过程中起着影响或改变劳动对象的作用。因此,无形资产已从传统归属固定资产而分离为单独的一种资产形态。5.无形资产是资产(非货币)或资源和权利。无形资产是一种非货币性资产,具有资产的性质。资产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无形资产既是一种资产、资源,也是一种获取的权利。
在对以上问题讨论的基础上,无形资产概念的定义可以表述为:无形资产是指一定主体拥有、没有实物形态、长期使用、预期会带来经济效益,并获得一定权利的非货币资产。这说明:1.无形资产是一定主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拥有;2.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3.无形资产由一定主体长期使用于各个方面;4.无形资产预期会带来经济效益;5.无形资产是获得的一种权利;6.无形资产是一种非货币资产。需要指出的是,无形资产是一个经济社会范围的概念,无形资产不等于就是企业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既有企业无形资产,还有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城市无形资产、地区无形资产、国家无形资产等。
(三)无形资产系统的构成要素
无形资产是一个系统,它由哪些要素构成还需要讨论。2006年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系统是否就由这6种无形资产所构成呢?无形资产系统法定要素的“法定”是相对的,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法很多,这里仅指由我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所规定的无形资产。此外,还有国际上有关规则对无形资产的规定。
从国际上的有关规定和资料来看,1967年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指出:“知识产权包括:(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在人类一切领域内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切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上述(1)指版权;(2)指版权的邻接权;(3)指发明(含实用新型)专利权;(5)指外观设计专利权;(6)指商标权及其他标记权。这几项已为各国立法公认,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上述(7)指防止不正当竞争权,是特殊的知识产权;(4)指科学发现权,迄今未被各国承认是一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的主要构成内容。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10月1日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从其1、2、5、8、15、16、108等条的规定中,大致反映出无形资产的内容包括:(1)商标名称;(2)报刊刊头;(3)计算机软件;(4)许可证和特许权;(5)版权、专利和其他行业性的财产权、服务和经营权;(6)处方、配方、模型、设计和样板;(7)金融资产;(8)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抵押服务权、捕捞许可证;(9)递延所得税资产,雇员福利所形成的资产;(10)融资租赁而持有的无形资产:电影、录相、戏剧、手稿、专利权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证协议中的权利;(11)企业有受法定权利保护的,因培训形成、能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有技术长进的一组熟练员工;(12)有法定权利保护或其他方式控制的,企业拥有的客户名单、客户组合、客户关系、客户信赖、市场份额、进口配额;(13)矿产权,以及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支出或开发和采掘支出;(14)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等。其中(1)和(2)属于商标权;(3)和(5)中版权属于著作权;(4)、(5)中其他行业性的财产权、服务和经营权;(6)属于专有技术;(8)、(10)和(13)属于特许权;(11)属于人力资源;(12)属于经营秘密;(14)是商誉。需要研究的是(7)金融资产和(9)递延所得税资产、雇员福利所形成的资产是不是无形资产。
在《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提出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除一般内容之外,还有计算机程序、数据库或其他资料、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标记)、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和未披露信息等。其中:计算机程序属于著作权;数据库或其他资料属于专有技术;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标记)和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属于无形资产;未披露信息属于经营秘密。
此外,在讨论中和有关规则中还提出了其他无形资产的要素,主要有:智力资本,职工队伍,国家形象,劳动力组合,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缩微胶片,经济统计数据,广告材料,优惠融资,优惠合同,分销,包销,生产和销售系统,供销网络,核心储户基础,失业评价,域名权(网址),电波频率使用权等。
对规定的和提出的各种无形资产项目要有确认的标准。
我国会计准则确认无形资产的标准。会计核算无形资产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会计核算的过程。我国会计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是:在满足资产的条件下,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社会确认无形资产的标准。社会无形资产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社会各单位(企业、事业和其他单位)的无形资产加以核算(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和管理的过程。社会确认无形资产的标准是: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2.满足3个条件。这3个条件是:(1)该资产是一种资源,对社会是有用的;(2)该资产是预期会带来经济效益,对社会是有经济利益的;(3)该资产是获得的一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确认无形资产的目的在于通过确认为社会的无形资产,以便纳入社会各单位的核算与管理,发挥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对规定的和提出的各种无形资产项目,在按照我国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确认标准确认的基础上,又按照社会无形资产确认标准进行确认。笔者初步认为,无形资产一般可以包括:专利权,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专有技术,经营秘密,商标权,商号,地理标志,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商誉和人力资本(人力资源)等15种。
以上说明,无形资产系统构成要素显然不只是我国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只是纳入会计核算的6项内容,未纳入会计核算的无形资产不能说不是无形资产,而是社会无形资产。
(四)知识产权发展
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精神产权、智慧财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所取得智力成果依照法律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号权(厂商名称权),著作权(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权,未披露过的信息的保护(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系统的核心内容。
知识产权就是财富,知识产权就是实力。在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知识产权发展的趋势是:
1.知识产权国际化趋势。随着通信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国际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强。国际社会正在努力突破法律上的地域性,使知识产权具有全球统一性,并提出了“世界专利”概念,简化多国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的程序,扩大地域性,逐步实现国际一体化。网络的国际性冲击着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使得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可以同时在全世界获得。知识产权国际化趋势在加强。
2.知识产权地区强化趋势。在知识产权国际化趋势的同时,地区性的知识产权合作与协调在加强。一些国家为了自身共同的经济利益,在一定地区范围内组织地区性的经济集团发展经济关系,维护经济利益,相应地,也建立了一些地区性的知识产权组织,如欧洲专利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安第斯组织等,以维护地区经济利益和促进经济的发展。如欧盟,随着欧洲统一市场的形成,欧盟先后颁布了《关于数据库保护的指令》、《关于出租权保护的指令》、《关于著作权保护期的指令》,以便协调欧盟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维护其经济利益。
3.知识产权贸易化趋势。知识产权与当代经济贸易的关系日益密切。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无形商品贸易大大发展。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发达国家已将知识产权贸易作为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重要内容,并使知识产权问题成为经济、科技和外交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4.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化趋势。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自19世纪末诞生以来,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已在不断完善中。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推行和实施,推动了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国际化的进程。《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生效和实施,使当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更加完善。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时期;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现在,是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变革时期。为适应知识产权立法的国际化趋势和WTO的要求,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五)无形资产规范国际化
