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存货周转率计算公式的改进
发布时间:2015-07-04 09:58
在流动资产中,存货所占比重较大,存货的流动性对企业的流动比率有重要影响,因此对存货的流动性的分析很重要。一般用存货的周转速度指标来反映,即存货周转率或存货周转天数。通过存货周转情况的分析有利于找出管理存在的问题,尽可能降低资金占用水平,提高存货的变现能力与获利能力。因此正确计算存货周转率对管理决策有重要作用。存货周转率的计算公式为: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然而对企业来说这种计算方法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不能很好反映企业存货周转效率,在实际中要结合其实质意义及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使之更有效地反映企业存货周转效率。
一、传统计算公式的不合理性
一是分母平均存货的计算不合实际。平均存货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存货平均占用额,即占用存货的平均值,计算公式为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数值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平均存货的真实意义是在这一时期内的平均占用额,而采用年初和年末平均的办法求得的平均存货只是两个时点的平均,并不能反映出在这段时期存货的变动情况对平均存货占用额的影响,例如在这段时期内各个时间段的存货占有量及占有时间并不能在公式中予以反映。对于季节性生产的企业,由于未考虑在淡季和旺季存货的不同周转规律,只采用两时点的数值其计算结果更是差距甚远。而存货周转分析的目的是从不同的角度和环节找出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不合理的计算方法将对企业的管理决策产生一定的误导。因此公式中分母平均存货的计算不能很好地反映现实。
二是计算公式分子与分母口径不一致。计算公式分子采用主营业务成本是因为存货按成本计价,也是为了与分母保持口径一致,若要分子与分母口径一致则分母中对应的存货就是实际为了产生收入或为了给企业带来利润而持有的平均存货,然而其计算公式中平均存货则是期初期末平均数即指全部的存货平均占用量。而在企业实际中存货并非全是为了产生收入而占有的,在实际中企业存货可以用于生产销售,也可以用于在建工程或企业福利设施等目的,而用于后者那部分则不产生主营业务成本,因此不应该包含在分母的平均存货中,即分子分母的计算口径不一致。
二、对存货周转率计算方法的改进
第一,平均存货采用序时平均数进行计算。平均存货仅简单采用时点平均会与现实有很大出入,不利于管理层对存货周转速度的进一步决策,尤其是季节性生产企业差别会很大。对于企业管理者或有条件的外部报表使用者计算平均存货应该采用序时平均数即通过存货在一定时期内各个变动点及变动后的占用期间的资料,进行序时加权平均,以此来综合反映某一时期内存货变动情况对平均占有量的影响。计算公式如下:
设在某一时期t内存货变动次数n,每次变动后存货量为si,其持续时间ti,期初存货s0,期末存货sn,则平均存货用序时平均法计算为:
以此计算平均存货可以综合考虑在这一时期内存货变动及周转速度,比较符合企业实际管理需要。
第二,分母要剔除与主营业务成本无关的项目以保持口径一致。在计算存货周转率时应该保持分子分母口径一致,这样计算结果才有意义,否则会对管理产生一定的误导,不利于最优策略的制定,分子为主营业务成本而分母包含了与分子无关的存货如用于在建工程等的存货,因此应采用一定方法将其剔除。由于存货的购进是有增值税进项税的,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上有反映,而企业若将存货用于在建工程等会有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也会在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中予以反映,因此可以通过进项税额转出的增值税和增值税率估算出与主营业务成本不对应的部分并将其剔除。计算如下:
剔除部分平均存货(s’)
表1 2005年a企业存货变动情况统计表
日期 1月
1日 2月
5日 4月
10日 5月
25日 7月
5日 8月
20日 10月
15日 11月
1日 12月
31日
占用额
(单位:万元) 75 50 100 80 110 100 150 130 135
占用天数 35 65 45 40 45 55 16 59
表2 2005年a企业存货其他用途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情况统计表
项目 日期 增值税进项税额
转出金额 占用
天数 存货占用额
(单位:万元)
在建工程 5月25日 1.7 20 10
福利设施 11月1日 1.36 5 8
由以上计算可以看出企业的存货周转率计算公式改进后计算结果有很大差别,真实的存货周转效率对企业的存货管理决策有重要作用。本例只是对简化了的企业存货变动进行了分析,在企业的实际中情况会很复杂,但企业不必按每项存货进行详细记录,可采用abc分类法进行分类然后再按类进行管理,并且对于存货变动点可以进行具体规定,只有在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进行统计,从而简化工作量。
参考文献:
[1]车艳华:《细化存货周转指标与动态财务管理》,《财会通讯》(综合版)2006年第1期。
