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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的论文研究内容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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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的论文研究内容怎么写

导言文献综述问题提出原因国内外研究的现状一、概念名词解释:会计内控制度二、会计内控制度都包括哪些方面、哪些因素三、说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好处,可从正反四、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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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如苍生何] 于 2005-10-31 19:30:32上贴 --------------------------------------------------------------------------------浅谈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以股份公司为中心 钱志远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从预防机制和救济机制来探讨在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问题。预防机制着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危害投资者产权和利益的事件发生。倘若这种危害仍然未能幸免,产权的司法救济机制(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将成为一种最有效的干预手段,来对遭到侵害的产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使之得到补偿。 关键词:公司治理 产权保护 预防机制 救济机制 一、在公司治理中研究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有人主张投资者在购买股份公司的股份、将个人财产投入股份公司后,个人财产变成了企业财产,其个人产权即不复存在,投资者仅仅享有股权,当然在公司治理中也就不涉及产权保护的问题了。这种主张值得商榷。 首先,我们对产权的概念不能理解得过于狭隘。自"产权"概念的提出之日起,关于产权的性质、界定、范围即引起了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广泛讨论。随着讨论的深入,人们对产权的使用已经超出了"财产所有权"的范围。"知识产权"即是明显的例证。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都是以无形财产为标的的集合权利,并且具有时间性,因而与所有权有很大区别。此外,"产权"一词已经用于企业法领域。例如,在80年代关于企业财产权问题的讨论中,就有学者提出"法人产权"的概念,以试图说明在国家所有权存续状态下企业法人享有的对企业财产的现实支配地位。 [1]按照英美法的概念,property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人们所拥有的对于物的权利,二是指作为这种权利的客体的各种有形物和无形物。其中,前一种含义处于主导地位。《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property可定义为一种支配经济财物的排他性权利;它是对关于权利和义务、特权与限制的概念的称谓。" [2]《牛津法律指南》指出:"property这一术语适于被用于表示所有权,例如在法律规则规定物质产权转移的情况下。"同时又指出:"最好是把产权理解为不是单一权利,而是若干不同权利的集束(bundle),其中的一些权利甚至许多权利可以在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让与。" [3]现代产权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所谓的"从归属到利用"的趋势,即法律制度由过去的单纯注重确认财产归属转向越来越多的着眼于财产的流转和利用。法律鼓励所有权人将其财产投入流通领域,鼓励所有权人在不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转移给他人利用。例如,所有权人可以将其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让与他人,甚至可以对处分权能做出有限制的让与(如允许承租人转租)。严格来讲,产权概念及制度关心的是市场交易即通过这种交易所实现的资源配置。 其次,股权可以视为产权的转换和再现。投资者将私有财产投入股份公司后丧失了对现实财产的实际控制权,这是事实。但另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投资者在将他的现实财产支配权让渡给公司法人以后,他便得到一种原始所有权转换而来的股权。在强式意义上,股份制的前提是不消灭私人所有制,换句话说,私有制是公众化型态的股份制得以维持的支撑。所谓"强式意义"是指社会普遍意义上的,具有普世价值的。具体来讲,就整个社会范围来讲,私有财产制是一种得到普遍承认的社会体制,在时间上经历了风雨的洗礼、在地域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从伦理学和人类本性方面来讲,私有财产制也是与人类的本性相契合的,人都是自私的,人又是贪婪的;在占有土地等物品的同时,又试图将其保值增值。但这种强式意义上的产权与弱式意义上的股权并不冲突,在一定意义上是同质的。"弱式意义"是与强式意义相对照的一个概念,是指强式意义的例外,或者更准确地讲,是强式意义在新的制度条件下的适应与筛选。结合历史来说,生产力的进步和市场竞争导致了生产规模扩大化的需求,这就要求对社会中分散的个人资本进行广泛吸收。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的制度安排有效地促成了这种资本社会化。正如马克思所言:"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 [4]可以说,股权是强式意义上的产权在公司领域内和在新的制度需求和制度安排下的弱式意义的转换与再现。 再次,股权是投资交易中的一种约定。股权大体上可以界定为社员权与财产权。社员权就是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监督权等。而作为一种财产权,股权的意义就是一种收益权。也就是说,股权代表了投资者对企业利润中的一定份额的索取权。所以,从单个的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股权实际上是投资交易中的一种约定:我把我的私人资本投放到你这个社会化的资本单位中,让它加入这个资本单位的运行,然后按照它在这个单位中所占的份额,由我来分享资本运行的收益。这充分说明了股权的产权本质。 对于私有产权下的股份公司而言,股东们拥有的资源,其价值专门体现于这-公司。在现实社会中,股份公司是由不同人所拥有的资源的一个合作性集合体。 [5]现代股份公司依赖于有限责任制和增加股份的可转让性,并依赖于私有产权的可让渡性,通过在指导生产协作活动和人才使用方面实现了大规模专业化并取得了种种收益。这种"分离"作为控制和调整的方法,可以使人们在行使私有产权方面实行有效率的富于生产性的专业化,而不是破坏或削弱了私有产权的效率。 二、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的特点 产权保护是防止产权受到侵犯的预防措施和产权受到侵犯时采取的救济手段。产权保护不是产权本身,虽然它与产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并且以产权的客观存在为前提。产权保护可以理解为一种请求权,具有一定的妨害防止力和妨害除去力。[6]也就是说,如果产权有受侵害之虞或受到侵犯时,法律体制应当提供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或救济;否则,人们就不会信赖产权,也不会把产权作为交易的前提,资源的配置有可能依赖于市场以外的其它机制(例如政府的计划分配、即时清结的物物交换),而这些机制的效率很显然低于市场机制。 鉴于私有产权在股份公司中以股权的形式加以表现,那么,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具有相对性。按照传统民法理论,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公司治理中的私有产权本质上仍然是所有权,但其保护却不具有绝对性,充其量是一种相对性的保护;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对于现代股份公司的股东及公司实体而言,不必再像古典企业的企业主一样承担无限偿债责任。股东仅以股票票面金额的投资义务为限度,公司则已全部财产对未承担有限责任;若资不抵债,或整顿或破产,与公司股东无任何义务关系。另外,从弱式意义的股权来讲,股权包括的范围仅有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监督权等。这些权利从本质上讲,都是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权利人只能请求特定人未一定行为,因而都不属于应当予以绝对保护的范围。 2. 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具有对立统一性。投资者投入公司形成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由董事会和经理进行管理,同时股东享有股票所有权--这样,一般股东的利益常常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从事公司经营的董事和经理可能成为恶意的代理人; [7]以代理理论的观点来看,代理人的行为是自我利益(self-bebefit)导向的,因此存在潜在的权利滥用和为自己谋利的可能性。 [8]《公司法》列举了数种公司管理者侵犯公司财产的行为,如第214条规定的"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董事、经理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215条规定的"董事、经理自营或者为他人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另外,股东、董事会与经理在决策时的着眼点也不同:股东会较多着眼于长远目标,制定企业长远的策略;董事会着眼于中期目标,拟定具体的策略;经理着眼于短期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拟出工作方案。 [9]这三种不同的着眼点必然造成三个主体在具体策略上的矛盾与冲突。因此,股东与公司的管理者在产权收益分配和公司策略制定上显现一定程度的对立性。投资者与经营者的统一体现在:若公司存在,投资者、经营者则可分享产权收益;若公司破产,则投资者的投资可能无法收回,经营者名誉大损、失业回家。因此,在利益分配机制上,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另一方面,在公司破产或被恶意接管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产权收益分享又是一致的、统一的。 三、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机制 正如上文所述,产权保护包括预防和救济两个方面:预防是指在侵害产权的事实发生之前,设计完善的制度和安排,将侵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使之不能发生。