在财政部发布并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后,不少人指出,这是企业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趋同,使得我国无形资产会计的确定、计量和报告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趋于一致,充分体现了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有利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趋同只是无形资产规范中的一部分,有利于推动无形资产规范整体的国际化。
经济全球化必然引起规范的国际化,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全球化影响下的无形资产国际化,需要建立与国际无形资产通行规则相协调的国际无形资产规范即无形资产规范国际化。无形资产规范国际化是指世界的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彼此承认和尊重主权独立的前提下,在无形资产规范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与无形资产的国际法、区域法等相协调的发展过程。无形资产规范国际化是一个动态的法律渗透、融合和协调的过程。
无形资产国际通行规则即国际无形资产规范是由有关公约(条约、协定)、国际组织规章、惯例组成的。主要包括国际、地区和国家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布达佩斯条约》、《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条约》、《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建立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欧洲专利公约》、《欧洲共同体专利公约》、《中美洲工业产权协定》、《关于修订〈建立非洲——马尔加什工业产权局协定〉及建立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协定》、《卡塔赫那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条约》、《制裁在商品上标示虚假或欺骗来源的马德里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建立商标图形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保护奥林匹会徽内罗毕条约》、比、荷、卢《统一商标法》、《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商标条例》、《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日内瓦公约》、《播送由人造卫星传播载有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避免对版权提成费重复征税马德里多边条约》、《科学发现国际登记日内瓦条约》、《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等。
无形资产规范国际协调是经济全球化的结果。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主权国家基于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并签订和批准有益于维护成员国共同利益的国际公约,承诺在某些领域的让步和妥协,以维护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要调整或改革本国相关的无形资产法规,以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无形资产规范国际协调的内容,主要是无形资产法规体系的内容,包括无形资产法律、国务院无形资产行政法规、地方无形资产行政法规和无形资产规章。无形资产法规国际协调有三种做法:一是“直接适用”(直接利用),国家批准或加入某一国际公约后,该条约即可直接适用于国内而无须再进行相应的国内立法,即国际组织的条约、规章转变为国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为国内所接受;二是“转化适用”(改造利用),国家批准或加入某一国际公约后,该条约的内容必须在国内制定相应的法律等,将其转化为国内法;三是“转化适用”和“直接适用”兼用,国家批准或加入某一国际公约后,根据条约内容的不同性质,分别采用“转化适用”或“直接适用”。
我国无形资产法规国际化主要是按照与国际无形资产通行规则相协调的要求,对现有的无形资产法规进行修订和建立新的无形资产法规。我国近几年按照与国际无形资产通行规则相协调的要求,对无形资产有关法规特别是对知识产权法规进行了修订,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无形资产通行规则相协调的要求。这些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录音录像出版物版权保护暂行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我国将继续按照与国际无形资产通行规则相协调的要求,对现有的无形资产法规进行修订和建立新的无形资产法规,使无形资产规范国际化不断得到完善。
三、把握无形资产理论研究时代性主题的契机
无形资产理论的研究主题要具有时代性,需要把握历史进程中的契机。一般来说,把握无形资产理论研究时代性主题的契机主要有:
(一)从重大会议中提炼主题
党和国家的重大会议,其内容对无形资产事业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为无形资产事业的发展指明方向,是无形资产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党和国家的重大会议很多,主要有: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二次代表大会,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中提出历史性的转变和新的伟大任务;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的十四次代表大会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的十六次代表大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并提出社会更加和谐是我们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要从这些重大会议提炼出无形资产理论研究的主题。
(二)从重大战略中提炼主题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次代表大会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工业化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艰巨的历史性任务。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营造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环境。”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从国家重大战略提炼无形资产理论研究的主题。
(三)从重大法规中提炼主题
我国有关无形资产规范的法规和国际有关无形资产规范都很多,如前文“无形资产规范国际化”中所列举的各种无形资产规范。
从这些重大无形资产法规中提炼无形资产理论研究的主题。
(四)从重大改革中提炼主题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各方面改革。如1984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的第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提出: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深化体制改革,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等;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国民整体素质;2006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等。从这些重大改革决定中提炼无形资产理论研究的主题。
(五)从重要理论中提炼主题
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大会报告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跨越世纪的新征途上,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这是党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大会报告指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部分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方面工作。要从这些重要理论中提炼无形资产理论研究的主题。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3] 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新编知识产权法律手册[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4] 于玉林.无形资产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注:
①转引自:刘孟宇,诸孝正.写作大要(第四版)[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32。
②于玉林.无形资产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21~25。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8。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46。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992年11月30日发布。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1年1月18日发布。
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年7月23日。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编:《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辑,1995年版第29页。
⑨《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一无形资产》.《会计研究》,1999:8。
⑩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国际评估准则[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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