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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行会计电算化验收程序

发布时间:2015-09-06 09:18
  1.购买合法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或通过财政部门评审的会计核算软件;

  2.企业人机并行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自查人机并行结果一致;

  3.向我所提出验收申请,填写一份验收申请表(申请表由本所提供);

  4.与我所签订会计电算化验收委托书;

  5.我所辅导企业作好下列工作:

  1.制定单位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2打印输出人机并行的会计资料;

  3.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

  1.正式验收,企业提供下列材料供审查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购买软件的发票;

  3.有关售后服务协议或相关合同;

  4.通过财政部门评审的有关批复;

  5.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会计电算化资格证;

  6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7.人机并行的手工和电脑会计报表;

  8.人机并行的会计凭证和帐簿。

  1.验收以后,提出基本结论和改进建议;

  2.我所出具一式伍份验收报告,并由企业签章后提交主管财政机关;

  3.财政机关批准后颁发《会计电算化系统代替手工记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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