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的核算

发布时间:2015-09-29 08:56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有成本法与权益法两种。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资本时,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 20%以上表决权资本时,一般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表决权资本增加或减少时,就有可能产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的核算的问题。下面简要介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的核算。

  一、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下降,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即投资企业的投资比例从20%以上降为20%以下时,应中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权益法,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记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

  例1:甲公司2000年对乙公司投资,占乙公司注册资本的20%。乙公司的其他股份分别由其他四个企业平均持有。甲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对乙公司的投资,至2001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200万元,损益调整100万元。2002年1月5日,乙公司的某一股东——A企业收购了除甲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对乙公司的股份,同时以160万元收购了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的50%。自此,A公司持有乙公司 90%的股份,并控制乙公司。甲公司持有乙公司10%的股份,并失去影响力。为此,甲公司改按成本法核算。2002年3月1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01年度的现金股利,甲公司可获得现金股利30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出售10%的股权

  借:银行存款   1 6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 000 000

   ——乙公司(损益调整) 500 000

  投资收益   100 000

  (2)出售部分股权后投资的账面价值=3 000 000——1 500 000=1 500 000(元)

  新的投资成本=1 500 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 5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 000 000

   ——乙公司(损益调整) 500 000

  (3)2002年3月1日,乙公司分派2001年度的现金股利,甲公司可获得现金股利30万元,由于乙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属于甲公司采用成本法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该部分分配额已记入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甲公司应作为冲减投资账面价值处理。

  借:应收股利   3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300 000

  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增加或其他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成本法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补充规定,采用追溯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含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计算追加投资后的股权投资差额。

  所谓追溯调整,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由此可见,当成本法转为权益法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时,其账务处理十分复杂,而且不容易理解,现根据补充规定及个人的看法,特举例说明其会计核算。

  例2:甲公司于2000年1月1日以520 000元购入乙公司股票,占乙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另支付2000元相关税费等,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2000年5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 1999年的股利每股分派0.1元的现金股利,甲公司可以获得40 000元的现金股利。2001年5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00年的股利,每股分派0.1元的现金股利,甲公司又可以获得40 000元的现金股利。2002年1月5日甲公司再以1 800 000元购入乙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25%,另支付9 000元相关税费。至此持股比例达35%,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如果2000年1月1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 500 000元,200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00 000元,200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00 000元,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00 000元。甲公司和乙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00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20 000+2 000)=522 000

   贷:银行存款 522 000

  (2)2000年5月10日宣告分派1999年股利

  借:应收股利  4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40 00O

  (3)2001年5月10日宣告分派2000年股利(假定全属2000年实现的净利润)

  借:应收股利  40 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40 000

  (4)2002年1月5日再次投资时第一:对原按成本法核算的对乙公司投资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原投资的账面价值。

[责任编辑:编辑部]

上一篇:不同制度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比较

下一篇: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