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论合并报表的理论体系

发布时间:2015-08-26 13:57

“抓大放小”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略,必将形成大批企业集团,“在一组公司中,当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对其他公司在财务上具有控制利益时,合并报表比个别报表就更有意义”(ARBNo.51)。本文欲从系统论出发,研讨我国合并报表理论体系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一)

  众所周知,体系,又叫系统。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任何系统不是由单一的要素组成的,而是由多个构成要素按照一定的方式形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整体。具有主观见之于客观性、发展性、多因素耦合性。我以为,合并报表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三大部分:第一,合并报表的基础理论,主要是关于合并报表的本质、概念依据、目标、质量标准与功能的理论,起类似于“思想家”的作用。第二,合并报表的应用理论,是应用合并报表的基础理论指导实际动作所形成的基本规范,也包括对现行合并报表惯例的综合描述,在合并报表实践中,起“指导老师”的作用。第三,合并报表的发展理论,是关于发展与完善合并报表的动力、环境(条件)与发展趋势的理论,起“预言家”的作用。此三者相互依存地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研究合并报表的理论体系,首先是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的必然产物。实践证明,我们这个时代的主导思维方法是19世纪40年代发展起来的系统科学方法,该方法的基本特点是,在分析问题是时:(1)从整体出发,构建系统的各组成要素;(2)综合地分析各要素的相互关系,建立模型;(3)从整体出发,优化系统的各组成要素,再确定系统。应用系统方法审视合并报表理论时,我们应该从整体结构着眼,研究其各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否则,我们就很容易陷入片面地、孤立地看问题的境地,而得出的某种理论,就可能很难与该系统中的其他理论要素有机地融合,耗散系统的整体功能。

  在现代会计理论中,几乎没有一种理论不遭受这样或那样的批评,有关于此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影响会计理论的各社会因素具有难以控制性、复杂性与多维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要因。为了增强会计理论的社会认同性、提高研究构成会计理论这一大系统的效应,必须从会计理论的整体出发研究社会经济问题并检讨现有的会计理论。若将这一原理应用于合并报表的理论研究,则要求我们,除应考虑构成合并报表理论系统的各组成要素本身的合理性外,还应考虑这些组成要素在系统中存在的性质、地位与作用、每一理论要素与其他理论要素的关系、该理论体系与有关社会环境的关系等,只有这样,我们构建的合并报表理论体系才能成为一个能指导、解释、评判合并报表实务,能适应社会环境变化,且各理论要素既独立又配合的有效系统;才能提高个别合并报表理论要素的研究效应。可惜但又令人高兴的是,这一过程总是在“肯定-否定-肯定”现行合并报表实务中循环,几乎是永无止境的。迄今为止,在合并报表领域中,还没有一套一惯到底的理论,可用来令人信服地评判理论、指导实务、预测未来,这在某种程度上,应归咎于没有很好地应用系统论的方法研究合并报表的理论体系。

  研究合并报表理论体系,也是更好地发挥合并报表理论功能的需要。一般而言,系统的功能是系统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而表现出来的外部规定性,归根结底,是由系统的内部结构决定的(张文焕,1990)。因此,要较好地发挥系统的功能,不仅要优化与合并报表的理论结构相适应的外部环境,而且要完善系统的内部结构,也就是说,应切实处理好系统的功能对结构的相对的独立性与绝对的依赖性这种双层关系。这就要求我们:(1)为合并报表理论体系创建一个合理的理论结构,使合并报表理论更好地发挥其解释、评判现行合并报表实务与理论,预测合并报表的发展趋势的功能;(2)将合并报表理论建设成一个既相对稳定又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开放系统,使其各组成要素的功能形成一股“合力”,高效地实现合并报表理论体系的整体功能,否则,其应有功能将因内部失调而“耗散”。

  研究合并报表理论体系,还是服务于“抓大放小”战略的必然要求。我们知道,理论来源于实践,也应服务于实践,我国的合并报表实务,源于改革开放,当然也应服务于改革开放,并在改革开放中完善。随着“抓大放小”战略的实施,必将出现大批,无论在组织形式、规模、经营范围上,还是在控制方式上都与西方既相同又不相同的企业集团,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合并报表理论时,要学习但不要照搬西方的合并报表理论;要服务于现在的合并报表实务,但又要兼顾到它的未来。然而,要做到这些,不从合并报表的理论体系的高度来探究合并报表理论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是难以想象的。

  (二)

  “基础”,就是“起头的,根本的”意思。若将合并报表的理论称为一座大厦,那么,合并报表的基础理论就是它的基石,是合并报表的理论体系最基本的层次和最本源的理论要素,对合并报表的理论体系具有质的规定性。这一理论要素也包括若干较小的理论要素,其中,合并报表的概念依据是构建合并报表的理论体系最本源的要素,说到底,它是对合并报表反映的主体的本质的一种客观抽象,能为其他理论要素找到“根”,这就是“控制”,是一种投资者对被投资者的财务决策、经营决策有决定性或重大的影响的资本关系,有直接控制、间接控制与混合控制之分;有绝对控制(又叫独立控制,一般地,投资者应拥有被投资者50%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与相对控制(一般地,投资者应拥有被投资者20%至5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之别。在相对控制下,很可能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共同控制一个被投资者的情况。在实际中常常存在虽然不拥有被投资者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却能对被投资者的财务决策与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甚至决定性的影响的情况,如:(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协议而获取被投资者一半以上的表决权;(2)通过章程或协议,获得决定被投资者的财务与经营决策的权利;(3)有权任免被投资者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的多数人员;(4)获取了被投资者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的多数投票权的权利,等等。我们不妨称这些情况为“准控制”。本文中的控制是绝对控制、相对控制与准控制的统称。在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及其变化情况上,控制者与被控制者之间相互影响、互为一体,这样,在资本市场上,只提供控制者、被控制者个别财务报表,是不够的,“只有合并报表,才能使高级管理人员对整个资本来源结构的稳健或冒进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1986)。控制使合并报表有自身特有的反映对象――集团。然而,集团毕竟不是一个法人,不过是观念上的一个整体,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为其创建一套账簿,“编制合并报表的技术方面的首要原则是消除公司间关系的一切痕迹”(MauriceMoontiz,1951),这样,“调整”与“抵销”就成为了编制合并报表的必备程序;“实质胜于形式”并不是解释合并报表的最本源的概念依据。

上一篇:如何治理会计信息失真

下一篇:对资产减值会计的再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