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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论文外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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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论文外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指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然而,按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

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扩展资料:

书写格式:

(1)顺序编码制的具体编排方式。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

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并作上标。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

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另外,参考文献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无误。

(2)参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

专著M ; 报纸N ;期刊J ;专利文献P;汇编G ;古籍O;技术标准S ;

学位论文D ;科技报告R;参考工具K ;检索工具W;档案B ;录音带A ;

图表Q;唱片L;产品样本X;录相带V;会议录C;中译文T;

乐谱I; 电影片Y;手稿H;微缩胶卷U ;幻灯片Z;微缩平片F;其他E。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意思是该参考文献来自国外。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然而,按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

参考文献的正确运用对学术论文的整体质量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参考文献引用不当的问题还是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论文本身的质量,降低了基于此的各类评价指标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的功能

参考文献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其本身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相关论述已非常充分,在此不一一赘述了,只重申一下重点。

与作者而言,参考文献是论文科学选题的前提,是论证观点的有力支撑,是继承和传播前人研究成果的有效方式,保护和评价他人的劳动成果。

与学术期刊而言,参考文献可为编者审稿选稿提供参考借鉴,为自身的影响力扩散打造有利条件,可完成不同期刊之间的学术成果传递,节约宝贵有限的版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参考文献不当引用的表现及控制探析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外文参考文献就是指论文是引用的文献原文是国外的,并非中国的。原文就是指原作品,原件。即作者所写作品所用的语言。如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原文是英语。译文就是翻译过来的文字,如在中国也可以找到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中文版本。这个中文版本就称为译文

婚庆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一、 封建统治下的传统婚姻在传统文化中,婚姻不仅仅是当事人,更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实务。所以,家庭夫妻关系的形成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则,男女当事者个人,对自己的婚姻基本上没有选择的自由。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大多以“门当户对”或家庭经济情况为标准,对于年、貌、品、才,甚至身体状况,是不管的,更别提感情,青年男女毫无自主权可言。男女双方婚前可能都没有见过面,婚后的感情状况普遍不理想,没有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的传统婚姻酿成了许多悲剧。在电视剧与文艺作品中,此类例子枚不胜举。清末的许多学者,都有过失败的第一段婚姻。传统婚姻中,早婚恶习,近亲结婚的习俗的风行。在清末社会,早婚有相当的普遍性,一般青年多在20岁之前完婚,甚至有“有年30抱孙子者,则戚族视为家庆,社会以为人瑞”,少年男女结婚带来的结果是身体易为情欲所伤,父母也不能给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给整体国民素质影响很大。近亲结婚,出于种种考虑,在偏远地区和皇族内甚为流行,给下一代的质量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严重影响国民素质。中国有漫长的封建历史,中国妇女一直生活在“三纲五常”的宗族制度之中和男尊女卑的传统伦理中,女子的婚姻全力基本被剥夺。蓄妾,三妻四妾,是旧时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社会贫富贵贱分化和阶级制度的在婚姻制度上的体现。男子可以退婚再娶,女子则不能退婚再嫁,这是封建婚姻的违反人道主义的平等的地方。二、 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前的婚姻状况的改变——传统婚姻制度与新式婚姻形式共存清末民初,新世纪初的婚姻在一片热闹沸腾的变革中开始。伴随着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大批进步知识分子展开了对旧时婚姻陋俗的大批判。在新婚姻观的引导下,二十世纪初中国的婚姻习俗开始出现了现代文明与自由的曙光。辛亥革命对传统的婚姻制度的冲击还是相当大的,近代留洋后回来的人带来的人人平等,妇女解放等新观念给城市的青年以重大影响,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统治也让众多的城市民众开始渐渐改变旧的观念,接受新式的婚姻顾念也开始成为新式婚姻制度的开端。青年男女开始先谈恋爱,再结婚。在大城市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受新式观念的影响,原来的旧的观念被渐渐摒弃,慢慢的解放天性,从自由恋爱开始,也接受一夫一妻制度,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人。偏远乡村和传统的家族依旧是传统的形式。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的婚姻即为林觉民和梁启超两位家长包办的。 婚礼的形式开始从简,花费也节省了许多。旧式婚礼的程序极为繁琐,规范了所谓的“六礼”,作为婚礼必要的程序。民国早期,众多有识之士对此进行了猛烈地批判,尤其是在“五四”前后,于是婚礼形式上开始趋于简单,,“往往有借旅馆及青年社结婚者,此亦嫁娶从简之好现象也”。礼俗趋于简朴,摒弃旧婚俗的繁文缛节,更是社会趋于文明,合理的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社会风气的转变,也有利于社会进步。男女的婚姻的年龄也开始正常起来,早婚的现象变少,人们开始重视起自己的教育,事业和革命,结婚年龄从原来普遍的16,7岁到20岁出头,这是社会显著的进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下一代的质量。三、 建国后的婚姻状况和婚姻观念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国家一切都刚刚起步,当时急需一部法律为新的婚姻制度作为新的婚姻规范,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反封建的民主改革,废除在中国已存在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陋习于是,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里,政治色彩颇浓而革命意义极大的《婚姻法》为中国人的婚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其颁布为起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一夫一妻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始在主流媒体的宣传中出现提倡“婚姻自由”,这一切都是过去的年代所没有的,新中国的成立以及《婚姻法》的颁布给中国的婚姻制度带来了质的改变,长足的进步。就在《婚姻法》颁布前一年,法国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出版。藉这本女权主义的“圣经”,波伏娃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敬意,她坚信社会主义终将消灭男女不平等现象。当然,在这一时期婚姻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自50年代“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政治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其时所谓的“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所谓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政治迫害的身份条件。与政治条件相比,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1978年以后,政治权力与传统道德共同构建的社会监管体系日益松动,令置身其中的人们感受真切而又应接不暇。少了过度的政治负担,人们的婚姻重归朴实的爱情。1981年,新《婚姻法》颁行,将“感情破裂”规定为离婚要件,由此,中国人似乎开始意识到,爱情也是婚姻中颇为重要的东西。婚礼也跟上了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潮流,新人穿上了套装西服婚纱、喜宴排场越来越大,婚庆事业也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然而,进入新千年以后, 这是一个规范日渐模糊的时代。80后相继步入婚龄,成为这时期结婚的主力,此时的婚姻染上了80后鲜明的个性色彩-在中国,一些人的爱情开始以“无政府”的方式蔓延,正如罗素在半个多世纪前在《婚姻革命》里说的,“爱是一种无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所规定的范围的。”同时,随着物欲与自由主义的膨胀,结婚的决定开始掺杂着更多无关爱情的考量??四、总结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体系,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始终受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所决定。可以说,经济基础的变化和发展根本上推动了婚姻制度和婚姻观念的的变迁,当然这不是唯一因素。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婚姻制度的未来做准确预知,但是纵观变迁,我们并且发展趋势将是趋于合理与完善。 不能说着将最终决定于经济基础,

