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中确认与披露概念问题
财务会计的基本属性之一是立足企业、面向市场,提供以历史信息和财务信息为主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产生的基本程序是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含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早期的会计(指已经成为一门科学记载的复式簿记)只有记录,稍后才在记录基础上形成以实账户(Real Account)的余额为主的资产负债表(平衡表balance sheet)和以虚账号(Nominal Account)的发生额加工形成的损益表(profit and loss statement)。
一、确认概念的发展
在财务会计的发展中,对比其他三个会计程序,确认(recognition)这个会计程序和概念出现最迟。美国AICPA所属APB于1970年10月发表的第4号公告“企业财务报表的基本概念与会计原则”中才提出确认及其包括的内容。这份报告说:“财务会计的基本要素———资产、负债、业主权益、费用及收益———与第三章讨论的经济资源、经济义务、剩余权益及它们的变动有关。在财务会计中(请注意,这里不限于财务报表),并非所有经济资源与义务及其变动都被确认与计量(to be recognized and measured in financialaccounting)”。[1]130该报告还首次提出财务会计的目标(The objectives of Financial Accounting)是确认的广泛标准(froad crileria),财务会计的基本特征(The basicfeatures)则是补充因素(additional factors)。APBstatement No.4还认为,权责发生制会计(accrualaccounting)是现代企业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基础。普遍性的确认与计量原则应包括初始记录(针对资产与负债)、实现(针对收入)、三种费用确认(针对与收入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费用、与收入有关但需间接摊配的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的本期期间损失)等原则。[1]144在APB提出若干确认与计量的原则中,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初始记录原则。该报告特别指出:“资产与负债的初始记录原则在财务会计中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决定⑴进入会计程序的数据;⑵作出会计分录的时点;⑶通常要予以记录的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数额。[1]145在报告的这段描述中,除⑶是指计量外,⑴⑵都是对确认来说的。报告在第7章176段更详细地通过八大操作来阐述所谓确认的程序。这八大操作,本文把它归纳为,确认这一程序是为了帮助会计人员解决,当一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应作为会计决策的三个问题:
第一,通过选择和分析与判断,决定该项交易或事项应否由财务会计来记录和报告;
第二,如已判断应由财务会计处理,应随后决定何时记录;
第三,在作出上述判断的同时,应考虑如何计量、如何记录和如何报告(信息传递)。
上述三个问题“(应否”、“何时”和“如何”)及其解决的全过程是广义的确认概念(或程序)。由于我们已承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仅指通过财务报告传递会计信息)是相对独立的三个程序,则狭义的确认概念应仅指应否记录与报告(即第一个问题)和何时记录与报告(即第二个问题)而排除第三个问题。
1984年12月,美国FASB颁布了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第一次对确认给出定义“确认是一个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或其他要素在一个主体中正式记录(formally recording)或计入主体的财务报表的过程(process)。确认包括一个项目同时用文字和数字的描述,并将其总数包括于财务报表的总计之中。对于一项资产或负债来说,确认不仅包括各该项目取得或发展时的记录,而且还要记录以后的变化,包括从财务报表中由于变化的结果取消它。[2]FASB在说明确认的定义时明确确认是指交易或事项对财务报表要素发生的影响,先正式进行记录,再或把记录的结果,汇总计入财务报表。记录和列报是相互联系的两个过程。不论记录或列报都要同时用文字和数字(即货币金额)予以描述。其所以要用数字(金额)来描述,是由于交易和事项对一个企业资源及其主权的变动最终要综合反映在财务报表各项要素的总计之中。
FASB在说明“财务状况变动”时,在Con.5的注释中特别提到APB Statement No.4第10段:“通过财务会计程序,一个企业经济活动的错综复杂的影响,便被累积、分析、量化、分类、记录、汇总并作为两类基本类型的信息予以报告:⑴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⑵某一期间财务状况的变化。”这一段说明了:日常会计处理(运用复式记账机制和账户体系)与财务报表的编报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记录阶段是列报的基础,并且是列报资料的主要(甚至可以说唯一)来源。
FASB对于确认的观点,在APB的认识基础上,不仅有上述发展,而且还指出就资产或负债项目(要素)而言,作为一个过程的确认,除初始确认(initialrecognition)初始记录(initial recording)外,可能还有后续确认(subsequent recognition,例如其价值的增减变动)与终止确认(de recognition,例如一个企业已失去了对某项资产的控制)。
二、对确认概念的全面认识
从1970年APB statement No.4关于确认的描述到1984年FASB在其CON No.5中给出确认的定义,把应予确认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分为初始确认(初始记录)、后续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报销)确认并提出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等四项确认的基本标准。[2]通过14个年度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使我们对确认概念有一个较为全面深化的理解。根据不同的视角,即按照不同的分类,确认应当从三个方面去观察。
首先,如果确认仅指财务报表的确认程序,即仅指在财务报表内表述某一时点汇总多项交易与事项引起的要素的变动结果的信息(主要指资产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分布结构的信息),或某一期间内财务状况变动的汇总信息(主要指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信息),那么,把确认仅理解为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即我们在后面提到的第二步确认)是正确的,而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要素称为财务报表的要素也是理所当然的。(这是FASB CON.5的观点)其次,如果确认仅指资产、负债等项目的变动,则可分为初始确认(初始记录)、后续确认和终止确认。任何一个项目,归属于某个要素而进入会计系统,都必须经过初始确认。要解决的问题是:上述关于应否确认、何时确认和如何确认(就狭义的确认而言,主要是前两个问题)。但是在初始确认之后,是否还有后续确认和终止确认,则取决于下列条件。
后续确认的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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