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 会计科目体系与具体会计科目
发布时间:2015-07-06 12:18
【摘要】 对会计科目的使用进行规范,是我国会计准则的一个特色。由于我国在会计要素界定、会计科目体系设置中不够合理,因此导致了一些具体会计科目在使用中存在较多问题。文章分析了现行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体系及具体会计科目存在的问题,并对现行会计科目的改进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思路。
【关键词】 会计要素; 会计科目体系; 会计科目
由于现行准则中界定的会计要素不够合理,会计科目体系与会计要素之间缺乏严格的对应,具体会计科目使用不够准确,因此增加了会计初学者掌握会计科目的难度。本文拟从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体系、具体会计科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入手,对我国现行会计科目的改进进行探讨。
一、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基本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在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六类会计科目。从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可以看出,现行会计科目体系存在两大基本问题:一是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体系不对应;二是会计科目体系构成不合理。
(一)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体系缺乏严格的对应
我国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要素,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之处,主要问题在于利润要素上。会计要素是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结构性内容,是财务报表的构成框架,但是我国利润要素的设置不够合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本身既包含了收入减去费用之后的差额,也包括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因此,利润这一要素本身在设置上就存在问题,既不完全独立于其他要素,又不能完整包含其他要素。
会计科目体系应该是对会计要素在记录行为中的运用。在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上,我国会计准则设置了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六类会计科目,与会计要素体系形成了较大差异,其主要是历史遗留的原因与当前复杂经济环境的原因,实务界习惯了将影响利润的会计科目纳入“损益类”这一含混的科目类别中。然而,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体系的不对应却增加了会计初学者学习的难度,造成其在理解、运用会计科目时不够深入和准确。
(二)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不合理
不仅现行会计科目体系与会计要素之间缺乏严格的对应,会计科目体系设置本身亦存在较多不合理之处。
1.会计科目类别之间存在交叉,不能形成完全独立的会计科目类别。例如,我国“成本类”会计科目的设置,尽管较好地反映了企业内部经济资源的消耗和资产形式的转化,但其归根到底仍为“资产”,只是资金占用形式的变化,一种资产转化为了另外一种资产。将某些项目命名为“××成本”的会计科目设置模糊了会计科目的本质,降低了会计科目的可理解性。实务中,许多会计初学者对“生产成本”会计科目的理解曾经备感困惑。另外,现有成本类会计科目的内容亦不全面,如“在建工程”、“材料采购”实际上也属于成本类科目的内容。“共同类”会计科目类别则与资产、负债又形成了交叉。
2.“损益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较为模糊,不利于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的理解。损益类会计科目将所有影响企业利润的项目纳入其中,简化了科目的分类,但却不利于对利润形成的理解。实务中一些具体损益类科目的设置更是模糊了与要素之间的联系,如“投资收益”等。
二、具体会计科目存在的问题
在具体会计科目的设置上,现行会计准则亦存在较多问题,如科目设置名称不妥当、科目内容不合理等。现行具体会计科目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会计科目上:
(一)制造费用与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与“生产成本”是两个典型的生产性企业成本类会计科目。根据准则指南的规定,“制造费用”会计科目反映的是企业在产品生产中所发生的一些间接性的生产费用,如间接人工、间接材料、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与产品生产有关但又无法直接归属于某种产品的生产费用;“生产成本”则指可直接归属于某种产品的生产费用,如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实际上,二者反映的均是一种资产——在产品(或未完工产品)。这两个会计科目虽然突出了企业生产产品的耗费,但在名称使用上却降低了对在产品这种资产的理解。
(二)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这一会计科目的设置意在反映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耗费。这一会计科目设置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科目本身的可理解性不够,其余额实际上是一种资产(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二是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存在问题,“费用化支出”是一种费用,却列入了成本类科目中,“资本化支出”是一种资产,却以“支出”的方式列示。
(三)本年利润与利润分配
“本年利润”与“利润分配”两个会计科目的设置是为了反映不同类型的留存收益。“本年利润”这一会计科目的设置较为明晰地反映了企业本年度所赚取的利润,而“利润分配”会计科目却对较多会计初学者造成了较大的困惑,尤其是其明细科目的设置与明细科目之间的结转问题。在中期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中,二者之和又反映为“利润分配”总账科目下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名称。年度资产负债表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来填写报表项目“未分配利润”的数字。这些繁琐规定大大增加了会计初学者理解报表内容和编制报表的难度。
(四)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这一会计科目简化了与投资有关的损益项目记录,但其简化的设置却大大降低了会计报表的可理解性。根据现行准则指南中的规定,所有与投资有关的损益均通过“投资收益”这一会计科目的记录来反映,既包括股息、债券利息等“收入”,也包含处置投资形成的各种利得与损失。这种会计科目的设置方法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使得相关部门(如证监会)不得不通过其他方式来加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理解,如中国证监会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要求中,对于处置投资的披露要求就显示了“投资收益”会计科目设置的不合理,也说明我国利润表的披露内容需要改进。
(五)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但营业外收支会计科目的设置仍然体现出没有完全脱离历史影响的弊病。尽管在2006年的基本会计准则中提出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但与其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却仍然使用了实务界较为熟悉的“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的名称。这一名称虽然有助于理解营业利润与非营业利润的区别,但却与利润的构成内容表述上形成了差异,不利于会计初学者对利润要素的理解。
三、改进现行会计科目的思路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从会计科目体系重构与具体会计科目改进两个角度提出针对我国现行会计科目的改进建议:
(一)重构会计要素内容与会计科目体系
改进现行会计科目体系,首先需要对现有的会计要素进行改进。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利润”要素。利润要素由于与收入、费用存在交叉,而且其本身又包含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与损失,因此需要进行分拆。建议在会计要素的设置中,将“利润”要素删除,增设“利得”与“损失”两个会计要素,其具体构成分别包括“权益利得”、“损益利得”与“权益损失”和“损益损失”。因此,改进后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七个会计要素。
