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国际协调—中国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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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国际协调是当今世界会计的发展趋势,是经济全球化的结果,会计国际协调的浪潮愈演愈烈。加入WTO后,随着对外贸易扩大,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增加,我国会计也逐步融入了会计国际协调浪潮中。目前,我国会计界关于会计国际协调问题尚存在颇多争论,笔者拟从中国视角谈一些粗浅看法。
1.对会计国际协调的认识
首先,会计国际协调是资本市场和经济一体化及跨国公司发展的结果。经济一体化使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流动,而会计国际协调减少了由于会计差异产生的交流障碍所引起的资本市场运行成本的增加。欧盟、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在会计国际协调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就是旨在降低本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成本,以及国际市场的筹资成本和交易成本,从而使本国企业在全球性经济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其次,会计国际协调不仅仅是技术层面上的事情,在其背后实际是经济利益之争。具有一定经济后果的会计准则,关系到各国的资源配置、财富分配和国际影响等。不同国家的利益是不同的,发达国家总是力图依靠其经济政治实力,通过IASB这一平台,进行争夺会计准则制定权的博弈,使会计准则尽可能有利于本国,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对于这一点,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2.我国加入会计国际协调进程的必要性
会计国际协调的动因,一般认为有四个方面: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跨国公司的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改革开放打破了我国多年闭关锁国的历史,不仅大胆“请进来”,而且大胆“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20多年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进出口大国,国际贸易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引进外资是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引进外资过程中,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发布各种向国际惯例接轨的相关制度(如1986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有力地改善了我国投资环境,合理地保护了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外商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入我国市场创造了条件。同时,我们也注重国内资本走出国门。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大力发展包括深圳和上海证交所在内的本土证券市场的同时,挑选一些企业到香港、纽约、伦敦和新加坡等国际证券市场上市,开辟了企业融资的新路子。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境外上市,进一步造就了一批新兴的跨国公司,其中一个成功典范就是海尔。
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资本市场和跨国公司得到了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席卷世界每一个角落的今天,我国越来越融入到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会计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为之服务,可见,积极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协调已经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
3.我国推进会计国际协调的成果
多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会计国际协调的推进。下面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析:
3.1 启动阶段
1992年以前,主要是学术界、政府机构参与国际交流,统一思想,并奠定理论基础。例如,自1981年开始在《会计研究》上翻译、介绍IASC颁布的各项会计准则;自1982年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专家工作组”成立以来,始终以成员国身份参加历次会议;派人到IASC、FASB、国际各大会计公司及英美等国著名大学进行学习、培训和工作,为中国会计国际化作了大量人员储备工作。财政部于1986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也在许多方面吸收了国际会计的通行做法,为吸引外资、扩大对外开放奠定了基础,这是我国会计国际协调的首次实质性突破,但实施范围显得较为狭窄。
3.2 模式转换阶段
1992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13项行业会计制度和10项行业财务制度(即“两则两制”),结束了计划经济的会计模式,确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惯例初步协调的会计模式;1993年,在进行“两则两制”改革的同时,财政部与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1998年又进行了修订,形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适应了我国企业改组上市以及在境内外发行A股、B股、H股对外筹资的要求,对国有企业改革、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起了重要作用。在这一阶段,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发布采取了“以需求为导向”的方式,正如冯淑萍所言:“会计准则应像救火队员”,哪里问题突出,哪里就优先制定会计准则。
3.3 会计准则体系建设阶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国际协调进程加快。1998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此后,又陆续发布了投资、收入、债务重组等16项具体会计准则,另有14项具体会计准则(草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可以说,过去20多年来我国推进会计国际协调的努力主要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无论是会计准则的发布、会计政策的选择,还是围绕会计改革进行人才培训、理论研究、对外宣传、国际交流等,也都是围绕着这一点展开。而且,从准则内容看,我国已发布的具体准则的国际化程度还是比较高的。因为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参考依据主要就是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通过比较以上准则,找出其共有特点,再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来确定我国准则中的定义以及确认计量标准。我国已经发布实施的具体准则中的内容大部分都可以找到其国际出处。
进一步说,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并不等于我国会计就实现了国际化,关键还在于会计实务国际化的实现。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会计实务的国际化还显得任重而道远。在我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的实施结果并不理想。企业仍坚持这样的原则,即怎样有利怎么做,怎样简单怎么做,许多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程序和方法难以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得到体现;而由于会计准则执行质量低,造成了我国会计信息透明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偏低,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此起彼伏的会计造假案件可见一斑。会计信息的严重失实,自然也谈不上国际可比性。会计实务的低质量抵消了我们为会计准则国际化所作的努力,影响了我国会计和企业的国际信誉,也影响了我国的投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会计信息的失实将会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预警机制,使金融危机的风险性加大。会计的国际协调除了准则的国际化,关键还在于这些国际化了的准则的执行,即会计实务的国际化也应得到充分的重视。
