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算化条件下银行会计核算体系思考
发布时间:2015-07-06 12:01
一、电算化对传统银行会计理论的冲击
会计的存在具有各种各样的背景,其中至为密切的主要有两个方面,即理性基础和技术基础。理性基础是指会计系统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技术基础是指会计系统得以正常运行的技术支撑或技术手段,理论基础与技术基础必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电子化正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局长,已从早期的脱机处理系统发展到计算机网络支持下的综合银行系统。科技的进步使现代银行会计面临一个崭新的工作环境,它不仅使银行会计工作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也对传统的会计理论和会计观念形成了巨大冲击。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些传统的银行会计核算方法及会计理论,在电算化条件下已不适应,银行会计电算化对会计理论的发展和实务操作都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双线核算”已名存实亡
在手工操作条件下,银行会计核算划分为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大系统,其帐务处理的程序是:
凭证→分户帐(登记簿)→余额表
凭证→科目日结单→总帐→日计表
由此可见,明细、综合核算两者虽然是自成体系,但都是根据同一凭证进行的,它们在反映业务和财务情况方面是统一的,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侧面;在数额方面它们也是相等的,因此,一笔业务至少由二人分别核算,既便于帐条核对,又实现了相互制约与控制。
而在计算机操作下,科目日结单无需通过换人再输入原始凭证信息而产生,而是根据明细核算时录入的初始数据,自动汇总生成,即:
凭 分户账→余额表
证 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计表
在此情况下,初始数据就显得至关重要,不论初始数据是否与凭证相符,明细核算与综合核算的数字总是相等的,分户帐合计恒等于其总帐。至此,计算机内部已无法通过平行记帐双线核算来检验其帐务的正确性,现在很多银行是名为总分核对,实为“人机核对”,用手工方式再做一次综合核算,因此,双线核算已失去了手工条件下的本来意义和效用。
(二)单式凭证可谓“画蛇添足”
由于一笔银行业务的实现可能涉及几个柜台,甚至几个行处,长期以来,为了便于凭证传递和分工记帐,银行一直广泛采用单式凭证。可随着计算机记帐及电子联行“天地对接”等现代技术手段的迅猛发展和广泛运用,会计信息的输出输入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可完成,已不存在复式凭证影响传递速度等问题,复式凭证不仅对应关系明晰,便于事后查考,节省银行工本费,而且,在计算机操作下,只需调整软件设置,就可实现根据同一凭证同时记录借贷双方帐务的功能,而且,现实中也确实有少少业务名义上使用单式凭证,实际上已运用了复式凭证的原理,如联行业务,原来需要发送给收报行的有关凭证现已改由发报行保管,收报行只是依据电子信息直接登记有关联行帐务,在此情况下,发报行只要有发报依据即可,报单的作用已逐渐减弱,尤其是原来需传递给收报行的来帐卡片和来帐报告卡,更显多余。再如同城票据交换业务中,现有不少城市已使用了电子清算系统,不需将票据送达付款行便可完成支票和本票等结算业务。收付款单位在同一银行的有关业务,则更无必要根据套写的凭证分次输入同一业务信息系统。
(三)帐簿种类过于繁琐
由于银行业的特殊性及银行业务种类的多样性,长期以来帐簿设置是根据不同业务特点而有所不同。明细核算中的分户帐就有形式和异的甲、乙、丙、丁四种;登记簿也有普通三栏式及根据不同业务需要设置的多栏式;余额表也有一般余额表和计息余额表之分,再加上活页式总帐等,可谓“品种”繁多。在手工操作下,有其共存的必要性并着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需在帐页上计息的科目可使用乙篑睡,不需计息或使用计息余额表计息的则使用甲种帐,这样有利于迅速结息;对于逐笔记帐逐笔销帐的一次性业务使用丁种帐,既增加了帐簿的使用效率,节约了业务费用,又利于银行会计的内部控制。而且在手工的“只读寄存(rom)功能下,会计信息的揭示目标只能通过对信息的分类、重组、再分类和再重组等多个技术环节来实现,这也决定了需要各种不同的帐簿与报表。而在计算机操作系统下,已将手工操作下的“只读寄存(rom)”改变为“随机寄存(ram)”,ram功能不仅计算准确快捷,而且具有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它可以随时对贮存的信息进行自由重组汇总,且具有无限的自由空间,可按使用者的要求,在原始数据基础上,直接生成手工状态下的各类会计报表。因此,在ram功能下,依然配置众多形式的帐簿已无必要。
