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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普通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就业困境与对策研究旅游专科教育中人文素质培养与通识课程体系建浅谈成人本专科函授生《计算机实用基础》教学试论本科教育专科化问题及其成因和对策分析持续质量改进在门诊专科护理管理中的应用糖尿病专科护士考核与评定的实践研究外国文学在专科英语教学中的定位思考公安专科院校消防管理课程改革研究专科生中知青子女的心理特点分析专科词典编纂的学科依托改革,而改革的基础是明确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以应用型为主、理论性为辅的定位。
毕业论文是大学期间学习的结果,毕业论文的质量,决定于大学四年的学习过程。今天,我们强烈感知到毕业论文这个学习结果存在诸多问题,这其实是学习过程出了问题。所以,从结果“倒推”过程,从毕业论文存在的不足,反思整个教育过程的问题,不失为一条有效的思考路径。
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现状与问题
法学专业是典型的文科专业,现阶段毕业论文普遍存在问题,如言之无物、“假大空”、网络抄袭等现象在法学学科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论文写作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存在诸多问题,说到底是写作的积累不够,准备工作不足。
(一)知识积累不够
“法学论文写作的过程,就是法学知识辩证运用和实际运用的过程”[1],没有足够的知识积累,不可能实现知识的运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的知识传授都是充足饱满的,三年半的教学进程,一百多个教学周,大量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然而人才培养的效果更强调知识的有效积累。不仅要建立本门课程的知识体系,还需要把各门课程知识勾连起来,将碎片化的知识构建成系统完整的专业知识结构,这样才能实现知识的有效积累。知识的有效积累还应具有立体化特征。法学是一门有较强普遍联系性质的社会科学,一个领域的法律现象或问题,与周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都相关。除法学专业知识外,相关专业知识也有必要纳入积累范围。
现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反映出明显的知识碎片化特征,就一个现象说现象,就一个问题说问题,法学各领域专业知识无法建立连接,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也不能有机结合。因此,毕业论文不可能有新颖的观察视角和分析工具,读起来枯燥无味。知识积累不够,还会使学生陷入只有感觉和判断却无法论证的困境[2]。
(二)思想缺乏创新
一篇言之无物、人云亦云的毕业论文是如何“炼成”的?首先是互联网这一便捷工具提供海量信息,然后在短时间内学生用“剪刀+糨糊”方式复制粘贴出一篇所谓的论文。在此过程中,学生没有对研究问题进行基本的思考梳理,更没有对论题进行深入的分析论证,根本达不到锻炼提高能力的目的。指导教师每年看到的本科毕业论文几乎千篇一律,前后几届学生的论文题目也相差无几,论文内容更是看不到新颖、创意和特点,味同嚼蜡。
假如学生头脑中对某一专业问题有兴趣有思考,并且有自己的看法观点,相信学生会把自己的想法在毕业论文中体现出来。而现在大多数学生的毕业论文只是文字的堆砌,好一些的学生能够在教师指导下对专业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但往往深度不够。归根结底,是学生不能对专业知识展开独立思考,平时的学习不过是对教师授课内容的记忆背诵。因此,在论文选题时,毫无想法的学生才会从教师提供的备选题目中随意选择一个。在撰写论文时,学生不过是重复课堂上教师讲过的内容,缺乏自身主动的思考和论证,更不要说创新。
(三)写作训练不足
中国的学生比较习惯整齐划一,考试有标准答案,写作文有惯用套路。对于通过各抒己见探讨真知的学术性论文不甚了了。虽然有的教师给学生布置论文式作业或测验,但因缺乏有效监管,学生多是应付了事,这样,有的学生甚至到大四还觉得毕业论文很遥远很抽象。没有论辩性思维的基础,四年大学中的写作训练有限,毕业论文中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也就不足为奇。
很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机械罗列概念、特征、原则,看不到作者的问题意识和论证思路,不能建立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框架结构,把论文写成了教材的体例;在论文层次安排上不会正确使用序号,引用参考文献时不遵循学术规范,不善于使用法言法语,对论文摘要和关键词的作用一头雾水等等现象,也特别突出。所有这些训练,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学生需要在四年大学学习过程中进行反复训练,否则不可能在最后的毕业论文撰写中写出一篇漂亮的论文来。
二、加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的对策
(一)教育观念:教育者要树立能力培养意识
教育改革首先是教育者的改革。传授知识是教师职责之本,但仅仅做到传授知识还远远不够,教师必须同时培养学生的各方面能力,要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知识结构基础之上,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写作表达的能力。法学专业教师应当充分认识到所讲授课程和毕业论文对于学生能力培养的作用和意义,也应当充分认识到当前本科毕业论文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源所在,更应该认识到撰写毕业论文的“功力”必须也只能源自整个本科学习过程。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首先要帮助学生掌握该课程的知识体系,理顺“知识点—知识脉络—知识体系”结构的关系。这样点面结合,有利于学生理解该课程的知识,也有利于学生将该课程的知识与其他相关课程的知识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理想的教与学应该是全部课程结束后,学生能在头脑中搭起以基础课和专业课关键知识点为节点,相互有机联系组成的专业知识架构。”[3]
其次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在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实现知识的恰当运用,才能体现出知识的价值,这个价值的实现,必须有学生对知识的积极思考。学生的思考不是源于教师在课堂上的灌输,而是教师对学生积极引导之后学生进行主动的、自觉的思考。法学知识是关于社会实践的知识,很多问题不是事实问题,也不是逻辑问题,而属于价值判断问题。即便是立法层面已经明确了的问题,教师仍然可以在阐明立法规定的前提下,引导学生做价值层面的反思与探讨。教师对学生思想的引导,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锻炼学生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只有教师的适当引导加上学生自身的积极思考,才能实现知识的体系化和立体化。也只有学生独立思考,才有学生创新的可能。
最后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写作能力的训练。功在日常中,是提高写作能力的不二法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就某个事件、观点给学生布置写作任务,篇幅可以不长,但在论文规范方面要严格要求。教师帮助学生掌握论文层次结构的安排、引用参考文献的标准,使其学习撰写论文摘要和确定关键词,讲解如何就一个观点展开论证等。
毕业论文是法学本科学生综合能力的集中呈现,不可能靠本科毕业之前的“突击”一蹴而就。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必须延伸至整个法学本科教育培养过程,法学专业教师应当建立教学工作的整体观,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引领。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不断积累知识与能力,才能获得水到渠成的效果,完成高质量的本科毕业论文。
(二)教学管理:规范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
优秀的教学管理是成功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离不开教学管理的积极调控。虽然教学环节时间安排与就业时间重合只是毕业论文质量不佳的客观原因,但在就业压力巨大的现阶段,作为教学单位必须考虑这个现实问题。通常本科的毕业论文环节安排在第八学期,这个时间正是学生忙于寻找就业机会的阶段。在就业和完成毕业论文之间,学生自然选择就业,对毕业论文得过且过。实践中也的确有部分学生对毕业论文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指导教师疏于管理的现象。因此,合理设计培养方案,加强对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管理是必要而迫切的。
建议毕业论文工作的整体安排提前,第七学期开始毕业论文工作。在毕业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制定时间进程表,确定论文工作的主要时间点和工作任务。毕业论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阶段:一是准备开题阶段,需要每年更新毕业论文备选题目,论文题目应体现社会热点和前沿问题,建议将专业课教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列入备选题目;之后召开毕业论文动员大会,说明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毕业论文的主要注意事项,强调毕业论文在本科学习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然后是开题,开题环节务必认真对待,对于不认真选题的学生起到督促作用,也可以帮助其明确写作目的和内容。二是论文撰写阶段,指导教师须与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系,对论文结构、观点、参考书目和形式等进行指导。其中设置论文的中期检查,统计学生的论文进展情况,这也可以起到对学生的监督作用。三是评阅和答辩阶段。制定评阅和答辩标准,告知学生答辩方式和要求。四是论文总结阶段,对本轮论文工作进行整理总结和反思。总之,要做到各个环节无管理真空,实现写作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教学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务必严格执行管理规范。
(三)毕业论文形式:探索多种方式
所有教学环节都应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灵魂在于体现出学生未来从业所需的各种能力。法学专业毕业生应当具备较强的资料检索整理能力,未来才能从浩繁的案件材料中快速获取有效信息;应当具备较强的分析论证能力,未来才能对各种法律问题抽丝剥茧、以理服人;应当具备较强的文字驾驭和语言表达能力,“笔杆子”和“嘴皮子”是法律人的两大法宝,较好地掌握这两项能力,能够帮助法学专业毕业生准确表达观点,更好地解决法律问题。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既要反映国家法律规定的初步科研能力要求,也应围绕培养目标锻炼其未来从业所需的各种能力。
三、从结果倒推过程:明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
对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所有改革措施,都指向一个根本问题,即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问题,定位统领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要不要改以改革及如何改革的问题。
我国的.高等教育早已从精英化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从教育精英化到大众化最大的改变,是培养出来的人才不再以从事知识传承创新的科研人员为主,而是遍布于各行各业运用专业知识从事基本专业事务的普通劳动者。大众化教育背景下,“科学研究不再是大学的唯一任务或目标,甚至不是最主要的目标,培养和教育社会所需人才成为大学最主要的任务和目标”[4]。应用型人才成为大众化教育阶段的主要培养目标,特别是对处于法学教育金字塔底层的众多地方本科院校而言,培养应用型人才是这类院校法学专业存在的社会价值所在。毕业论文作为本科教育的组成部分,应当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不仅体现法学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研究能力,更应当体现他们必要的文献检索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驾驭能力和推理论证能力。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能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而不仅仅是培养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理论型人才。“对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认识,是进行法学高等教育的起点,也是开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工作的前提。”[5]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转换决定对本科毕业论文定位的重新认识。
