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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16-06-06 18:52


  小企业涉及行业广,数量多,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小企业的会计工作却暴露出很多问题,如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现金管理混乱,监督不力、制度缺失、会计信息舞弊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找出症结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就显得非常重要。


  1 小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会计原始凭证失真小企业原始凭证失真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为企业的违法乱纪埋下了隐患,而且还造成企业财产和国家税收收入的损失。其现象主要表现在:


  1.1.1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中很多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不合乎原始凭证填制要求,各项原始凭证要素填写不完整导致会计核算有很多漏洞漏填、少填或不填现象时有发生。如开票日期、开票人、经手人姓名不填写或填写不完整;购买企业的客户名称漏填或填写不明确;金额数宇填写模糊,大小写金额不符或书写不规范。有的原始凭证不仅在填写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而且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也不到位,以假乱真、白条人账的情况较为普遍,这样的原始凭证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确性。


  1.1.2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业务不真实。一是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业务项目与实际发生的业务内容不一致,如将不能报销的项目以能报销的项目为名,堂而皇之地通过虚假的凭证合法报销列支;二是隐匿或篡改原始凭证。例如有的会计人员为了多报出差费用,篡改住宿费等原始单据,多报费用侵吞公款;有的企业为隐瞒收人进行大额现金交易而不开具发票,使税务机关难以通过资金流动査寻企业交易状况;三是使用过期作废的发票,或按照各自利益需要开具各联次不统一的发票,如支出方实际支出少,却以大于实际支出的金额单据列支入账,从而达到侵吞公款和偷漏税款的目的;四是私自编造虚假的自制原始凭怔,如编造虚假人员名单领取各种劳务费用,随意编造市场购买商品材料等自制凭证从而套取现金,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小企业会计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1.2填制记账凭证错弊较多①小企业会计在填制记账凭证前,不能履行严格的原始凭证审核程序,明知有些原始单据不合法仍作为合法的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入账。②有的小企业会计为了逃避纳税,竟然藏匿收人,通过“真账假做”的方式少列收人,多列支出,编制虚假的记账凭证。③有些会计使用“障眼法”,对摘要栏进行略写或错写,使人看不清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以达到掩饰和弄虚作假的目的。还有的填制记账凭证的内容不完整,如附件张数不填写或制单人、出纳、审核等相关人员不签字或盖章等。


  1.3建账不规范一些小企业账簿设立不规范,相当一部分小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针对不同的使用者提供不同的财务信息,人为操纵利润。如为了应对国家税务部门就专门设置“微利账”或“亏损账‘目的是套取国家税收少缴税。为从银行等金融部门套取贷款就专门设置“盈利账”。“真实账”供内部使用,以方便企业管理者做出经营决策。


  1.4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一是银行存款、现金、存货管理极度混乱。如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进行定期核对;购销业务大量使用现金结算;存货长期不进行实物盘点等。二是会计核算不遵守规则,如收人与成本费用不配比,账簿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会计报表反映资料不真实。三是会计机构人员分工不明确,各岗位责任落实不清楚,内部牵制、稽核、成本核算、财务收支审批等基本制度残缺不全等。


  1.5企业负责人的法制观念淡薄有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常常人为干预会计核算工作,指使会计人员更改账目弄虚作假。会计核算人员受制于管理者或受利益驱使,往往按企业管理者的意图行事,通过不法手段人为调节利润,修改会计信息,以达到管理者利益需要。


  2 完善小企业会计工作的建议


  2.1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加强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企业负责人负有完全的责任。《会计法》明确规定“企业领导人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有不可推卸责任”,从立法的角度规范了企业领导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法律义务。企业领导人要树立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为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良好的环境。


  2.2提高会计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修养,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会计工作岗位的重要性要求会计人员有很高的道德水准。因此,要坚持不懈地对小企业会计工作人员进行会计业务能力培训,及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再教育,并定期地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优胜劣汰。会计管理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有针对性地安排一些包括小企业会计准则、财经法规、财务软件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在不断提髙业务能力的同时,提髙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和诚信意识。


  2.3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小企业会计部门应建立内部稽核、内部牵制、成本核算和财务分析等制度,对包括凭证传递流程、各业务职能部门联系方式、各财务人员工作职责、违章责任等方面进行制度性约束。做到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保证财会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4加强对小企业的外部监督一方面通过企业加强自身约束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另一方面政府还应该更多地借助于外部监管力量来帮助小企业实规会计核算规范化。首先,税务部门在办理企业税务登记等事项时,应督促小企业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化。在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对违法的经营者要进行严厉的告诫和处理,从源头上杜绝会计违规行为的发生。其次,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加强对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和监督管理,严格限制现金使用范围和额度,将小企业的交易活动最大限度地纳人银行结算系统。再次,要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外部监督,促使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建账,采用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入账,遵循会计核算原则,搞好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参考文献:


  [1]王染,成云.浅析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舞弊的主要原因[J].现代商业,2011(12).


  [2]杨文林,张延民.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M].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


  

    作者:段玉红   洛阳市财会中等专业学校  河南洛阳4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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