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困难及对策摘要: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浪潮中,各地法院要怎样努力才能进一步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真正立足本地实际、借鉴经验、革故鼎新,发挥特色,把本地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抓实抓好,从而真正打造好“法院文化”这一品牌,形成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格局?本文试总结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共同存在的两点宏观不足和八点具体困难,并给出提纲式的对策,以期对各地法院文化建设有所裨益。关键字:法院文化 不足 困难 对策 当前,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各地法院的文化呈现如火如荼之势。在这种形势之下,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投身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如河南巩义、山东东营、上海等地,尤其是地处边疆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值得借鉴。但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与当前迅猛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有的法院文化建设缺乏主动,内容老套,毫无新意;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消极对待、引导不力…… 从总体上看,全国法院的文化建设还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缺乏整体推进的意识,还处在各自为阵,法院文化建设如何多管齐下,突破“瓶颈”,值得我们的理论和实务界深思。一、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两点宏观不足 谈到个体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必须从全国法院文化所共同面临的问题谈到,只有从宏观上对法院文化建设有一个总的认识,才能够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现象出现。笔者认为,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存在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的困难。历史的困难在于:我们没有真正的法院文化的历史传统。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封建文明的国家,创造了丰富的中华文明和华夏文化,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也缺失现代法治的历史渊源和积淀,到清王朝覆灭时,我国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法院,法院文化更是虚无飘渺。人治社会、儒家文化的浸染让中国的法院文化在历史的尘埃中喑哑无语。虽然建国后尤其是我国“以法治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方略的适时提出,为法院文化建设铺设了快车道,但是由于时间短、任务重以及当前外来思潮冲击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法院文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现实的困难主要来自法院内部:法院文化产生的土壤是法院,脱离了法院和法官来探究法院文化的不足,其结果必然是试图在沙滩上建盖坚固的大厦。首先,从法院的管理体制行政化问题上讲,我国的司法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实行以行政权为核心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法官的管理仍然带有很浓的行政色彩,姑且不论庭室领导的指令所蕴涵的强制物语权,单是法官的审判职称的评定与行政职务挂钩这一点,就值得质疑。在我国上下级法官遴选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的情况下,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如果不担任行政职务,那么直到其退休也只能是一级法官。而直接进入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工作的年轻法官由于所处法院授予的行政职级的不同,可能很短的时间就能达到更高的法官等级。试想,在一个千军万马挤行政职务这一“独木桥”的法院,要试图让法官保持一个超脱、平和的心态来参与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精神的塑造必然是困难的。其次,从司法地方化的角度来看。由于地方行政掌控了法院的财物核拨等重要权限,法院乃至法官的切身利益与地方利益就有了割舍不掉的牵扯,出现了法院很大限度依赖地方行政的危险。正是这种危险,导致全国各地出现了地方政府给法院分配招商引资指标、抽调法院法官参加计划生育、烤烟生产等工作等怪现状。再次,从法官的非职业化角度来说,法官之所以为法官,即是这一职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遗憾的是,法官的非职业化现象仍然比比皆是:虽然《法官法》实施已整整十年,但是法官的审判津贴仍可望不可及,实践中收入落后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公务员;法官职业保障并未得到真正落实,法官在办案时稍有理解偏差,就会有很大的职业风险,例如广东法院的法官莫兆军被追究一案。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到位,待遇的偏低,风险大,不足以使社会产生对法院的认同感,不足以形成法官职业本身的尊荣感,不足以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产生我们期待以久的体现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优秀法院文化。 二、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八大具体困难及对策 问题一: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 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的物质文化建设搞得轰轰烈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审判法庭的建设、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更新公务用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法院物质建设的落后现象。但是,很多法院正是在忙于改善物质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法院的精神文化这一“软实力”的建设,没有深刻认识到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精神是“花瓶效应”,是“务虚工程”,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了无踪迹,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对策:法院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是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判者,难以想象没有法院文化和法治理念的法院如何肩负起司法为民这一神圣职责。为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各个法院可以参照山东东营、上海等地文化建设的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实际,为自己所用。在另一个方面,同样是地处西部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潮中,积极整合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从而达到法院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云南高院的主要做法是:从整体上策划一个法院文化建设方案,由高级人民法院牵头,成立云南省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各级法院的文化建设拟定一个实施纲要,指派各级法院由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将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实施法院建设物质与精神的良性互动,用外在动力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进行助跑,在短短大半年时间里,取得了《以法律的名义》专题片、《云南高院赋》等一系列成果,掀起了全省范围的文化建设高潮,完成在西部法院文化建设的系统性领跑和推进。 问题二:法官业绩考评的不科学、不合理 现象:当前,部分法院法官的业绩考评缺乏一个科学化、系统化的评价标准,法官的考核依然是按照公务员考核的“德、能、勤、绩、廉”标准,但是在实际中,由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公务员考核的标准,还不能适应法院的工作考核效应甚至容易流于形式。这种考核标准,导致部分法官对无法不能对自己进行一个正确的定位,也不利于法院对法官进行一个正确的评价,而这种情况对法院文化的直接影响是法官对法院文化没有积极性,缺乏基于法官尊荣感、自豪感而产生的原动力。对策:当前,无论是西部地区还是东部法院的法官都面临一个问题,这就是收入相对较低,工作压力大。要注意法院考评机制的量化和细化,将传统的“人管人”机制相“制度管人”的机制发展;要引导和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要从肯定评价的前提定位出发激励法官崇德敬业;要改“相马”为“赛马”,大胆奖励那些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将法院文化精髓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的法官,从而激发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西部地区法院又有其特殊性,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例如云南宁蒗等地有的地方办一个案件要步行一个星期),单纯用公务员考核标准或者要求象发达地区法官一样用结案数等指标来考虑是不现实的。西部法官业绩的考评应当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但是又要与本地实践结合,积极建立一套符合本地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职业色彩的考评机制。问题三:没有明确具体的法院文化建设方向和目标 现象:明确法院文化的目标和方向,是法院文化的发展的前提。法院文化的建设毫无目标,没有法院文化的科学定位,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随心所欲和盲目混乱。 对策:当前,放眼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的法院,无一不是确定了明确发展目标。具体体现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总结出本院的预案训和院赋,并在此前提条件下在指定具体的发展措施。如河南巩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忠诚、公正、奉献;厚德、清廉;自律”的院训。中国广大地区同样是一个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文化底蕴的深厚和广大法官对法律的奉献就是一个取之不竭的宝藏。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从法律、法院、法官的角度出发,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广大法官无私奉献、公平高效的精神品质和群体精神,从而提炼出具有本地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目标,总结出溶汇着本地法院、法官热情的院训和院赋。 问题四:法院文化建设还没有形成合力,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现象:当前各地法院文化建设还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还存在文化建设只是政治宣传、综合行政部门重视而审判业务部门不重视的现象。法院文化建设还不能做到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全体法官共同参与、长效建设机制共同构建的良好现象。审判人员中“合力”的文化建设意识还比较淡薄,认为只要把案件质量把好就是万能的错误思想还在占有很大市场。 对策:各省高院可以考虑组织一次专门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引起全省法官的广泛关注。各级法院党组要做到充分动员,保证做到法院全员参与先进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党组应当承担起领导职责,充分发挥干部管理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调研宣传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党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群策群力,使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人员、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从而进一步构建起法院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问题五:法院的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 现象:法院的学习宣传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部分法院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这种方式的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很难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而这种方式最大的危险在于:可能将我们寄予极高期望的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对策:学习宣传是靠职业化、理性化、德性化内在心理主动勃发并促进升华的。为此,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在宣传教育这一问题上,还要注意到:法官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丰富的情感,我们不能将法官这一丰富的群体局限在僵化死板的模式中。所以,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的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学习可以是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法官沙龙、法官博客的方式,前两年被称为法制类影视精品的《大法官》,其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人物形象鲜活,事迹生动感人。总之,要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要最大限度地寓教于乐,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问题六:法院文化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现象:由于社会公众的整体素质、法院文化工作本身的缺位等复杂因素,法院的文化建设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一现象,在偏远地区尤为突出,很多群众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连法院本身的组成、职能等都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至于更高层次的认识更是无从说起。虽然我们可以认为因为历史、物质等条件的限制,导致公众素质的不足,但是这毕竟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凸现了当前法院文化建设任务的艰巨性。 对策:法院文化本身除了内部的文化特色,更重要的是法院文化的外部特色。所以,除了通过司法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法官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质外,我们还要注重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各地的法院文化成为当地精神的代表。如可以采取巡回开庭、定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邀请市民参观法院文化建设等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审判并最终树立法治理念。 问题七: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文化法院的要求还较远 现象:先进的法院文化建设,必然要求有高素质的法官群体,由于条件限制,部分法院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法院文化的要求还较远。具体表现在:各级尤其是西部法院的法官学历层次还不高,法官断层现象相当严重,部分基层偏远的法院甚至出现只有几名法官的现象;由于待遇偏低,许多大学毕业生不愿到艰苦的法院工作,在职的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相当一部分选择跳槽做收入较高的律师职业等,导致法院人才的大量流失;在职的部分法官有相当部分是部队转业、特殊时期招工招干进入法院,缺乏法律职业背景;法官续职培训的机会较少,法律专业知识陈旧,其他领域的知识更是少得可怜,凭经验办案的人员大有人在。