救济是指当产权真实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制度安排应能使恢复到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或者将损害的财产修复,或者对之予以金钱补偿。 (一)预防机制 公司治理,根据《新帕尔格雷夫大词典》的观点,认为它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组成的结构,其本质是使经营者忠于职守。这种观点在北美比较流行。这种观点是从公司治理的具体形式入手的;若从公司治理制度功能的角度进行定义,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三者组成的一定的制衡关系。根据产权理论的观点,公司治理从实质上讲是一种产权或控制关系。 [10]这样,在公司治理与产权保护之间就产生了一定的契合点;在讨论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预防机制时,也应当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着手。 1.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 研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首先应明确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各自的权力定位,这在《公司法》第103条和第112条已有明确的规定。研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应从两个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使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在公司重大事项变更上的决策权制衡更加明晰,更加顺应实践的需要。美国《示范公司法》在1999年2月针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策权界定做出了多处修改。在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规定上,将原先的"公司董事会可向股东提出建议对公司组织章程作一处和多处的修订"的规定修改为"修改建议必须应得到董事会的通过",并增加了"除在第10.05、10.07和10.08节规定之外,董事会通过修改建议后,必须将修改建议提交股东批准。董事会必须将提交股东批准修改的推荐传送给股东。除非董事会做出决定认为,由于存在着利益冲突或其他特殊情况董事会不应建议该修改,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必须将做出此项决定的根据传送给股东。"该修改,使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章程上的修改权限更加清晰,在顺序安排上也更加突出了股东大会在此事项上的重要性。在公司合并和股份交换、公司资产出售及公司解散事项上,1999年2月的修改都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做出了明晰的规定。 第二,应从强化程序规制上以保证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制衡有效进行。董事会拥有管理公司似无的广泛权力,董事会成员的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必须在程序规制上予以强化,以保证股东对董事会具有有效制约。这种程序规制的强化应包括两个方面:强化股东积极菜价股东大会决策、有效行使表决权和控制权的程序规制;强化规范董事会行使权力的程序规制。第一方面,需要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股东提案制度和股东表决制度进行完善和提高,推进股东权利运动。第二方面,需要强化董事的衣物及规范董事行使权力的原则,如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和经营判断原则的引入。 在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上,我国《公司法》一方面在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股东的提案制度和股东的表决制度上予以足够的重视,特别是股东的投票制度,应采取累积投票制的重大变革;另一方面,应在强化董事的责任及规范董事的权力的行使上给与足够的重视,完善董事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规定及强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负责性(accountability)已成为当务之急。 2.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经理层的主要目标是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如果不采取对经理层的相应激励机制,也可能只是股东的一厢情愿。因此股东宁愿付出极高的薪酬,让经理层有充分的积极行为股东牟利。这就是代理理论中所说的就绝代理人的代的风险及偷懒问题。 [11]对经理层的监督和控制,主要来自两方面,即供内部的监控机制和腕部的监控机制。公司的内部监控机制主要是指股东和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控制,而外部监控主要是指市场竞争机制(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竞争)、政府部门的监控及各社会舆论的监督等。以股东为例,其对公司的控制一般通过两种方式,即"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用手投票"机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股东利用自己的投票权控制董事会成员的人选和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用脚投票"多是大型招股公司中的小股东乐意采用的方式。因为小股东以"用手投票"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经理层,意味着股东可能为此付出一定的财力、精力与时间来获取信息并由此评价经理层的业绩,其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超出其监控经理层的收益。机构投资者对经理层约束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是众多有影响的机构投资者发表的公司治理声明。 [12] 针对我国的层出不穷的对经营层监督和约束乏力的现象, [13]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加强之:①强化股东对经理层的控制和问责机制;②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及对经理层的约束机制; [14]③强化经理层的信息披露机制。 [15] 3.监事会的制衡机制 我国的监事会基本沿用大陆法系的做法,但我国的监事会制度与德国等的有较大差别,其作用及其有限,监事会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在完善监事会制度上,我们应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职责,建立一个职责分明、职权明确的监事会运行机制,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第一,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在突出监事会享有业务执行监督权和财务检查权的同时,赋予监事代表公司起诉董事和经理的权力;第二,完善监事的任命机制及改善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设立独立监事制度,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第三,完善监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提高监事的薪酬和责成监事对违反注意义务的失职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救济机制 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救济机制是指在董事会权力的行使侵犯股东权利时,股东如何行使有效的司法救济手段,也就是如何使司法的干预成为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的最后手段。从各国司法实践来看,股东行使司法救济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股东的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派生诉讼)。那么,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在什么条件下予以适用?Clark教授认为,当被控的不法行为主要侵害公司的利益时,需要派生诉讼;而当不法的行为主要损害股东的利益时,适于直接诉讼。Clark教授进一步归纳到,直接诉讼的情形主要发生于:股东提起的执行其检查公司的名册权和记录权的诉讼,执行投票权的诉讼,执行优先购买权的诉讼,强迫宣布发放股息的诉讼,执行补偿权的诉讼,使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诉讼,以及对管理人员因欺诈股东购买或出售股份提起的诉讼。性质上属于派生诉讼的包括基于违反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案例,如严重的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基本自我交易、过分的补偿费和篡夺公司机会。在某些情况下,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也可以互相转化。 [16]但反过来讲,过度的司法干预将严重损害公司运作的基础,使大批有抱负的董事经营人才灾难衣捉摸的商业机会面前丧失勇气。从这个意义上,对公平的过度追求也有可能损害效率。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司法救济机制手段的运用上,一方面必须强调司法手段的运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司法手段的滥用。 四、结论 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看似两个毫不相关的话题,但当"理性经济人"将其私有财产投入股份公司之后,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之间就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如何在公司治理中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产权和利益就成为了经济学界和公司法学界不得不直接面对的问题。本文试图从预防机制和救济机制来探讨在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问题。预防机制着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危害投资者产权和利益的事件发生。倘若这种危害仍然未能幸免,产权的司法救济机制(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将成为一种最有效的干预手段,来对遭到侵害的产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使之得到补偿。