目前,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众多问题为法学教育敲响警钟,提醒身处法学教育领域的人们反思问题根源何在。出现问题,固然是教学工作有怠惰,教学管理有疏漏,但更关键的问题也许是今天我们对毕业论文的认识已经不合时宜。在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毕业论文被赋予科研导向的内涵,其理论性学术性的定位不言自明。今天教育发展阶段有所不同,毕业论文的内涵发生了变化,我们有必要对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做出明确说明,帮助教育制度的执行者尽快转变认识。在大众化教育阶段,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不应完全是理论型的,而应当定位于以应用能力型为主、理论型为辅。接下来就要求,教育管理者和专业课教师必须与时俱进,重新认识本科毕业论文,积极推动和参与各个环节的改革。转变认识的意义,既在于更好地指导学生,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也在于推动高等教育切实地从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
毕业论文是“果”,教学过程是“因”,对于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这个不令人满意的“果”,教学过程这个“因”虽不是唯一的却极为重要。从教学过程入手,建立体系化教育教学观念,优化教学管理方式,充分理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内涵,做出合理定位,为毕业论文做充足准备,可以成为破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存在问题的有效路径。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的质量关系着法治的未来。希望通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提升,以点带面,带动整个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演进。
1、法学论文写作是对法学知识的检阅和消化。法学论文写作的过程,就是法学知识辩证运用和实际运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作者要充分熟悉、加深理解法学知识,要善于调动法学知识、消化法学知识,并将这种外在的法学知识内在化,成为自己知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是法学知识的巩固过程,也是法学知识再生产的过程。通过法学论文的写作,你将会发现你在法学知识的拥有者队伍中,获得了一定范围内的话语权,或者你就成为了这个领域中的专家之一。2、法学论文写作是提高能力的重要方面。法学学位论文的写作,是法学研究生最主要的科研实践活动,是培养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能力培养是法学学位论文写作的根本目的或基本目的。法学论文写作是一项具有刺激性和挑战性的事务和活动,它是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的一种全方位训练。包括理论判断能力、命题确定能力、资料搜集能力、系统思维能力、发现问题能力、批判和创新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安排能力、反思能力、对理论的鉴赏能力、整合能力、合作能力等。3、法学论文是文化的一个载体。法学属于广义的文学范畴。法学论文写作也是文学创作。所以,通过法学论文的撰写和思考过程,将对人类文化有一个新的理解,同时你奉献的论文,也是对人类文化的一个贡献,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人类文化的进步;人类文化就是这样在无数人的点滴积累下进化、升华的。对于人类文化的发展,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份责任,也可以说,人类文化发展,匹夫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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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 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 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关系的确立形式、双重劳动关系、终止的灵活性以及有无经济补偿方面存在差异。非全日制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企业终止用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等。这些规定促进了非全日制灵活就业形式的发展。同时,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缺少法律规制、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等问题,《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的试用期以及工资支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等。这些规定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维权问题。 3. 规制劳务派遣用工,明确劳务派遣中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出现的另一种新型的灵活用工制度。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涉及派遣机构、劳动者和接受单位(实际用工单位)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实际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在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选择包括劳务派遣形式在内的新的雇佣形式,降低用人成本和风险,保证用工灵活性,成为许多国家企业用工制度的一种选择。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劳动经济白皮书》(2006年)提供的数据:2000年雇佣的劳务派遣临时工比例为20%,2005年上升至24%。其中男性比例由9·4%上升至12·5%,女性比例由31·6%上升至40·6%。这说明日本女性雇员中有2/5属于临时雇佣者,而在经济增长的1970年这一数字仅为12·2%。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个正规的员工很难被解雇,现在公司都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企业景气的时候可以多招一点员工,企业不景气的时候又可能说声对不起,明天就不能再来了”。 [1]在日本,正式员工与派遣员工的收入相差一倍左右,而且在保险福利、退休金以及年休假方面也不尽一致。在中国,劳务派遣也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并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劳动者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在劳动关系的归属、解雇保护、社会保险缴纳、福利待遇、同工同酬等方面存在差异,劳务派遣各方一旦出现纠纷,屡屡出现互相推诿、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因而规制劳务派遣关系成为劳动合同法中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主要从规定派遣机构、接受单位的义务以及被派遣劳动者权利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规制,引导这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对派遣单位的规定,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的地位和相关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在劳务派遣三方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职责,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不少于二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在被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人员,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也不得向被派遣人员收取费用。 对实际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人员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合同法》在规定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的同时,特别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同酬问题,明确规定: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被派遣人员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岗位、派遣与退回、参加工会等问题的规定,能有效避免劳务派遣发展的无序状态,使劳务派遣开始进入按照“游戏规则”规范发展的阶段。对使用派遣用工的企业来讲,应重新评估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和利弊,调整用工观念,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够满足企业需要。 二、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寻求利益契合点 就个别劳动关系的规范而言,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通过制定劳动标准法进行调整,着眼于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包括工资、工时、解雇保护、最低就业年龄、安全与卫生标准等。从《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制度安排看,总体上是定位于确定劳动关系标准的法律,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标准、履行变更标准、解除终止标准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这一过程中权利义务的安排和设定。《劳动合同法》侧重于规范劳动关系的标准,这就涉及法律对合同双方干预的“度”的把握,若干预太多,将有悖于合同双方自由协商的原则;若干预太少,又不足以解决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尽管《劳动合同法》具有某些社会法特征,但终究不能降低其作为公法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性质。《劳动合同法》是在社会利益本位下追求劳资和谐、平衡规制,寻求劳资利益的契合点。 1. 寻求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分配的平衡劳动合同立法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何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立法的焦点和难点,例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到底是由劳资双方协商制定?还是由用人单位单方制定?一直是立法过程中的争论焦点。