(四)会计凭证基本要素的内容值得再认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有关会计制度对会计凭证的基本要素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签名或盖章”被作为判断凭证真实性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凭证中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但这一规定没有顾及到电算化条件下的新情况。在电算化条件下,有时可审查到凭证的印鉴,而有时只能审查到其密押或支付密码。如同城支票结算中,为了做到及时进帐,许多票据交换系统都引入了电子支付密码技术,它具有准确性与安全性,且便于银行校验,发挥着与印鉴相同甚至更强的防伪效用。再如电子联行、电子汇兑中,判别对方凭证信息的真实性也只能依靠密押,由此可见,在有关制度中并不能将“签名与盖章”作为鉴别凭证真实性的唯一条件,至少应将支付密码和密押等包括进去,否则,银行目前按“支付密码”所做的凭证传递及帐务处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将会引起争议。
(五)有些会计制度条款已不合时宜
多年来,会计制度在规范会计行为中起着重要作用,它详细而具体地为会计实务提供了操作依据,但随着业务的拓展和会计电算化的不断发展,有些手工条件下的规章制度显然已不适用。如传统的记帐规则、内控制度、错帐冲正方法等已显出很大的滞后性,另外,对电算化条件下磁介质凭证的法律效用问题也值得做进一步研究。诸如此类问题应引起重视。
二、改革传统会计核算体系的思考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新的会计核算应充分考虑现代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的要求,以电子计算机为主要工具,充分发挥电子化的技术物质和优势,淡化传统的以帐簿为中心的帐务组织概念,以记帐凭证及各种分类、分期的发生额和余额为基本数据,直接处理、合成输出各种帐簿、报表及与管理和决策有关信息。具体是:
(一)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处理潜能,改变电算化软件开发的“仿真性”
目前,我国银行会计电算化程序设计等大都是沿用的手工操作时会计方法和模式,从记帐、算帐及报帐的全过程都模仿手工操作方法便于人们对软件开发运用的检验,易赢得会计工作者的普遍信任,为人们所接受,同时也可减少培训费用。应该说,“仿真性”程序在软件开发初期发挥了积极作用,是电算化软件开发推广应用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会计电算化系统适应环境的主要途径。但如果银行会计电算化一味地强调遵循手工会计理论与方法,这无疑会在难以完全仿真,与传统会计理论产生不协调的同时,无法真正发挥电算化的技术物质和优势,造成资源的浪费。
计算机信息系统与手工系统相比,具有如下技术特性:
1、集中性。同一信息可以被不同的用户共享,而且信息存贮有着非常广阔的自由空间。
2、自动性或“傻瓜性”。计算机具有强大的运算功能,从输入信息到输出财务报告的全过程,可由计算机自动完成。
3、多元性。具体表现为收集信息的多元化,提供信息时间、空间上的多元化及处理信息方法的多元化等。会计理论基础应与技术基础相匹配,任何超越技术基础的理论、规则是不切实际的。反之,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依旧墨守陈规,也难以使技术系统充分发挥其功能,因此,我们应从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技术特性的新视点出发,研究和发展现代会计理论与方法,以充分发挥电算化优势,实现其效用最大化。
(二)依据核算、反映和控制的原则,增调会计科目级数
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是统一核算口径、正确组织银行会计核算的前提,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关系到银行业务与财务信息是否系统明确,直接影响核算质量和银行经营管理水平。随着会计电算化不断发展,应充分发挥信息共享、汇总及再处理的优势,改变按业务内容和资金性质设置会计科目的现状,使之丰富完善成为不仅按业务内容和资金性质,而且按业务管理、会计统计和会计信息分析的需求来设置科目。