如此等等,形成法院文化建设的“瓶颈”问题。对策:法院文化要抓好,法官的整体素质不容忽视,因为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为此,应当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制定政策,鼓励法院法官积极提高整体素质。如:加大对中、基层法院的投入,改善法官待遇,畅通进人、出人的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法院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使法官培训系统化、深入化和制度化;鼓励法官积极参加学历考试和其他领域知识的学习;建立法官的逐级遴选制度,使这一方式成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制度;要以法律事业感召人,用法院的情感吸引人,用法院领导的人格魅力感动人。 问题八: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 现象:由于相对偏僻的地理位置和相对落后的经济形势,导致了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由于信息资源的缺乏,一些法院的相当部分法官还停留在“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的落后状态。许多法院没有开通互联网,相当部分的法官不懂电脑的运用,甚至在西部偏远的法院,连电视的收看都还成问题,这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对给拓宽法官的视野、增加法官的知识积累的要求造成了极大的障碍,也与法院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的要求格格不入。 对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官的素质势在必行。各地法院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法院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如:开通互联网,实现法院内部的三级联网;积极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拓宽广大法官的视野;建设好法院网等法院的对外网站,将法官的注意力充分吸引到上面来;定期和先进法院进行信息的交流。总之,要在创造条件的前提下,让东西部法院法官充分享受到同样的优势资源,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达到法院文化所蕴含的要求。总之,面对建设全国一流的法院文化的目标,我们相信:只要各地法院法官齐心协力,对症下药,法院文化建设必将大有作为,打造出彰显本地法院精神特质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文化,建设者辛勤的汗水,一定会在中国这片神奇土地上浇灌出法院文化的灿烂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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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道德 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自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法官是唯一仅存的介于人与神之间的职业”。法官是多么庄严而神圣,但你可知道,法官的庄严和神圣是以法官的良好职业道德为保障的。正如一位学者所言:“虽有完美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其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为虎傅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尤为重要”。为了提高法官的素质,约束法官的言行,最高法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公正、廉洁、文明、忠诚、独立、严谨、勤奋等等,也就成为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但在日渐浮躁和功利化的当今社会里,面对满目奢华,面对种种诱惑,要做到这些亦不容易。作为一名法官,经常会遇到阻力和压力,还会面临各种“盛情”的侵袭。在财情面前能否清心寡欲,在色情面前能否坐怀不乱,在人情面前能否公私分明,在友情面前能否大义灭亲,往往是对法官最为严峻的考验。在法官群体中,有象王永强、姚小红、焦玫瑰等少数人,面对诱惑,丧失了自己起码的警惕和做人的原则,物欲层层加砝,贪婪得寸进尺,最后走入罪恶的深渊。而更多的是象谭彦、罗东川、廖威、孙即华、刘茂峰等人,他们面对诱惑,时刻把握好心中的那道防线,甘于清贫,耐得寂寞,超然物外,一尘不染,他们才是当代法官的典范和代表。做一名法官应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信仰是一种力量,正因为有信仰,屈原把社稷、苍生化作汩罗江边的千古绝唱;正因为有信仰,岳飞把“精忠报国”的信念常常刻进历史的肩膀。在这喧嚣的时代,我们经受着各种腐朽文化思想和不正之风的冲击,金钱象个“宠儿”游荡在我们周围,它可以买走飞机、大厦,也可以买走贪图私利和安于享乐者的灵魂,但它买不走的是一种精神和责任。作为法官,正是因为有对法律的信仰,才能时刻保持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浩然正气。正象青年法官宋鱼水所讲:在危险面前,我不是天生的无所畏惧,而是我有追求正义的信仰,这种信仰给了我勇气和战胜邪恶的信心。做一名法官应耐得寂寞和孤独。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面对满目奢华,难免不受诱惑,这是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是你既然选择了法官,就是选择了责任和使命,选择了神圣和崇高,这要求法官应远离喧闹的人群,远离鲜花和掌声,远离纸醉金迷、灯红酒绿,清心寡欲,心如止水,不为官职所诱,不为荣誉所迷,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威胁所屈,堂堂正正办铁案,清清白白当法官。闲遐时,望望天,看看云,听听松涛,享受一份恬然忘我;或读读书,写写文章,思考些问题,静心探寻司法和人生的真谛¨¨¨。正如那首歌,“为了理想,我宁愿忍受寂寞,饮进那份孤独。”做一名法官还应淡泊名利和物欲。“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种淡泊是克制自身欲望,将自己全部热血投入工作中的淡泊和不被世俗所干扰的坦然面对时事的淡泊。喧嚣的时代对我们既是一种恩赐,更是一种考验。在诱惑面前,特别是金钱和美色面前,有些人轻易的被打倒了,打倒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自己,是他们的非分之想和贪婪之念。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面对繁杂的时代,我们只有不断净化自己的心灵,尽可能排除灵魂中自私的成分,消除非分的欲望,让自己活的更加晶莹、洒脱,只有让报警钟时刻敲响在心坎里,才能仰不愧于党,俯不愧于人民。最高法院祝铭山副院长在领到颁发的一级大法官证书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法官是一项特殊的神圣职业,它需要忠诚,拒绝见异思迁;需要奉献,拒绝沽名钓誉;需要勤奋,拒绝虚华浮躁;需要进取,拒绝墨守成规;需要勇气,拒绝怯懦畏缩。要成为真正合格的法官——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必须付出长期的乃至终生的不懈努力和代价”。法官,为了这个庄严和神圣的名字,让我们拒绝蒙蔽和诱惑,固守清廉和淡泊,甘耐孤独和寂寞,用自己的一生钟情于这个事业。让我们用真诚的心,去感悟奋斗,用火热的情,去挥洒拼搏,用高昂的斗志,去塑造法官的职业道德吧!
《法律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
【摘要】法律职业者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不少法律职业者为各种利益或其他不当目的而背弃法律职业道德的现象,直接导致人们对法律职业本身产生各种误解,进而对法律的权威产生质疑,甚至部分人对相关社会制度信心产生动摇。我国法律职业者中因各种功利而弃道德甚至法律于不顾的根源在于缺乏对法律的精神信仰,建立法律职业者对法律的精神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法律职业道德;精神信仰;法律信仰
一、我国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发展状况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总称。从法律职业的主体构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职业者是法律的直接实施者,其与社会生活关系的紧密程度不仅说明了法律职业者的作为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充当着在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法治思想的传播者角色。
鉴于法律职业者在建设法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重要作用,我国对法律职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视。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对法律职业者的道德和行为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已经成为了我国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等对检察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违反这些规范的纪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而《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也进行了规范。
以上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给我国的法律职业的道德行为进行了有效约束,在促进我国法律职业更加秩序化、正规化的同时也表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我国的现实社会生活中,司法腐败案件不时呈现,冤假错案也时有发生,律师行业之中的各种“潜规则”现象更是层出不穷,甚至有人将之称为一种“行规”,说律师不是打赢官司,而是打通关系。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表明了我国在完善相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法律职业道德本身却难以深入人心。对于很多法律职业者来说,法律职业道德只是相关强制性规定在法律职业者心中形成的威慑、约束作用表现,而不能成为法律职业者所具有的个人思想,他们大多是“怕而不做,而不是自己不能做”。这种法律职业道德是十分脆弱的,因为它没有信仰支撑,形同虚设,可有可无。二、法律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一)西方法律信仰起源概述
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法律信仰的概念就已出现,其在后来西方历史各种法的精神文化建设中初步成型,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在这些运动中,法学家和思想家们提出“提倡个性自由和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反对和废除封建等级和特权”等观念,这些都为后来的资产阶级法治观念奠定了基础。在后来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发起的以“信仰得救”信条的宗教改革运动中,马克斯・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新教伦理精神高扬了“信仰”的权威和价值。这一信仰理念,使广大教徒从等级森严的教会制度中解脱出来,并自愿在当时已成为社会权威的象征―法律的支配下,投身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活动中,这促成了西方国家法律信仰理念的形成,进一步为近现代的资本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纵观西方法律精神信仰的形成历史,可以看出西方民众对法律的信仰与宗教息息相关。西方唯心主义世界观认为世界分为现实世界和真理世界,人则是二者的结合体,人就是为了追求精神的高度发展而回归真理世界。西方的宗教信仰乃至法律信仰大都以此为基。“人不是物质的创造者,却是思想的创造者。”笔者认为唯心主义断不可取,但是客观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了人类,人类的特别之处就是具有智慧,那么,人的这种智慧意识的存在意义及追求人的精神智慧的升华应该就是人类的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这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物质文明的发展当然需要,但是人类自身精神文明的建设也十分必要,这早已被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所证明。一个国家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没有社会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法治是难以实现的。(二)我国的法律信仰建设浅谈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建国几十年来的实践检验,马克思主义被证明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然而,很多人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中的唯物主义理论有重大误解,说唯物就是物质利益至上,这当然是不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早已提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兼顾精神文明建设。当前,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部分法律职业者在错误的价值观引导下,无法抗拒在社会工作中面对的种种诱惑,背弃法律职业道德的现象多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强对他们价值观的正确引导。笔者认为,建立法律职业者乃至整个社会对法律的精神信仰,解决我国的法律信仰危机,为法律职业道德找到支撑基础,要从社会的各个方面入手。
首先,法律信仰属于精神文化的方面,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方略、树立法律权威和宪法至上等思想无不是先进的精神文明成果。让整个社会接受这种思想,必须建立相应的宣传、教育制度,最好由各地方司法机关和基层群众组织等定期进行民众化的普法活动,这不仅能让普通民众了解法律的作用、价值,而且会让法律成为人人皆备的救济手段,长此以往,整个社会将逐渐呈现出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局面。
其次,建立法律信仰必须靠制度建设。这种制度建设不仅是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还包括整个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就对整个社会的法制发展提出了要求。要加强对法律职业者的惩处立法,不论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还是私人性质的律师,只要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一定要从严、从重惩处,因为法律职业者不仅是知法犯法,还是执法者犯法。同时,要更加全面和认真地审查立法工作,兴良法,禁恶法,树立法律权威。这些措施一方面会使法律职业者不敢随便践踏法律和违背道德,另一方面,通过对法律职业者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可以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属性,使整个社会更加信服法律。
最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建立对法律的精神信仰与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崇高的社会理想追求相一致。建立更加强盛繁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而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本身就是对人类精神和真理的最高追求表现。实现这样的目标,基本要求是物质极大丰富,精神极大提高。而法律是人类最重要的精神文明成果之一,信仰并遵守法律及伴随法律产生的法律文化和人性精神(当然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不仅是对人类最高理想的追求,更是对人之为人的完善。法律职业者在违反法律职业道德或法律、法规的时候不仅仅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也说明了法律职业者本身“人性精神”的丧失!这种法律精神的丧失是与人类社会及自身思想的发展趋势相背离的。当然,对于思想层次的改造向来是循序渐进的,我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潜移默化下,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信仰必将逐渐成型。
参考文献:
[1]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2]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M].贺卫方,高鸿钧,夏勇,张志铭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谢晶晶.法律信仰浅析[J].重庆科学院学报,2011.09.
