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16-06-10 16:51

  会计电算化以其髙效、自动、方便、准确、及时等优点正日益受到广大会计人员的欢迎。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的普及也发展很快。但在此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笔者就多年的电算化实践,提出下面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供大家参考。

  

  —、会计资料保管期限受到限制。


    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规定,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后,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要打印输出,而且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但目前一般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档案都是通过针式打印机打印出来,经过一段时间后,字迹往往会褪色,达不到规定的保存期限,字迹就难以辨淸。目前已处于信息时代,所有的账簿数据资料完全可以采用电子账簿的形式,不需要再采用髙成本的措施——打印所有账簿。对此,财政部门可加以研究并对原有法规做必要的修改。

  

  二、数据备份隐患多。

  

  在会计电算化法规中曾明确规定,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坚持每天备份,且要双重备份,并分处分人保管。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部分单位不能坚持每天备份,致使机器一旦出故障,部分账务数据丢失;(2)备份的数据盘没有定期检査,一旦发生问题没有相应补救措施;(3)绝大多数财务软件只支持软盘备份,而软盘存在着容量小、易出故障、成本高等缺陷;随着光盘存储技术的曰趋成熟和价格的逐步下调’软件研究单位应增加光盘备份的功能。

  

  三、财务数据共享性差。


    目前,有许多单位在购买财务软件时,往往只考虑财务部门工作的需要,没有从整个单位信息管理的总体要求出发,结果导致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信息的中断,其他部门也不能通过网络有效地共享财务部门的信息,不能真正满足信息时代对信息传输和处理的要求。因此,软件开发单位应多推出一些成熟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单位在购买软件时,也应从单位整体角度出发,真正实现整个单位信息管理的现代化。

  

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若干问题

  四、会计电子数据的无纸化法律效力问题。

  

  在法律上能否接受计算机记录的会计电子数据(无纸化数据)作为有效的证据,已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特别是无纸化的会计电子数据能否作为审计和税务检査的有效怔据,是会计界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就目前的会计电算化实务看,有关法规对企业要求将计算机记录的原始数据都打印到纸张上并由责任人签字,作为审计和其他法定证据。但这种做法是计算机网络应用初期的暂时性措施,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普及,电子数据作为有效的会计证据和法律证据是必然的。

  

  五、电子原始数据的审核和确认问题。


    在现有计算机会计环境下,存放在磁盘或光盘的会计数据可通过适当的计算机工具修改并且可以做到不留任何修改“痕迹”,因此,确保这些电子数据是以原始形式保存下来是无纸信息系统的关键。所以,会计要审核一份企业交易的电子原始数据,就不是简单地像传统会计的审阅纸张式原始凭证那样,而是要考虑到电子原始数据生成的确认、数据存储的管理控制、传递过程和方法的可靠性。

  

  六、同一行业内部财务软件的使用情况混杂。

  

  部分行业在开展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中,没有从整个行业角度考虑。财政主管部门可以规定某些特殊行业必须使用指定的财务软件,这样国家可以方便地通过网络进行财务检查、专用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单位也可以利用网络及时地进行财务报告的传送。

  

  七、会计电算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财政部明确规定到2010年,全国要有80%以上的基层单位基本实现会计电算化。但在有些地区,目前会计电算化开展的程度非常低,究其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部门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八、现行会计分工模式不利于会计电算化的健康发展。


    目前部分单位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人员的分工仍机械地套用原来的分工模式,这种传统的分工模式不利于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要求,企业应配备以下人员:(1)总会计师,负责企业财务会计工作;(2)会计主管,负责管理会计日常工作;(3)制证人员,负责凭证的制作和录人;(4)审核人员,负责对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5)出纳人员,负责现金与银行的收支及银行对账等工作;(6)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软、硬件的正常运行;(7)系统维护员,负责硬件和软件设备的日常维护;(8)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档案和磁性介质的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9)数据管理员,负责已复核数据的人账以及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输出工作。

  

  九、会计电算化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财务软件产品与其他硬件产品不一样,它存在着服务期限长、服务量大、技术要求高等特点。而目前部分从事财务软件销售和代理的公司往往只重视自身的经济效益,追求量的突破,而没有真正做好售后服务,致使部分软件购买单位软件出了问题无处问,没人管。从而极大地挫伤了会计人员电算化的积极性。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地制定出一些具体法规,加强对财务软件销售公司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电算化市场。


   作者:  扈艳霞,彭淑芳,王连清 

上一篇:如何做好会计电算化工作

下一篇:会计电算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題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