市场细分是现代营销的起点和根基。随着经济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顾客需求呈现出较大差异时,市场细分才成为企业在营销管理活动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场细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如选购婚庆旅游的婚庆旅游者,每逢婚龄纪念日仍选择该公司的婚庆旅游产品对旅游机构来说不仅可以看到直观的短期利润,也会促进其长期的发展经营。所以从旅游机构经营战略上要想全面提升其竞争优势,就一定要提高其服务质量,以便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从而建立并维护顾客忠诚度,为其长期盈利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婚庆旅游;市场细分;营销策略

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逐渐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旅游活动当中。因此婚庆旅游作为旅游业的一个分支,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发展。一般人认为婚庆旅游的需求市场比较单一,只包括新婚需求市场。其实不然,自《金婚》、《金婚•风雨情》、《父母爱情》等一系列电视剧在全国范围内热播后,金婚、银婚等婚龄纪念也成为婚庆旅游的需求市场。婚庆旅游正成为可以和休闲旅游、生态旅游等一些特色旅游项目相媲美的“时尚蛋糕”。

一、我国婚庆旅游发展现状

婚庆旅游从狭义上讲,是以结婚旅游为主的旅游。它是区别于一般观光度假旅游,以婚庆为目的,把婚礼策划、服务、婚龄纪念和旅游服务结合到一起的一项复合型旅游产品。婚礼设计、执行,接待来宾、度假等婚庆活动都包括在婚庆旅游范围内。根据我国婚姻产业报告调查显示,2013年全国有1327.4万对新人登记结婚,因婚姻产生的消费总额高达1.3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4%左右。新人结婚时,大概31%的个人存款用于婚庆消费。婚庆消费拉动了珠宝首饰、婚纱礼服、婚纱摄影、婚宴和婚庆旅游等将近43个关联行业的发展。其中,67.66%的新人安排蜜月旅游。而在美国、欧洲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有90%左右的新婚夫妇选择蜜月旅游,选择出国度蜜月的比率分别是68%、85%、88%。我国的蜜月旅游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可开发空间。蜜月旅游在我国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因此市场需求量很大,市场前景也十分可观。2006年,电视剧《金婚》的热播,使全国熟知了婚龄的说法,从而也掀起了人们对婚龄纪念旅游活动的热潮。越来越多的旅游机构开始把旅游产品和婚庆活动结合在一起进行开发。由于婚庆旅游产品比其他旅游产品的综合性和关联性强,旅游机构在婚庆旅游活动开发中遇到了很多难题。旅游机构对婚庆旅游产品的开发正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因此婚庆旅游产品特色性不强,没有形成独特的旅游品牌。

二、婚庆旅游产品分类及特点

婚庆旅游产品主要指依托新婚蜜月游和婚龄纪念游开展的婚典仪式、婚庆纪念、婚庆节事以及观光度假等旅游产品。婚典仪式包括,集体婚礼、民族婚礼、草坪婚礼、水上婚礼、风景名胜区婚礼等,如湖南电视台著名主持人谢娜和著名歌手张杰的婚礼,2011年9月他们在云南香格里拉举办了盛大的婚礼。婚庆纪念游指已婚夫妇结婚周年纪念游,包括纪念晚宴、纪念活动。婚庆节事指以婚庆旅游为主题而举办的各种节庆活动,如三亚天涯海角国际婚庆节、万达百货珠宝婚庆节。观光度假由指针对新婚夫妇、婚龄纪念夫妇开发的蜜月游、金婚游、夕阳游。婚庆旅游产品拥有普通旅游产品的所有特征,但与普通旅游产品不同的是婚庆旅游产品对参与婚庆旅游的游客而言的唯一性。这种唯一性使婚庆旅游游客对婚庆旅游产品的要求极高,使婚庆旅游具有消费水平高、对旅游目的地资源要求高、对相关服务部门服务要求高、季节性强等特点。