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论文
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以下是我J.L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之论文范文。
一、我国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其原因
1.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
从2002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法律职业道德纳入考试范围,但是考核的分值始终徘徊在5分左右,与其他的内容动辄几十分相比较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
目前,很多高校在确定本校的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时主动向司法考试中考核内容较多的科目倾斜。暂且不论这种做法的对错,但在实践中却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虚设,甚至有的高校根本就不设这门课程。有关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却在法理学、诉讼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论等课程中讲解。
这一点也显示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地位较低。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作为必修课,但没有专门设置系统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主要是讲解公共道德的课程。法律职业道德虽然属于道德的范畴,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殊性、规范的明确性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的特征。
法律职业道德适用的主体主要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对于非法律职业人员没有约束力。法律职业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准则层面,必须形成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的标准和可操作的行为规范。
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约束法官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约束检察官行为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和中华律师协会通过的约束律师行为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些基本规则都对相关法律职业的道德作出了特别的要求。而且,这些规范均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如果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均要求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所以,思想道德修改课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满足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较少,师资缺乏
目前在法律职业道德领域内进行专业研究的人员较少,各高校中从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师资严重缺乏。这也直接导致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开设的困难。部分高校在法学教学计划中将法律伦理学作为法学选修课程。
但是因为缺乏专业的师资,该课程一直没有真正开设。有些高校虽然开设了该课程,但是多由法理学或诉讼法学方面的教师担任主要教学工作。这些人员没有真正研究过法律职业道德,因此,该课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对有关职业伦理规范的讲解。
另外,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方面的教材和资料也相对较少,对于该课程的开设也有较大的影响,直接制约了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发展。
二、完善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措施
1.明确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学本科阶段的目标和定位
我国目前司法改革中提到了“审判分离”,对于司法官不但要求具有成熟的司法经验、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和一定的修养,还要求司法官具有公正清廉、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者必备的素养之一,因此,法学教育必须重视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我们应该改变目前对法律职业道德的忽视态度,在设立法学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时,明确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在确定法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时,法律职业道德应该成为核心课程之一。
2.加大法律职业道德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的考核比重
设置法律职业道德门槛法律职业道德一直是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对法律职业群体具有重要的意义。英国大学的法学院除了比较重视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训外,还有重点地安排教学计划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道德、法律伦理、职业素质、律己意识等。美国大部分州要求学生在获得律师职业资格之前必须通过律师职业道德考试。
在通过律师职业道德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后,美国法科毕业生仍须通过由各州律师公会主持的“道德品格”考察和面试才能宣誓成为正式律师。与英美等国家对法律职业道德的要求相比较,我国对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是比较低的。
就律师职业来说,只要品行良好,没有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吊销律师执业资格,就可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没有对法律职业道德做特别的要求。这也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实践中得不到重视。
因此,笔者建议应加大法律职业道德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的考核比重,提高相应的分值,改变目前各高校中不设或者虚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现状。另外,在取得有关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时,提出高于普通大众公共道德的要求。
3.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提高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效果
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必须使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内化成法律职业人人格的一部分。虽然不同的法律职业,具体的职业道德并不完全相同,但法律职业道德包括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廉洁公正以及行为端正自重等,这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遵守的职业伦理。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单纯地对学生进行伦理道德说教,而是应该通过收集大量的法律实践资料,创设生动的法律职业场景,通过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大学本科阶段是法律职业道德培养和教育的关键时期,是法律职业人形成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阶段。
在教学方面上,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道德情感体验的环境,使法律职业道德真正内化成他们的信仰。此外,也可以聘请具有较高的法律威望的专业人士为学生做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专题讲座,提高学生的道德认同。
4.培养法律职业信仰法律职业
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法律职业信仰的表现形态包括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其核心是一种对法治的精神追求。如果主体本身缺乏法律信仰和精神追求,没有规则至上的信念,没有权利本位与权力控制的观念,法治也很难实现。
因此,在法学本科阶段的教学中,不仅是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其他法学课程包括理论性和应用的课程的教学中,都必须将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作为其重要的内容。
《浅谈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
【摘要】:行政秘书道德状况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因此从我国目前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现状出发,通过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原因,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提高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对于我国行政机关提高行政秘书的工作效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行政秘书; 职业道德
一、我国目前行政秘书的分类及其职业道德现状
职业道德是行政秘书从事日常工作、行使公共权力等管理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行为规范。据北京《中华秘书网》抽样调查统计,我国秘书队伍有1000万人。其中:行政秘书占百分之三十左右。[1]行政秘书,主要指在各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办公室事务管理,为领导机关提供智力服务的人员。[2]从专业分工看,有文字秘书、机要秘书、通讯秘书、信访秘书、事务秘书、外事秘书、生活秘书等。从管理能力角度看,可分为高级秘书、中级秘书和初级秘书。高级秘书,属于管理层人员,可以参与政务,深入决策过程,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中级秘书,一般指文字秘书,负责起草文件、办理公文、整理信息等工作;初级秘书,指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的秘书。
我国目前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现状主流是积极的、进步的。这表现在:
1. 法制观念增强。中国历史上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导致了中国人民对于民主与法制的缺失。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天起就强调民主与法制的重要性。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崇尚法制,依法行政观念得到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进行和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渐完善,使得法制精神逐渐渗透到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国家的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级高校的行政秘书人员普遍意识到:遵纪守法、依法管理,是从事秘书日常工作和行政管理的重要道德标准。
2. 道德观念更新。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一些旧的道德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与此同时,又形成了一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观念。行政秘书的道德风貌也随之发生了新的转变。表现在:竞争意识增强、效率观念强化。竞争是市场经济必然存在的特征。社会竞争是人们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方式。竞争产生了压力,焕发拼搏、开拓、进取精神。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有能力者脱颕而出,受到重用;没能力者无所作为,被社会淘汰。在优胜劣汰环境中,人们的信誉观念、效率观念得到加强,拓展了思想境界,道德观念得到更新。
3. 道德价值感强化。正确的价值导向,讲公德的道德环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发展。新形势下的行政秘书人员,大多数具有较高的道德价值观念。普遍认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许与道德伦理上有所背离。大多数行政秘书能够立足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勤勤恳恳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为祖国增光添彩,为人民建功立业。这反映了广大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和对人生价值的追求。
但在看到我国行政秘书职业道德积极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市场经济给我们带来的消极的一面。市场经济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客观上也存在着非道德和不道德的可能性。这就使得行政秘书的道德建设出现了某些误区。主要表现在:
1. 责任意识淡薄。由于行政秘书本身工作的特殊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高校的行政秘书不仅要处理办公室业务,还有会务安排、调查研究、协调、监督、信访等工作,这就要求行政秘书要具有较高的工作责任意识。但有些秘书对行政道德缺乏深刻认识,在行使各种责任时,掉以轻心,缺乏"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高高在上,傲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
2. 腐败现象滋生。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贪污腐败现象也如影随形地在少数行政人员中出现。有的人禁不住金钱的诱惑,权欲、物欲恶性膨胀,走上了贪污腐败的不归路。如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李真、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原安徽省池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孙靖、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等一些人,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利用手中握有的权力收受巨额贿赂,最后身败名裂。
这些问题虽属"支流",但极大地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导致了机关权威的流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二、行政秘书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原因