请联系我邮箱(点我可见)。【篇名】 现代公司治理的关键——两权分离后的两权结合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王爱民.【刊名】 经济师 2004年04期 编辑部Email《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河北保定071000.【关键词】 治理结构. 所有权. 控制权.【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现代公司的治理实质上是设计一种制度安排,这一安排无论从人员组成、赋予的权力、各自的职能等,都是围绕所有权对控制权的约束和监督来设置和规定的。这种监督和约束的起因是由公司法人财产制度造成的两权分离;这种约束和监督的目的是使经营者的行为符合所有者的利益。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现代公司的治理体现了两权分离后的两权结合。【光盘号】 ELAW0405S18 【篇名】 “德法兼治”是现代公司治理的必由之路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李华.【刊名】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年04期 编辑部Email《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关键词】 现代公司. 治理. 德法兼治.【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现代公司治理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性关注的课题。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观念的影响下,"法治"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越来越强,相对而言,"德治"的作用却日渐被人忽略。而道德规范是对法治失灵最好的补充机制。在现代公司治理中,应当走出几个常见的认识误区,实行"德法兼治",形成德法并举、互为补充的公司治理机制。【光盘号】 SOCI0411S1【篇名】 公司治理危机与公司治理评价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段学平.【刊名】 经济导刊 2004年09期 编辑部Email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北京银监局.【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近年来,国内外相继发生上市公司财务不实和知名大公司因公司治理制度设计不合理或运行机制不健全造成运营方面的困难,引起公司倒闭、兼并事件,暴露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进一步导致公司治理危机。如美国安然公司、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国内的蓝田公司、新疆啤酒花公司等,促使人们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备性进行审视。从企业运营的表现来看,公司治理危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董事会的独立性问题,独立董事不独立。例如安然公司的17名董事会成员中,除了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外,其余15名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其实,他们并不真正独立【光盘号】 ELAW0503S116 【篇名】 企业家创造力开发——基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顾颖.【刊名】 山西统计 2003年10期 编辑部EmailCJFD收录期刊【机构】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太原030024.【关键词】 企业家创造力开发.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创新动力. 创新空间. 创新能力.【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企业家创新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因此,对企业家创造力开发机制及其经济环境进行分析研究,有着特别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将选择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企业进行初步研究,从中寻求企业家创造力开发的一般性约束条件。【光盘号】 SOCI0312【篇名】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作者】 冯根福. 赵健.【刊名】 中国工业经济 2002年11期 编辑部Email《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陕西西安710061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 本质. 分析方法. 对策.【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摘要】 本文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分析方法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 ;在上述基础上 ,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 ,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光盘号】 ELAW0301

