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警惕或有负债“生变”

发布时间:2015-08-03 10:17

简介: 2008年的或有负债很可能被“结转”到2009年。次贷以及由次贷引发的相关事件,使或有负债可能成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一个会计注脚。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且正在影响全球经济的金融危机,给各国企业未来的发展罩上了一层阴影——2008年的或有负债很可能被“结转”到2009年。次贷以及由次贷引发的相关事件,使或有负债可能成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一个会计注脚。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处理或有负债?会计资料使用者又应该如何从会计的角度来理解或有负债呢?

  或有事项与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或有事项可能产生的一种结果。

  根据《》的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或有事项。或有事项一定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在某一时点对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其结果取决于未来事项的发生与否及其他情况。当该或有事项预计会给企业带来潜在的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时,企业就形成了或有负债。或有负债涉及两类义务:潜在义务和现时义务。常见的可能导致或有负债产生的事项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行为。以债务担保事项为例,如果某企业为另一方 提供债务担保时,该担保事项由于存在被担保方可能履约情况的不同,而成为了一个或有事项;若被担保方不能按时还款,担保方可能需要履行连带责任。担保协议签署后至还款日之间,担保方不能确定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以及需要支付多少,就形成了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与预计负债

  或有事项的可能结果除或有负债外,还可能会产生负债、资产、预计负债或者或有资产,其中预计负债属于负债的范畴。一般情况下,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即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就可以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同时,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根据或有事项的最新进 展,按规定对原估计数的账面价值进行适当调整。这里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

  或有负债不能直接作为负债管理,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但随着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或有负债可能转化为企业的预计负债或负债,或者消失。当或有负债不满足负债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企业不需要确认该或有负债,不作会计处理,仅按照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披露即可。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态的进展,如果或有负债对应的潜在义务转化为现时义务,原本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现时义务被证实将很可能导致企业流出经济利益,并且现时义务的金额也能够可靠计量时,预计负债就可以转化为负债或者预计负债了。如在未决诉讼中,如果企业预期会败诉,那么企业应该就该未决诉讼形成或有负债或预计负债(视满足何方的条件而定)。如为或有负债,企业可以随着诉讼的进展,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建议等因素判断自己很可能败诉且赔偿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该或有负债就可以转化为预计负债了。

  或有负债与预计负债相比,后者由于金额比较确定,直接体现于账表之中,因此比较容易被报表使用人注意到,在决策时可以对此充分考虑;而前者由于属于表外项目,比较容易被报表使用者所忽略,可能对使用者的决策行为产生误导。

  或有负债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的规定,企业对或有负债进行披露时,可以不考虑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仅需要对或有负债的以下 情况进行披露: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同时,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照以上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在使用这些会计资料时,应该意识到,这些事项虽然都没有经过会计的账务处理,不能在会计报表中通过确定的数字体现出来,但在未来的某个时点,企业产生一定的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是不能够排除的。同时,企业对或有负债的估计也可能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利用这些会计资料进行决策时,不应排除最终企业的可能损失超出估计的情况。

  或有负债的不确定性,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可能会朝不利于企业的方向发展。当经济由繁荣到低迷变化时,随着或有事项的增加,许多企业的或有负债也很可能会增加。如在经济繁盛时资金需要量的增加,很可能导致借贷行为的增加,而借贷行为的增加又必将导致担保行为的增加,也就是担保方或有负债的增加。经济一旦低迷,借贷者,也就是被担保方资金压力增大,不能按期还款甚至彻底丧失还款能力的可能性会加大,或有负债转化为预计负债或负债的可能性也必将加大。不管是企业内部还是外部的会计资料使用者,都应该在理解和使用会计资料时注意到这种可能性,以规避风险。

  相关链接:或有负债系列

  法定义务:是指因合同、法规或其他司法解释等产生的义务,通常是企业在经营管理和经济协调中,依照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履行的责任。如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签订购货合同产生的义务。

  推定义务:是指因企业的特定行为而产生的义务。企业的特定的行为,泛指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已公开的承诺或已公开宣布的经营政策。如企业承诺对自身造成的环境污染做出的治理许诺。

  潜在义务:是指结果取决于不确定未来事项的可能义务。如当企业为其他方提供担保贷款时,就形成了一种负有连带还款责任的潜在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如当企业所担保贷款的对象出现由于财务状况恶化而导致的逾期未还的情况,银行对双方提起诉讼时,该担保方的义务就转化为现时义务。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或有负债比率:是指企业或有负债总额对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应对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的保障程度。其计算公式如下:或有负债总额=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对外担保金额+未决诉讼、未决仲裁金额(除贴现与担保引起的诉讼或仲裁)+其他或有负债金额,或有负债比率=或有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该指标通常越小越好。

  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上一篇:论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的账务处理

下一篇:我国企业会计造假动机及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