行政秘书职业道德缺失的产生,有主观、客观等方面的复杂原因。
1. 市场经济的负面冲击和影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市场经济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但市场经济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它崇尚公平竞争,又崇尚重利性,容易导致人们陷入拜金主义的误区,对行政秘书人员的心理产生冲击和影响。
2. 职业道德建设滞后。目前,我国行政秘书还没有一个完善的道德标准,职业道德建设的体系还不规范,道德建设的体制还不健全,缺乏道德评估和道德监督部门。一些行政单位的道德约束力还不够,对秘书人员的道德约束往往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职业道德建设的滞后,直接影响着行政秘书人员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3. 监督机制不健全。防止权力恶性膨胀的主要手段,是拥有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一味的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希望行政秘书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而不进行合理的监督,这在一定时间内可能有效,但从长远看,效果不佳。而且,目前的监督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缺乏"主动主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当前加强秘书职业道德建设的当务之急。
4. 缺乏对贪污腐败现象的正确认识。为什么贪污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为什么已有前车之鉴而有的人还要以身试法?这除了各级行政机关缺少对贪污腐败警示教育的客观因素外,从贪污腐败者主观上讲,由于利欲澎涨,思想脱离正轨,政治上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弄虚作假,欺领导,欺群众,导致思想道德滑坡,陷入贪污腐败泥坑而不能自拔。
三、提高行政秘书职业道德素养
(一) 从行政秘书主观上讲,应有高尚的政治品德,具备以下一些职业道德素养:
1. 默默无闻、无私奉献。行政秘书,一般处于领导的身边,办理上级机关下达的文件,向有关部门或下级机关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为领导撰写、整理各种书面材料,为领导外出行程做具体安排等一些日常工作。行政秘书的工作成果,往往以领导人或机关的名义出现,自己很少有署名和抛投露面的机会。作为一名优秀的行政秘书,要具有博大的胸怀,不把名利看得过重;要甘当无名英雄,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地做好本职工作。
2.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行政秘书处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枢纽地位和要害部门,廉洁自律至关重要。中、初级行政秘书虽然权力较小,但其接触权力的机会很多。如果不能控制自身的权力欲望,很容易导致行政腐败。因此,作为行政秘书要廉洁自律,不能擅用领导名义耍特权、办私事,搞不正之风,牟取私利。
3. 戒骄戒躁、平易近人。行政秘书根据领导授权,经常代表机关、单位出面协调工作,办理各种事务,人们常把他们视为机关、单位的代言人。行政秘书待人处事的态度,往往关乎单位的声誉。因此,作为行政秘书,做事要戒骄戒躁,把自身放在恰当的位置。出面协调办事,要把握领导授权的"度",不在授权之外自作主张,越权办事;不以"二首长"自居,以势压人;处理矛盾要说服、疏导,不指手划脚;要平易近人与群众相处,增加群众的亲近感。
4. 恪守秘密、提高警惕。行政秘书保管着机关、单位的重要文件,经常参加机关、单位会议,涉及重要工作秘密。一定要做到恪守机密。这要求行政秘书人员具有较高保密观念,提高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自律性,随时提高警惕,维护机关、单位的利益。
(二) 从行政秘书客观上讲,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他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做好以下一些基础性工作:
首先,加强行政秘书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思想道德同法律、制度约束来比,本身强调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律行为,它是行政秘书遵纪守法的基础和保障。只有经过良好的思想熏陶,才能摆脱对物欲的诱惑,才能在现有不健全的法律和监督机制下,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不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行政秘书良好的职业道德最终依赖于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确定。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应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建设已在世界和平崛起,但不能因为综合国力的增强,而放弃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反而应该加强这方面教育。[3]共产主义信念教育不仅能加强行政秘书的自身素质,还能帮助他们看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优越性所在,自觉地维护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第二,加强为人民服务、责任观念教育。应让广大行政秘书清楚看到,是谁给了他们的权力?他们应该为谁负责?只有正确地认识权利,才能正确地使用权力,从而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增强行政秘书的政治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
其次,加强法律制度和监督机制的建设。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建设,只依靠秘书自身的道德约束、自律是不够的,还应出台相关的强制性法律措施。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文件,但这不意味着没有存在的必要。将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法律化、制度化,对于提高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保持其清正廉洁、克己不公、依法行政、恪守机密等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可以有效防止不道德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第三,借鉴国外行政秘书职业道德建设的经验。中国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结合一致的。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闭关自守,闭门造车。国外成功的职业道德建设经验,也可拿来为我所用。完善的职业道德监督和惩处机制,是一个国家职业道德建设成熟的标志。它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有严格的惩处机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政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明确、具体;(2) 有独立的道德监督机关。如职业道德委员会之类;(3) 有严密的惩罚程序。监督机关如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会对其进行调查,经确认后,提交给上级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当然,借鉴国外经验,并不是拿来照搬。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陈合宜. 《秘书学》(第五版)[M]. 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4.
[2] 夏书章主编. 《行政管理学》(第三版)[M].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一定的职业生活中自觉形成,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前进而不断发展完善,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在一定的职业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职业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论职业道德培养》
【关键词】职业道德;培养内容
【摘要】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职业道德建设应该从职业道德知识、职业道德意志、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信念、职业道德习惯等方面进行培养,达到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的目的。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一定的职业生活中自觉形成.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前进而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在一定的职业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与现存最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社会主义职业道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了新的内容和特点,并在社会发展、个人价值的体现等诸多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El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职工道德素质,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放眼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水平,而且取决于人的基本素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的素质是多方面.而职业道德素质作为道德的一个基本方面和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道德素质的高低.从而影响着人的整体素质的高低职业活动是一个人一生中主要的生活内容,人生价值、人的创造力以及对社会的贡献是通过职业活动实现的。职业是个人与社会交往的交汇点.职业行为是个人与社会进行交往联系的基本方式。所以人在职业行为中的道德表现、道德品质就成为一个人道德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人的品德、精神境界、价值观念也主要通过职业活动体现出来,并充分展示一个人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只有适应时代要求,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才能提高人的整体道德素质,从而全面促进人的素质的不断提高,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其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起主导作用的最大利益经济法则能够不断增强人们的竞争意识和效益意识.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很多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就要依靠法律和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但道德的调节方式也必不可少。法律规定告诉人们必须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道德行为的执行完全靠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和道德意识的支配,它调节的范围非常广泛,作用也更持久。职业道德作为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很好地约束各行各业的行为。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大量事实表明,职业道德在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引导和 教育 得力,职业道德水平高,就能对整个社会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是不会自然形成的,只有通过不断的教育、引导和培养.不断克服旧的、腐朽的思想和观念,才能真正树立起全新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培养是通过具体的训练、学习等途径来促进职业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因此职业道德培养是一个过程。
职业道德知识的培养职业道德知识的培养是职业道德品质形成的理论基础。自身具备了扎实的职业道德知识,才能不断提高对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原则、规范等理论的认识,进而提高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能力,提高对职业道德价值的认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应当首先从明确认识开始,这是培养职业道德情感、意志、信念等问题的基础。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在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困惑,如追求经济效益与拜金主义的关系、追求人生价值的实现与眼前利益的关系等问题。随着社会日益多元化的发展.职业道德建设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职业道德理论的学习,在重要的道德原则问题上辩明是非.自觉抵制错误思想.把握好人生的航向。
职业道德情感的培养所谓职业道德情感.就是指人们在处理自己和职业的关系及评价职业行为过程中形成的荣辱好恶等情绪和态度。主要包括对所从事职业荣誉情感、责任感,对服务对象的“亲如一家”情感,热爱本职工作,敬业乐业等。职业道德情感一经形成,就会成为一种稳定而强大的力量.积极影响人们职业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职业道德情感的培养就是为了让人们发自内心地崇尚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鄙夷不道德的行为,树立起正确的道德理想,产生强烈的见贤思齐的情感和愿望,从而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职业道德意志的培养所谓“意志”是指人确定目的并用选择手段以克服困难,达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其外部表现是语言和行动。职业道德意志就是指人们在履行职业义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地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做出抉择的力量和坚持精神。它是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形成道德品质不可缺少的重要精神力量。有没有这种坚毅果敢的职业道德意志,是衡量每个从业人员道德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
职业道德信念所谓“信念”是指人对未来美好事物的向往和追求。也是对于自己生活所应遵循的原则和理想的信仰。信念通常跟情感和意志融合在一起.表现为人的生活立场.支配着人的行动。职业道德信念是指人们不仅对某种人生观、道德理想和行为原则有深刻的笃信.而且也对相应的职业道德原则的正确性有深刻的笃信,同时也包含了由此形成的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只有对自己职业的社会价值有了深刻的了解.对所从事的职业有了深厚的感情,并对该职业道德的正义性深信不疑.为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和道德义务而勇于排除一切困难、阻力的时候,才真正具有了坚定的职业信念。