公司治理论文要怎么研究才能写

浅谈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如苍生何] 于 2005-10-31 19:30:32上贴 --------------------------------------------------------------------------------浅谈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以股份公司为中心 钱志远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从预防机制和救济机制来探讨在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问题。预防机制着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危害投资者产权和利益的事件发生。倘若这种危害仍然未能幸免,产权的司法救济机制(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将成为一种最有效的干预手段,来对遭到侵害的产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使之得到补偿。 关键词:公司治理 产权保护 预防机制 救济机制 一、在公司治理中研究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有人主张投资者在购买股份公司的股份、将个人财产投入股份公司后,个人财产变成了企业财产,其个人产权即不复存在,投资者仅仅享有股权,当然在公司治理中也就不涉及产权保护的问题了。这种主张值得商榷。 首先,我们对产权的概念不能理解得过于狭隘。自"产权"概念的提出之日起,关于产权的性质、界定、范围即引起了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广泛讨论。随着讨论的深入,人们对产权的使用已经超出了"财产所有权"的范围。"知识产权"即是明显的例证。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都是以无形财产为标的的集合权利,并且具有时间性,因而与所有权有很大区别。此外,"产权"一词已经用于企业法领域。例如,在80年代关于企业财产权问题的讨论中,就有学者提出"法人产权"的概念,以试图说明在国家所有权存续状态下企业法人享有的对企业财产的现实支配地位。 [1]按照英美法的概念,property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人们所拥有的对于物的权利,二是指作为这种权利的客体的各种有形物和无形物。其中,前一种含义处于主导地位。《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property可定义为一种支配经济财物的排他性权利;它是对关于权利和义务、特权与限制的概念的称谓。" [2]《牛津法律指南》指出:"property这一术语适于被用于表示所有权,例如在法律规则规定物质产权转移的情况下。"同时又指出:"最好是把产权理解为不是单一权利,而是若干不同权利的集束(bundle),其中的一些权利甚至许多权利可以在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让与。" [3]现代产权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所谓的"从归属到利用"的趋势,即法律制度由过去的单纯注重确认财产归属转向越来越多的着眼于财产的流转和利用。法律鼓励所有权人将其财产投入流通领域,鼓励所有权人在不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转移给他人利用。例如,所有权人可以将其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让与他人,甚至可以对处分权能做出有限制的让与(如允许承租人转租)。严格来讲,产权概念及制度关心的是市场交易即通过这种交易所实现的资源配置。 其次,股权可以视为产权的转换和再现。投资者将私有财产投入股份公司后丧失了对现实财产的实际控制权,这是事实。但另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投资者在将他的现实财产支配权让渡给公司法人以后,他便得到一种原始所有权转换而来的股权。在强式意义上,股份制的前提是不消灭私人所有制,换句话说,私有制是公众化型态的股份制得以维持的支撑。所谓"强式意义"是指社会普遍意义上的,具有普世价值的。具体来讲,就整个社会范围来讲,私有财产制是一种得到普遍承认的社会体制,在时间上经历了风雨的洗礼、在地域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从伦理学和人类本性方面来讲,私有财产制也是与人类的本性相契合的,人都是自私的,人又是贪婪的;在占有土地等物品的同时,又试图将其保值增值。但这种强式意义上的产权与弱式意义上的股权并不冲突,在一定意义上是同质的。"弱式意义"是与强式意义相对照的一个概念,是指强式意义的例外,或者更准确地讲,是强式意义在新的制度条件下的适应与筛选。结合历史来说,生产力的进步和市场竞争导致了生产规模扩大化的需求,这就要求对社会中分散的个人资本进行广泛吸收。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的制度安排有效地促成了这种资本社会化。正如马克思所言:"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 [4]可以说,股权是强式意义上的产权在公司领域内和在新的制度需求和制度安排下的弱式意义的转换与再现。 再次,股权是投资交易中的一种约定。股权大体上可以界定为社员权与财产权。社员权就是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监督权等。而作为一种财产权,股权的意义就是一种收益权。也就是说,股权代表了投资者对企业利润中的一定份额的索取权。所以,从单个的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股权实际上是投资交易中的一种约定:我把我的私人资本投放到你这个社会化的资本单位中,让它加入这个资本单位的运行,然后按照它在这个单位中所占的份额,由我来分享资本运行的收益。这充分说明了股权的产权本质。 对于私有产权下的股份公司而言,股东们拥有的资源,其价值专门体现于这-公司。在现实社会中,股份公司是由不同人所拥有的资源的一个合作性集合体。 [5]现代股份公司依赖于有限责任制和增加股份的可转让性,并依赖于私有产权的可让渡性,通过在指导生产协作活动和人才使用方面实现了大规模专业化并取得了种种收益。这种"分离"作为控制和调整的方法,可以使人们在行使私有产权方面实行有效率的富于生产性的专业化,而不是破坏或削弱了私有产权的效率。 二、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的特点 产权保护是防止产权受到侵犯的预防措施和产权受到侵犯时采取的救济手段。产权保护不是产权本身,虽然它与产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并且以产权的客观存在为前提。产权保护可以理解为一种请求权,具有一定的妨害防止力和妨害除去力。[6]也就是说,如果产权有受侵害之虞或受到侵犯时,法律体制应当提供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或救济;否则,人们就不会信赖产权,也不会把产权作为交易的前提,资源的配置有可能依赖于市场以外的其它机制(例如政府的计划分配、即时清结的物物交换),而这些机制的效率很显然低于市场机制。 鉴于私有产权在股份公司中以股权的形式加以表现,那么,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具有相对性。按照传统民法理论,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公司治理中的私有产权本质上仍然是所有权,但其保护却不具有绝对性,充其量是一种相对性的保护;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对于现代股份公司的股东及公司实体而言,不必再像古典企业的企业主一样承担无限偿债责任。股东仅以股票票面金额的投资义务为限度,公司则已全部财产对未承担有限责任;若资不抵债,或整顿或破产,与公司股东无任何义务关系。另外,从弱式意义的股权来讲,股权包括的范围仅有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监督权等。这些权利从本质上讲,都是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权利人只能请求特定人未一定行为,因而都不属于应当予以绝对保护的范围。 2. 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具有对立统一性。投资者投入公司形成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由董事会和经理进行管理,同时股东享有股票所有权--这样,一般股东的利益常常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从事公司经营的董事和经理可能成为恶意的代理人; [7]以代理理论的观点来看,代理人的行为是自我利益(self-bebefit)导向的,因此存在潜在的权利滥用和为自己谋利的可能性。 [8]《公司法》列举了数种公司管理者侵犯公司财产的行为,如第214条规定的"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董事、经理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215条规定的"董事、经理自营或者为他人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另外,股东、董事会与经理在决策时的着眼点也不同:股东会较多着眼于长远目标,制定企业长远的策略;董事会着眼于中期目标,拟定具体的策略;经理着眼于短期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拟出工作方案。 [9]这三种不同的着眼点必然造成三个主体在具体策略上的矛盾与冲突。因此,股东与公司的管理者在产权收益分配和公司策略制定上显现一定程度的对立性。投资者与经营者的统一体现在:若公司存在,投资者、经营者则可分享产权收益;若公司破产,则投资者的投资可能无法收回,经营者名誉大损、失业回家。因此,在利益分配机制上,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另一方面,在公司破产或被恶意接管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产权收益分享又是一致的、统一的。 三、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机制 正如上文所述,产权保护包括预防和救济两个方面:预防是指在侵害产权的事实发生之前,设计完善的制度和安排,将侵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使之不能发生。救济是指当产权真实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制度安排应能使恢复到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或者将损害的财产修复,或者对之予以金钱补偿。 (一)预防机制 公司治理,根据《新帕尔格雷夫大词典》的观点,认为它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组成的结构,其本质是使经营者忠于职守。这种观点在北美比较流行。这种观点是从公司治理的具体形式入手的;若从公司治理制度功能的角度进行定义,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三者组成的一定的制衡关系。根据产权理论的观点,公司治理从实质上讲是一种产权或控制关系。 [10]这样,在公司治理与产权保护之间就产生了一定的契合点;在讨论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预防机制时,也应当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着手。 1.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 研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首先应明确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各自的权力定位,这在《公司法》第103条和第112条已有明确的规定。研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应从两个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使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在公司重大事项变更上的决策权制衡更加明晰,更加顺应实践的需要。美国《示范公司法》在1999年2月针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策权界定做出了多处修改。在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规定上,将原先的"公司董事会可向股东提出建议对公司组织章程作一处和多处的修订"的规定修改为"修改建议必须应得到董事会的通过",并增加了"除在第10.05、10.07和10.08节规定之外,董事会通过修改建议后,必须将修改建议提交股东批准。董事会必须将提交股东批准修改的推荐传送给股东。除非董事会做出决定认为,由于存在着利益冲突或其他特殊情况董事会不应建议该修改,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必须将做出此项决定的根据传送给股东。"该修改,使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章程上的修改权限更加清晰,在顺序安排上也更加突出了股东大会在此事项上的重要性。在公司合并和股份交换、公司资产出售及公司解散事项上,1999年2月的修改都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做出了明晰的规定。 第二,应从强化程序规制上以保证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制衡有效进行。董事会拥有管理公司似无的广泛权力,董事会成员的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必须在程序规制上予以强化,以保证股东对董事会具有有效制约。这种程序规制的强化应包括两个方面:强化股东积极菜价股东大会决策、有效行使表决权和控制权的程序规制;强化规范董事会行使权力的程序规制。第一方面,需要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股东提案制度和股东表决制度进行完善和提高,推进股东权利运动。第二方面,需要强化董事的衣物及规范董事行使权力的原则,如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和经营判断原则的引入。 在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上,我国《公司法》一方面在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股东的提案制度和股东的表决制度上予以足够的重视,特别是股东的投票制度,应采取累积投票制的重大变革;另一方面,应在强化董事的责任及规范董事的权力的行使上给与足够的重视,完善董事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规定及强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负责性(accountability)已成为当务之急。 2.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经理层的主要目标是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如果不采取对经理层的相应激励机制,也可能只是股东的一厢情愿。因此股东宁愿付出极高的薪酬,让经理层有充分的积极行为股东牟利。这就是代理理论中所说的就绝代理人的代的风险及偷懒问题。 [11]对经理层的监督和控制,主要来自两方面,即供内部的监控机制和腕部的监控机制。公司的内部监控机制主要是指股东和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控制,而外部监控主要是指市场竞争机制(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竞争)、政府部门的监控及各社会舆论的监督等。以股东为例,其对公司的控制一般通过两种方式,即"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用手投票"机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股东利用自己的投票权控制董事会成员的人选和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用脚投票"多是大型招股公司中的小股东乐意采用的方式。因为小股东以"用手投票"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经理层,意味着股东可能为此付出一定的财力、精力与时间来获取信息并由此评价经理层的业绩,其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超出其监控经理层的收益。机构投资者对经理层约束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是众多有影响的机构投资者发表的公司治理声明。 [12] 针对我国的层出不穷的对经营层监督和约束乏力的现象, [13]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加强之:①强化股东对经理层的控制和问责机制;②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及对经理层的约束机制; [14]③强化经理层的信息披露机制。 [15] 3.监事会的制衡机制 我国的监事会基本沿用大陆法系的做法,但我国的监事会制度与德国等的有较大差别,其作用及其有限,监事会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在完善监事会制度上,我们应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职责,建立一个职责分明、职权明确的监事会运行机制,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第一,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在突出监事会享有业务执行监督权和财务检查权的同时,赋予监事代表公司起诉董事和经理的权力;第二,完善监事的任命机制及改善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设立独立监事制度,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第三,完善监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提高监事的薪酬和责成监事对违反注意义务的失职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救济机制 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救济机制是指在董事会权力的行使侵犯股东权利时,股东如何行使有效的司法救济手段,也就是如何使司法的干预成为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的最后手段。从各国司法实践来看,股东行使司法救济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股东的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派生诉讼)。那么,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在什么条件下予以适用?Clark教授认为,当被控的不法行为主要侵害公司的利益时,需要派生诉讼;而当不法的行为主要损害股东的利益时,适于直接诉讼。Clark教授进一步归纳到,直接诉讼的情形主要发生于:股东提起的执行其检查公司的名册权和记录权的诉讼,执行投票权的诉讼,执行优先购买权的诉讼,强迫宣布发放股息的诉讼,执行补偿权的诉讼,使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诉讼,以及对管理人员因欺诈股东购买或出售股份提起的诉讼。性质上属于派生诉讼的包括基于违反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案例,如严重的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基本自我交易、过分的补偿费和篡夺公司机会。在某些情况下,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也可以互相转化。 [16]但反过来讲,过度的司法干预将严重损害公司运作的基础,使大批有抱负的董事经营人才灾难衣捉摸的商业机会面前丧失勇气。从这个意义上,对公平的过度追求也有可能损害效率。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产权保护的司法救济机制手段的运用上,一方面必须强调司法手段的运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司法手段的滥用。 四、结论 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看似两个毫不相关的话题,但当"理性经济人"将其私有财产投入股份公司之后,产权保护与公司治理之间就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如何在公司治理中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产权和利益就成为了经济学界和公司法学界不得不直接面对的问题。本文试图从预防机制和救济机制来探讨在公司治理中的产权保护问题。预防机制着眼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危害投资者产权和利益的事件发生。倘若这种危害仍然未能幸免,产权的司法救济机制(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将成为一种最有效的干预手段,来对遭到侵害的产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使之得到补偿。