由于计算机处理会计信息一般是以输入的信息详细程度为界,然后逐级向上是纳汇总,而很难向下分析细化,因此,有必要根据核算、分析、管理与决策的需要,增加科目级数,即:设置会计科目的最明细级(如帐号),然后依次设置各级(科目代号)、次高级(报表合计数或业务类型码)、最高级(行号等),并且,可对各区间代号位数进行统一协定,以防各行标准不一,造成混乱。这样有利于银行会计快速统一规范的核算,有利于信息资料按不同需求随时汇总,有利于信息分析和决策。
(三)改革银行会计单式凭证为复式凭证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手工条件下的一些单式凭证已失去了原本意义,至此仍一味“仿真”,不仅耗时费力,而且还存着安全防范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不方便等弊端,如联行汇划补充报单格式已事先印好,待使用时再由计算机套栏打印,这样增加了凭证管理环节,也带来风险隐患,因此,有必要改革会计凭证的设置与管理方法。而且,在有形凭证能通过计算机转化为会计信息的今天,改单式凭证为复式凭证也有其可行性。
目前,我们应充分运用计算机潜能,加强软件开发,真正做到结算手段现代化,简化凭证联次,在计算机条件下充分发挥复式凭证效用,并可将一些凭证的格式预制在计算机中,业务处理完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使其样式由显示变为隐示,以加强会计风险防范。
(四)完善银行帐务组织及处理程序,建立现代化会计核算体系
帐务组织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帐簿的设置、结构、核算程序和帐务核对方法等相互配合的帐务体系。我国银行帐务组织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和改革,绝大部分业务在手工条件下,已形成了一套比较严密的帐务组织系统,但在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核算体系还需不断发展、创新与完善。
就帐簿设置而言,由于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极强,登帐、计息、合帐等机械处理极为迅速,因此,在计算机条件下,分户帐没有必要仍保留甲、乙、丙、丁四种,最多保留甲、丁二种帐簿即可,其他如余额表、登记簿等也可精简并规范其格式。
就帐务处理而言,科目级别的细化和会计凭证、帐簿的改革也必将使银行帐务处理程序随之发生变化。电算化条件下,不必设置类似于手工帐簿的帐簿数据库,可建立记帐凭证数据库和分类汇总数据库,以适应计算机集中性、多元性的特性,充分发挥计算机优势。此外,在帐务处理程序的设计上,还应兼顾预防串户的要求。可行的方法是在程序中增设帐号和户名的自动核对功能。在录入凭证时,应同时录入帐号和户名,供计算机核对,核对相符,方可调出分户帐。这既可有效地杜绝串户,保证会计核算资料正确性,又可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就会计信息报告而言,计算机辅助会计报表处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已成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还可以满足其他财会信息电子文档处理、管理的要求。过去日计表主要是轧平当时帐务的主要工具,在电算化条件下,其功能可扩展为满足管理者了解掌握基层行日常业务状况的需要。可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需要采取联机实时报告的形式每日逐级汇总上报日计表,弥补业务状况报告表定期上的的不足。
(五)建立健全电算化条件下的内控制度,强化会计风险管理
我国80年代制定的银行业会计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对现行会计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对不适宜的条款重新修定与补充,对计算机条件不重要风险部位会计制度的完善与深化已显得十分迫切,我们应按“内控先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制度,防患于未然。
理论上讲,越开放的系统,其安全性就越差。而银行的计算机系统既要求开放,又要求绝对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在这中间寻求一个平衡点。道德制度上应进一步完善,应在财政部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基础上,结合银行会计特点,制定《银行业电算化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尽快修订80年代制定的《银行业统一会计制度》。其次,在电子化系统建设中,应强化风险意识,建立优质、高效、安全的银行会计电算化系统。
