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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研究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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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研究论文摘要

引言作为论文的开头,以简短的篇幅介绍论文的写作背景和目的,缘起和提出研究要求的现实情况,以及相关领域内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的概况,说明本研究与前工作的关系,目前的研究热点、存在的问题及作者的工作意义,引出本文的主题给读者以引导。我有这个方面整套的论文,要吗?

高空抛物罪研究论文

重庆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大快人心,对于高空抛物,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随着中国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中国的高层住宅发展迅速。随着高层住宅建筑的兴起,高空掷物引起的侵权案件很多。今天的高空抛物案件似乎已经很普遍了。除了受害人陈述的证据外,大多数高空抛物线案件都是由建筑物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从建筑物实施的,并且在受害人疏于预防的情况下发生,这具有明显的随机性和隐蔽性。当发生高空抛物线行为时,受害者很难找到肇事者本人。在高空投掷物体的行为具有明显的瞬时性。通常,很少有证人可以见证犯罪,他们也不愿意作证。而且,目击者只能穿过事故现场并在短时间内离开,这很难跟踪和修复。

高空抛物线行为现场周围的建筑物通常很密集。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时,他们面临着一个庞大的群体,一个一个地进行调查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许多事件现场的人员流动性很大,重要的证据容易被破坏,这进一步加重了证据收集的难度。