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的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

[摘要]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最基本特征是家族所有与家族控制。从成本与效率角度来分析,家族企业模式是特定企业边界下降低交易成本的最佳制度安排。从企业的契约角度来看,家族模式是关系治理与正式治理互为补充,较现代公司治理模式而言,前者的治理作用更为显著。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必然从创业期、发展期进入成熟期,现代公司治理模式将成为家族企业转型的目标模式,它将向产权社会化,经营者职业化,企业文化契约化三种路径实现。但中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转型还会受到中国特有的宏观环境影响,如发育迟缓的资本市场,欠发达的经理人市场,中国文化浓重的家族情结等影响。 [关键词]公司治理;家族企业;职业经理人;产权社会化 一、家族企业的本质与家族企业发展 (一)家族企业的特点。 (二)家族企业发展三阶段。 二、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有效性与特殊性分析 (一)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是基于成本与效率的选择。 1 家族治理模式的成本优势。 2 家族治理模式的效率优势。 (二)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特殊性分析。 三、转型为现代公司治理模式是家族企业的必然选择 (一)家族企业转型的必要性 (二)家族企业转型的路径选择 1 产权社会化。 2 经营者职业化。 3 企业文化契约化。 四、家族企业公司治理转型的障碍分析 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是一个涉及企业所有权结构、控制权配置结构和治理机制等多个层面的全方位制度变迁过程。家族企业公司治理模式转型从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而言可能遭遇以下障碍。 (一)发育迟缓的资本市场。 (二)职业经理人市场的不完善。 (三)中国文化浓重的家族情结。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只用!

