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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内部控制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5-07-09 10:08

  摘要: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养命钱,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对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至关重要,多年来,不少地区的社保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了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社会保险内部控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文章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的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险 内部控制 思考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民生大事和广大劳动保障对象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社会保险内部控制是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理论在社会保障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也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但是有些地区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制度不够健全,有的甚至有章不循,有禁不止,致使社会保障系统已成为职务犯罪的易发、多发领域,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受到威胁。作为一名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者,笔者认为加强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势在必行。

  一、当前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

  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不少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观念淡漠,理解肤浅,没有形成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既能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工作中的风险,又能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也是对广大社保干部和职工的保护。二是机构设置不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执行主体是内审科,而有些地方连内审科都没建立,有的虽然成立了相应科室,但没有赋予实质性的职责,成为空架子,内部控制的质量可想而知。三是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内控人员应该具备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法规,全面掌握社会保险经办的各项业务流程。但大部分地区配备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很少,根本跟不上现阶段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

  (二)制度设计不合理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建立社会保险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同时也是做好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的前提条件。但是有些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连一些必须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有些地区已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大部分也是简单套用,有的甚至与工作实际相脱节,内部控制设计很不合理。事实证明,缺乏内控制度或不健全的内控制度不仅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而且还会给不法之徒的贪赃枉法提供可乘之机。

  (三)执行力度不足

  有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内部控制制度成了应付上级检查的工具,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忽略了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状况的检查。有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往往以业务工作忙为由,只是被动地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更有甚者个别经办机构对内控检查持抵触态度,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敷衍了事,没有把整改、责任追究、处罚等落实到位,失去了内部控制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四)缺乏检查评价机制

  经办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自己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实施的效率效果,以期能更好地达成内部控制目标,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缺乏“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效果心中没数,更无从谈起对内控制度的完善、改进和提高。

  社会保险内部控制非常严肃,是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的规范要求。近几年来,各地社会保险案件的发生,与社会保险机构内部控制环境差、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力存在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够,缺少监督机制,关键环节监控失效,没有树立"防患于未然"的风险意识,出现违纪违法违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社会保险基金,违规不得。由内部控制缺失而产生深刻教训,我们不能充耳不闻。因此,加强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已经势在必行。

  二、如何做好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

  当前,要做好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切实发挥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在经办机构建设中的功能作用,预防社会保险系统职务犯罪,避免和杜绝危害民生、侵害民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就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

  要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要在基金管理和经办机构深入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并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以违纪案例为警示,定期在社保系统内进行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社保基金是“高压线”,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观,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上各种诱惑,增强免疫力,自觉执行各项法规政策,维护基金安全。

  (二)充分认识内控工作的重要性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绐终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生活。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提高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防范风险在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金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基金管理和运营等各个环节,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经办机构内部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和控制的总称。

  做好内部控制工作,逐步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首先,要将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当成硬性任务来抓,列为对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内部控制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查,有人究的良好局面;再是要注重加强内部控制队伍建设,把好用人关,真正把懂业务、责任心强,理论水平高的知识型人才吸收进内审部门;三是加强对内部控制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通过系统教育和强化培训,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

  (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搞好内部控制工作就应当建立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涉及经办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应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具体经办业务的部门提出建议,单位领导集体决策。

  经办机构要遵循“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按照业务需求设置内部机构,科学设定工作岗位和人员,明确组织机构和各岗位工作职责,操作程序、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及具体要求。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建立健全授权批准控制、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业务流程控制、预算控制、会计控制、风险控制、信息技术控制、会商报告控制等,综合运用上述方法,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明确授权审批制度,建立授权审批体系,对授权人员、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作出规定。建立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特别是重要岗位,要实行任职回避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应当根据《江苏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办法》的规范要求,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包括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在内的管理体系,确保经办和管理规范,有效运行,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多措并举,避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完善社会保险业务数据管理制度。经办机构定期向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相关业务经办数据和统计报表,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对经办机构各项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定期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发挥数据管理系统监督管理的作用。.针对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的内容和性质,细分工作环节,制定详细的操作步骤。实行业务初审、审核及审批制度,一项业务不得由同一人经办,各部门、岗位的业务管理,经办人员都应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越所授权限。做到既相互复核,又相互监督,将监督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中。

  加强养老金发放环节的控制。一是建立退休审批网上办公制度。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行退休审批网上运行,分别设定行政审批、缴费复核、待遇计发权限等,由各经办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审批把关,严格控制数据修改和权限变更,对行政审批、缴费复核、待遇计算和社会化发放等业务环节实行全程同步实时监控。二是完善退休养老证、退休养老金发放管理制度。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银行存折由退休人员自己申办并设定密码,并逐步过渡到集缴费管理和养老金发放等多功能的社会保障“一卡通”管理制度;三是加大对社会基金欺诈冒领行为的防控和打击力度。经办机构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专项经费,并将反欺诈冒领工作列为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对发现的欺诈冒领案件,发现一起,就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在及时追回被冒领基金的同时,对责任人严加惩处,决不姑息,严把基金的“出口关”。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规范经办人员行为,提高内控执行力,形成自我约束,自动预警、自行纠错的工作机制,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从而促进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开创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发展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姚苏丽,王成海.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建设的探讨[J].中国社会保障,2008(7).

  2.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的通知[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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