1.婚庆旅游消费水平高。结婚是人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大事,为了在新婚蜜月期间享受二人世界的幸福和快乐,也为了在彼此心里留下永久而美好的回忆,大部分人新人将31%的积蓄用在了婚庆上。因此对于不惜重金操办婚礼的婚庆旅游者来说,他们对婚庆旅游的价格不是十分敏感。当前旅游机构推出的婚庆旅游产品大部分是豪华团、高档路线。在旅游产品和旅游资源没有变化的前提下,旅游机构对婚庆旅游进行了文化提升和创意包装,从而使婚庆旅游产品的价格空间逐渐被放大。如三亚“天涯海角国际婚庆节”,平时5天4夜的千元地接旅游产品,经过旅游机构的创意包装成为每对报价8000元的集体婚礼旅游产品。虽然婚庆旅游价格不菲,但仍然吸引着很多婚庆旅游者。

2.婚庆旅游对旅游目的地资源要求高。婚庆旅游者通常要求选择浪漫色彩浓、基础设施良好的旅游目的地。为了满足婚庆旅游者的要求,旅游机构一般都向婚庆旅游者推荐国内外浪漫氛围较好,旅游交通便捷,住宿设施、餐饮、通信设施较好,旅游救援服务体系较完善的景区。在国内有举办“天涯海角国际婚庆节”的浪漫之都三亚,有“亚洲婚庆旅游文化基地”之称的四川成都。在国外有“情侣蜜月天堂”之称的美国夏威夷,有“百塔之城”爱情古城捷克布拉格,有承载神仙神话故事的韩国济州岛,有浪漫之都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等。

3.婚庆旅游对服务质量要求高。婚庆旅游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新婚夫妇、婚龄纪念夫妇,因此婚庆旅游对他们来说是人生中最浪漫和温馨的时刻。婚庆旅游过程留下的深刻记忆将是他们生活的又一个美好的开端,所以旅游机构在旅游路线和旅游产品的设计上要注重浪漫、温馨、时尚性。旅游机构要针对不能年龄段的婚庆旅游者设计不同的旅游产品。如针对年轻人喜欢挑战、刺激的性格,可以设计登山、潜水、汽艇、攀岩等旅游产品;很对老年人身体素质不易做剧烈运动的特点,可以设计品茗、夕阳漫步、老歌、老电影回放等旅游产品。

4.婚庆旅游季节性强。婚庆旅游的景区是婚前旅游活动的物质载体,是婚庆旅游者的婚庆活动体验场所。一般而言,婚庆旅游的旺季也恰好是旅游的旺季。因此景区内游客的数量会严重影响到婚庆旅游者的体验舒适度。2007年,我国对假期制度进行了改革,假期变得更加分散。婚庆旅游者由于受到假期零散和工作时间的限制,不得不避开假期旅游高峰,另选婚庆旅游时间。另外由于婚庆旅游景区不同,季节环境景观也截然不同,因此大部分婚庆旅游者会选择最适宜度假的季节前往婚庆旅游目的地。

三、我国婚庆旅游市场细分化

市场细分化又称为市场分割和市场划分,是指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根据不同消费者的消费差异性,把市场划分为若干个更加细小的市场。企业根据细分市场,针对不同消费者的要求制定不同的市场营销策略,使企业利润最大化成为可能。旅游机构由于自身资源实力有限,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婚庆旅游产品。为了使现有资源能够合理有效利用,旅游机构必须要进行市场细分,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最有利可图的目标细分市场。

1.新婚蜜月游细分市场。随着我国消费理念和消费结构的改变,以及西方文化对我国文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新人选择婚后去蜜月旅游。据统计2013年全国有1327.4万对新人登记结婚。新人中,青年人人数最多。青年人活泼好动,追求浪漫和新奇事物的思想促使他们通常会选择蜜月旅游。我国每年结婚登记的数量和新人的消费偏好决定了婚庆旅游市场中新婚蜜月旅游有巨大的可开发潜力。

2.婚龄纪念游细分市场。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也逐渐在发生变化,特别是中老年人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在我国中老年人传统的观念里“子女第一,自己第二”,“积蓄第一,消费第二”,然而《金婚》、《金婚•风雨情》、《父母爱情》等一系列电视剧的热播,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婚龄纪念高潮。中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开始向高品质、多元化方向发展,他们把闲暇时间和部分积蓄用来享受晚年的幸福和快乐的追求上,重温青春的温馨。另外,越来越多的子女选择以安排父母婚龄纪念游的方式来表达对父母的爱,希望父母能够享受天伦之乐,在开心和幸福中度过余生。因此婚龄纪念游也是婚庆旅游市场中具有巨大潜力的细分市场。

四、营销策略分析

1.整合营销婚庆旅游产品完善婚庆旅游服务一体化服务。婚庆旅游是旅游新的产品形式之一,涉及到婚庆服务、旅游服务等多个服务部门,因此婚庆旅游产品的开发必须要走整合营销的道路。整合营销是指联合产品价值链上所有的企业和部门为顾客共同服务。婚庆旅游整合营销其核心就是以婚庆旅游者为中心,以旅行社和相关各部门联合出发开展各项服务工作。旅游机构可以联合婚庆公司、景区、酒店等相关部门共同打造浪漫的婚庆旅游产品,从而为婚庆旅游者提供完美、协调的婚庆服务。结婚时人生大事,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惯,所有的事情新人都要亲力亲为,结果本应该享受喜悦和幸福的新人被各种繁杂的事情弄得身心疲惫。因此完善婚庆旅游一体化服务,能够使新人身心解放,获得更宽松和轻松的婚礼感觉。婚庆旅游服务一体化更符合现代人的需要和选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热衷于在国内外蜜月游,婚庆旅游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婚庆旅游服务一体化不仅代替新人解决了各种烦琐的问题,而且对于旅游机构和婚庆公司、酒店等相关部门节约了成本和资源,使各个部门能够资源共享,提高竞争力。

