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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安全制度:借款控制

发布时间:2015-07-16 11:07

  不论是集权或分权,母子公司体制下,母公司都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诸如:会不会因为子公司而给母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风险等等问题。这是非常关键的。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血缘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子公司的筹资风险最终会影响母公司的收益。分析如下:

  1.如果子公司的借款系以其自身的资产向银行担保而取得,则从法律实体上看,子公司筹资风险(主要表现为到期不能还未付息的风险)则由其自身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其风险损失不会直接影响母公司损益,从两方面影响母公司的财务实力或资本扩张实力:一是子公司的债务最终通过清算资产来解决,由“资产=负债+权益”的平衡关系,使得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投资(在子公司账面上/表现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不但不能增值,反而减值或最终承担有限责任(以其投资额为限),因此会对母公司财务实力产生不良的影响;二是子公司由于借款产生的实际筹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会通过市场而影响母公司的市场形象,从而间接提高了再筹资的难度和再筹资成本,这显然也不利于母公司资本扩张实力的增强。

  2.如果子公司的借款系以母公司的资信或财务做抵押或担保。在这种情形下,子公司的债务危机直接危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严重的情况下会使母公司辛苦起来的帝国大厦毁于一旦(这种例子实在不是少数)。当然还有更糟的,那就是子公司背着母公司也进行过度借款,直到法院上门母公司还莫名其妙的情况。

  由此可以看出,母公司除了加强对子公司的投资(资本投入)及其权益管理外,为了真正落实其资本保值增值的初衷,还必须对子公司的借款行为加以规范。规范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凡是子公司以母公司为担保或以母公司资产作抵押的货款,不论数额大小,均由母公司管理部门审批,禁止任何以母公司名义而未经母公司审批的贷款行为。②总量控制,即对那些母子公司实行分权模式的集团,作为母公司应保留对子公司负债额度(或比率)的控制,限额(比率)以内的贷款由子公司自行决策,超过限额(比率)的则由母公司审批。这里的限额是指子公司的总的对外负债额度,比率则指由母公司核对的安全的资产负债率。③为划清母、子公司的财产责任,有必要规范母公司自身的财务行为。具体负债筹资而言,即要求母公司不得将自身过度债务负担转移到子公司身上,不得人为粉饰母公司报表而转移其债务。如果能保证上述制度的确定与落实,则母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将会大大提高。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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