职业道德习惯的培养职业道德习惯的培养是指个人的某种职业行为成为反复持久的、习以为常的惯例。职业道德习惯是进行职业道德评价的事实依据。考察一个人的职业道德品质,不仅要看职业道德认识是否正确,更重要的是要看其职业行为是否高尚,是否对人民有利。只有把职业道德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实际伍动,并把它逐渐变成职业道德习惯,才能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职业道德与职业教育》
摘要:职业教育培养的是职业人,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是职业行为过程中相互关联、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客观上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能力,而在现实中对职业教育的“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没有共识,甚至被片面地理解为单纯的“职业技能教育”,这种“重实践,轻职业道德”导致一系列的职业道德风险问题出现。本文提出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将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与职业技能教育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上,是完善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也是职业教育内涵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职业道德;职业教育;关系
一、职业教育
教育的本质是人的培养,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是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其教育的职业化特征与实践性特色决定了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是一个职业人。任何一种职业客观上都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即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是职业素质中相互关联的、不可或缺的、贯穿于职业活动始终的、同一职业行为中的两个方面,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实践性、交叉性与可操作性。职业教育客观上担负着对受教育者――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养的重任。然而现实中,由于我国目前对于“职业能力”没有共同的理解,不同的“能力观”导致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有不同的理解。在许多职业院校,“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被片面地理解为“职业技能教育”,而忽视了职业行为中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职业道德素质,导致高职学生在职业行为中,由于职业道德的缺失而造成一系列的职业道德风险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职业教育的公信度也由此受到质疑。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将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与职业技能教育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上,是完善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也是职业教育内涵的客观要求。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产生于职业分工,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职业道德要求。职业道德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行为中“不应该”做什么,而且倡导从业人员“应该”做什么,是从业人员在一定的职业范围内应遵守的与其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职业人在职业行为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操守、 岗位职责 、岗位规范,也是评判职业人职业行为的价值标准。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行业或职业的规定,这是从业者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就是要做到文明礼貌、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勤劳节俭、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开拓创新。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都要与他人、社会和自然发生一定的关系,当自身的利益与他人、社会和自然发生矛盾时,就必然要做出职业道德选择。当职业道德选择出现偏差时往往会产生职业道德风险问题。职业道德风险是指从业人员在其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由于个人偏离了职业道德规范,而造成各种有形或无形损失的潜在因素。具体表现在不道德的经营风气,假冒伪劣充斥市场,买卖不讲信用,合同难于履行,债务随意拖欠,不爱岗敬业,不诚信,弄虚作假,无创新精神,不遵纪守法,不忠于职守,缺乏质量意识、协作精神等。任何一种职业对于从业者来说,在工作中都不可能摆脱职业道德的约束。可见,职业岗位对职业道德的要求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三、职业教育与职业道德的关系
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管理、工程、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培养合格职业劳动者的教育,而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职业工作者则是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其课程的本质是“学习的内容是工作,通过工作实现学习”。教育形式的特殊性,有机地将工作和学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职业教育的教育属性带有显著的职业特点;客观上决定了职业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做事”,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做人”,“做事”就是要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做人”就是在工作中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做人先于做事”,“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修养高于技巧,品德高于 方法 ,人的本质特征高于人的外在魅力”。卡耐基曾经说过:“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靠人际关系、处事技能。”这里的“人际关系、处事技能”指的就是一个人的职业道德素质。在我国,据有关方面统计,在许多“窗口”性、服务性职业中,60%以上的消费者投诉涉及职业道德,而涉及技术操作水平的不超过40%。有些行业,如按摩业可能由于其职业道德问题而最终失去顾客的信任而消亡。一个人有德无才或有才无德,都可能会四处碰壁,只有德才兼备才会畅通无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作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道德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连接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纽带,是每一个职业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由过去的“重理论,轻实践”到现在的“理论实践一体化”都没有从教育战略的层次上把握职业道德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职业教育中“专业知识本位”、“专业实践本位”、“技能本位”的现象还比比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就业指导》课程中的职业道德知识内容过于浅显,至多只能讲一讲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职业技能鉴定中的职业道德学习也只是为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而已,职业性的职业道德知识内容在职业教育中根本无从涉及。就深度而言,职业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表现出明显的边缘化特征。这是造成目前职业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不被重视、相对滞后的根本原因。职业教育“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强调的是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而并非单纯的“职业技能”培养,即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专业能力即“做事”的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即“做人”的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中的很多内容属于 情感类 的教学目标,无法简单通过传统的学科系统化课程和传授式教学来实现,只能通过基于工作过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来实现。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客观上要求工作者具有符合职业规定的职业道德素质。可见,职业道德教育是职业教育中必不可少的育人环节。当职业道德具体地体现在职业活动中的时候,它就具体内化并表现为职业品格,包括职业理想、进取心、责任感、意志力、创新精神等。职业教育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实践性教学为切入点的教育模式为塑造高职学生的职业品格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通过课堂理论教学、具体的实践性教学情境和具体的项目化实践性教学活动在“学中做,做中学”,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使学生在学校和工作中,掌握职业道德 文化 知识,形成职业道德观念情感,进而“外修技能,内修品德”,最终获得完善的职业品格。
四、结语
社会经济的发展及职业岗位对职业人才的客观要求,使职业道德与职业教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应从战略的高度将职业道德教育纳 入职 业教育体系中,并与职业技能教育处于同等地位;在职业教育中搭建课堂教学、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化实践性教学、顶岗实习、职业生涯规划、志愿者行为的职业道德培育平台;在理论和实践性教学中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在评价考核中衡量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还要营造“厚德、勤学、敬业、强能”的校园文化氛围,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教育。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1.
[2]陈宇人力资源开发论集.走向世界技能强国.北京:长城出版社,2001.11.
[3]许启贤.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职业道德.北京:蓝天出版社,2000.12.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要谨遵会计职业道德。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会计舞弊;会计职业道德
论文提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大企业、大集团频频出现会计舞弊案件。从中可以发现,大量的会计造假可以折射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仍很有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伴随着经济发展普遍存在,但近两年是会计准则的变更阶段,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导致的问题更加突出。2007年是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年份,上市公司年报是全面执行新准则的首份年度 报告 ,其年报工作要求高、事项多、难度大、责任重。其中涉及到追溯调整或者其他方面的操作,如果会计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那么在转型期间的会计造假等现象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就会更加严重。伴随经济持续发展,对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再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
2005年10月10日,天津磁卡被舞弊研究中心撰文指控涉嫌操纵现金流虚构巨额非经常性损益,10月19日该公司公告称证监会已正式立案调查。
天津磁卡在2005年9月7日公告中称:研发基地一期建设总用地512.34亩,总投资103,896万元;2005年3月25日,公司与中贸源签订总价款为431,972,300元的《设备采购合同》,2005年6月30日,公司向中贸源预付了5.2亿元设备采购款及原材料采购款。总价值只有4.3亿元,就预付5.2亿元,且如此巨额工程设备不自己招标采购,反而委托一家背景不明公司操作,这只能说明这5.2亿元实际是在空转,也就是天津磁卡并没有真实收到5.2亿元的售房款,也没有真实支付5.2亿元的设备款,而是在银行的配合下做出的虚假现金流;实际上,2003年度收回的关联方欠款5.3亿元以及后面支付印刷厂6.3亿元也怀疑涉嫌资金空转,以此转回巨额的减值准备,如果是这样,则其2003年、2004年巨额的非经常性损益都是虚假的。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存入专用账户中,做到专款专用。不少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时候虚报项目所需经费;募集到资金后名义上还挂在账户上,但早已秘密转出到账外;或者将改存款质押套取贷款;或者虚报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和使用范围。
二、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现实危害
由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应该引发人们再次思考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其将对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现实危害。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近年来,造假账、虚列资产权益等现象较为严重,并且出现了贪污、漏税等严重问题,这都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2、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会计的目的就是真实公允地反映经济经营状况,而国家宏观调控便依赖于报表等会计成果,认为其反映的经营与资产列报是合理的,并做出宏观的经济决策。但是,在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条件下,会计结论的可信度受到威胁,更何谈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呢?