《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还要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单方就可以决定的事情。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环节,《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其民主管理的精神内涵,建立了劳资共决、协商机制。 2. 寻求实体权利与法定程序的平衡《劳动合同法》通过实体权利和法定程序设定之间的平衡,来寻求劳资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如经济性裁员的实质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点。经济性裁员制度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的无过错性单方预告解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但大量裁员势必造成大量的劳动者失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既要允许又要从严规制。《劳动合同法》在放宽裁员的实质性条件的同时,从程序上对经济性裁员进行限制。《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一规定将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非经济原因也纳入到裁员的范围。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裁员时对弱势劳动者的保护,即企业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那些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一规定适当放宽了对企业裁员的经济性原因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的控制,规定了裁员要考虑被裁减人员的家庭负担、工龄、职业资格、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因素。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裁员的程序性条件,主要包括工会对经济性裁员的干预力度、预告期、被裁减人员的就业保护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从程序条件的设定上,加强了工会在经济性裁员程序中同雇主的协商功能,强化工会对雇员的劳动保护,确保被裁人员的优先录用权的实现。《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条件和程序的规范,是兼顾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既确认企业可以根据竞争需要裁减人员,又保证被裁减人员获得补偿,个别特困群体享有特殊保护,从实体权利和程序规制方面寻求劳资利益的平衡。 3. 寻求双方协商与法律规制的平衡 《劳动合同法》通过设定法律底线与确保双方自由协商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双方的协商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劳动合同法》对培训协议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精神。法律规定了签订培训协议的条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的支付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但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时,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一方面规定了签订培训的条件、对违约金的数额和实际支付数额进行了封顶限制,另一方面又授权双方对服务期的期限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进行协商约定,即劳资双方在法定的范围内,可以协商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的规定也是如此,《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制性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人员范围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范围,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并具体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违约金的数额、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只要双方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是合法有效的。 三、增强弱者博弈能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否要坚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立法过程中争论的焦点。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实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立法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体现了向弱势劳动者倾斜的精神,以确保公平,促进和谐。《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强制性规定,增强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博弈能力,强调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1. 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事实劳动关系是多年来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据抽样调查统计,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义务,节省开支,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推卸责任,拒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针对目前不签订劳动合同较为普遍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直接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处罚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2. 规定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恶意延长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明确将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即合同期越长,相应的试用期也越长,并针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规定,对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具有约束作用。 3. 将职业危害条款纳入合同必备条款目前,我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仅要如实告知有关职业危害的情况,还应将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 严格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在拖欠工资问题上,《劳动合同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6. 对劳动者违约责任作了限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约金条款作了限制性规定,除违反服务期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 7. 劳动合同终止,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改变了《劳动法》规定的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再使用劳动者的,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8. 加大用人单位违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在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同时,强调向劳动者倾斜,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对用人单位延期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的,《劳动法》规定对工资报酬是加付25%的补偿,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加付50%的补偿。《劳动合同法》则将两者统一起来,并提高了罚则,在50%~100%之间,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考量。这一规定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 四、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作为促进竞争和保护劳动者的工具,应坚持鼓励市场经济以提高国家经济竞争能力与坚持对劳动力市场管制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原则,在劳动者权益和企业权益之间寻求平衡。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劳动力供给状况是不可取的,为了获得长期经济繁荣,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具有重大意义。在一个更加灵活的新经济环境中,如何妥善处理企业效率与保护弱者的公平之间的平衡关系,是立法解决现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关键。《劳动合同法》为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对劳动合同制度作了突破性的规定。1. 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施行《劳动法》十三年的过程中,劳动合同短期化一直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很多企业只用劳动者的青春期,严重影响了劳动者权益,致使劳动者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劳动合同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的保障程度更高,企业要解雇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解雇员工,其目的是维持持续稳定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能长期规划其生活、工作和职业,企业也能对员工进行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做了调整。《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是以前由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现在则转变为由用人单位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预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逐步成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常态,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稳定的劳动关系也不等于“固定”、“僵化”的劳动关系。长期以来,终身制、“铁饭碗”是大多数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识,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准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时间并不等于就是“终身”,而是指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理由,没有法定理由不能随便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进一步指引了市场经济中政府、工会组织在微观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加强工会的力量,努力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趋于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2. 劳动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3. 劳动法的作用