会计的存在具有各种各样的背景,其中至为密切的主要有两个方面,即理性基础和技术基础。理性基础是指会计系统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技术基础是指会计系统得以正常运行的技术支撑或技术手段,理论基础与技术基础必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电子化正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局长,已从早期的脱机处理系统发展到计算机网络支持下的综合银行系统。科技的进步使现代银行会计面临一个崭新的工作环境,它不仅使银行会计工作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也对传统的会计理论和会计观念形成了巨大冲击。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些传统的银行会计核算方法及会计理论,在电算化条件下已不适应,银行会计电算化对会计理论的发展和实务操作都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双线核算”已名存实亡
在手工操作条件下,银行会计核算划分为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大系统,其帐务处理的程序是:
凭证→分户帐(登记簿)→余额表
凭证→科目日结单→总帐→日计表
由此可见,明细、综合核算两者虽然是自成体系,但都是根据同一凭证进行的,它们在反映业务和财务情况方面是统一的,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侧面;在数额方面它们也是相等的,因此,一笔业务至少由二人分别核算,既便于帐条核对,又实现了相互制约与控制。
而在计算机操作下,科目日结单无需通过换人再输入原始凭证信息而产生,而是根据明细核算时录入的初始数据,自动汇总生成,即:
凭 分户账→余额表
证 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计表
在此情况下,初始数据就显得至关重要,不论初始数据是否与凭证相符,明细核算与综合核算的数字总是相等的,分户帐合计恒等于其总帐。至此,计算机内部已无法通过平行记帐双线核算来检验其帐务的正确性,现在很多银行是名为总分核对,实为“人机核对”,用手工方式再做一次综合核算,因此,双线核算已失去了手工条件下的本来意义和效用。
(二)单式凭证可谓“画蛇添足”
由于一笔银行业务的实现可能涉及几个柜台,甚至几个行处,长期以来,为了便于凭证传递和分工记帐,银行一直广泛采用单式凭证。可随着计算机记帐及电子联行“天地对接”等现代技术手段的迅猛发展和广泛运用,会计信息的输出输入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可完成,已不存在复式凭证影响传递速度等问题,复式凭证不仅对应关系明晰,便于事后查考,节省银行工本费,而且,在计算机操作下,只需调整软件设置,就可实现根据同一凭证同时记录借贷双方帐务的功能,而且,现实中也确实有少少业务名义上使用单式凭证,实际上已运用了复式凭证的原理,如联行业务,原来需要发送给收报行的有关凭证现已改由发报行保管,收报行只是依据电子信息直接登记有关联行帐务,在此情况下,发报行只要有发报依据即可,报单的作用已逐渐减弱,尤其是原来需传递给收报行的来帐卡片和来帐报告卡,更显多余。再如同城票据交换业务中,现有不少城市已使用了电子清算系统,不需将票据送达付款行便可完成支票和本票等结算业务。收付款单位在同一银行的有关业务,则更无必要根据套写的凭证分次输入同一业务信息系统。
(三)帐簿种类过于繁琐
由于银行业的特殊性及银行业务种类的多样性,长期以来帐簿设置是根据不同业务特点而有所不同。明细核算中的分户帐就有形式和异的甲、乙、丙、丁四种;登记簿也有普通三栏式及根据不同业务需要设置的多栏式;余额表也有一般余额表和计息余额表之分,再加上活页式总帐等,可谓“品种”繁多。在手工操作下,有其共存的必要性并着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需在帐页上计息的科目可使用乙篑睡,不需计息或使用计息余额表计息的则使用甲种帐,这样有利于迅速结息;对于逐笔记帐逐笔销帐的一次性业务使用丁种帐,既增加了帐簿的使用效率,节约了业务费用,又利于银行会计的内部控制。而且在手工的“只读寄存(rom)功能下,会计信息的揭示目标只能通过对信息的分类、重组、再分类和再重组等多个技术环节来实现,这也决定了需要各种不同的帐簿与报表。而在计算机操作系统下,已将手工操作下的“只读寄存(rom)”改变为“随机寄存(ram)”,ram功能不仅计算准确快捷,而且具有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它可以随时对贮存的信息进行自由重组汇总,且具有无限的自由空间,可按使用者的要求,在原始数据基础上,直接生成手工状态下的各类会计报表。因此,在ram功能下,依然配置众多形式的帐簿已无必要。