3、侵害投资者利益。此种危害在上市公司中更为明显。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会使得会计工作丧失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与验资报告,从而欺投资者,侵害其利益。
三、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成因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个多元化复杂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故应以我国国情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首先,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会计职业道德更多地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一些观念、一些做法虽然不符合时代、不符合要求,但是往往由于是老习惯、老传统,人们还是会沿袭下来。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也处在一个徘徊、不稳定的状态。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发生变化,而且随着改革开放,国外的各种思想,不论是好的坏的,都会对会计人员产生诱惑。在这样的情况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也就不难理解了。其次,国家的法制不健全,道德的作用有时显得无力。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生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法制也应该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法律一旦颁布施行,就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可能时时改变,而社会经济生活是时时发生变化的。所以,法律往往有不周全的地方,有漏洞,这是在所难免的。法制不健全,会计人员在抵制违法会计行为时,就会缺乏法律保障。另外,尚未形成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及会计人员自己的行业自律组织。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具有裁判作用、激励作用、示范作用和调节作用。我们能以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为尺度对会计行为加以衡量。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这样一种体系,不管是道德好还是道德坏,没有及时的评价,也没有及时的表扬或是纠正,使目前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和意义不够突显。另外,我国虽已有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等,但是还没有建立起一个针对所有会计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来对会计人员的行为做出约束和监督。
四、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化,制定有效、可行、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法律法规约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标准,会计是以一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工作的依据与行使管理权之保障的。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会计从业的政治环境。做好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工作,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构建一个涵盖所有会计人员的属于会计人员自己的组织,那么就可以有专门的机构来对会计人员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可以制定详细的 规章制度 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实行相应的处罚,对情况严重的有资格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等。重视会计职业道德 教育 ,把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内化为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质,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他们自觉履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所谓职业道德,职业活动中所要求的符合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整合。而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应该遵循的道德标准。具体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过程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成功加入世贸组织等重大决策以来,一方面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综合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我们仍应看到,有少数一些人受利益驱动,随波逐流、损公肥私。在此环境下,会计从业人员尤其是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财务人员处于正与邪的边缘。一旦发生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产的情形,必将给国家与社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
(一)为了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必须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只有建立好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才能实现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是道德建设的重要部分。从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会计职业道德显得尤为重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影响其完成会计质量的好坏,从而,影响到国民经济总收入的核算、国家的宏观与微观的决策与调控。
(二)我们只有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才能打好规范职业行为的基础
会计行为有内心的道德意识来支配,只有善的道德意识,才能正确的引导职业行为的良好发展。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很好的规范会计行为,因为道德本身具有一定的软束力,使得会计从业人员不断的规范自己,实现自我完善。同时,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行为提出了明确简单的规定要求,如诚实守信、自我批评、自我认识、客观公平公正等,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才能达到好的规范结果。
(三)为了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要求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当今社会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要求也不断的发展,要求越来越多,需要每个从业人员必须体现出他本身的素养。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德行培养,归纳 总结 会计职业活动的成败得失,勇于创新,实现自我修养的完善,提高会计职业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行业的不断进步,会计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及其原因
(一)观念淡薄,缺乏敬业精神
现在国内各行业会计人员,把会计工作看成纯粹的数字记录与审核,没什么高寻求,与其他高收入的职业相比,会计人员的薪资水平相对较低,不免会在有些事情中马搪塞虎,搪塞搪塞,事情热情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的会计人员为赚取更多的钱身兼多职,对本职会计工作不服责任,甚至敷衍,且认为会计工作没有前程,当不了向导,没有实权,一心想调离 会计单位。
(二) 职业水平低下,专业素质低
有的会计人员缺乏良好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对必要的 会计知识 掌握不到位,在现代 经济飞速 发展的今天适应不了会计 工作的要求。有的会计人员 缺乏 法律知识 素养,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更是不了解,这样就导致在市场经济中改变了原有的价值观,做假账,甚至对会计原则、会计诚信以及会计的立身之本都不管不顾。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严重
目前,许多会计从业人员出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原则,出具虚假的会计信息。出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做假的现象。 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进行受到这种作假行为的严重影响。
三、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 措施
(一)强化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教育的约束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感,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了职业技能的提高、 信誉的提高、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的树立,我们应该勇于创新,诚实守信、遵守法纪、履行职责、依照法律办事,追求实事求是所谓理念,不为外界所迷惑,坚守自己的信念准则,争做行业能手。在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地前提下,不断培养改进提高会计技能的道德意识,利用先进的科学理念,和清雪苦念的 学习 方法 ,熟悉相关会计制度,熟悉会计服务的对象,以及会计实施的基本流程,强化服务至上的理念,提高服务的质量。通过道德的软约束力规范会计职业行为,是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措施。
(二)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作假账,这是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我们应从思想意识、道德水平、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出发,对全 体会计从业人员实施全方位的诚信教育,强化道德自律意识,勿以一己之私而勿整个企业的利益,做假账、传递虚假信息,甚至损害国家及社会的形象及决策。从根本上消除虚假泛滥的形象。
(三)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教育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新的经济业务和经济情况不断出现,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新的会计理论课题需要我们开拓,只有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完善会计人员的道德意识,落实职务处理能力、冷静判断能力、后天继续学习能力、人际交流能力会计从业人员才能在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做出专业的判断,并对该事项进行确认、记录、核算、分析和反映。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除了依靠从业人员的自我觉悟,而且要辅以监督措施,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从种种 渠道 杜绝不品行举动和违法举动的孕育发生。
参考文献:
[1]许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
会计职业道德的毕业论文提纲
时间过得真快,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同学们毕业前都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正规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你有了解过毕业论文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会计职业道德的毕业论文提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述评
1.2.1 利益相关者相关文献回顾
1.2.2 会计政策选择立场相关文献回顾
1.2.3 文献评述
1.3 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1.3.1 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1.3.2 论文的创新之处
1.4 研究方法