4. 劳动合同法的作用
5. 论建立公平劳动标准原则
6. 如何保障我国劳动者的休息权
7. 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8. 就业与劳动者的就业权保护
9. 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
10.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问题
11.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无效劳动合同
12.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问题
13.劳动合同与集体劳动合同
14.单位非法用工的法律问题
15.劳务派遣的法律问题
16.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
17.拖欠工资的法律问题
18.论职工参与权
19.工伤保险的法律问题
20.女职工的法律保护问题
21.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法律诉讼
以上为涉及劳动合同法方面的论文选题,希望能够作为拟在劳动合同法方面写作毕业论文提供一些借鉴。
1.本文以官员问责制为题进行研究,能为解决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作用。
在全文结构中,首先对官员问责制的现实意义进行了分析,然后再对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困境进行深入的分析,最后提出化解困境的有效建议。全文体现专业特色要求,符合行政管理专业培养要求,参考的文献资料符合论文观点与主题的需要,实践论证还不够,但,真正属于自己创新的内容还不是很多。总体上达到毕业论文要求。
2.本论文选题有很强的应用价值,文献材料收集详实,综合运用了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所得数据合理,结论正确,有创新见解。另外论文格式正确,书写规范,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今后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对德育教育模式进行比较,这样可以把德育教育工作得更好。论文能按时交稿,经过认真修改,已经达到本科论文的要求。
3.该论文选题合理。区域经济问题是经济界研究的热点,而农业经济增长问题亦是当前讨论的焦点,近几年来国内外不少专家对此已有许多较为成熟的论述,也有专家学者对区域经济问题做了较深入的研究,但对农业区域经济及其增长问题的结合研究,尚未发现有专门的论述。如何认识农业区域经济差距现状及未来的走势,促进农业经济健康持续增长,是经济现实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也是该论文选题意义所在。
4.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目标,题目有一定难度,工作量一般。选题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5.该生查阅文献资料能力一般,能收集关于论文的资料,写作过程中基本能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全面分析问题,综合运用知识能力一般。
6.文章篇幅完全符合学院规定,内容基本完整,层次结构安排一般,主要观点集中有一定的逻辑性,但缺乏个人见解。
7.文题基本相符,论点比较突出,论述能较好地服务于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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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在研究生阶段的科研学习以及工作都是优秀出色的,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其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希望其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14. 该研究生的英语已顺利通过CET,并在GRE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在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所对外学术交流中表现出色。
15. 该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能够虚心听取。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同时该生能够严格遵守我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能与同事和睦相处,表现出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1.该论文选题较为新颖,视角较为独特,体现了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扎实功底,特别是文章能够结合相关的案例对课题进行论证分析,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经过对论文的审核可以看出,作者在资料和案例收集上花了不少功夫,也能够提出一些较为深刻的观点,但在理论的深度和部分论据的引证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之处。总体而言,这是一篇合格的论文。
2.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目标,题目有较高难度,工作量大。选题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参考价值(较大的实践指导意义。该生查阅文献资料能力强,能全面收集关于考试系统的资料,写作过程中能综合运用考试系统知识,全面分析考试系统问题,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强。文章篇幅完全符合学院规定,内容完整,层次结构安排科学,主要观点突出,逻辑关系清楚,有一定的个人见解。文题完全相符,论点突出,论述紧扣主题。
3.论文选题比较适当,观点正确,但缺少独创性的思想,论证内容比较充分,但缺乏论证深度。英语表达比较通顺,但存在少量语法错误。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4.论文选题缺乏新意,论证不够充分,具体例证较少,老生常谈的内容偏多,引用他人观点的比例偏大。英语表达基本达意,但存在较多的语法错误。论文格式基本符合要求。
5.选题不适当;观点不正确;语法错误过多;抄袭现象严重;论文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没有按时间要求完成论文。
6.论文选题有新意,有实际应用价值,论文有自己独到的观点,能够反映出学生的创造性劳动,结构安排合理,论证充分透彻,有足够的理论和实例支撑,英语语言表达顺畅得体,没有语法错误,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导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评语一】该论文选题合理,为xxxx提供理论支持,研究意义重大。该论文引用文献具有代表性和科学性,对有关的中外文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归纳整理,掌握了xxxx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等内容,文献综述丰富而规范。论文借助统计分析软件对xxxx进行了因素分析,论文内容丰富、条理清晰、结构完整,资料收集详实,数据准确,论证清晰有力,论据充分可靠,结论可靠。该论文研究结果表明,xxxx,研究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和操作性,充分反映了作者对于xxxx知识掌握的全面性,对于xxxx实践有经验,有分析,有思考,有建议。论文格式正确,结构严谨,层次分明,书写规范,逻辑严密,语言流畅,重点突出,反映了作者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论文总体优秀,同意提交答辩,建议授予农学硕士学位。【评语二】xxx同学的硕士毕业论文《消费者网上购物的网站体验对网上购买意愿影响的实证研究》在相关文献研究和时事动态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网站体验的组成要素,以及网站体验对消费者网络购买意愿的影响,其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文发现论网站的易用性体验、网站的有用性体验、网站的视觉体验、价格体验、商品体验、服务体验、信誉体验等七个方面的体验可以很好地解释网站体验的内涵,利用SOR模型分析得知网站体验对购买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情绪和感知风险是网站体验和购买意愿之间的部分中介变量。论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来论证自己的观点,研究方法较为科学。论文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构建了网站体验研究的新模型,二是比较系统地运用实证分析方法从多角度分析影响网络购买意愿的因素。论文有相当的理论深度。论文观点鲜明,论证清晰有力,论据充分可靠,数据准确,资料详实,文献综述丰富而规范,其中论文关于网站体验对购买意愿的影响的观点具有一定的新的见解。不足之处在于网站体验的维度还不够全面,尤其是网站技术因素部分,未来还可以考虑研究网速等网站技术因素对网站体验的解释力度。论文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采用了递进式的分析结构,逻辑性强,文笔流畅,表达清晰,重点突出。文章格式符合学术规范。反映作者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论文表明作者掌握了企业管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论文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同意其参加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评语三】该课题选题新颖,紧密结合临床,设计合理,属于本学科研究热点,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际价值。论文的内容与题目基本相符,结构完整,格式规范,层次清楚,条理分明,语言通顺流畅,内容丰富。文献材料收集丰富详实,基本涵盖了本学科相关的主要文献,并对本学科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归纳作用。数据资料充分,论述过程严谨,思路清晰,综合运用了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分析方法选用得当,结果可信。论文撰写严肃认真,推理符合逻辑,结论和建议具有现实意义,是一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硕士生论文。该论文反映出了作者在本门学科方面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良好的科研能力。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建议安排答辩。【评语四】xxx同学的学位论文《基于数据挖掘的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数据模型的分析和研究》选题于教育部委托中山大学开展的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项目。该论文研究成果对于构建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具有一定的先导性意义。本文主要围绕着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的数据模型这个问题展开分析和研究。论文首先对已有的专业设置数据模型进行综述,分析其在功能性、预测性、分析性以及挖掘性方面的不足之处,然后结合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实际需求,引入数据挖掘技术、数据仓库和OLAP,构建基于数据挖掘的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的数据模型。