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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会计道德的几点看法

发布时间:2015-07-06 12:17
摘要:人们痛恨虚情假义,倡导诚信。会计职业道德是一个诚信的体现,要解决这些问题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但要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除了通过科学的会计信息标准来引导和规范外,改善会计工作的外部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职业道德 因素 对策
一、影响会计职业道德的因素
1、利益驱动,诚信缺失。会计人员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和对现实的妥协,违反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会计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不顾职业操守,利用专业优势,铤而走险,大肆造假。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其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作用的大小,不可避免地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会计人员未能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会计法制观念淡薄,监督制约机制乏力。不少会计人员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总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忙,事情多,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了。有的会计人员思想上竟然没有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对职业道德规范和政策法规似懂非懂、十分模糊,这是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基础的严重缺失。另外,在实际工作中折射出会计监督机制相当不完备。如单位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但这种内部审计在有些单位完全是形式,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3、财会业务水平偏低,缺乏钻研业务精神。我国1000多万财务人员中,中高级职称人员占20%,其余大部分都为初级职称人员,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偏低。现实中不少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频于应付差事。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专业技术能力较差,职业胜任能力明显不够。业务素质的低下,还表现在工作中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记账不符合规范,存在账簿混乱、账账不符、报表挤数的现象。实践中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而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也不少见。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会计工作质量,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要求。
4、屈从领导的压力,职业道德被迫失范。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
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关键在于单位负责人的影响。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一些经济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会计人员在领导的指使、强令下被动地做假账,否则会使会计人员的个人利益受到很严重的损害甚至丢了饭碗,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

二、解决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对策
1、加大职业道德建设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采用职业道德教育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寓枯燥抽象的说教于生动具体的案例剖析中,这样可以增加会计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规范的感性认识,增强教育的效果。要加强会计法宣传,增强各级领导的法制观念。要认真做好以新的《会计法》为中心的各项会计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会计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并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使会计人员受到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遵守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所规定的各项制度,这是强制的、无条件的,同时得自觉履行会计职业道德原则。会计人员要培养高尚的品德,不仅要认真地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及时了解并熟悉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法规、方针、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和遵守经济法、会计法、证券法、税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自身修养,提高对现代会计的认识,而且要自觉反省自己,以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战胜错误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
3、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一套完善规范的内控体系,能有效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因此,治理会计失信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上严格贯彻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使日常会计业务处理及会计档案管理每一环节的人员之间分工科学、职责明确,形成既能相互协作又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这样就能减少****的可能信。
4、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财经纪律。要从法律规范上加大对造假失信者的处罚力度,明确单位领导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新修订的《会计法》中,确立了单位领导者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制度,因此,在单位相应的管理制度方面应把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否以及是否有违法行为,作为考核各层领导者业绩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会计信息质量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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