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与评介——AICPA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的研究
「摘要」财务会计与报告的概念框架项目是在1976年由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开始的,但此前15年,其前任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曾进行了数次的尝试,包括ARS No1、No3,APB Statements No4、Trueblood报告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努力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可供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及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参考。
「关键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会计研究论文集第1号和第3号;会计原则委员会公告第4号;Trueblood报告
一、引言
2003年2月,我国财政部调整充实了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并在委员会下成立了三个专业委员会。其中,会计理论专业委员会的任务之一是研究中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探讨制定我国具体准则应依据的会计概念(会计原则),以便逐步在准则制定导向方面与今后的国际惯例趋同。
美国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历史最为悠久,从20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初,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及其所属准则制定机构就着手于概念框架的研究,其经验与教训对于其继任机构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以及包括中国在内其他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所以本文以“回顾与评介”为题,简要地对美国早期(FASB以前)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以下简称CF)的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回顾与评介。
作为规范财务会计与财务报告的公认标准,企业会计准则起源于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和由此引起的企业内部管理当局(报告提供者)及企业外部投资人和其他利益关系集团(报告使用者)的信息不对称。当然,由会计准则规范的财务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公允性,降低使用者用于寻觅信息的交易成本。高质量的财务报告需要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指引。会计准则总是以会计的基本概念为基础的,即需要连贯、协调、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来支撑。当1936年6月美国《会计评论》发表由美国会计学会组织撰写的《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原则的暂行说明》(1)以后,引起了热烈的争论。争论主要表现在对涌现出的许多处理会计问题的建议和方法需要有评估,并寻找其中被普遍认可的方法的标准。因而基本概念、基本原则的研究就提到了议事日程。最早自觉研究用于评估会计准则理论的著作是Paton和Littleton的《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Corporate Accounting Standards,AAA专题研究报告第3号),其特点是:它不是直接阐述会计准则,而是以1936年的《暂行说明》为开端,对其中的基本概念展开详尽而严谨的研究。正如作者在序言中所说:“我们尝试将会计的基本概念交织在一起,而不是像‘暂行说明’那样表述准则。我们的意图是构建一个框架,随后在此框架中建立起对公司会计准则的说明。在这里,会计理论被视为一个凝固(连贯)、协调、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而且如果愿意的话,可以用准则的形式予以紧凑地表达出来”(Paton/Littleton,1940)。所以毫不夸大地说,两位作者提出的要有连贯(coherent)、协调(coordinated)、内在一致(consistent)的理论体系来指导会计准则也成为构成CF的基本要求。
现在,人们都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会员的七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目前生效的有6份)作为CF的范本。美国CF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CF不同于一般的抽象会计理论,它是用来评估、发展会计准则的理论,而且在缺乏会计准则的情况下,根据CF的概念和原则,还能提出具有权威性的会计处理意见以解决新出现的会计问题。这样,我们在研究CF的历史发展时,会计理论界的意见,比如上述《公司会计准则导论》,毕竟只能作为参考,而准则制定机构有关会计准则的理论研究的态度、举措及其成果才值得人们更加重视。
二、会计程序委员会(CAP)研究CF的回顾与评介
在美国,从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制订机构开始,就已认识到会计理论对会计准则的重要性,但由于不同的环境和条件,有的机构或只有设想而未付诸行动(如CAP);有的机构已采取了行动,也有研究成果,而未得到认可(甚至本身就没有取得共识如APB,其成果只能束之高阁,而努力则付之东流)。只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是幸运的成功者,但它在CF方面的进展,在很大程度上吸取了它的前任机构和其他会计组织的有用成果,把功劳一概算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身上是不公正的。这里再一次证明:会计理论具有继承性。对此我们可以从美国用于指导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基础理论、基本概念直到当前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发展历程中找到证据。
存在于1936~1959年的会计程序委员会(CAP)是美国通过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出台以后,第一个具有权威支持的民间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它发表的代表公认会计原则的会计准则文献《会计研究公报》(ARBs)常遭到人们的嘲笑。因为这些公报并不是在研究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不过是把不同的惯例进行评比、并挑选其中为多数实务界所接受的内容。没有理论根据导致委员们的意见经常各执一词,结果只能赋予会计处理方法以较大的弹性,这就造成了相似的企业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所报告的净收益却出现了重大分歧。必须指出,会计程序委员会并非不注意理论,他们曾设想先研究一套会计准则的基本理论,然后据以制定会计准则,但要实现这一研究计划,大约需要5年。一方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不允许会计程序委员会不解决当前迫切问题,而先花长达五年的时间去研究会计基本理论;另一方面,美国会计学会已在1936年抢先发表了《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原则的暂行说明》,并于1941至1948年、1950、1954和1957至1964年多次修订补充。会计程序委员会如不迅速针对当时的热点制定会计准则,则公认会计原则的制定权有可能落入美国会计学会手中。再加上会计程序委员会的成员开始只有7人,以后虽然增加到21人,而其成员都是注册会计师,且均为兼职并无薪给补助。因此,我们估计除SEC的压力外,还由于经费不足和缺乏研究人员,会计程序委员会才不得不放弃原先制订基本会计理论的设想。
“坏事也会变成好事”。会计程序委员会制定的《会计研究公报》导致企业报表可比性的降低和不能在解决会计新问题时有自己的创见,因而使人们看到:《会计研究公报》的制定缺乏理论基础,这一缺陷终于成为会计程序委员会被会计原则委员会取代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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