总的来说,论文框架清晰,逻辑严谨,行文体现了自己的学术思考及思辨结论,有自己的创见。本文的写作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规范,学术水准较好,体现了两年学习的成果,可进入答辩程序。论文长于思辨和综合,而短于对实际需求和现实情况的考量,比如各用户对于专业设置的需求以及数据挖掘中数据的可采集性及可用性等。建议今后在相关研究中采取更广泛视角。【评语五】xxx同学的硕士毕业论文《电信融合计费系统设计与应用》在相关文献研究和时事动态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既可以维持运营商利益同时也使消费者利益最大化的融合计费方式,并结合现实运营商的计费系统,设计了几个场景,进行了模拟分析验证,论证了该系统功能够满足了融合计费的实际工作需要,达到了设计目标。该论文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文以3G计费的基本流程为依据,采用全集中处理模式,搭建了集数据采集功能,预处理功能,计费功能,利用数据挖掘技术进行融合结算分析等功能的融合计费账务系统平台。该平台旨在实现客户的融合,即客户品牌与付费方式的融合;业务的融合,即实现跨业务、跨产品、跨客户的产品捆绑、交叉优惠,实现业务经营与计费策略的完整衔接;计费方式的融合,即在线计费与离线计费的融合;付费方式的融合,即预付费和后付费的融合。充分体现了3G网络下满足现有用户全部需求,发挥运营商服务到极致的工作目标,对目前电信融合方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论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来论证自己的观点,研究方法较为科学。论文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构建了融合结算分析的新模型,二是比较系统地运用实证分析方法从多角度分析影响融合结算的因素。三是平台设计理念新颖,投资低,可操作性强。论文有相当的理论深度。论文观点鲜明,论证清晰有力,论据充分可靠,数据准确,资料详实,文献综述丰富而规范。不足之处在于电信融合计费的实验论证还不够全面,有效工作量不够。论文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采用了递进式的分析结构,逻辑性强,文笔流畅,表达清晰,重点突出。文章格式符合学术规范。反映作者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论文表明作者掌握了企业管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论文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同意其参加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评语六】xxx同学的学位论文,将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覆盖产品设计的全过程是当前CAD研究的主要内容。传统意义下的CAD技术着重于辅助产品的详细设计和绘图输出,因而有较大的局限性。本文以图形单元作为产品设计资讯的载体,通过运动分析、功能映射、变型设计、关联设计等手段,将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全面地融入产品概念设计过程,取得了一系列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1.将零件结构划分为零件、功能结构和基因单元三个层次,以功能结构为单位组织基因单元,有利于实现基于功能的零件概念设计。2.提出了产品骨架单元的提取方法,通过插入、删除、替代、分解、整合、克隆、派生等多种骨架单元置换手段,在保持功能不变的条件下,对产品进行变型设计。与传统的基于尺寸的产品参数化设计不同,上述变形设计能导致产品结构的变化,因而为创新型设计提供了有效的CAD手段。骨架单元表示完整地体现了该结构与产品中其他结构的约束关系。在保证产品中各结构单元有序性、一致性的前提下,减少了所附加大数据量,有利于在概念设计中,对设计方案反复进行斟酌与修改。3.在关联设计中,归纳总结了五种关联的约束模型,为详细设计阶段自动生成导出单元提供了设计依据。4.以图形单元置换、叠代技术为核心,构造了单元化产品信息建模原型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发了MCADDS系统,并在冲剪机床设计XJD型转辙机传统系统设计中获得了成功的应用。5.论文内容丰富、条理清晰、结构完整,特别是在运用CAD技术辅助产品的变型设计以及在设计过程中对设计方案的反复修改方面有重要突破。本文是一篇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建议提交答辩。从某种角度来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语既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评价,也反映了评阅人综合水平。既反映了评阅人的学术水平,也反映了评阅人的写作文风。它属于应用写作中一种专业应用文写作,值得我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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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期刊采编中心(百度搜索下?)提醒您:写作论文,请勿抄袭。以下论文来自互联网,为已刊登发表的论文。——————————————————————————————现代科学技术概论课程教学的创新与实践作者:姚春梅摘要: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如何将“高、新、尖”科技知识引入课堂教学,从而将专业教育与综合能力发展结合、专业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创新衔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概论课程的教学实践,就谊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探索性研究。关键词:现代科学技术概论课程;科学素养;STS教育理念大学专业教育关注的是各学科的、专门的知识和技能,这一教学模式具有很大的专业优势,但不利于学生从整体上把握科学知识体系的联系,造成学科封闭和文理隔离,束缚了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而且,课程设置及内容往往落后于科学发展的速度,许多前沿知识难以走进课堂,学生缺乏对“高、新、尖”科技知识及发展历程的基本了解,缺乏对科技发展对社会进步影响的认识。从而影响了他们的科学素养和科学价值观的形成。因此,我们尝试建立由多学科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开设以介绍科学技术前沿专题知识为主线、穿插科学发展观及科技应用探索背景的课程——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形成文理交叉、理工渗透、专业基础与技术应用相结合、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作为对专业教育的重要补充。笔者结合教学实践,就课程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方法等进行探索性研究。一、明确课程目标定位,创新教学理念1 围绕科学与人文教育融合,确立课程教学目标作为综合性很强的现代科学技术概论课程,其教学的核心目标是全面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Scientific Literacy)。科学素养的缺失、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不足,不仅仅在部分文科大学生身上有所反映,在某些理工科学生中也同样存在这方面的问题。科学教育的对象,不仅是文科学生,而应面向全体学生,只是各有侧重。更何况科学与人文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人文的科学是跛脚的,没有科学的人文是盲目的;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一开始就有着深厚的人文基础。创新能力与开拓精神更多地来源于自然科学和社会人文科学的碰撞与交流。这就启迪我们要围绕科学与人文教育的融合确立课程教学目标,明确培养当代大学生科学素养的基本维度:(1)是所获知的科学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科学知识界定问题,获得新知识,解释科学现象,对科学事件做出有科学依据的推论。(2)是明确科学是人类获取知识和进行探究的一种形式,理解科学活动的典型特征。(3)是了解科学和技术如何形成我们的物质世界、智力和文化氛围。(4)是做一个反思型公民,积极主动地从事与科学有关的事件,并有自己独特的科学意识。对于文、理、工科学生而言,通过对于科学技术前沿的了解,认识和理解科学对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类自身的发展所起的影响作用,重点培养学生对科学的态度、观察与思考问题的科学性以及科学的批判精神,也包括了解决实际问题的科技能力,学会使用和管理科学与技术以适应现代化的社会生活。对于理工科学生而言,应进一步注重将专业知识与应用技术结合的能力,努力培养应用与创新技术的能力。2 强化“STS”教育理念,深刻认识科技与社会的关系STS教育即科学、技术、社会教育。在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的同时,全面开发现代科学技术对心灵的教育功能。从当前世界面临的与科技有关的重要问题入手,去探询科学、技术与社会三者问的互动关系,去探询作为一个科学家和决策者对这种互动的影响;使当代大学生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以及人、自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有着清醒与深刻的认识,树立科学技术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型的价值观,并提高参与社会民主决策的科学素养。二、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创新教学内容1 反映科技前沿,创新课程教学体系根据21世纪科技发展的趋势——跨门类科学与技术整合化,科学与技术一体化,科学技术高度社会化,社会高度科学技术化,建立以科学技术前沿专题为主线,融科学于技术的理论体系。课程教学内容分为自然科学篇、高新技术篇、科技发展战略篇三部分,自然科学部分主要讲授学科结构、重大成就和前沿报告;高新技术部分主要讲授人口健康与现代生物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光电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与建筑技术等;科技发展战略主要讲授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与强国之路。在整体构架和安排上,充分体现该课程的跨学科性、多元性和前瞻性等特点,及时反映科学技术的前沿动态、热点聚焦,穿插科学发展观及科技应用探索背景,同时又注意不同学科之问的差异性,形成文理交叉、理工渗透、专业基础与技术应用相结合、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引导学生结合专业特点与个人兴趣有选择地开展主题研究,强调对学生进行科学的思维方法、探索与创新能力的培养。2 理论联系实践,促进基础知识与应用技术的衔接在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下,人们往往认为教学主要是知识的积累过程,因而将掌握知识本身作为学习的最终目的,学习本质上就是增加这些事实材料和解题的技巧,不强调知识在真实情景中的运用。在这样的教学理念下,往往认为学生从学校里获得的抽象知识能够直接迁移到实际应用的新情境中去。显然,这不符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要求的。为此,在教学中注重通过自然科学以及高新技术的发展过程,研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工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关系,目的是激发学生追求科学的热情。注重分析科学技术发展的要素,如市场的需求、科学知识的准备、技术的研发和资金的投入等,告诉学生应去研讨什么和如何进行。重视知识在真实环境中的应用,重点阐述高新技术的科学基础、技术要素等;让学生与教师一起探究科学知识如何与应用结合产生新技术,新技术如何与市场结合形成企业;这是我们采取的又一改革策略。这样不但可以使知识的应用性需求成为促进学生认知发展的动力,更重要的是将学生置于真实的世界之中,建立问题与生活之间的纽带,强化概念、内容与社会、经济以及技术条件间的联系;面向实际,加强实践环节,还可以使学生在共同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真正形成知识的应用和创新的体验,强化了科学技术对于广阔世界的现实意义。3 把握科技为“人”的本真属性,实现科技与人文的沟通与重构在功利主义当道的科技时代中,人文教育之所以重要,乃是因为它直接触及学生价值观的培育。