论文的研究内容怎么写

论文的类型有很多种,论文研究内容怎么写无非是分为三个部分前言、主题、结尾。

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前言也就是论文的开头主要有三种写法,查重软件第一种根据调查的环境问题及答案,从中心问题的基本观点;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事情经过、主要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直接说明调差的结果,语言精练概括,有画龙点睛的作用。

主体就是调查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调查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结尾的写法比较多,但是建议同学们写出论文中不足和需要继续研究指出,从不同的观点说明问题,加深的论文的可读性。

学术论文四大特点:

学术性:学术论文的学术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科学性: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的科学研究方法。

创造性: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

理论性: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1、工具/原料:论文、电脑 2、首先我们需要解析论文题目,明白这篇论文到底需要写什么。 3、首先写论文的前言,写明论文的调查背景、经过、主要问题等基本情况。 4、接下来写论文的主题,即论文的主要部分,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等。 5、然后写结尾,结尾可以写明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 6、最后可以进行总结,对本篇所研究内容进行总结。

公司治理论文研究方向

浅析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相互作用关系的研究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浅析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相互作用关系的研究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论文关健词】 技术创新公司治理相互作用改善

相关论文查阅:大学生论文、工商财务论文、经济论文、教育论文

【论文文章摘要】 本文主要是通过分析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指出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和动力,要求企业必须通过完善和变革公司治理结构来更好的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技术创新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1、技术创新概念

创新概念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 , A , Schumpeter)于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中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决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创新活动,把创新定义为一种生产函数的新设定,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在他看来,企业家就是一个创新家,企业家的精神就是创新。缪尔赛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技术创新概念作了系统的整理分析。他认为:“技术创新是以其构思新颖性和成功实现为特征的有意义的非连续性事件”。

国内的学者彭玉冰、白国红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生产组织进行重新组合,以建立效能更好、效率更高的新生产体系,获得更大利润的过程。”傅家骥等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的新组织,它是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

2、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就是技术创新,这就要求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活动的实行。而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是在公司治理结构设定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的,完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实现对技术创新活动有促进作用。因此,技术创新的成功必须依赖于:一是管理者必须科学的进行创新决策,减少创新的未知性;二是发挥管理者的创新积极性和战略眼光,以减少较高风险性;三是筹备创新所需备的资金,这是创新收益滞后的直接要求。而上述几个方面都可以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得以解决。

二、公司治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技术创新是生产力的范畴,公司治理是生产关系的范畴,即技术创新决定公司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结构对技术创新有反作用,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否则会妨碍技术创新的进行。企业在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同时,在管理者、投人、成果分配以及创新模式等方面都受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1、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者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在技术创新的实施中,管理者是企业创新的主体,必须要有高度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具体说来,管理者的创新意识有以下特征:一是创新动力,即激励或刺激管理者从事创新活动的物质与精神因素。二是创新能力,如机会的识别和把握能力,快速组织与实干精神等。三是创新权力,包括与创新决策和实施相关的其它权力。四是创新决策,即管理者创新选择的范围和对象,如创新内容、创新策略和创新方式的选择等。企业的管理者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会产生两种不同的选择:一是选择墨守成规,不会给企业短期内或在管理者任职期内带来损失;二是选择技术创新,承受巨大风险,一旦成功,为企业长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者与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这种关系,这就要求管理者的变革必须与企业技术创新同步进行,管理者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对推动技术创新活动至关重要,是企业顺利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前提和首要任务。

2、公司治理结构对技术创新投入和成果分配的影响

从技术创新的投人方式来说,技术创新活动需要企业的所有者、管理层、员工以及政府等对其相应的投人。企业主要是以资金和人力资源对其投人;政府主要以政策支持上对其投人。这些投人必定要涉及到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权责利。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完善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制衡体制,以保障创新的顺利开展。

公司治理结构决定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和享有权力,各利益主体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决策权、自治权与参于创新程度都影响了技术创新的绩效。因此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股东的利益保护是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目标,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模式也成为了现在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方向。

三、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技术创新的发展

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就是技术创新。由于技术创新的未知性、高投入性、回报滞后性,企业必须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实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结构,建立共同治理机制,从而有效地顺应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

1、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技术创新决策的科学性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基础,要建立决策有序,监督有效的治理结构。一是确保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控制权,实行持股主体多元化,解决所有权的虚置问题。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有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有一定控股股东,以便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二是完善董事会建设,通过股东大会的选举,推选出的非公司执行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保证董事会对股东承担受托责任,消除“内部人”和“一言堂”等阻碍公司有效运转的现象。三是提高监事会的监督素质,加强分析研究的能力,积极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结构,解决技术创新资金的来源

为保证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进行,需要了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完善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完善产品市场竞争机制,加强产品的市场治理整顿,规范产品市场秩序。二是完善经理市场竞争机制,公司的经理人存在许多潜在的竞争对手,经理人员常因自己的行为导致公司经营劣迹,利益受损。三是完善公司控制权市场竞争机制,如果公司业绩差,股价下跌,这就导致其他公司大量收购该公司股票,控股该公司,导致高级管理层的频频该组,导致大量项目停滞,资金流失。

3、建立共同治理机制发挥利益相关者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

企业把股东、管理层、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都纳人公司治理结构中,建立共同治理机制,可以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资本组织形式,从而发挥他们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另外,使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经营、决策、创新等享有一定的表决权,从而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共同推进企业的发展。

四、结论

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否则会影响技术创新的进行。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活动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和动力,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共同治理机制。高级管理层在企业创新活动中发挥积极性,科学地进行创新决策,从而有效的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实施,这样才能顺利推进企业的发展。而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核心的作用之一便是对经营者进行激励与约束,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合理的激励与约束体制的设置来调动企业全体员工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发挥企业管理者的创新热情,使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可持续性的发展。

不算会计学的学科设置是:管理学——工商管理学——会计学而虽然内容是管理科学的范畴,但是隶属于会计学的专业范围,所以划归会计学更合理。否则银行的就成为金融学的范畴了....所以我说公司治理属于会计学研究范围,跟管理会计有关。

公司管理毕业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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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

11. 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的探讨

12. 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与市场操纵问题研究

13. G电力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研究

14. 建立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全面预算管理

15. A公司财务一体化管理研究

16.关于发展中国百货零售业的新思考

17.全面预算管理在集团公司管理中的.应用

18. 融资融券的治理效应研究--基于公司盈余管理的视角

19. 公司控制权转移与盈余管理研究

20. 风险投资“逐名”动机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21. 集团管理控制与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基于10家企业集团的多案例分析

22. 中国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调查

23. 投资集团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探究

24. 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审计研究

25. 基于地区差异视角的外部治理环境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兼论公司治理的替代保护作用