(四)会计凭证基本要素的内容值得再认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有关会计制度对会计凭证的基本要素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签名或盖章”被作为判断凭证真实性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凭证中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但这一规定没有顾及到电算化条件下的新情况。在电算化条件下,有时可审查到凭证的印鉴,而有时只能审查到其密押或支付密码。如同城支票结算中,为了做到及时进帐,许多票据交换系统都引入了电子支付密码技术,它具有准确性与安全性,且便于银行校验,发挥着与印鉴相同甚至更强的防伪效用。再如电子联行、电子汇兑中,判别对方凭证信息的真实性也只能依靠密押,由此可见,在有关制度中并不能将“签名与盖章”作为鉴别凭证真实性的唯一条件,至少应将支付密码和密押等包括进去,否则,银行目前按“支付密码”所做的凭证传递及帐务处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将会引起争议。
(五)有些会计制度条款已不合时宜
多年来,会计制度在规范会计行为中起着重要作用,它详细而具体地为会计实务提供了操作依据,但随着业务的拓展和会计电算化的不断发展,有些手工条件下的规章制度显然已不适用。如传统的记帐规则、内控制度、错帐冲正方法等已显出很大的滞后性,另外,对电算化条件下磁介质凭证的法律效用问题也值得做进一步研究。诸如此类问题应引起重视。
二、改革传统会计核算体系的思考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新的会计核算应充分考虑现代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的要求,以电子计算机为主要工具,充分发挥电子化的技术物质和优势,淡化传统的以帐簿为中心的帐务组织概念,以记帐凭证及各种分类、分期的发生额和余额为基本数据,直接处理、合成输出各种帐簿、报表及与管理和决策有关信息。具体是:
(一)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处理潜能,改变电算化软件开发的“仿真性”
目前,我国银行会计电算化程序设计等大都是沿用的手工操作时会计方法和模式,从记帐、算帐及报帐的全过程都模仿手工操作方法便于人们对软件开发运用的检验,易赢得会计工作者的普遍信任,为人们所接受,同时也可减少培训费用。应该说,“仿真性”程序在软件开发初期发挥了积极作用,是电算化软件开发推广应用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会计电算化系统适应环境的主要途径。但如果银行会计电算化一味地强调遵循手工会计理论与方法,这无疑会在难以完全仿真,与传统会计理论产生不协调的同时,无法真正发挥电算化的技术物质和优势,造成资源的浪费。
计算机信息系统与手工系统相比,具有如下技术特性:
1、集中性。同一信息可以被不同的用户共享,而且信息存贮有着非常广阔的自由空间。
2、自动性或“傻瓜性”。计算机具有强大的运算功能,从输入信息到输出财务报告的全过程,可由计算机自动完成。
3、多元性。具体表现为收集信息的多元化,提供信息时间、空间上的多元化及处理信息方法的多元化等。会计理论基础应与技术基础相匹配,任何超越技术基础的理论、规则是不切实际的。反之,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依旧墨守陈规,也难以使技术系统充分发挥其功能,因此,我们应从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技术特性的新视点出发,研究和发展现代会计理论与方法,以充分发挥电算化优势,实现其效用最大化。
(二)依据核算、反映和控制的原则,增调会计科目级数
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是统一核算口径、正确组织银行会计核算的前提,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关系到银行业务与财务信息是否系统明确,直接影响核算质量和银行经营管理水平。随着会计电算化不断发展,应充分发挥信息共享、汇总及再处理的优势,改变按业务内容和资金性质设置会计科目的现状,使之丰富完善成为不仅按业务内容和资金性质,而且按业务管理、会计统计和会计信息分析的需求来设置科目。
由于计算机处理会计信息一般是以输入的信息详细程度为界,然后逐级向上是纳汇总,而很难向下分析细化,因此,有必要根据核算、分析、管理与决策的需要,增加科目级数,即:设置会计科目的最明细级(如帐号),然后依次设置各级(科目代号)、次高级(报表合计数或业务类型码)、最高级(行号等),并且,可对各区间代号位数进行统一协定,以防各行标准不一,造成混乱。这样有利于银行会计快速统一规范的核算,有利于信息资料按不同需求随时汇总,有利于信息分析和决策。
