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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5-10-22 09:31

 《企业会计制度》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大部分的减值准备是其对应资产的唯一减项,只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与累计折旧共同作为固定资产的减项。为了在实务中能正确核算和反映固定资产项目,有必要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以求协调好这两个科目的会计核算。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的涵义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涵义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里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扣减已提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固定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第四十二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值情况,它是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与账面价值不同)与企业期末合理预计的固定资产可收回净值(可收回金额或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该科目的运用使得期末固定资产按照可收回净值计入资产总额,这样能更好地反映固定资产(这项资源)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的真实经济利益,防止固定资产价值的虚增。这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2、累计折旧的涵义
  
  我们知道,累计折旧是用来反映固定资产价值转移情况的科目。由于导致固定资产价值转移的原因包括有报损耗和无形损耗,所以在预计折旧年限、净残值和选择折旧方法时既要考虑有形损耗,也要考虑无形损耗。其中,有形损耗主要是物质磨损、时间侵蚀以及外部事故、破坏等原因造成的结果;无形损耗则是由于技术进步造成固定资产相对使用效能下降,从经济角度考虑提前予以报废。期末累计折旧科目反映的是企业估计的固定资产已转移价值的金额。将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备抵项,可以反映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

  1、两者的联系
  
  ①两者都核算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无论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损,还是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都意昧着固定资产价值降低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拆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减项,共同反映这一价值的降低,使得最终的固定资产净值等于可收回金额。
  
  ②两者计提的原因有相同之处。从两者的涵义可以看出,技术进步和遭受破坏使得固定资产价值降低是两者计提准备或多计提折旧的共同原因。
  
  ③两者之间相互关联。从前面的讨论中可知,由固定资产原值扣减企业估计的累计折旧可以得到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再通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将账面净值调整为可收回净值。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累计折旧的补充科目,它将累计拆旧中估计有偏差的地方进行矫正,使得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能体现可收回金额。另一方面,在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折旧要以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再是固定资产原值)为基础进行调整,也就是说,未来累计折旧的计提要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2、两者的区别
  
  除了两者的涵义不同外,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①两者所针对的对象不同。累计折旧作为备抵项目是针对固定资产原值而言的,固定资产原值扣减累计折旧反映的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则是针对固定资产净值而言的,因为当固定资产原值发生减值时,如果企业已事先考虑到而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可收回净值不一定会低于账面净值,那么此时就不会计提减值准备。所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虽然是通过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得出的,但是它不是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而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两者在这一点上的区别也可从报表列示的情况看出。
  
  ②两者处理问题的及时性不同。《企业会计制度》指出,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按照原确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的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可见,折旧政策的变更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不能及时地调整可收回净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相反,当折旧估计发生偏差,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减损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在期末及时地予以调整,以确保期末固定资产价值信息的真实性。虽然这种价值减损也可以在未来采用变更折旧估计或政策而多提折旧的方法体现,但从确保当期的信息质量来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累计折旧更加及时、灵活。这也反映出《企业会计制度》在确保信息真实性的同时,也兼顾了相关性。


  
  ③两者发生的频率和规律性不同。折旧是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一种系统分配过程,它与当期的收益相配比,一般折旧是按月计提,所以折旧计提是经常发生的,计提的金额是有规律的。而固定资产减值则不同,减值损失是一项非经营性支出,固定资产减值产生的原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等)也不是经常发生的,今年发生了固定资产减值并不意味着明年还会发生;即使明年仍发生了,计提金额也是无法事先确定的。所以,累计拆旧计提的借方科目一般是经常发生的“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对应科目是“营业外支出”。
  
  ④两者所站的时点不同。如上所述,折旧的计提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在取得固定资产后,企业就要预计折旧年限、净残值和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这是在购置时点的一种估计,所以累计折旧金额是主观性较强的估计值。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每期期末根据账面净值与预计的可收回净值之差来确定金额,所以它是站在购置后某期期末的一种估计,它相对比较客观。
  
  ⑤两者有部分核算内容相互独立。除了技术进步和遭受破坏使得固定资产价值降低外,累计折旧科目更关注固定资产由于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价值转移(物质损耗),这部分内容是累计折旧所独有的,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还核算长期闲置固定资产的减值,这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独有的内容。

  三、对实务的指导

  由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都是固定资产的减项,都核算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而且核算的原因有重叠,所以在实务中容易混淆两者的核算范围。再加上《企业会计制度》尚未对诸如“提取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折旧如何计提”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还会给实务的操作带来不便。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在实务中的核算给以较为清晰的界定:

  1、对固定资产正常使用造成的价值转移,应用累计折旧科目反映;对长期闲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减损,应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反映。

  2、对于其他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或遭受破坏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预计可收回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先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及时地反映这部分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以确保期末资产信息的真实性。

  3、提取减值准备后的折旧计提应以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调整。

  4、在确认了减值损失之后,企业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变更折旧估计或政策而多提折旧的方法来确认这一项固定资产价值降低,相应地期末再根据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冲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即用累计折旧科目取代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四、总结

  通过以上讨论,笔者认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累计折旧科目很好的补充,它弥补了累计折旧科目反映不及时和缺乏灵活性的不足,还负责核算长期闲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减损,特别是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换代越来越快,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该科目在确保资产价值信息真实性的同时,也兼顾相关性,确实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反映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一大进步。另一方面,《企业会计制度》应尽快补充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之间账务处理的规定,以便于实务的具体操作。

许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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