2.设计婚庆旅游路线,提升婚庆旅游品质与价值。按照市场细分化原则,婚庆旅游服务机构应该根据婚庆旅游者的年龄、家庭条件、教育背景、生活消费水平和理念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婚庆旅游路线和产品,以满足各个阶层婚庆旅游者的选择。婚庆旅游的游客明显区别于传统旅游的游客,婚庆旅游基本上婚庆夫妇出游,不会参与十几人,甚至几十人的团队游。因此在设计婚庆旅游路线时,不仅要设计不同性质的婚庆旅游路线,如“新婚蜜月游”、“婚龄庆典游”、“夕阳红专列游”;而且还要对同一性质的婚庆旅游路线进行价格、消费水准做出不同程度的区分,以便丰富婚庆旅游地旅游活动的层次,来满足不同阶层婚庆旅游者的需求。以“天涯海角国际婚庆节”举办地三亚为例,举办方设计了:传统节庆婚庆游,如二月二龙抬头、黎族和苗族的三月三,七夕戏水节;影视作品情节体验婚庆游,如电影作品《非诚勿扰II》中“情迷小月湾”。这些旅游路线和产品的设计不仅针对不同需求的婚庆旅游者设计了不同的婚庆路线,同时还提升了婚庆旅游的品质和价值,能够给婚庆旅游者一次毕生难忘的体验美好的机会。

3.强化营销传播手段。当前人们的婚庆旅游意识还很薄弱,因此旅游机构应加大对婚庆旅游的宣传和营销力度。传统的营销手段包括电视、杂志、报纸等纸质媒体的广告,以及公共事件和公共关系营销等。随着科技的发展,旅游机构应该强化互联网营销和自媒体营销等手段。越来越多的年轻拥有移动互联网设备,和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因此利用自媒体和移动互联网营销,不仅降低了营销成本,而且能够扩大目标客户群。如山西宝华国旅2014年6月28日举办的“以爱的名义出发———蜜月国际旅游节”,就是在利用传统营销的基础上结合自媒体和移动互联网营销,吸引了大批客人前去咨询。另外还要加强婚庆旅游展览会等现代化旅游营销传播手段。如举办“天涯海角国际婚庆节”的三亚,不断开展业界交流,扩大合作,通过婚庆旅游展会使三亚作为一个婚庆旅游胜地的形象深入人心。

4.实现婚庆旅游品牌化经营,建立并维护顾客忠诚度。品牌是消费者对一个企业及其产品、售后服务、文化价值的认知和评价,能够给拥有者带来溢价,并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资产。顾客忠诚度是一种顾客对企业的忠诚行为,指顾客对企业的产品、服务、售后服务产生感情,形成长期重复购买并推荐他人购买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态度。企业的品牌化经营要通过建立并培养顾客的忠诚度来促进企业的业务增长,使品牌产生溢价,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因此旅游机构也应该把品牌管理纳入婚庆旅游的日常管理当中,树立自己的特有的品牌,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开拓具有开发潜力的市场,增强婚庆旅游市场的占有率。目前在我国,主要的婚庆旅游品牌有:“天涯海角国际婚庆节”、“万达百货珠宝婚庆节”“、中国梦婚庆节”等。其中品牌树立最好的是三亚的“天涯海角国际婚庆节”。近年来,三亚通过“天涯海角国际婚庆节”把三亚打造城了婚庆胜地、蜜月天堂,开发了海滨、海岛婚礼,民俗风情婚礼等婚庆旅游产品,大大的增加了人们对三亚婚庆旅游产品的认知度。树立好品牌的旅游机构,通过维护顾客的忠诚度可以实现巨大的利润增值。如选购婚庆旅游的婚庆旅游者,每逢婚龄纪念日仍选择该公司的婚庆旅游产品对旅游机构来说不仅可以看到直观的短期利润,也会促进其长期的发展经营。所以从旅游机构经营战略上要想全面提升其竞争优势,就一定要提高其服务质量,以便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从而建立并维护顾客忠诚度,为其长期盈利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市场细分研究综述:回顾与展望罗纪宁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2-25

2、我国自驾车旅游市场细分研究——以华北地区为例张晓燕; 窦蕾; 马勋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09-30

摘要: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企业要随时关注市场,关注与细分市场相匹配的资源。就企业资源而言,企业的内部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组织资源、实物资源、和信息资源等,外部资源主要有关键客户、关键供应商、分销商、主要竞争对手,以及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机构等。人才是关键,资金是后盾。

关键词:市场细分;核心竞争力

一、市场细分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表现

(一)市场细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可模仿性夯实了基础核心竞争力之所以能够成为持续竞争力来源,使企业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长期屹立不倒,根本的原因是其具有不可模仿性。在同行业竞争中,核心竞争力的不可模仿性保证了企业的竞争力难以被模仿和超越,始终保持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歧异性,使企业始终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这种不可模仿性同时限制了购买者的选择空间,购买者无法在行业中得到同质或相似的产品和服务,使其难以产生对企业产品价格的敏感性,从而削弱了顾客讨价还价的能力,保证了企业的主动性。而企业能保持产品或服务的歧异性,是针对市场细分得出的结果,经过市场细分企业提供了满足消费者偏好的商品或服务,形成企业的特色。可见市场细分为企业提供不可模仿性的产品服务提供了可行的依据。