26. 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准则变更与ST公司盈余管理

27. 公司治理结构、盈余管理动机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

28. 盈余管理、公司债券融资成本与首次信用评级

29. 万达集团资金管理模式研究

30. 我国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与控制研究

31. 多行业集团公司财务信息化管理体系研究

32. 机构投资者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

33.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企业价值

34.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

35. XX汽车公司全面存货管理探索

36. 基于风险管理的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内部控制研究

37. 我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创新研究

38. 外部治理环境、终极控制人特征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

39. 基于制度设计与措施选择论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40. 跨国公司执行力管理中国本土化模型的研究

41. 我国创业板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研究

42. 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法适用问题研究

43. 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44. IPO公司盈余管理动因与治理研究

45. 上市公司债务融资中的盈余管理实证研究

46. 治理与管理融合视角下上市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研究

47. 基于权变理论的中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

48. 我国保险公司经济资本管理研究

49. DHM公司基于战略的人力资源管理解决方案

50.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体系及其实施方案设计

51. 微利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

52. 一汽解放公司质量管理模式研究

53. 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

54. 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激励机制研究

55.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与控制研究

56. 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资本运营若干问题研究

57.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盈余管理研究

58.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研究

59.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60.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中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战略研究

61. 腾龙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62. AZ房地产公司管理诊断及建议

63. 资产减值会计政策与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

64. 公司治理下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

65. 寿险公司的利率风险管理研究

66. 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

67.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8. 中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竞争力及发展策略研究

69. 金和公司研发管理体系设计

70.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研究

71. 上市公司营运资本管理与公司绩效分析

72. 银行不良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管理

73. 公司治理中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及职责

74. 跨国公司的跨文化管理

75. 中小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76. 我国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盈余管理分析

77. 我国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渠道营销研究

78.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方式与审计意见

79. 供电公司固定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研究

80.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制度研究

81.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研究

82. 产品市场竞争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方式研究

83.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研究

84. 公司并购、盈余管理与高管薪酬变动

85. 公司战略影响盈余管理吗?

86. 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研究

87. 四川长虹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绩效问题研究

88. 家电销售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研究

89. 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信用管理机制研究

90. 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重构

9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92. SYDT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93. 公司治理与营运资金管理效率实证研究

94. 我国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问题探讨

95. 基于公司战略的全面预算管理研究

96. 公司现金流管理的实证研究

97. 公司快速成长期现金流管理问题研究

98. 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问题探讨

99.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法律问题研究

100. 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

101. 基于公司战略的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

跨国公司治理研究论文

跨国企业的 财务管理 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下面是我整理的跨国企业财务管理论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我国跨国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探析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继发展和国际经济的结合,国内的许多企业均通过收购海外公司的方式“走出去”,形成了跨国的企业集团。然而不同的制度、 文化 等方面的差异成为这些企业集团进行财务管理的巨大障碍, 文章 主要分析了我国的跨国企业集团在进行财务管理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并给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跨国企业集团 财务管理 海外并购

中图分类号:F23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024-0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我国政府建设集约型社会的战略指导下,国内企业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并购浪潮,伴随着国内的大型企业并购中小型企业,许多本国企业也抓住西方许多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的困境这一机遇,纷纷并购国外的相关企业。如2009年年底腾中重工试图收购悍马,结果虽然失败了,但是也掀起了我国企业并购国际知名品牌的大潮。最近吉利成功并购沃尔沃,从而获得这一世界知名汽车生产商的100%的股权,是我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典型案例。另外,本国众多的钢铁企业远赴澳洲和南美并购铁矿山,以及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等均说明了经过改革开放之后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部分企业已经具备了国际竞争力,可以想象未来我国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企业集团。然而不同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给跨国企业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国会计制度与欧美国家的不同为我国跨国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制造了很大的障碍。所以,文章认为针对我国目前的并购热潮,研究我国跨国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集团概念解析

所谓的企业集团是指由某个或者某几个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为核心,通过资本的关联性、产品和技术的互补性或者服务于核心企业的战略目标等原因结合在一起,一般称核心企业为母公司, 其它 相关企业为子公司,这些企业以母公司为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母公司的领导和制约,服务于母公司的战略目标,同时实现各自的收益,它们在经济上是统一控制的,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它们是相互独立的企业联合体,这种以母公司为核心组成的企业联合体一般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母公司拥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但是并不参与子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仅仅是通过股权的安排来获得子公司名义上的控制权,防止敌意的收购和接管对母公司的经营活动所造成的影响;第二种类型为混合型企业集团,即子公司本身就是母公司的某个部门或者某个组成部分,母公司不但拥有该企业的股权,还直接对该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进行干预,从而保证子公司的所有活动均是以母公司的战略目标为导向的,我国绝大部分的企业集团均属于第二种类型。

从上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所谓的跨国企业集团即为在两个或者更多的国家进行产品生产的企业集团,跨国企业集团在我国并不普遍,所以目前我国对跨国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研究还比较稀少。

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模式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模式与企业的行业、内部治理结构和企业自身所处的生命周期等因素均相关,所以不同的企业集团会结合本企业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财务管理模式。不论采取哪种财务管理模型,必须要处理好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权分配问题,从而保证母公司与子公司均按照企业的战略目标前进。目前的研究将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划分为三类,即:集权式的管理模式、分权式的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性的管理模式。

1.集权模式。所谓的集权模式即在整个企业集团中,由母公司对集团的财务预算进行统一的规定,并指出实现财务目标的具体措施,集团内的所有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母公司的要求去执行。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1)财务计划和预算由母公司制定,节省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同时也降低了群体决策所带来的时间和效率的损失;(2)能够充分发挥母公司的财务调控功能,保证所有的成员均为集团的战略目标服务,有效的保证整个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3)通过母公司的调控,保证资金集中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

然而集权模式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1)母公司的战略目标并不一定符合子公司的发展,有时候为了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牺牲子公司的利益,这样会在很大的程度上挫伤子公司的积极性,不利于子公司的长期发展;(2)母公司将自己置身于繁琐的财务计划细节中,不利于管理者去进行战略管理,而且如果母公司的管理层级过多的话,会造成财务数据的失真,从而导致错误的财务决策。