4.我国会计国际协调进程中的障碍
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在会计国际协调中所遇到的最大障碍是本国的环境问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原来的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是以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基础制定,而我国作为一个经济转轨国家,在市场发育、法律制度等环境方面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我国的应用,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障碍,这也决定了我国不能直接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首先,我国的市场经济尚不成熟,企业间交易行为并不规范,市场竞争很不充分,难以形成比较可靠的公允价值。
其次,从企业监管和业绩评价体系来看,我国对公司进行监管和评价的主要指标是利润而不是未来的现金流量,强调的是过去的会计信息。例如,公司上市必须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公司上市后申请增发新股,必须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证监会2002年55号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这样,利润成为最重要的业绩评价指标时,上市公司会很自然地将注意力转向利润指标。而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也自然会倾向利润表,对利润指标较为重视。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重点是资产负债表,按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这使得我国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等方面很难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完全一致。
第三,在我国,国家是企业最大的股东,国有股一股独大且国家股不能流通,“内部人控制”是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典型特征,内部人控制导致企业的治理结构失效,会计监管体系不健全,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无法得到充分的保证。
第四,我国尽管拥有1200万会计人员,但仍缺乏通晓国际会计惯例的高素质人才,整个会计队伍的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掌握新准则新制度的能力受到限制。正如冯淑萍所言,2001年发布的中期财务报告准则,可以说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结果却出现了执行不下去的尴尬局面,国家法规的严肃性被破坏了。
5.对我国会计国际协调的几点看法
5.1 重视会计国际协调的成本效益问题
与国际接轨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从我国多年会计国际协调进程中,不难看到这一过程本身也是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其成本不容忽视,成本效益问题不容回避。如果我国在会计国际协调过程中,片面地向美国的会计标准或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就可能意味着我国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编制成本以使其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美国会计标准或者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我国财务报告使用者也需要花费大量的学习成本来读懂这些会计信息,而美国的会计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却不会发生这些成本。另一方面,美国的注册会计师也可以凭借其对美国会计标准应用上的专业特长和职业技能在全球范围执业,而其他国家(包括我国)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或者注册会计师则要为此付出较大代价。此外,我国尚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尚未成熟,监管机制尚未完善,如果我们操之过急,片面追求国际化,尽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国企业对外融资的成本或对外贸易的成本,但是有可能会出现与我国转轨经济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出现混乱或失控,由此产生的改革成本和风险将是惊人的。
5.2 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维护国家利益
会计标准国际化的实质是各国利益之争。所以,我们既要看到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趋势和好处并投身于这个潮流中,又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冷静的头脑,不能盲目和被动地接受发达国家基于他们各自利益制定出来的准则,而是应积极地参与各种国际协调活动,学习各国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方法,并利用国际讲坛向世界介绍中国。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博弈,我们也要积极参与,争取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有一席之地。当然,由于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现在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在这一博弈中的声音还不可能很大,但我们可以从这一过程中学到经验和教训,并尽可能地保护我国的自身利益。
5.3 摒弃在借鉴国外经验和国际会计惯例方面存在的片面倾向
在我国,往往存在这样一些倾向:一是只重视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而忽视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国家的经验,实际上后者与我们有更多的相似之处;二是在发达国家中只重视英语国家,而忽视其他发达国家如德、日、法等国,实际上这些国家有许多经验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学习的;三是只注重企业会计方面,而忽视宏观会计、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所有这些片面倾向都不利于我国会计国际协调的发展。
5.4 加快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
高质量是会计准则走向国际化的共同要求。在经济一体化环境中,资本流动的全球化要求在全球具有可比和透明的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而要实现高质量的财务报告,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是其重要的基础条件。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要以我国自己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为基础,以建立一套发展会计准则的内在严密、协调一致的方法体系,从技术上保证具体准则的连贯性,此外,要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确保每一项会计准则都能经过充分的博弈和协调。
5.5 加强我国有关法律体系的建设
会计协调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法律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以法律规范来约束企业会计行为,是促使本国会计实务实现国际化的一条有效途径,而以健全法律为后盾的会计国际协调力度也更强。
5.6 改革和完善会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进一步推动我国会计国际协调的进程
要有效地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协调,人的因素不可忽视。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会计队伍,又依赖于会计教育的改革和教育水平的提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有了一支训练有素、道德水平高尚的职业队伍,有关会计国际协调许多问题的处理就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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