2 关键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论文所及的关键概念
2.1.1 利益相关者
2.1.2 会计职业判断
2.2 理论基础
2.2.1 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理论
2.2.2 企业契约理论
3 会计职业判断立场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
3.1 会计职业判断立场的现状
3.1.1 会计职业判断动机的现状
3.1.2 会计职业判断立场的现状
3.2 会计职业判断立场的问题分析
3.2.1 长期以来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忽视
3.2.2 过分偏向特定的委托代理关系,并未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
3.2.3 忽视管理层的决定性作用
4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会计职业判断立场的影响因素分析
4.1 主体因素
4.1.1 主体的职业道德水平
4.1.2 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4.2 非主体因素
4.2.1 宏观环境因素
4.2.2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能力
5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会计职业判断公正立场及其保护机制的建立
5.1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会计职业判断的立场
5.2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会计职业判断公正立场保护机制的建立
5.2.1 完善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会计职业判断的支持环境
5.2.2 完善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会计职业判断主体的监管和激励机制
5.2.3 完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机制
6 主要观点、不足与展望
6.1 本文的主要观点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旅游管理毕业论文题目由学术堂整理提供:1.浅谈形体语言在旅游服务中的运用2.小城镇的旅游开发初探--以某镇为例3.关于大学生旅游(乡村旅游、中老年旅游)产品开发的研究4.论古镇旅游开发中的保护问题--以某省某镇为例5.关于某省影视旅游的分析与思考6.井冈山导游薪酬体制创新研究7.旅游度假区的开发模式探讨8.主题公园高效益的成因探究9.旅游景区淡季营销现状与对策研究--以某景区为例10.某省市自驾车旅游产品开发研究11.庐陵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探讨12.粉丝经济时代旅游目的地营销13.城市公益文化塑造14.吉安旅游精准扶贫发展探析15.青原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探讨16.吉安市夜间休闲旅游产品开发17.吉安低空旅游发展探析18.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发展探讨19.吉安旅游商品开发探讨20.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探讨
导游是第一线接待人员,整体素质的好坏、服务质量的高低,严重影响旅游企业的社会声誉,也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形象。做好导游工作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院校、游客和旅行社企业等各方面进行综合监管、教育培训和协调配合,尤其需要导游本人时刻以游客需求为中心,下大力气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人格魅力是感染游客的法宝导游要带好团队,必须有一定的威信作基础。威信是由导游的个人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铸成的,而人格魅力是感染游客的法宝。导游想要具有感染游客的人格魅力,必须做好四个方面:一是把握价值取向,具有向心力。导游人员对旅游团队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当好游客的主心骨,始终站在游客立场上,明辨是非曲直、认准价值取向,不随波逐流。二是牢记岗位责任,具有免疫力。能不能过好金钱关是检验原则性强弱的试金石,是掂量其人格魅力的秤盘星。关键在于慎独,时刻告诫自己事事出于游客心。三是强化职业素质,具有自控力。个别导游知错犯错的根源在于经不起种种诱惑,缺乏内在的定力。要加强道德修养和世界观改造,牢守游客原则防线、思想道德防线和法律法规防线,不伸手、不越轨,处处体现职业道德高境界,时时显示服务技能真水平,才能真正赢得游客的信赖。四是待客公正平等,具有亲和力。导游要为游客进行长时间面对面的服务工作,摆正心态和和谐处理各种关系十分重要,要学会尊重、体贴和关心每一位游客,要做到服务全面性和针对性的有机结合。对部分旅游者出现的思想波动不横加指责,对少数游客存在的缺点不讽刺挖苦,对个别客人遇到的困难不袖手旁观。
试论如何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摘要: 改革开放之后, 我国旅游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各地旅游服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生机蓬勃, 全国旅游从业人数尤其是导游数量大大地增加。导游人员是旅游接待工作的主体, 是整个旅游服务的轴心,而导游服务作为旅游产品的一部分向旅游者出售, 是旅游服务质量高低的最敏感的部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遗憾的是, 在中国旅游业飞速发展的同时, 导游服务质量一直参差不齐, 大大阻碍了旅游业的发展。因此分析导游服务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前旅游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关键词: 导游服务; 导游服务质量一、目前我国导游服务的现状(一) 个性化的导游服务随着旅游活动的不断开展, 旅游者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观光, 而是趋向具有个性化的旅游活动: 探险旅游、体验旅游、康体旅游等旅游形式异军突起, 旅游者的足迹在不久的将来会深入到洋底, 或离开地球遨游太空。因此, 对导游服务的要求也同样日趋多样化。面对这种变化, 而旅行社往往全权委托导游员处理旅游过程中旅游者的各种需求。这样对导游人员的要求也随之提高, 程序而又呆板的服务让游客大为失望, 个性而又失规范的服务大受游客喜欢。高水平的导游服务不仅是一种规范化的服务, 还是一种个性化的服务。它要求导游人员必须根据旅游者的个性和不同的旅游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使不同的旅游者获得更大的心理满足。导游服务的个性化, 一方面要求导游员能根据游客的差异、旅游产品的不同, 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地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另一方面要求导游员通过不断的学习与实践, 发挥自己的优势, 形成富有个人风格的导游服务。(二) 导游服务手段的科技化随着科技的进步, 图文声像等导游方式已成为导游服务的重要辅助手段, 导游员可以借助各种现代化的手段和资料, 通过口头讲解方式与图文声像导游方式的有机结合, 向游客提供更直观、更生动、高标准的导游讲解服务, 同时也更能吸引游客。(三) 导游人员的高知识化随着知识时代的到来, 出游的人越来越多, 导游人员为了适应高素质、高水平游客的需要, 部分导游人员已经意识到自己必须具备相当的知识水平, 才能提供更好的导游服务。另外, 随着大众旅游普及到世界各国,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导游人员不仅要掌握本国、本民族的语言, 还必须能熟练运用世界各主要语言, 特别是主要客源国的语言, 以便向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者提供令他们满意的导游服务, 导游语言已从单一语种发展为多种语言。二、我国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导游人员的数量日益剧增, 据统计, 目前我国兼职导游已超过60% , 导游日益成为自主择业、分散执业的群体。因此许多导游人员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固定薪酬、没有劳动保险, 致使导游队伍职业稳定性下降, 并导致部分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降低服务水平或减少服务提供, 以获取收入。另外旅游服务的盈利性非常突出, 作为旅游服务主要组成部分的导游服务已呈现明显商品化趋势, 这也使许多导游人员为了自身利益做出了许多有伪职业道德的行为, 使服务质量出现许多问题。我国导游服务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 导游人员素质整体偏低在导游讲解过程中, 许多导游缺乏相关专业知识, 主要表现在: 导游讲解太少或根本不讲的哑巴导游; 导游对景点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学术价值缺乏了解,讲解时信口开河或闹笑话; 导游讲解时呆板, 只是刻意地背诵导游词。导游职业素质差, 也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导游接团中的漏接、迟接以及擅自更改线路、增加购物点等问题屡见不鲜。还有一些导游缺乏综合素质, 如导游与游客交往缺乏沟通技巧或经济目的唯一、对于突发事件缺乏应变能力。(二) 我国对导游职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按照我国目前的职业分类体系, 导游职业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类别, 属于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小类, 归于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中类。因为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 所以导游没有专业技术职称。国家旅游局的《导游人员等级评定制度》多年没有有效实施, 导游员职称没有进入我国职称序列, 只是旅游企业内部的名号而已, 甚至在一些旅游企业中也得不到相应的报酬福利。这种导游职业定位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导游职业的社会地位低, 高素质人才不愿进入, 多数拥有导游资格证书者也只是将导游当作一门青春饭, 临时性赚钱的多, 很少有人打算把导游作为长期职业认真做, 因而导游钻研业务、研究旅游文化的少, 一心只想提高收入, 这就造成了导游服务质量的下降。(三) 导游人员的薪酬太少在现行的导游人员报酬机制中, 导游的收入结构不合理, 导游没有或少有工资,还要返给旅行社一定的费用, 导游只有以回扣为主要收入来源, 而回扣收入又是不合法的。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不注重景点讲解而是一味的对商品进行宣传, 甚至还提供不实的商品, 只是为了能多拿点回扣,这样的收入结构事实上鼓励了导游导购,是造成我国旅游业中导游服务质量下降的直接原因。三、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的对策(一) 提高导游人员综合素质导游服务是一种建立在具有较高个人素质基础上, 影响面较广的高智能服务。我认为要从三个方面来提高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一是增强独立性。导游服务人员要勇于向困难挑战, 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在战胜困难的过程中提高个人的各种能力, 尤其是心理自控能力, 能沉着冷静地处理各种变化的情况和问题;第二是要不断充实大脑。导游人员应具有广博的知识和健康的体魄, 以便能随时随地向游客提供所需要的服务, 在平时的带团过程中, 要有意识地总结发生的问题,查阅相关的资料, 对各方面都有所了解;第三是提高自身的带团能力。在带团过程中, 导游人员要有全局观念, 在工作中要头脑清醒、思维缜密, 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公关能力, 以保证旅游活动按计划顺利进行。(二)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要从制度上确保导游人员的正当权益。既要培养导游无私奉献的精神, 同时也要帮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 宣扬导游工作的崇高性, 让他们从心里感到导游的职业是多么受人重视, 导游一直被誉为“民间使者”、“友谊桥梁”。作为一名导游, 应当克服导游职业只是一门青春饭的狭隘意识,要树立起长期服务导游行业的思想。这就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完善导游职业管理, 给导游工作一个合理定位。(三) 规范导游人员薪金制度和激励机制目前大多数旅行社只求利益造成一些不规范的劳动报酬制度根本无法对导游人员形成有效的激励。严重影响了导游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也会影响到导游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规范导游薪金制度和激励机制度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我认为可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提高导游的物质待遇, 满足他们合理的物质需要; 二是按照导游心理活动规律对其进行科学管理; 三是针对不同的导游员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激励手段。激发导游的工作热情, 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总之, 只要所有参与旅游事业的人们都能认识到尽快提高我国导游服务质量的迫切性, 认识到导游服务质量的提高对于促进我国现代旅游事业的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 在全社会推行诚信导游服务, 各职能部门在各方配合与努力下, 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这样, 我们的导游服务质量定能得到加强与改善。