[2]狄为:《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考虑口径一致》,《华东经济管理》2002年第2期。
[3]张英明:《财务分析中几个重要财务比率的再认识》,《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一、传统计算公式的不合理性
一是分母平均存货的计算不合实际。平均存货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存货平均占用额,即占用存货的平均值,计算公式为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数值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平均存货的真实意义是在这一时期内的平均占用额,而采用年初和年末平均的办法求得的平均存货只是两个时点的平均,并不能反映出在这段时期存货的变动情况对平均存货占用额的影响,例如在这段时期内各个时间段的存货占有量及占有时间并不能在公式中予以反映。对于季节性生产的企业,由于未考虑在淡季和旺季存货的不同周转规律,只采用两时点的数值其计算结果更是差距甚远。而存货周转分析的目的是从不同的角度和环节找出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不合理的计算方法将对企业的管理决策产生一定的误导。因此公式中分母平均存货的计算不能很好地反映现实。
二是计算公式分子与分母口径不一致。计算公式分子采用主营业务成本是因为存货按成本计价,也是为了与分母保持口径一致,若要分子与分母口径一致则分母中对应的存货就是实际为了产生收入或为了给企业带来利润而持有的平均存货,然而其计算公式中平均存货则是期初期末平均数即指全部的存货平均占用量。而在企业实际中存货并非全是为了产生收入而占有的,在实际中企业存货可以用于生产销售,也可以用于在建工程或企业福利设施等目的,而用于后者那部分则不产生主营业务成本,因此不应该包含在分母的平均存货中,即分子分母的计算口径不一致。
二、对存货周转率计算方法的改进
第一,平均存货采用序时平均数进行计算。平均存货仅简单采用时点平均会与现实有很大出入,不利于管理层对存货周转速度的进一步决策,尤其是季节性生产企业差别会很大。对于企业管理者或有条件的外部报表使用者计算平均存货应该采用序时平均数即通过存货在一定时期内各个变动点及变动后的占用期间的资料,进行序时加权平均,以此来综合反映某一时期内存货变动情况对平均占有量的影响。计算公式如下:
设在某一时期t内存货变动次数n,每次变动后存货量为si,其持续时间ti,期初存货s0,期末存货sn,则平均存货用序时平均法计算为:
以此计算平均存货可以综合考虑在这一时期内存货变动及周转速度,比较符合企业实际管理需要。
第二,分母要剔除与主营业务成本无关的项目以保持口径一致。在计算存货周转率时应该保持分子分母口径一致,这样计算结果才有意义,否则会对管理产生一定的误导,不利于最优策略的制定,分子为主营业务成本而分母包含了与分子无关的存货如用于在建工程等的存货,因此应采用一定方法将其剔除。由于存货的购进是有增值税进项税的,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上有反映,而企业若将存货用于在建工程等会有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也会在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中予以反映,因此可以通过进项税额转出的增值税和增值税率估算出与主营业务成本不对应的部分并将其剔除。计算如下:
剔除部分平均存货(s’)
[例]设a企业为季节性生产企业,后半年为旺季,2005年主营业务成本为1000万元,2005年存货占有变动情况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表1所示:
表1 2005年a企业存货变动情况统计表
日期 1月
1日 2月
5日 4月
10日 5月
25日 7月
5日 8月
20日 10月
15日 11月
1日 12月
31日
占用额
(单位:万元) 75 50 100 80 110 100 150 130 135
占用天数 35 65 45 40 45 55 16 59
表2 2005年a企业存货其他用途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情况统计表
项目 日期 增值税进项税额
转出金额 占用
天数 存货占用额
(单位:万元)
在建工程 5月25日 1.7 20 10
福利设施 11月1日 1.36 5 8
由以上计算可以看出企业的存货周转率计算公式改进后计算结果有很大差别,真实的存货周转效率对企业的存货管理决策有重要作用。本例只是对简化了的企业存货变动进行了分析,在企业的实际中情况会很复杂,但企业不必按每项存货进行详细记录,可采用abc分类法进行分类然后再按类进行管理,并且对于存货变动点可以进行具体规定,只有在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进行统计,从而简化工作量。
参考文献:
[1]车艳华:《细化存货周转指标与动态财务管理》,《财会通讯》(综合版)2006年第1期。
[2]狄为:《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考虑口径一致》,《华东经济管理》2002年第2期。
[3]张英明:《财务分析中几个重要财务比率的再认识》,《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