(三)改革银行会计单式凭证为复式凭证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手工条件下的一些单式凭证已失去了原本意义,至此仍一味“仿真”,不仅耗时费力,而且还存着安全防范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不方便等弊端,如联行汇划补充报单格式已事先印好,待使用时再由计算机套栏打印,这样增加了凭证管理环节,也带来风险隐患,因此,有必要改革会计凭证的设置与管理方法。而且,在有形凭证能通过计算机转化为会计信息的今天,改单式凭证为复式凭证也有其可行性。
目前,我们应充分运用计算机潜能,加强软件开发,真正做到结算手段现代化,简化凭证联次,在计算机条件下充分发挥复式凭证效用,并可将一些凭证的格式预制在计算机中,业务处理完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使其样式由显示变为隐示,以加强会计风险防范。
(四)完善银行帐务组织及处理程序,建立现代化会计核算体系
帐务组织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帐簿的设置、结构、核算程序和帐务核对方法等相互配合的帐务体系。我国银行帐务组织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和改革,绝大部分业务在手工条件下,已形成了一套比较严密的帐务组织系统,但在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核算体系还需不断发展、创新与完善。
就帐簿设置而言,由于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极强,登帐、计息、合帐等机械处理极为迅速,因此,在计算机条件下,分户帐没有必要仍保留甲、乙、丙、丁四种,最多保留甲、丁二种帐簿即可,其他如余额表、登记簿等也可精简并规范其格式。
就帐务处理而言,科目级别的细化和会计凭证、帐簿的改革也必将使银行帐务处理程序随之发生变化。电算化条件下,不必设置类似于手工帐簿的帐簿数据库,可建立记帐凭证数据库和分类汇总数据库,以适应计算机集中性、多元性的特性,充分发挥计算机优势。此外,在帐务处理程序的设计上,还应兼顾预防串户的要求。可行的方法是在程序中增设帐号和户名的自动核对功能。在录入凭证时,应同时录入帐号和户名,供计算机核对,核对相符,方可调出分户帐。这既可有效地杜绝串户,保证会计核算资料正确性,又可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就会计信息报告而言,计算机辅助会计报表处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已成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还可以满足其他财会信息电子文档处理、管理的要求。过去日计表主要是轧平当时帐务的主要工具,在电算化条件下,其功能可扩展为满足管理者了解掌握基层行日常业务状况的需要。可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需要采取联机实时报告的形式每日逐级汇总上报日计表,弥补业务状况报告表定期上的的不足。
(五)建立健全电算化条件下的内控制度,强化会计风险管理
我国80年代制定的银行业会计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对现行会计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对不适宜的条款重新修定与补充,对计算机条件不重要风险部位会计制度的完善与深化已显得十分迫切,我们应按“内控先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制度,防患于未然。
理论上讲,越开放的系统,其安全性就越差。而银行的计算机系统既要求开放,又要求绝对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在这中间寻求一个平衡点。道德制度上应进一步完善,应在财政部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基础上,结合银行会计特点,制定《银行业电算化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尽快修订80年代制定的《银行业统一会计制度》。其次,在电子化系统建设中,应强化风险意识,建立优质、高效、安全的银行会计电算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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