在科学技术教育中强化STS教育,就是尝试将现代科学技术与人文教育进行沟通与重构,注重介绍在科研问题中的各种观点,并通过科技发展过程说明任何科学成果都是社会的产物,并非少数人关在象牙塔中所能得到的。教育学生懂得社会、集体和实践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在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的同时,进行感悟与反思,关注人类为什么去从事科学技术,以什么样的态度去从事科学技术,以什么样的方法去从事科学技术,怎样对待科学技术的结果,如何运用科学技术等;这一切,涉及作为科学技术主体的人的利益趋向和价值判断,体现了人类对科学技术的人文态度。在21世纪多元价值并存、多元文化碰撞的时代中,将科学技术教育的精神与人文精神渗透于专业教育之中,为学生建立价值定位,把握科技为“人”的本真属性,使当代大学生成长为新时代有科学理性与远见的知识分子。4 拓展学科领地,突出全球化视野下的本土特色我们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的信息化社会中,全球化趋势日益壮大。世界各地区间的“相互关联性”与日俱增。全球化趋势对高等教育最大的冲击就是世界各国的大学都直接或间接地卷入全球性的竞争之中,各大学培养的人才将不仅是为满足各国国内的市场需求,更必须能适应全球性就业市场的趋势与要求。相应于这一变革,现代科学技术概论课程就必须拓宽学科领地,在全球化视野下,融入中国本土特色,充分反映世界科技动态的同时,展示中国当代科学技术的最新进展以及民族工业发展现状,激发当代大学生振兴民族工业的信心和斗志。三、探究与应用结合,创新教学方法1 以专题探究式教学为主,培养主体意识和创新能力“教学过程”首先是学生的“学习过程”。“教”意味着更多地控制和支配,而“学”则意味着更多的主动与自由。因而,建立由多学科精英组成的教学团队,有效组织多学科交融的教学;教师在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及教学评估等环节中,都努力从“引导”的角度去唤起学生“学”的兴趣与动力。以科技前沿专题为主线,开设若干个专题供学生自由选择。教学中,通过师生互动,营造主动学习的环境与氛围,创设有利于学生达到理性思维彼岸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教学及相应的实践活动。通过学习专题的确定、调研问题的界定、学习方法的选择、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等环节,培养学生主体意识和创新能力,让学生学会科学研究方法,培育科学精神。只有通过探究活动,学生才能真正理解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和本质,并对科学技术的理解和科学技术探究的经历内化为科学素养。2 完善立体化教学资源建设,为学生搭建自学平台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建成了以文本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音视频资料库等丰富l的立体化教学资源;作为课堂教学的有益延伸,为学生自学提供信息资源与交流平台。3 以实践活动为拓展,实现科技教育与社会互动为增强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并得到来自实际的体验和感受,我们以科技文化活动为主要载体,在课程教学中安排了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既拓展了课堂教学内容,又培养和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实现科技教育与社会的互动,收到良好效果。4 完善考试与评价方法,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提升以作业成绩+课堂讨论成绩+调研报告成绩+笔试成绩汇总,作为对学生学习状况的综合评价。另外,对于在科技服务、科普教育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对于在科技制作、创新大赛中获奖者,分别予以相应的奖励加分。这种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以及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发展状况的考核方法,虽增加了考核与评价的难度,却为学生提供了有选择的自由发展的空间,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更有利于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全面提升。责任编辑 杨裕南
建设创新科技园,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高新区的重要发展导向,是推进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核心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关于创新科技论文题目,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创新科技论文题目 1.对中国在明代中期以后科学技术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的原因分析 2.机械测试系统原理与应用的展望 3.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建立的深远意义 4.自然科学发展的前沿动态分析 5.简述机械工程的内容及意义 6.现代高新技术与可持续发展的辨证关系 7.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最新认识 8.从自然科学角度谈科学发展观 9.试论近代科学技术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区别和联系 10.简述自然科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11.说明人类文明与材料发展的关系 12.常规能源和新能源有何不同 13.对如何提高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创新成果质量的探索与研究 14.基础学科(如力学、数学等)的研究与工程应用(或现代人类生活)的关系 15.理论学习与工程应用的关系 16.创新(科学研究)的立足点与意义 关于创新科技论文 科技创新与创新驱动 摘要:从历史借鉴和中外对比等视角,分析科技创新与上层建筑领域创新的关系,探讨如何消除科技创新的非技术障碍,以便使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促使科学技术更好地发挥第一生产力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科技创新:创新驱动:上层建筑 历史证明,人类社会的发展靠创新驱动。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往往首先由科技创新促进生产力发展,进而由生产方式、思想文化和体制机制的创新驱动,合力推动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 当今中国,经过改革开放30年,从科技创新到生产方式创新,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较好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适应。但在上层建筑领域,从思想文化到体制机制,却还有许多方面禁锢束缚着创新驱动力的发挥。本文将从历史借鉴和中外对比等视角,分析科技创新与上层建筑领域创新的关系,探讨如何消除科技创新的非技术障碍,以便使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促使科学技术更好地发挥第一生产力的引领作用。 1创新驱动的历史借鉴 人类的文明历史,主要从东方开始。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和中国都是世界文明的重要发祥地,而同为世界文明发祥地的古希腊,则更具文明创新的特征。毕达哥拉斯的数学、欧几里得的几何学、阿基米德的物理学、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赫拉克利特的辩证唯物论、苏格拉底的哲学体系、亚里士多德的科学体系、柏拉图的理想国、伊璧鸠鲁的无神论、梭伦的政治改革和伯里克利的民主政治等等,无不对世界的科学、哲学、文化、教育、伦理和政治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当然,这些成就并不完全是希腊人的发明,却体现了希腊人的创新。 14世纪到16世纪,是欧洲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并开始发展的时期。新兴资产阶级为了改变束缚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封建观念和制度,在科教哲文等方面表现了许多创新理念。他们以“人文主义”为旗帜,开始了长达两个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哥白尼、伽利略、培根、但丁、薄伽丘、达・芬奇、拉斐尔、莫尔、莎士比亚等代表人物,犹如灿烂群星,照亮了欧洲中世纪黑暗的上空,从思想上动摇了封建统治的根基。 18世纪是一个启蒙的世纪,一个继文艺复兴后第二次思想大解放的世纪。在这个世纪里,以牛顿经典力学为代表的科学发现,以瓦特蒸汽机发明应用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发展,但同时受到封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严重障碍。面对“万马齐喑”的封建禁锢,不仅有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狄德罗等思想家,哥德、席勒、笛福等文学家,还有亚当・斯密、大卫・李加图等经济学家,边沁等法学家、伦理学家,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共同造就了人类历史上一个不同寻常的世纪。 启蒙运动作为人类历史上一次重大思想解放和文化创新,促进了欧洲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创新,激发了18世纪到19世纪欧、美、日、俄的技术革命和工业革命。使“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语)。启蒙运动还孕育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三大来源的代表人物黑格尔等均诞生于启蒙运动时期。启蒙运动也促进了美国的独立,杰斐逊就是根据启蒙运动的理念起草了《独立宣言》,并激励美国人民赢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 人类进入20世纪,一场以爱因斯坦相对论、量子力学理论创新推动的原子能、无线电、电子信息、航天航空以及新材料、生物工程等方面的科技革命席卷全球。特别是20世纪中后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明和应用普及,更是对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方式等都产生着革命性的变革。由此产生的多元文化和多种经济成份的融合,正以浩荡之势,促进着人们思想观念和社会制度及组织结构的不断创新。 2非技术创新驱动的中外对比 中国的科学技术在15世纪前曾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四大发明(活印、火药、指南、造纸)、五大技术(瓷器、纺织、造船、建筑、水利)都产生过世界性影响。然而当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技术革命、工业革命推动欧洲和美、日、俄等国家快速发展时,我们却一次次错过了发展机遇。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国创新驱动的非技术因素严重束缚了科技创新能力,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2.1思想文化的历史对比 中国是人类灿烂文化的发源地之一。特别在春秋战国时的百家争鸣,出现了空前的思想活跃,形成了一批影响后世2000多年的独创思想和优秀文化。但自秦汉开始,统治阶级出于封建统治需要,先是“焚书坑儒”,继而“废除百家、独尊儒术”,将“三纲五常”的封建教义加以固化,在“万口一辞,不可破也,千年一律,不可知也”的思想禁锢下,民众中逐步形成唯书唯上、墨守成规的保守风气。“枪打出头鸟,出头椽先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观念严重束缚着人们的创新热情。相比之下,欧洲国家虽然也有上千年的“中世纪黑暗”,但经过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数次思想解放的洗礼,培育了深厚的创新文化。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理念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同。当然,欧洲国家科学精神与创新文化的形成,也是他们许多代人奋斗牺牲的结果,正是布鲁诺以生命的代价捍卫哥白尼的“日心说”,赫胥黎以“斗犬”精神宣扬达尔文的“进化论”等,“从此自然科学才开始从神学中解放出来”(恩格斯语)。 