(二)市场细分有助于准确把握消费者需求企业要了解顾客的需要价值,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满足顾客需求,为顾客创造价值。只有当企业的资源和能力能够比竞争对手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时,企业的资源能力才可能建立起竞争力。除了关注现有产业结构和产业规则中的竞争,满足顾客现时需求之外,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更多地要求企业关注顾客的潜在需求。[6]通过市场细分,企业可以有效地分析和了解各个顾客群的需求满足程度,从而能更好的选择顾客需求,企业可以从不同的顾客细分和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选择适宜的定位,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市场细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延展拓展了空间核心竞争力之所以被称为核心,是因为它能够帮助企业进入新的业务领域、拓展新的市场。企业核心竞争力可有力支持企业向更有生命力的新事业领域延伸。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一种基础性的能力,是一个坚实的“平台”,是企业其他各种能力的统领。市场细分有助于企业能更好的定位,找到新的业务领域,准确把握心的开拓市场。例如,花旗银行Citibank在行为和信用评估方面的卓越知识,通过调查市场细分发现信用卡业务,而花旗银行拥有信用卡业务的领先优势,因此在各个地区的信用卡业务竞争中,花旗银行都有更加出色的表现。

二、借助市场细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策

(一)市场购买企业通过市场细分,发现有价值的业务,而企业本身没有没有相应的资源,企业就可以考虑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核心资源、核心技术和能力。这些就需要我们在准确市场细分、定位后,集中资源打造企业核心争力。例如,购买专利、专营权,向国外制造商投标购买独家进口分销权等等。惠普公司在三维工程设计软件上的成功和快速发展,其主要能力都是从市场上买到的。当然,购买的最大缺点是,竞争对手也有同样的机会去购买这些资源。这个时候就只能看谁的眼力更准,下手更快。

(二)深化拓展市场环境有时会变化,企业进行市场细分中,随着环境变化也会有相应的改变。企业决策层应动态地进行回溯分析重新审视企业内外环境,必要时应对核心能力进行重新定位。应充分把握外部环境中的机遇,避开或化解威胁。应持续弥补企业资源和能力存量的缺陷,最大限度地获取战略性资源,并不断提高企业优化配置开发、利用、保护战略性资源的能力。根据外部市场细分的结果,要持续创新不断赋予核心竞力新的内涵,创造持久竞争力。

(三)提高客户管理客户作为企业利润的供给者,注重客户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利润。在以价值为基础的细分方法上,营销人员可以根据当前盈利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为标准为客户打分数,然后根据分数的高低来划分不同的细分市场,针对不同价值的细分市场制定不同的客户保持策略。这种方法体现了以客户价值(客户为企业创造的价值)为基础的细分思想,有利于制定差别化的客户保持策略。[7]想在现代竞争中取胜,必须取得客户的认可。因为只有客户才是企业的利润来源,是企业能否获取利润的最终决定者。国内学者把客户分为交易客户和关系客户。交易客户只关心商品的价格,这些顾客没有忠诚度可言。他们在购买中通过货比三家,决定最后的采购渠道。关系客户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依赖的供应商,如服务得当的供应商。关系客户一般对价格不会斤斤计较,他们会更加关注自身有没有得到特殊照顾,一般会较容易成为终生顾客。正是这些数量较少的关系客户,承载了企业的主要利润,成为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因此,加强对客户的管理对于企业竞争力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德国的阿迪超市之所以打败美国的沃尔玛,其根本原因是对客户进行了市场细分,20分钟步行到超市的顾客是自己的主要利润客户,对他们进行了客户管理,随时关注他们的行动,在加上更低成本的运作最终打败了沃尔玛,使沃尔玛退出了德国的市场。

(四)培育创新型的企业文化创新型的企业文化能够创造出一个良好的企业环境,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精神纽带和道德纽带,调动并合理配置各个环节的积极因素。企业文化是企业的一种内在精神,企业在逆境时能否同舟共济,在顺境中能否求实进取与企业文化的强弱有着很大的关系。例如: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创造者和前任首席执行官哈伯非常强调企业文化的优势和独特功效。有人认为,企业文化并非那么重要,只要在航线上提供良好的服务,使成本最低,就可以获得成功。哈伯对这个说法有他自己的见解,他说“文化无处不在,你的一切,竞争对手明天就可以模仿,但他们不能模仿我们公司的文化”。的确,西北航空公司的一些竞争对手都在尽力模仿其做法,正由于不能模仿他们的独特文化,所以模仿者都失败了。实践证明,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培育创新型的企业文化,培育企业精神,塑造企业价值观,明确经营理念和企业使命,确立经营思想和行为准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把企业理念灌输到全体员工中去,取得全体员工的认同,这样就可以把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真正地融合起来,创造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社会的需求,从而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的自身价值。

(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企业要随时关注市场,关注与细分市场相匹配的资源。就企业资源而言,企业的内部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组织资源、实物资源、和信息资源等,外部资源主要有关键客户、关键供应商、分销商、主要竞争对手,以及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机构等。人才是关键,资金是后盾。人力资源的获取可采用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办法,但最重要的是对企业内部人力资源进行深层的开发,使其发挥最大效力。同时,可多渠道融资,滚动发展。通过企业领导层,构建的核心竞争力目标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上分解,开发出多层次的计划体系,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加强沟通调整,运用目标管理法(MBO),采用员工自查与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监控,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定期测量并评估企业当前状况与核心竞争力目标之间的差距,持续补缺,最终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人才队伍始终联系市场发展要求,随时调整,形成真正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人力资本,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后备保障。

参考文献

1、市场细分理论的新发展王培才中国流通经济2004-04-30

近期涉外婚姻论文文献参考

参考文献一般是写在论文的最后面,例如:

