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收入中心控制要求
发布时间:2015-09-01 14:36
对收入中心的控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控制企业销售目标的实现 1、核查各收入中心的分目标与企业整体的销售目标是否协调一致。保证依据企业整体目标利润所确定的销售目标得到落实。 2、检查各收入中心是否为实现其销售分目标制定了确实可行的推销措施。包括推销策略、推销手段、推销方法、推销技术、推销力量,以及了解掌握市场行情等。 (二)控制销售收入的资金回收 销售过程是企业的成品资金向货币资金转化的过程,对销售款回收的控制要求主要有: 1、各收入中心对货款的回收必须建有完善的控制制度,包括对销售人员是否都订有明确的收款责任制度,对已过付款期限的客户是否订有催款制度。 2、对销货款的回收列入各收入中心的考核范围,将收入中心各推销人员的个人利益与销货款的回收情况有效地结合起来考核。 3、收入中心与财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联系制度,以及时了解掌握销货款的回收情况。 (三)控制坏帐的发生 对坏帐的控制要求主要有: 1、每项销售业务都要签订有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对有关付款的条款作了明确的陈述。 2、在发生销售业务时,特别是与一些不熟悉的客户初次发生重要交易时,必须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付款能力和经营情况等进行详细的了解,以预测销货款的安全性和及时回收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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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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