所以选择集权模式进行管理的企业一般是一些特殊的行业,如军工企业,或者是企业集团还处于组建的初期,必须通过统一的管理来迅速的将企业整合起来。

2.分权模式。即母公司将除了重大财务事项和战略决策之外的权利全部下放给子公司,仅仅保留 对子 公司财务结果进行考核的权利,子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该部门只接受母公司在财务战略上的业务指导,并需要定期向母公司汇报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与集权式的企业集团相比,分权模式的财务管理具有以下几项优点:(1)母公司将具体的财务计划下放,只负责财务战略的制定,有利于母公司集中精力来决策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2)各子公司自负盈亏,有利于充分的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进行创新活动;(3)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变化迅速的对财务计划做出调整,有效的避免财务风险。

但是分权模式也有以下几项风险:(1)各子公司自负盈亏,很容易让这些子公司产生本位主义,仅仅考虑自身的盈利水平,而置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于不顾;(2)由于各子公司只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做出决策,降低了各子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会造成一定程度的重复浪费;(3)在分权模式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能力也随之降低,从而使母公司的财务调控能力受到了极大的削弱,不利于统一企业集团的财务计划。

3.综合模式。正如上文所述,不论是集权的财务管理模式还是分权的管理模式,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所以许多研究者提出了将集权和分权模式相结合的综合模式,即通过严格的划分财务管理的权限,将那些会影响到企业集团长期发展战略的财务权利集中到母公司,而将那些非关键的财务权利下放给子公司,这样既可以保证母公司集中精力对企业集团的长期发展进行规划,又能有效的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于那些跨国企业集团来说,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处于不同的国家,其各方面的差异是非常显著的,虽然随着电子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跨国企业集团可以很便捷的实行集权管理,但是这些企业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策,实际上集权的管理和分权的管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企业集团在决定财务管理模式的时候,一定要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竞争环境,针对不同的状况采取相对应的财务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长期健康的稳定发展。

三、我国跨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对我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问题进行研究的学者很多,通过分析这些研究一致认为,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的个别企业集团在财务组织管理体制方面僵化,缺少必要的财务控制体系,缺乏对资金的管理能力,虽然有一定程度的财务激励约束,但是约束效率低下,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影响了我国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对于跨国企业集团来说,除了上述的问题外,它们还有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1.会计制度的差异。众所周知,会计报表的数据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任何国家的会计制度均是由该国家制定的,因而都与该国家的性质密切相关,受该国经济的发达程度、政治体制和社会 传统文化 的影响,所以世界上不同国家的会计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如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中,仅规定了会计记录的确认、计量和 报告 ,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记录形式,而由于我国会计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所以我国政府严格规定了会计报表的记录形式,另外我国会计制度在会计的属性、会计的目标设置、会计核算的重点、会计核算的灵活性、政府干预的程度、企业内外部的审计机构的设置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不同。目前我国正处于转轨经济体制当中,会计制度也在不停的发生变化,但是由于我国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以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导致我国在进行跨国企业集团进行财务管理时可能会面临许多问题。

2.文化差异。不同文化背景的员工对需求和期望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这样就增加了日常管理中的复杂性,许多跨国企业的冲突和混乱均是由于文化差异引起的。另外,不同的文化背景也会导致员工对管理层做出的决策的理解程度不同,进而导致执行的结果也有很大的出入,从而造成财务管理的混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所以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来加强企业集团员工的文化融合是我国跨国企业集团面临的重大课题。

3.外汇风险。在国内经营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均采用本国货币进行财务结算,但是对于跨国企业集团来说,它们在国外的经营活动,必须以当地的货币进行财务结算,并进行相应的财务管理,这样就造成了母公司在对子公司的财务进行核算时,必须要着重考虑外汇风险,特别是在当今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对跨国企业集团来说,外汇风险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关系到这些企业经营的成败。

4.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在东道国政治力量作用下,从而导致跨国企业经营的环境发生非连续性的变化,从而导致企业经营不确定性的增加,使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显著下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利润的获得。

四、对我国跨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建议

我国企业集团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组织和决策体系、健全财务控制体系、完善公司的财务约束机制和激励制度,同时充分利用信息 网络技术 来加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沟通来解决。而对于跨国企业集团来说,除了上述的要求外,这些企业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国际会计人才的培养。进行财务管理的前提是必须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报表,针对会计制度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我国的跨国企业集团必须正视这个现象,应该积极的去熟悉被东道国的会计政策,并加强培养和引进国际会计人才,同时通过聘请一些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会计业务进行指导,并定期对本公司现有的会计人员进行国家化培训,尽量的降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由于会计制度的差异所造成的财务管理上的混乱程度。

2.建立相互融合的 企业文化 。所谓的文化的融合,不是指文化的趋同,而是在相互承认、彼此重视文化差异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对方的文化习惯,我国的管理者要吸收被并购公司企业文化的精华,同时也将本公司企业文化中的核心部分与被并购公司进行共享,这样形成一种二者合一的全新的组织文化,从而增强组织文化的开放性,保证公司工作环境的稳定和谐,另外在进行企业文化建设中,必须辅以制度建设,通过建立一套使双方均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在财务管理中由于沟通障碍所造成的财务管理混乱。

3.加强外汇风险的防范。跨国企业集团应该通过吸收外汇风险管理人才,建立专门的外汇管理部门,同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随时对可能发生的外汇风险进行监控和预测,也可以通过一些外汇管理办法如:货币保值法、期权合同法、远期合同法等来规避可能导致的外汇风险。相比如国内环境来说,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所以跨国企业集团要根据外部环境的改变所引起的汇率改变来及时调整自己的财务管理模式,避免由汇率改变所造成的损失。

4.加强政治风险防范。一般来说,政治风险对跨国企业造成的损失要远远的大于上述三种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所以跨国企业集团进行收购前要详细的了解东道国的政治环境,掌握那些可能会对政府的对外投资政策和其它相关政策产生显著影响的关键因素,在企业的经营过程当中,要时刻关注东道国的重大政治事件,建立政治风险的监控和预警体系,从而可以提前对政治风险进行预判,及时的调整企业的财务管理政策,降低由政治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综上所述,我国的跨国企业集团在进行跨国财务管理时会面临会计制度的差异、文化差异、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等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我国的跨国企业集团必须加强国际会计人才的培养,建立与被并购企业相互融合的企业文化,同时加强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的防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跨国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进而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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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崔彦.浅议企业集团混合式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J].中国经贸导刊,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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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吴春蕾.探讨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新模式的构建[J].价值工程,2007(7)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浙江嘉兴 3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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