参考文献:

〔1〕陈孝彬.教育管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

〔2〕潘菽.教育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3

〔3〕潘懋元.新编高等教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1

〔4〕郑日昌.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3

〔5〕傅道春.教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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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然而,按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参考资料: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_百度百科

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的篇数没有具体要求。

在学术论文后一般应列出参考文献(表),其目的有三,即:

1、为了能反映出真实的科学依据;

2、为了体现严肃的科学态度,分清是自己的观点或成果还是别人的观点或成果;

3、为了对前人的科学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是为了指明引用资料出处,便于检索。

毕业论文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论文中所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参考文献中,并且只列出正文中以标注形式引用或参考的有关著作和论文,参考文献应按正文中出现的顺序列出直接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

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

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中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

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为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适用于“著者和编辑编录的文后参考文献,而不能作为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制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顺序编码制的具体编排方式。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

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论文

意思是该参考文献来自国外。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然而,按照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

参考文献的正确运用对学术论文的整体质量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参考文献引用不当的问题还是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论文本身的质量,降低了基于此的各类评价指标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的功能

参考文献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其本身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相关论述已非常充分,在此不一一赘述了,只重申一下重点。

与作者而言,参考文献是论文科学选题的前提,是论证观点的有力支撑,是继承和传播前人研究成果的有效方式,保护和评价他人的劳动成果。

与学术期刊而言,参考文献可为编者审稿选稿提供参考借鉴,为自身的影响力扩散打造有利条件,可完成不同期刊之间的学术成果传递,节约宝贵有限的版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参考文献不当引用的表现及控制探析

涉外婚姻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我知道一个 不知道算不算上海大学生参加立法 交通法规方面的 可以说引起了一定的讨论

一,《法学基础理论》论文选题论法律解释的功能试论法的正义性有法不依的原因及其对策试论我国法律监督的机制及其对策论影响我国司法独立的因素及其对策程序法治的价值及其实现中国固有法文化的特点及其现代化试论法的规范作用中国法律现代化及其意义论法治国家的模式及其实现二,《宪法》论文选题简论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从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看法制的完善论选举权民主政治的价值及其实现论我国宪法中的司法制度及特色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三,《行政法》论文选题依法行政与市场经济论依法行政的实现途径论行政相对人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模式选择论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论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制度论行政合同的可诉性论行政许可制度及其完善论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五,《行政诉讼法》论文选题论行政诉讼价值及其结构论行政公诉制度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完善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对行政诉讼庭审若干问题的探讨论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及其可诉性论行政诉讼第三人论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六,《刑法》论文选题试论罪刑法定主义与刑罪罚个别化的关系论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贯彻问题论犯罪构成的内部结构主观要件在犯罪构成中的意义及认定论共同犯罪的类型及刑罚规定论集团犯罪安乐死的刑法思考金融犯罪及其刑事对策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关于知识产权的几种犯罪论家庭暴力犯罪玩忽职守犯罪之定罪限合同罪主观故意探析七,《刑诉法》论文选题论证据的审查判断法人犯罪的刑事诉讼初探论刑事诉讼与人权保护关于死刑复核程度的思考论刑事诉讼价值不起诉制度研究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浅谈对电子证据的几点看法我国设立少年法院若干问题的研究与思考论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研究论律师的权利律师法庭辩论技巧探讨八,《民法》论文选题论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论诚实信用原则论失踪人财产的代替论抵押权的实现浅论无效保证合同中民事责任显失公平制度的运用及现有规定的弊端论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及其处理医疗纠纷的特有原则论权利质权论表见代理制度论取得时效制度论缔约过失责任论合同的法定解除论善意取得制度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论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九,《民事诉讼法》论文选题论处分原则论管辖异议制度论合格当事人的确定论民事诉讼制度民事复议制度研究十,《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论文选题论国有独资公司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原则论仲裁决的域外执行论税收管辖冲突论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原则论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论股份合作企业的法律性质论金融鉴管法律制度的完善WTO反倾销规则与中国反倾销规则的比较论寄售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中外独立董事制度的比较研究论保险代理人制度论保险合同的变更十一,《婚姻法》论文选题论无效婚姻论亲权夫妻财产制论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我国婚姻法的伦理性十二,《知识产权法》论文选题简析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及法律特征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立法与展望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作品的版权保护十三,《劳动法》论文选题论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保护的必要性及措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意义及对策其他选题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制的法律问题信用证及其防范税收滞纳金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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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离婚论文的参考文献