2.2科学素质的历史对比 中国是一个尊师重教的国家,却又是一个国民科学素质不高的国家。据中国科协公布的2000年中国科学素养调查:中国每千人只有14人具备基本科学素养。这一比例仅为美国的1/23和欧盟国家的1/15。造成这种差异,首先是教育理念和目标的不同。中国千百年来把读书做官作为目标,把四书八股作为教材,把朱熹的“集注”作为唯一标准,不能越雷池半步,使人们从读书起就被扼杀了创新精神,缺失了科学知识。而欧美国家办学以培养对社会有用人才为目标,教授内容也以自然科学、实用技术为主,人文思想也强调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因而培养了大批创新人才。如牛津、剑桥两所大学就培养了培根、牛顿、达尔文、雪莱、亚当・斯密等著名人物和上百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其次是对科学普及认识重视程度的差异。在我国,虽然对科技创新已高度重视,但对科学普及的相辅相成作用认识不足。创新型国家则把科普看作科技的应有之义,如各种专业博物馆为代表的科普场馆在欧洲国家数不胜数,更是市民的必去、常去之处,成为这些国家重视国民科学素质培养的生动风景线。 2.3体制机制的历史对比 中国长期的封建统治,本身缺乏对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制度性设置和安排,相反封建的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对科技创新形成严重禁锢。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形成了较完整的独立科研体系。但由于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系的转型期,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而在创新型发达国家,早在18世纪 就形成了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到19世纪,这些国家科技创新的企业主体地位、社会组织的管理功能和创新活动的市场竞争机制等,均已较为成熟完善。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对科技创新起到了主导作用,政府则主要从政策导向、税收杠杆和法律保障方面进行宏观引导、管理和规范。因而创新成果与市场直接接轨,更有利于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 2.4法治环境的历史对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重视科技法规的建设,先后制定了《专利法》、《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著作权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科技法律,对我国的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我国的科技法规大多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之后,对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还不够深远,加上我国长期的封建人治影响,有法不依、知法违法等现象仍很严重。而在创新型发达国家,鼓励和规范科技活动的法律早在200多年前就形成体系,一些国家还在根本大法中鼓励和保护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普及。如美国在1787年宪法中就规定“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普及,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利权的保障”,从而促进了美国的各种发明创造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并极大地促进了美国生产力的发展,使之在20世纪初跃为世界头号强国。 3思想文化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对策 综上所述,人类社会的进步,总是科技、经济、思想、文化、体制、机制等不断创新而推动的。它们互相依存制约,又相互转化促进。当社会渐进发展时,科技的创新对生产力起主要推动作用,当量变积累到质变,进人飞跃发展阶段时,思想文化、体制机制的变革创新,就成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的更重要方面。在我国,由于改革开放和世界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生产力快速发展,集聚了足以产生部分质的飞跃的物质能量,因而也对上层建筑的制约因素提出强烈的改革要求。 就科技创新而言,新中国已建成多学科完整的科研体系,并拥有上万亿资产的科学仪器和技术装备,拥有3 30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国家统计表明,2007年全社会研发支出达3 664亿元,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拨款达2 127亿元,应该说,我国的科技创新已具备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但另一方面,我国规模以上企业75%没有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99,7%的企业没有专利申请和自主知识产权,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全国每年产生数万项科技成果,其转化和产业化率不到10%。这种不成正比的投入产出,说明制约我国科技创新的主要矛盾方面,已从物质条件的制约正逐步转为思想文化、体制机制等非技术因素的束缚。为此,提出如下对策。 3.1弘扬创新精神。培育创新文化 创新精神是科技创新的灵魂,创新精神说到底是科学精神,而科学精神正是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世界观的本质体现。创新文化是科技创新的土壤,土壤深厚成果才丰硕。但在思想文化战线,我们面对的是2 000多年封建文化的沉重积淀,封建文化残余的影响不容小视。这就要我们以思想解放大讨论为契机,深刻理解创新文化的内涵,并与我国的传统文化进行比较分析,对其糟粕应坚决批判摈弃,对其精华应与创新文化加以有机融合,努力在思想理论、文艺创作、舆论宣传等方面确定创新精神和创新文化的主体地位,并在各级领导中带头加以宣扬,使之日益深入人心,逐渐蔚然成风。 3.2加强科学普及,提高科学素质 纵观世界科技发展史,科技进步总是靠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两轮驱动的。科技创新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哪个方面,科学普及也会跟踪到那个方面。胡锦涛曾指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是科技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但目前,相对科技创新而言,科普工作无论从领导重视程度、科普投入力度,还是人员队伍和设施建设,都明显是一条短腿。如财政投入,中央财政2006年对科普的投入还不到对科技投入的百分之一。科普工作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重要方面,要逐步消除国民科学素质较低对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制约,实现到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就要对科普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能真正如中央领导所要求的“像抓发展那样抓科普,以抓科普来抓发展”,全民科学素质才会在较短时期内有较大提高,中国的科学发展才有最为重要的坚实基础。 3.3明确创新主体。加快制度创新 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在现阶段,是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解放生产力的关键。体制机制问题,首先要有利于促进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通过体制机制的制度性安排,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骤:其次,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创新体系和市场激励机制;三是使创新人才包括创新型企业家的形成机制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规律。体制机制的创新,既要促进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进一步适应,更要改革上层建筑中行政管理体制甚至政治体制中对经济基础的不适应部分,使相关的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运作程序等更有利于科技创新的需要。 3.4完善法制体系,营造法治环境 完善的法制体系是科技创新的根本保障。针对目前科技创新的法制体系不完善、不够刚性及国民的法治意识淡漠等状况,一方面要进一步修订和补充相关法规,并注意在立法中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在地方立法中要根据实际,使必须条款尽可能具刚性,使各方都有切实可依的法律准绳。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法规的普及教育,使相关法规深入人心,从而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创新驱动又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应系统推进,更要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抓住主要矛盾。现阶段,一方面,要下大力气继续抓好科技创新;一方面,要把更大的力量用于实现思想文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才能取得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新突破。看了"关于创新科技论文题目"的人还看: 1. 关于科技创新的议论文 2. 有关企业科技创新论文3篇 3. 科技论文题目 4. 关于创新教育的论文 5. 关于创新的议论文5篇
这个找发表吧写啊,人家是专业的,,肯定马上搞定啊
小学美术教学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数字化坏境下小学美术课程的构建-谈美术项目学习模式的应用
课题研究的意义
目前我国小学美术课堂的教学模式一般都是以课堂导入、教师演示、学生创作、教师辅导、学生展示这几个环节进行的。美术课是要满足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通过材料的运用了解艺术的多样形式,对艺术文化的交流与传承、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个体全面发展的需要。单一的教学形式会让美术课局限于创作美术作品,而忽视了它的研究性价值和应用性价值。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人类社会逐步进入信息时代,社会需要创新型的复合人才。在教学改革的进程中,我们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现代信息技术对时代的巨大影响,现代信息技术不仅重塑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方式,同时也影响了我们的教学方式。数字化教学,已成为目前教学改革前沿中一个重要的科研课题。应用网络技术辅助教学,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及学习方法,网络的普及使教育再一次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网络环境下的美术教学更具有独特风格,美术教学具有灵活性、多样性、可视性,应用网络教学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方面,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数字化下的网络信息技术促进了美术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革新。互联网时代促进了教育理念的进步,促进了教师的发展,促进了学生的学习能力的提高。教育需要与时俱进,作为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在教育研究这条路上不断地探索。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外教育学术界的教育理论流派纷呈,美国杰出心理学家约翰·D·布兰思福特等人于1999年出版的《人是如何学习的--大脑、心理、经验及学校》一书中,研究人类对于科学知识的科学认知规律,对教师、学校工作者以及教育政策制定者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由斯特弗和盖尔主编的《教育中的建构主义》认为新知识的建构是建立在原有知识的基础之上,学习者是在认知、解释、理解世界的过程中建构自己的知识。教育的关注点也从教师的教转移到学生的学,以及认知的形成。