浅析我国导游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导游队伍规模快速壮大,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导游总体服务质量有所提升,为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导游队伍仍存在许多问题。据调查资料显示,七成左右的参团旅游者有上当的经历。由于参团旅游市场的混乱,使不少人失去了对旅行社的信心,放弃了参团旅游,或转为自助游,使得参团旅游市场增长速度缓慢,甚至有些萎缩。在这种此长彼消的情况下,人员快速增加的导游队伍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而管理部门只知收费,不知管理的行为,更是直接导致了导游之间的恶性竞争,直至买团、交人头费现象的出现。从收入上来看,极少数的导游是有一些基本工资的,回扣成为了导游人员最主要的收入,而回扣的取得又直接转嫁到游客身上,使得众多游客对导游存在不满,使导游服务成为国内游客普遍最不满意的一项服务,导游服务的社会声誉差、满意程度低、使用程度低等问题,尖锐地暴露在国内旅游业发展中。一、导游的文化层次不高,结构不合理根据国家旅游局人教司对全国导游队伍人力资源状况的调查,截止2002 年8 月底,全国已有197375 人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导游队伍文化层次不高、结构不合理。从学历结构看,我国导游人员的学历普遍偏低。其中高中、中职、中专学历者占41.7%,大专学历者占39.4%,本科学历以上学历者占18.9%。从导游等级结构看,导游队伍以持有导游资格证书和初级导游员证书者占绝大多数,为96.3%;中级、高级、特级导游员所占比例极低,仅占3.7%,导游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非常突出。导游队伍文化层次不高、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导游队伍中新近人员的门槛要求低。1999 年5月14 日,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只要具有高中学历、身体健康、年满18 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可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这一规定对导游员必须具有的文化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都没有做具体的要求,于是造成报考导游的人数与日俱增,且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而且参考人员态度不端正,有的为牟取暴利而来,有的为将来游山玩水方便而来。显然,这种低要求的导游导入机制不利于导游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在现有导游员中,以大专学历和中专、高中学历为主。在一线带团的导游员的学历水平不高。受文化水平的限制,许多导游员的知识结构和讲解服务水平远远达不到游客的期望。二、导游个人素质不高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旅游活动的目的逐渐向受教育、获信息、领略异国他乡的情趣、增长知识、扩大阅历的方向转化。这种转化对导游员提出了更高的知识要求,导游的作用也越重要。导游员不仅要满足旅游者求新、求美、求乐的旅游目的,还要在消遣之余,帮助他们增长知识,获取教益。真正成为文化的传播者、美的诠释者、引导者。要胜任这项工作导游员必须以渊博的知识作后盾,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可如今蓬勃发展的旅游态势突显出合格旅游人才生产的滞后,很多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从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暴露了很多问题。(1)导游知识素质欠缺。主要表现在:导游讲解太少或根本不讲的哑巴导游;导游对景点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学术价值缺乏了解,讲解时信口开河或闹笑话;导游讲解时呆板,只是刻意地背诵导游词。(2)导游的文化素质不高。很少有导游能自己撰写导游词,了解旅游地的真正文化意义,千篇一律的导游词根本不能满足不同游客层次的需要,而使导游服务质量停滞不前。(3)导游服务中反映出导游职业素质问题。主要表现在:导游接团中的漏接、迟接,以及擅自更改线路、增加购物点等问题。(4)导游与游客交往中反映出导游个人综合素质问题。主要表现在:导游与游客交往缺乏沟通技巧或经济目的惟一、对于突发事件缺乏应变能力。三、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违规违纪普遍导游这一职业是受人尊重的,游客身心的安危、旅游活动的成败与之密切相关。因此尤其要讲职业道德,导游的职业道德包括职业责任、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良心,以及职业荣誉,具体表现为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优质服务、宾客之上;信誉第一、真诚公道:一视同仁、不卑不亢;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好学上进、提高业务。可实际情况是在该领域,坑害消费者的现象日益严重,服务过程中的“短斤少两”、欺诈哄、强行揽客、质次价高等现象普遍存在,旅游者一不留神就成了受害者。四、导游稳定收入少,私拿回扣现象严重在现行的狭义的导游人员报酬机制中导游的收入结构不合理,导游没有或少有工资,旅游淡季没有收入,养老、医疗、住房,以及社会公共福利不能有效覆盖导游群,使导游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时还要付给旅行社“人头费”等费用使回扣成为导游的主要收入来源,生存的压力、发展的需要,迫使导游要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报酬。如有的导游员任意增加购物点、延长购物时间;有的与商家串通抬高价格拿差价,有的协助商家游说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手段五花八门。同时导游私拿回扣,又直接降低旅游服务质量,在旅游接待服务的相关环节形成了以回扣为核心的利益链条,“消费陷阱”严重侵害游客的合法权益。个别导游“穷则思变”,拜金主义严重,以损害游客利益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私拿回扣问题上推波助澜,成了恶性循环。实践证明,不从机制上解决导游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导游私拿回扣这一顽疾。总而言之,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导游作为旅游从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业的重要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积极参与者,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对于现阶段导游服务存在的问题,如何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是当今旅游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课题。心理圈层理论及在导游服务中的应用一、前言二、心理圈层理论三、心理圈层理论在导游服务中的应用四、结论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导游队伍空前的壮大,随之而来的旅游产业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旅游者对导游的服务满意程度不高的问题尤为突出[1]。导游现在几乎成了欺客、宰客和专拿回扣的代名词。从旅游心理学角度对导游进行研究的文章还不多,因此本文从心理学角度对导游的服务进行研究,以期找出心理层面的原因。(一)人们意识中的圈层群体概念当某件事情发生主体作出决策时,他会考虑决策对自己的影响、对和此事以及本人有关的人的影响、周围人对我的感觉、周围人对我的态度、周围人之间的影响等等。这些相互间的关系由于疏远的不同可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不同的利益团体,这便形成了人们意识中的圈层概念。在处理某一事件时所联系到的所有人我们通称为“ 背景”。在此背景中大体来说可以分成以下几部分:以“自我”为中心外围是“利益统一层”再外围是“游离层”在圈层中有时会存在“对立层”(二)心理圈层理论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人是有需要的,而人的需要又分层次的生理的需要,归宿感的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当人生活在群体中时,就会为自己的需要进行追求。1.“利益统一层”指自己在处理事件时把这一部分人作为和自己同一利益的人,即处理事件中把自己和利益统一人的影响提高或者最小限度的损耗为目的。2.如果没有将自己纳入“利益统一层”(游离层),则会出现两种情况:如果两人熟悉,自己心理将会很不舒服,会有抵制情绪,在行动上会出现消极行动。如果两人不熟悉,自己会觉得这是正常现象并积极与他进行交往争取进入“其利益统一层”。3.“对立层”在某些情况下存在对立层,这时会产生矛盾,当矛盾激化时会产生冲突。4.对与某人来说自己形成的心理圈层只是对于某件事“临时”形成的并不是固定的。当他再处理另外一件事的时候,心理圈层的成员就会发生变化。心理圈层成员分布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自己的交际范围,受教育水平,人际交往历史。相互之间的差异。(三)区分利用人们表现的假象人们是通过语言、行动等来表达心理,对于信息接受方而言语言和行动只是对方表达的工具,而每个人对这些工具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这便产生理解的偏差。这种偏差会随着双方个体和所处环境差异的变大而变大,另外人的言行举止往往表现的不是他的真实心理,这就要求我们若想了解人们的心理圈层分布情况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约拿情结的解释:约拿是《圣经》中的人物,由马斯洛用来解释对成功对自己优点等自己好的方面的畏惧,引出约拿情结。现在我们国家的学者将其概念进行了扩展形成了中国式的约拿情结,它表现为:许多人甘愿平庸不渴望甚至不曾想过成为圣人、伟人;人们愿意与自卑的人交往,而很难容忍自傲的人;人们愿意接近弱者,而对强者怀有敌意;人们喜欢那些循规蹈矩的人,很难喜欢有独立见解的人;自己不主动争取成功,而当别人取得成功时又会嫉妒[2]约拿情结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它或多或少的存在我们的身上。在很多情况人们可能表现对自己的利益目标的追求缺乏积极性,当自己处于别人对立层时不采取相应措施,并非心理圈层理论失去了作用,而是因为“约拿情结”在起作用。人的表现并不代表人的心理趋向,但当我们在分析人的心理掌握他的心理趋向而采取相应措施就会收获我们预期的目的。(一)以心理圈层理论为依据搞清客人情况导游在与客人直接接触前要了解一些客人的一些资料以做到有的放矢。另外还应该善于观察、分析游客的心理。能够在短时间内搞清客人之间的关系,旅游团队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是一个小团体,相对这个团体各个客人会形成自己的心理圈层。导游只有分清把握各个客人的心理圈层才能更好的处理团队内部的各种关系,避免客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等。(二)以心理圈层理论为基础摆放客人位置导游在在游客、景区、酒店、商店为背景的心理圈层中应把客人放在自己的“利益统一层”中,导游应该力争与游客建立伙伴关系,因为只有在游客的合作下,旅游活动才能得以顺利地进行并达到良好的效果。(三)以心理圈层理论为基础拉近客人与自己的心理距离拉近导游与客人的心理距离也就是导游采取积极措施争取进入客人心理圈层中的“利益统一层”。当进入客人的利益统一层后,客人在心理、行动方面会主动把导游的感觉、利益考虑在内,配合导游的工作、处处为导游着想。会让导游感到有种“客人很通情达理”的感觉。对于如何才能进入客人心理圈层中的“利益统一层”本人建议应坚持公平公正是人交往的基本原则,不要因为自己的好恶对客人另眼相看。如果厚此薄彼很容易引起客人反感,这种反感很容易使客人与自己对立起来。当团队中有老人、孩子、残疾人的时候应该适当提供特殊服务。如果你的行为不符合大多数人认可的这种取向,就会拉大彼此的心理距离。对性格内向的不爱说话表现压抑的游客,多数是受约拿情结的影响,如果能经常跟他沟通,各种活动争取他们的意见往往会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四)以心理圈层理论为指导正确处理全陪地接司机的关系地陪、全陪和司机是一个服务集体,三人要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及时商量工作的进展细节,以及应付可能出现的问题。在这三人中地接导游要占主导地位,全陪和司机全力进行配合。需要地接导游从中协调,来努力创造一个相对和谐的合作气氛。作为地陪来讲, 对全陪要主动争取配合, 及时沟通信息;对司机要做到互相尊重、互相谅解。不论是地接还是全陪都应努力将对方和司机纳入“利益统一层”。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相互谅解,更好的配合高质量的完成团队接待任务。(五)以心理圈层理论为参考正确拿取回扣以回扣为主体的导游薪金体系从20世纪80年代就逐渐形成, 在行业内部获得了默认,在一定意义上是各方面利益达到均衡的默契“体制”,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旅行社的恶性削价竞争[3]。游客大多都有购物的需求,关键是看你如何引导,让游客购得舒心、钱花得甘心。导游应该本着对游客有益的原则,重视并做好这项工作。导游在为游客做购物指导时应该要以满足游客的需要为出发点,并且熟悉商品知识,当好游客的参谋。综上所述,旅游心理学一直以来是我们研究的弱项,旅行社管理者和导游对游客心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服务过程中很少考虑游客心理需求,很多情况是机械完成旅游服务。因此,我们应加强旅游心里学方面的理论研究,从而更好的为旅游业服务;应及时对导游进行心理学方面培训,使其能够分析掌握和调节客人心理,更好的完成带团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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