【关键词】 会计要素; 会计科目体系; 会计科目
由于现行准则中界定的会计要素不够合理,会计科目体系与会计要素之间缺乏严格的对应,具体会计科目使用不够准确,因此增加了会计初学者掌握会计科目的难度。本文拟从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体系、具体会计科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入手,对我国现行会计科目的改进进行探讨。
一、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基本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在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六类会计科目。从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可以看出,现行会计科目体系存在两大基本问题:一是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体系不对应;二是会计科目体系构成不合理。
(一)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体系缺乏严格的对应
我国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要素,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之处,主要问题在于利润要素上。会计要素是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结构性内容,是财务报表的构成框架,但是我国利润要素的设置不够合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本身既包含了收入减去费用之后的差额,也包括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因此,利润这一要素本身在设置上就存在问题,既不完全独立于其他要素,又不能完整包含其他要素。
会计科目体系应该是对会计要素在记录行为中的运用。在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上,我国会计准则设置了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六类会计科目,与会计要素体系形成了较大差异,其主要是历史遗留的原因与当前复杂经济环境的原因,实务界习惯了将影响利润的会计科目纳入“损益类”这一含混的科目类别中。然而,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体系的不对应却增加了会计初学者学习的难度,造成其在理解、运用会计科目时不够深入和准确。
(二)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不合理
不仅现行会计科目体系与会计要素之间缺乏严格的对应,会计科目体系设置本身亦存在较多不合理之处。
1.会计科目类别之间存在交叉,不能形成完全独立的会计科目类别。例如,我国“成本类”会计科目的设置,尽管较好地反映了企业内部经济资源的消耗和资产形式的转化,但其归根到底仍为“资产”,只是资金占用形式的变化,一种资产转化为了另外一种资产。将某些项目命名为“××成本”的会计科目设置模糊了会计科目的本质,降低了会计科目的可理解性。实务中,许多会计初学者对“生产成本”会计科目的理解曾经备感困惑。另外,现有成本类会计科目的内容亦不全面,如“在建工程”、“材料采购”实际上也属于成本类科目的内容。“共同类”会计科目类别则与资产、负债又形成了交叉。
2.“损益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较为模糊,不利于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的理解。损益类会计科目将所有影响企业利润的项目纳入其中,简化了科目的分类,但却不利于对利润形成的理解。实务中一些具体损益类科目的设置更是模糊了与要素之间的联系,如“投资收益”等。
二、具体会计科目存在的问题
在具体会计科目的设置上,现行会计准则亦存在较多问题,如科目设置名称不妥当、科目内容不合理等。现行具体会计科目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会计科目上:
(一)制造费用与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与“生产成本”是两个典型的生产性企业成本类会计科目。根据准则指南的规定,“制造费用”会计科目反映的是企业在产品生产中所发生的一些间接性的生产费用,如间接人工、间接材料、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与产品生产有关但又无法直接归属于某种产品的生产费用;“生产成本”则指可直接归属于某种产品的生产费用,如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实际上,二者反映的均是一种资产——在产品(或未完工产品)。这两个会计科目虽然突出了企业生产产品的耗费,但在名称使用上却降低了对在产品这种资产的理解。
(二)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这一会计科目的设置意在反映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耗费。这一会计科目设置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科目本身的可理解性不够,其余额实际上是一种资产(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二是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存在问题,“费用化支出”是一种费用,却列入了成本类科目中,“资本化支出”是一种资产,却以“支出”的方式列示。
(三)本年利润与利润分配
“本年利润”与“利润分配”两个会计科目的设置是为了反映不同类型的留存收益。“本年利润”这一会计科目的设置较为明晰地反映了企业本年度所赚取的利润,而“利润分配”会计科目却对较多会计初学者造成了较大的困惑,尤其是其明细科目的设置与明细科目之间的结转问题。在中期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中,二者之和又反映为“利润分配”总账科目下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名称。年度资产负债表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来填写报表项目“未分配利润”的数字。这些繁琐规定大大增加了会计初学者理解报表内容和编制报表的难度。
(四)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这一会计科目简化了与投资有关的损益项目记录,但其简化的设置却大大降低了会计报表的可理解性。根据现行准则指南中的规定,所有与投资有关的损益均通过“投资收益”这一会计科目的记录来反映,既包括股息、债券利息等“收入”,也包含处置投资形成的各种利得与损失。这种会计科目的设置方法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使得相关部门(如证监会)不得不通过其他方式来加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理解,如中国证监会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要求中,对于处置投资的披露要求就显示了“投资收益”会计科目设置的不合理,也说明我国利润表的披露内容需要改进。
(五)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但营业外收支会计科目的设置仍然体现出没有完全脱离历史影响的弊病。尽管在2006年的基本会计准则中提出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但与其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却仍然使用了实务界较为熟悉的“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的名称。这一名称虽然有助于理解营业利润与非营业利润的区别,但却与利润的构成内容表述上形成了差异,不利于会计初学者对利润要素的理解。
三、改进现行会计科目的思路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从会计科目体系重构与具体会计科目改进两个角度提出针对我国现行会计科目的改进建议:
(一)重构会计要素内容与会计科目体系
改进现行会计科目体系,首先需要对现有的会计要素进行改进。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利润”要素。利润要素由于与收入、费用存在交叉,而且其本身又包含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与损失,因此需要进行分拆。建议在会计要素的设置中,将“利润”要素删除,增设“利得”与“损失”两个会计要素,其具体构成分别包括“权益利得”、“损益利得”与“权益损失”和“损益损失”。因此,改进后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七个会计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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