认知心理学创始人奈瑟和认知信息加工理论的倡导者西蒙主张研究自然情境中的认知,强调关注环境对智能的影响。1991由剑桥大学出版的《情景学习: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认为知识是个人与社会或物理情景间的互动产物。注重学习者的参与性。《学习环境的理论基础》中强调学习环境是不同于传统的传授式教学,不是为传统教学中的学习设计的,而是为善于从自己的经验中建构自己的意义的学习者创设的。
“认为学习既不是传输过程也不是接受过程,学习是需要意志的、有意图的、积极的、自觉地、建构的实践,该实践包括互动的意图、行动、活动反思”。《贾斯珀项目》将知识的学习视为一项完整的、真实的任务,在现代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立足课堂、拓展课外、超越课堂,是学生面向真实社会中问题的解决。我国教育观念的更新一直追随着西方的先进理念,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已成为我国教育发展的一项任务。闫寒冰所着《学习过程设计--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视角》一书中探讨了关于教育理念转型的问题,强调教育中心的.转变、教育技术的转变,教育的根本目的不是培养学习的机器,而是培养学习者即培养学生如何进行自我学习,其理论基础也是来自于建构主义。
存在的问题
为了达到整齐划一的美术教学效果,为了能使课堂有新意,教师都乐忠于把精力放在课件的精美制作、信息技术的应用、教学环节的精心设计。从而忽视了学生的学,忽视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认知规律。学生们是在教师的精心设计下完成学习的。数字化下的信息技术只是作为支持教学的工具,教师不能仅仅依赖于形式上的“作秀”,如何才能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需要我们追根溯源的思考美术在人类生活中的意义是什么?如何使学生感受美、热爱美并将美与实际联系起来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我们如何能让美术在学生们的学习乃至今后的生活中起到积极的作用?规矩、听话、画面效果漂亮、整洁成了美术教学评价的唯一标准。仅以画面的最终效果作为教学评价,而忽视学生个体在整个学习中的综合评价,使我们的教学显得有些急功近利。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探索更为科学的教学模式。数字化学习下有多种教学模式如:数字化一对一学习模式、探究式学习模式、合作式学习模式、网络远程教育模式等。任何一种模式都是独立存在的,彼此间只能成为互补的关系,并不系统。但是计算机网络作为教育技术仅仅对学生的学习和老师的教学起到一个技术支持,换句话说它仅仅是辅助教学的工具。我们不能简单地视其为工具,更值得我们深入探究的是,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如何拓展它的价值。而数字化下的项目学习模式是一种综合性的教学模式,目前,我国不断开始接受西方的教育理念,打破传统“填鸭”式的教学。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创新性。数字化的项目学习目前已经在我国生根发芽,但只是偏重于文化学科,对于艺术类的美术学科来说还没有一套成熟的可借鉴的经验。美术作为一门最能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审美情感的学科,一直处在校本科目的角落里。美术学科的知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会涉及到其他学科的知识,如语文、数学、自然科学、音乐等,因此美术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艺术来源于生活,美术学科的生活性、实用性、真实性、综合性往往在传统的美术课堂上很难体现。
研究方法及思路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了解目前中小学美术课堂的上课模式及效果,根据调查中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不断优化教学模式。并选定一个小学进行美术课调研试验,选取部分班级开展数字化下的美术项目学习,作为自变量进行对照研究,通过对实验数据和有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在网络环境下开展美术项目教学与传统美术教学的差异,以及开展项目美术教学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影响。在教学实践研究的基础上,随时积累素材,探索有效措施,总结得失,寻找有效的教学途径,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研究项目学习相关着作,设计美术项目学习案例并实施开展教学。
论文的创新
此篇论文是以建构主义、实用主义、多元智能、学习环境的理论基础、贾斯珀项目为理论基础,打破以往美术学术着作过分强调学科中心,过分注重美术专业知识和技能。试图探究美术学科与项目学习模式的融合,注重美术学科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紧密联系,在真实情景的情感体验中进行知识的构建,美术情操的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提高,以及高级思维的培养。
研究进度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确定论文题目 20xx年xx月19日
第二阶段:撰写毕业论文阶段
撰写论文开题报告 20xx年xx月19日~20xx年2月18日。
撰写论文初稿 20xx年2月18日~20xx年3月25日。
撰写论文定稿 20xx年3月25日~20xx年4月22日。
第三阶段:毕业论文答辩阶段 20xx年5月30日
浅谈中小学美术教育中的乡土美术——以番禺乡土建筑装饰艺术特点为例【摘 要】本文从分析美术教育在乡村学校严重欠缺的情况入手,发现在乡村,乡土建筑是民间的艺术宝库,但人们似乎并没有发现其与美术教育的必然联系。本文试图利用番禺的地区优势,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构建起一种开放的、既能容纳又能扩展的美术课程并落实于教学实践,主要是从番禺乡土建筑的装饰艺术的特点方面来阐述利用乡土建筑装饰艺术来进行美术教育的意义。【关键词】 美术教育 乡土美术 乡土建筑 装饰艺术 承传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才需求的多元化,教育表现为空前的活跃,同时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素质教育也日益提上日程。乡土美术是乡村美术教育的一个特色,特别是乡土建筑,它本身就是一座艺术宝库,但在乡村学校教育中似乎并没有好好的利用。让孩子“在艺术的环境里接受艺术教育”才是理想的艺术教育,艺术教育最重要的是通过知识的艺术化、知识的趣味化,使孩子学得更加投入,更加具有个性。一、 当前乡村美术教育现状分析1、美术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在我省美术教育中,乡土美术是广州市美术教育的一个特色,突出了地域性的特点。但目前美术教育在乡村学校却非常欠缺,在乡村一直以来受传统教育的影响深远,美术课程在老师、家长、学生的眼中无足轻重,认为美术学多学少问题不大。这些偏见和现象直接干扰着美术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2、乡村美术教育对乡土美术的利用情况目前在乡村的美术教育中,对乡土美术的利用只是局限于乡土美术这份教材,对于组织学生进行一些学校外的美术活动和与乡土美术有关的活动则是少之又少。更谈不上去美术馆参观美术展览、美术作品。 3、未能充分利用的原因主要是我们的艺术教育一直以来往往更注重技能的传授,急功近利,以成人的标准要求孩子,却不重视孩子发自内心对美的感受和表现。而乡村的学校教育中似乎并没有去挖掘一些有关美术方面的知识,没有教育学生去发现身边的美。虽然近年来提倡素质教育,美术课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在乡村很多课程受条件的限制依然无法利用实施。二、 番禺乡镇美术教育素材的发现1、番禺乡镇乡土建筑的美术教育资源的发现法国著名雕塑大师罗丹曾说过:“……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而这个发现就需要我们能够留意身边的事物,发现身边的美,通过观察分析来获取。番禺现在遗留下来的乡土建筑主要有祠堂、庙宇、牌坊、桥梁、古塔、以及民居等。在这些建筑中特别注重装饰,有的建筑本身就是一个雕刻装饰的艺术宝库,都是可以作为美术教育的好材料。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利用本区域特有的文化艺术----番禺乡土建筑的装饰艺术这些学校外的美术各种课程资源来进行美术教育。2、乡土建筑美术教育素材的地域特点与艺术特点分析⑴乡土建筑的总体布局与结构特点番禺的乡土建筑总体布局是采用珠三角特有的布局形态,每一类的建筑又有自己不同的结构特点。如祠堂以壮丽豪华,建筑面积大著称。沙湾的留耕堂是广州地区年代久、规模大、艺术精、格调高的古建筑。其五开间、五进深,为私家祠堂所罕见。斗拱采用如意斗拱(俗称莲花托),而不同于传统的“一斗三升”斗拱。在装饰上精雕细刻,把木雕、砖雕、石雕、灰塑、泥塑等艺术手段,极尽全能地用在装修上,以达到美仑美奂的艺术效果。番禺地处在亚热带地区,炎热的季节较长,所以房屋尺度升高,成为筒子式的筒子屋,顶瓦用三瓦减少日晒温度的穿透,墙壁加厚用双隅或三隅,有的多用夯土墙、蚝壳墙以起到隔热作用,每组建筑之间都留有冷巷,可通风透凉又可起到防火作用,在山墙的外观上多用驼峰或叫猫拱腰式,俗称“镬(锅)耳山墙”,样式流畅,曲线美观,同样起到封火山墙的作用。在墙上嵌以砖雕,墙头饰以彩画,既避免了单调的直觉,而透雕的砖雕通风透气,有利于建筑的散热排气。⑵乡土建筑的艺术形式和题材番禺的乡土建筑在艺术上主要以雕塑、绘画、书法等形式来表现的。在建筑装饰工艺上丰富多彩,乡土建筑中主要有三雕(石雕、木雕、砖雕)、二塑(陶塑、灰塑)、琉璃、壁画、还有金属(铸铁、铸铜)玻璃等其它工艺。我们引导学生欣赏上面的雕塑、装饰绘画、书法等,通过实际的观察,增强学生的艺术的感受能力。三、利用乡土建筑进行美术教育的手段和形式我们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游览等活动,通过观察、感受、欣赏这些乡土建筑的装饰艺术,听取有关传说、趣闻、历史故事,利用摄影、写生收集创作题材,让学生从欣赏客体的形式美过渡到体现其内容美,从而把最美的东西通过自己的艺术创作表达出来。还可以将建筑装饰艺术摄成录像、拍摄成照片或者将照片制作成幻灯片在课堂上教学。运用音乐、幻灯、摄影仪、录像等多媒体电教手段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从心理上不产生抗拒美术的情绪,诱导学生迈入艺术的殿堂。四、利用乡土建筑装饰艺术进行美术教育的意义1、可以对学生进行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教育文物是民族文化的遗存。文物的集合,记录着人类社会进化和发展的整个历史,文物浓缩着文化。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这一特性决定了珍惜和保护文物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可以通过参观这些建筑让学生知道其中的历史文化,建筑艺术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2、可以对学生进行历史文化传统教育 建筑是历史,建筑是文化。它的使用、生命及与人的生活、工作等有密切的关系,建筑是石头的史书。我们在教育中应该积极地培养学生亲身接触这些实际事物和具体环境,在这里感受一下先民的文化与艺术,从中了解历史。3、可以引导学生去参与文化的承传将学生带入乡土建筑的氛围中,让他们亲身去感受美。美是有承传的,历史也不可能断层,一个民族乃至地域、民系的装饰艺术深刻地反映了该民族、地域、民系人民的精神面貌和民族特性。我们从番禺的乡土建筑中同样可以看出极其真实地烙印着社会生活的痕迹,并且对后代起着积极的作用。4、可以对学生进行美学的熏陶我们在教学中要教会学生生活,教会学生对美的享受,而这就需要生活的积累。通过学习这些乡土建筑装饰艺术,可以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形象记忆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增加学生的生活积累,让学生从小就受到美术的熏陶。五、小结老房子是先人给我们留下的遗产和纪念品,也是大量政治经济及建筑文化脉搏强弱的“血压计”和考究岭南建筑文化的“活化石”。 “艺术所要表现的是人们对于生活的种种独特的感受,当我们面对一件艺术作品的时候,重要的并不在于去弄明白它描绘的是一件什么东西,而在于去体验作品后引起我们内心的感受是什么。”美术教育中,就是要求我们教育学生更多的关心学生内心对美的感受和表现。乡土美术是重要的地方性的教材,更注重美术与文化及社会的联系,我们可充分利用本地区的优势,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构建起一种开放的、既能容纳又能扩展的美术课程并落实于教学实践,教育学生参与文化的承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