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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内控促评估

发布时间:2015-07-22 11:06

  正确认识企业资产评估工作面临的新环境 

  长期以来,各中央直管企业都是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法规来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的企业资产评估工作,主要负责评估报告初审工作,仅仅起着“中转”作用。此次评估改革后,中央直管企业尽快转变工作角色,制定集团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切实履行评估监管职能,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强化三个认识到位 

  一是正确认识《通知》是国家建立以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为中心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框架体系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与企业的“权、责”界面。既适应了减少行政性审批和WTO规则的要求,又维持了国家对国有资本的有效管理,使国有资本与国有法人资本层层出资的纽带关系,通过加强监控得以有效地控制。 

  二是正确认识资产评估程序简化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企业权责加大的关系。评估项目从立项确认制改变为备案或核准制,中央直管企业将面临更大的责任,这是一种全新的“权责对等”关系。 

  三是正确认识中央直管企业的“双重身份”。一方面,相对政府而言,中央直管企业作为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运营,对政府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在发生法定评估事项时,应依法正确地开展评估工作;另一方面,中央直管企业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对其直接出资的企业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审批所属企业的产权变动行为,承担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准确把握中央直管企业“双重身份”的动态转换,是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并制定集团公司内部各项规定时应特别注意的重要因素。 

  完善企业配套内控制度 

  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制度改革后,中央直管企业要尽快制定所辖范围的资产评估配套内控制度,从国有资本出资人角度,落实好国家授权经营部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保证国有资产评估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1.从国有资本出资人角度出发,制定界面清晰、权责对等、宽严适度、流程简便、操作规范的规章制度。 

  2.结合实际,探索不同经济行为,选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以推动企业改制的进程。 

  3.应认识到此次改革的原则是:用授权、界层面;以归属、明权责;以监督、保真实。对中央直管企业来讲,则应做到:以内控、保规范;用自律、树诚信;以效率、促改革。王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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