好的,给你弄了一篇,不能出版哦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简析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牵扯的利益越来越广泛,所以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因此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甚至于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风貌。因此,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作为离婚的重点倍受关注。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这种规定一方面强调了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又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判决。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必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类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约定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应当首先分家析产,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然后夫妻双方再对此加以分割。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独自所有不作为分割对象。二、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基本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也应平等的承担清偿责任。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共同债务的承担。(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四)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三、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方法(一)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原则分割方法原则的分割方法,是指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方法,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基本方法。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原则方法,是均等分割,辅之以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的适当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我国司法实务一贯坚持的方法,即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后,一分为二,平均分成两份。它的依据是婚姻法第17条第2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一律均等分割,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后果。为此,在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之下,允许在一些条件下适当地有所差别。夫妻一方在生产、生活上有特别的需要,或者财产来源有特别的情况除外。在分割形式上,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形式: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对变卖所得价金进行分割后各自取得价金。价金分割是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3.价格补偿,即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二)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是对各种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办法。对于这些具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本文主要就以下几种情况说明:1. 关于房屋的分割。房屋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是最有价值的财产,有关离婚案件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且比较棘手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以及房屋产权等诸多因素。因而,解决好离婚后的住房问题,是保障离婚自由,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需要。解决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保护房屋产权;(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一方。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2. 关于投资性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 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3.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条规定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对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在离婚时,影保护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享有的权益。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4.关于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问题。依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涉及到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参考文献:[1]杨立新、秦秀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2]曹诗权:《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3]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蔡华富:《夫妻财产纠纷解析》,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5]余卫明:《民法学》,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一、 封建统治下的传统婚姻在传统文化中,婚姻不仅仅是当事人,更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实务。所以,家庭夫妻关系的形成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则,男女当事者个人,对自己的婚姻基本上没有选择的自由。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大多以“门当户对”或家庭经济情况为标准,对于年、貌、品、才,甚至身体状况,是不管的,更别提感情,青年男女毫无自主权可言。男女双方婚前可能都没有见过面,婚后的感情状况普遍不理想,没有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的传统婚姻酿成了许多悲剧。在电视剧与文艺作品中,此类例子枚不胜举。清末的许多学者,都有过失败的第一段婚姻。传统婚姻中,早婚恶习,近亲结婚的习俗的风行。在清末社会,早婚有相当的普遍性,一般青年多在20岁之前完婚,甚至有“有年30抱孙子者,则戚族视为家庆,社会以为人瑞”,少年男女结婚带来的结果是身体易为情欲所伤,父母也不能给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给整体国民素质影响很大。近亲结婚,出于种种考虑,在偏远地区和皇族内甚为流行,给下一代的质量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严重影响国民素质。中国有漫长的封建历史,中国妇女一直生活在“三纲五常”的宗族制度之中和男尊女卑的传统伦理中,女子的婚姻全力基本被剥夺。蓄妾,三妻四妾,是旧时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社会贫富贵贱分化和阶级制度的在婚姻制度上的体现。男子可以退婚再娶,女子则不能退婚再嫁,这是封建婚姻的违反人道主义的平等的地方。二、 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前的婚姻状况的改变——传统婚姻制度与新式婚姻形式共存清末民初,新世纪初的婚姻在一片热闹沸腾的变革中开始。伴随着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大批进步知识分子展开了对旧时婚姻陋俗的大批判。在新婚姻观的引导下,二十世纪初中国的婚姻习俗开始出现了现代文明与自由的曙光。辛亥革命对传统的婚姻制度的冲击还是相当大的,近代留洋后回来的人带来的人人平等,妇女解放等新观念给城市的青年以重大影响,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统治也让众多的城市民众开始渐渐改变旧的观念,接受新式的婚姻顾念也开始成为新式婚姻制度的开端。青年男女开始先谈恋爱,再结婚。在大城市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受新式观念的影响,原来的旧的观念被渐渐摒弃,慢慢的解放天性,从自由恋爱开始,也接受一夫一妻制度,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人。偏远乡村和传统的家族依旧是传统的形式。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的婚姻即为林觉民和梁启超两位家长包办的。 婚礼的形式开始从简,花费也节省了许多。旧式婚礼的程序极为繁琐,规范了所谓的“六礼”,作为婚礼必要的程序。民国早期,众多有识之士对此进行了猛烈地批判,尤其是在“五四”前后,于是婚礼形式上开始趋于简单,,“往往有借旅馆及青年社结婚者,此亦嫁娶从简之好现象也”。礼俗趋于简朴,摒弃旧婚俗的繁文缛节,更是社会趋于文明,合理的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社会风气的转变,也有利于社会进步。男女的婚姻的年龄也开始正常起来,早婚的现象变少,人们开始重视起自己的教育,事业和革命,结婚年龄从原来普遍的16,7岁到20岁出头,这是社会显著的进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下一代的质量。三、 建国后的婚姻状况和婚姻观念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国家一切都刚刚起步,当时急需一部法律为新的婚姻制度作为新的婚姻规范,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反封建的民主改革,废除在中国已存在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陋习于是,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里,政治色彩颇浓而革命意义极大的《婚姻法》为中国人的婚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其颁布为起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一夫一妻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始在主流媒体的宣传中出现提倡“婚姻自由”,这一切都是过去的年代所没有的,新中国的成立以及《婚姻法》的颁布给中国的婚姻制度带来了质的改变,长足的进步。就在《婚姻法》颁布前一年,法国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出版。藉这本女权主义的“圣经”,波伏娃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敬意,她坚信社会主义终将消灭男女不平等现象。当然,在这一时期婚姻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自50年代“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政治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其时所谓的“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所谓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政治迫害的身份条件。与政治条件相比,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1978年以后,政治权力与传统道德共同构建的社会监管体系日益松动,令置身其中的人们感受真切而又应接不暇。少了过度的政治负担,人们的婚姻重归朴实的爱情。1981年,新《婚姻法》颁行,将“感情破裂”规定为离婚要件,由此,中国人似乎开始意识到,爱情也是婚姻中颇为重要的东西。婚礼也跟上了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潮流,新人穿上了套装西服婚纱、喜宴排场越来越大,婚庆事业也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然而,进入新千年以后, 这是一个规范日渐模糊的时代。80后相继步入婚龄,成为这时期结婚的主力,此时的婚姻染上了80后鲜明的个性色彩-在中国,一些人的爱情开始以“无政府”的方式蔓延,正如罗素在半个多世纪前在《婚姻革命》里说的,“爱是一种无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所规定的范围的。”同时,随着物欲与自由主义的膨胀,结婚的决定开始掺杂着更多无关爱情的考量??四、总结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体系,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始终受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所决定。可以说,经济基础的变化和发展根本上推动了婚姻制度和婚姻观念的的变迁,当然这不是唯一因素。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婚姻制度的未来做准确预知,但是纵观变迁,我们并且发展趋势将是趋于合理与完善。 不能说着将最终决定于经济基础,

1、中国婚姻法文化考论2、婚姻契约观念的限度与嬗变3、秦汉家族法研究4、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5、中美婚内侵权行为之比较法研究6、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7、中国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研究8、建国初期山东省宣传贯彻婚姻法研究9、建国初期山西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0、论我国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的若干问题11、离婚诉讼中无房女性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12、《婚姻法解释(三)》中不动产登记效力研究13、《婚姻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14、民国时期婚姻法的文学省思15、土地革命时期婚姻立法问题研究16、从社会性别视野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财产的规定17、从伴侣法到婚姻法18、《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房屋确权问题之探讨19、建国初期河北省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20、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950-195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绥远省的宣传与贯彻(1950年-1953年)22、婚姻法中社会性别意识变迁研究23、论家务劳动价值的婚姻法保护24、论婚姻法定位之研究25、离异女性生活权益保障26、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司法解释研究27、《婚姻法解释(三)》房产归属论28、论法律与社会间的紧张、疏离与相互影响29、近代以来中国婚姻立法的移植与本土化30、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研究31、通过法律的秩序建构32、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得孳息的归属33、从《人民日报》的宣传报道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宣传和贯彻(1950-1953)34、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若干问题探讨35、新中国首部《婚姻法》的制定与实施问题研究36、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的归属问题研究37、试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38、从婚姻法解释三的角度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新变化39、离婚时“婚前按揭房”分割问题研究40、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夫妻财产若干问题的研究41、我国婚姻法与公众婚姻家庭观念变迁研究42、民国时期婚姻法近代化研究43、中国婚姻法的伦理审视44、论夫妻财产制度45、完善我国《婚姻法》中亲属制度的立法研究46、建国以来的婚姻法律与婚姻家庭变迁-从1950年婚姻法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47、对2001年《婚姻法》中夫妻忠实及相关条款的分析48、《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研究49、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归属研究50、离婚财产分割中女方权益保护研究51、西藏自治区藏族婚姻习惯法与我国现行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52、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与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研究53、夫妻财产法的伦理性分析54、《婚姻法解释(三)》热议问题的法理分析55、论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对房屋产权归属的影响56、夫妻债务的认定与清偿研究57、论夫妻约定财产制的适用范围58、夫妻关系中“赠与”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59、论我国约定夫妻财产制60、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及其物权变动效力61、法律文本翻译中的词性转换62、1950年代侨区的“妇女解放”63、伊斯兰教法中的待婚期制度研究64、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65、论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性别平等66、我国妇女家务劳动价值在婚姻法中的保护研究67、中共党人婚姻自由思想实践研究68、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问题研究69、我国夫妻房屋归属问题探析70、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评析71、我国《婚姻法》立法及实践中的不足与完善7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研究73、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谈女性权益保护74、对《婚姻法》三个司法解释中关于夫妻财产涉房条款的解读75、《红楼梦》婚姻法文化解读76、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民事立法问题探析77、《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房产归属研究78、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79、《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视角下夫妻财产制探究80、离婚协议效力问题研究81、少数民族婚姻习惯与《婚姻法》的冲突与协调82、论我国女子权利保护的完善83、建国初期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84、从中蒙婚姻法看两国传统文化差异85、婚姻关系中的生育权研究86、婚姻观的影响因素研究87、建国初甘肃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88、契约精神的导入与中国婚姻法的现代转型89、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新变化90、中国婚姻法学三十年知识图谱91、关于《婚姻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92、法律移植中的本土化建构9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相关规定之评析94、论离婚诉讼中婚前按揭房产的归属与分割95、论个人婚前按揭房屋在离婚纠纷中的处理96、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97、论家务劳动价值的补偿98、柯尔克孜族婚姻习惯与国家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99、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婚姻法律制度之探析100、浅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01、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房屋分割问题102、论婚姻法的社会正义价值103、我国婚俗习惯与婚姻法之间的冲突与协调研究104、夫妻共同债务的法理分析105、婚姻法的社会性别实证分析106、论美国现代婚姻法的新发展及其启示107、关于我国婚姻法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探究和思考108、试论《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的修订109、新中国婚姻法变迁之社会性别分析110、婚恋观转变与基层行政111、南京政府婚姻法的女性主义法学分析112、建国初期广州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1950-1953年)113、从法理学角度看婚姻法中的“夫妻忠实义务”条款114、论我国离婚妇女权益的婚姻法保护115、我国婚姻法军婚特别保护探析116、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婚姻法研究117、土家族婚姻习俗与婚姻法的冲突和调适118、论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119、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问题研究120、法律现代化语境下的权利本位121、1953年武汉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22、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述略123、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若干分析124、论变性对我国婚姻法的影响及对策125、关系契约视野下的婚姻和婚姻立法126、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性质认定127、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研究128、改革以来中国《婚姻法》调整对婚姻稳定性影响的实证研究129、建国初期上海新婚姻法运动历史考察130、我国现行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研究131、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在婚姻法中的立法构想132、建国初期《内蒙古日报》对我国婚姻法的宣传133、建国初期杭州市贯彻与实施《婚姻法》研究134、论我国婚姻法的结婚禁止条件135、论夫妻财产制及我国婚姻法相关制度之完善136、我国90年代婚姻家庭观念若干热点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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