家庭教育是防止高空掷物行为的来源。父母应负责监督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首先,父母不要在高空扔东西,为孩子树立好榜样,并解释高空扔东西对孩子的危害和后果。他们应认真批评,教育和纠正孩子的投掷物品,以防止他们在监督中被忽视。儿童养成在高空投掷物品的坏习惯,这导致无法弥补的不良后果。现有的系统不足以规范高空抛物线事件,因此建立该系统是当务之急。风险和责任转移的简单分散并不能弥补受害者的损失。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保证其管理领域的安全。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设置高空抛物线监视设备及时发现高空抛物线行为的肇事者,并记录和收集证据。当监视设备由于某种原因损坏时,无法获得侵权者的信息。根据实际分析,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浙江师范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征题表 学院: 行知学院 专业: 法学 题目来源 题目情况 题目性质 序 号 题目名称 生 产/ 题目类 科研/教 社 实验室 其 新 改进 老 基础理 应用性 综合性 其 别 研项目 会 建设 它 题目 题 题目 论研究 研究 研究 它 实 际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科研 科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污染问题研究 提单批注及其法律责任 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 船舶留置权法律问题探讨 论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归属问题 “不知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 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研究 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研究 完善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若干问题思 考 建立和完善我国船舶油污立法的若干问题思考 我国海事仲裁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研究 定期租船合同下的提单签发问题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我国海商法下托运人法律制度的研究 保函的法律问题研究 法治原则的实现途径 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功能的再认识 宪政人权之当代演进 宪法司法化研究 宪法适用性研究 宪法修改基本理论研究 试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完善 试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 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 弱势群体的宪法保护 环境权入宪的理论探讨 网络言论自由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 从网络暴力现象看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新闻自由的界限 言论自由与新闻立法 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 西方宪政思想对中国宪法发展的影响 论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冲突与重构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我国宪政实践中的权力制约原则 国家元首的立法权 试论在我国选举中引入“竞选”机制 法官独立初探 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 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 立法权的特点 宪法修改基本理论问题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宪法模式选择中的本土文化传统因素 单位犯罪问题探讨 浅论我国废除死刑制度的路径选择 论罚金刑易科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刑罚执行中社区矫正制度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探讨 论受贿罪客观方面的立法完善 环境犯罪若干问题探讨 论刑罚轻缓化 刑事和解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从许霆案看期待可能性理论 论我国洗钱罪的立法检讨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性贿赂入罪之探析 雇佣犯罪基本问题探讨 论死刑的替代性措施 论资格刑的完善 老年人刑事责任问题探讨 教唆犯若干问题探讨 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探析 论激情犯罪 过度维权的刑法研究 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人身危险性研究 论被害人承诺 论间接正犯 共谋共同正犯研究 论不能犯 不作为犯研究 论违法性认识 刑法解释的方法 共犯人分类研究 责任事故犯罪研究 监督管理过失犯罪研究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论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 刑罚目的研究 论刑法谦抑主义与犯罪圈扩大 盗窃罪的司法认定 我国刑罚结构研究 论受贿罪的对象 恶意取款行为之探析 独身女性生育权法律问题研究 尸体权益的法律问题 网络婚姻的法律思考 “限购令”下的法律问题透析 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网上虚拟财产若干问题 浅析不真正连带债务 浅析民法优先权制度 医疗损害纠纷处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动物法律地位刍议 安全保障义务法律制度探析 试析旅游合同若干法律问题 用益物权视野下宅基地法律问题探讨 论公众人物人格权的法律问题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行使模式研 究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研究 完善我国亲属间的侵权责任制度 我国离婚案件中房屋分割的法律问题 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 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我国的国情有无必然的联 系? 对法的强制性与公民的守法自觉性相统一的认 识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秩序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自由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平等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人权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正义内容的理 解 论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对法律关系主体行为能力的认识 人身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 分析法律权利的限度及其合理性 分析法律行为的内在要求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责任法定原则与免责的联系 如何认定司法解释? 认识“人治”与“法治”对当今社会的意义 中国传统中的××法律思想对当今法治社会的 影响 从“法制”到“法治”对当今社会的意义 如何认识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认识 新闻媒体监督和司法独立的冲突与解决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金融危机与证券监管体制改革 库藏股制度研究 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监管制度研究 论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律地位及权力制衡 论我国上司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完善 论股东权利的诉讼保障 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及其法律规制 上司公司管理层收购法律监管研究 股份回购制度研究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保护 公司司法强制解散探讨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上市公司收购反垄断制度研究 论税法的公平价值 经济法的经济和谐价值 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与国家主权关系研 究 析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试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完善 我国经济垄断的规制 银行在我国宏观调控中作用研究 经济法在稳定我国房地产价格的作用 运用法律手段防止我国证券市场的大起 大落 论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城市失地农民的法律保护 网络法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地役权制度研究 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 《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研究 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冲突与协调 贿赂案件中的证据问题研究 司法鉴定争议解决机制研究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股权质押若干问题研究 离婚公告制度存在漏洞研究 论租赁合同的顺延履行问题 论财产保全担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论创作自由与名誉、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论文 论股权质押中质押人权益的保护 论格式条款与免责条款的规定冲突及立 法完善 论文 论文 说明: 题目类别”栏填“论文 论文”或“设计 设计”; 2.“题目情况 题目情况”、“题目性质 题目性质”在相应栏内打“√”表示; 说明:1.“题目类别 题目类别 论文 设计 题目情况 题目性质 √ 3.“题目来源 前两项请写选项 后两项打“√”表示。 题目来源”前 选项,后 题目来源 选项 √ 2011 湖北省电大提供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2011 年湖北省电大提供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以下有些为选题方向,不能作为确定的论文题目,例如,如果选题方向是《论 反垄断法》 ,那么你切不可就真的把论文题目拟成《论反垄断法》 ,你应该拟成《论 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要是拟成 , 《论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从国家 质检总局成被告说起》那样就更好一些。有些则可以直接用作论文的题目,如试论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所以毕业生在具体选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对待。对学 生自拟毕业论文题目的,只要符合法学专业的要求是可以的,但我们鼓励选题应当 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学专业的特点,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结合 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一,宪法,行政法学类 宪法: 1.论宪法的社会调整功能 2.西方宪法分类学说述评 3.论宪法监督制度对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4.论宪法作用的局限性 5.旧中国宪政运动的历史经验 6.美国,英国宪法特点比较研究 7.54 宪法研究 8.论 1982 宪法的修改历程及其功能,论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完善 9.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地位 10.论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力划分 11.论中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性 12.中西权利观念比较研究 13.论选民与代表的权利义务关系 14.论人权概念的历史演变 15.论公民概念的变迁 16.法对妇女权利的保障 17.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18.论表达自由的宪政意义 19.中国宪政体制下的司法独立 20.论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保障制度 21.从立法法规定看中国宪法的权威性 22.论宪法意识 23.代表机关代表资格限制比较 25.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宪法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 26.论宪法司法化 27.论宪法至上与依法治国 28.论宪法司法化的出现及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29.论宪法惯例 30.论宪法解释 31.论宪法变迁 32.论宪法的修改 33.人民主权原则探析 34.民主集中制与三权分立机制比较研究 35.论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制 36.论我国宪法规范的特点 37.论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38.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39.单一制,联邦制比较研究 40.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平等权保障研究 41.新形势下公民选举权保障研究 42.农地征用补偿与公共利益 43.基层政权建设的宪法保障 44.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权利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45.村民自治中的宪法问题研究 46.当代中国宪政语境下的司法独立 47.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48.论迁徙自由 49.论公民集会游行示威权的法律规制 50.论直接选举 51.论我国地方制度的特点 52.论我国紧急状态立法 53.结社自由的宪政意义 54.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的宪政意义 55.试论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完善 56.论我国城镇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 57.论我国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机制 58.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 59.三权分立制下的立法与司法关系模式研究 60.集权制下的立法与司法关系模式研究 61.公民政治参与的效果问题研究(公民与国家的互动模式研究) 行政法: 1.中国违宪审查制度探析 2.宪法解释问题研究 3.论人大对司法的"个案监督" 4.论宪法的经济功能 5.选举制度改革探析 6.论公民的迁徙自由权 7.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逻辑分析和道德解读 8.行政立法中的听政制度分析 9.行政补偿的宪政基础 10.行政程序的功能解析 11.行政不成文法法源探微 12.调节在行政诉讼中的生存可能与制度建构 13.对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质疑 14.论行政强制权的设定 15.论行政许可的性质 16.论授益行政行为的撤消 17.论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责任 18.论比例原则及其适用 19.论受教育权的行政法保护 20.浅论行政知情权 21.论行政公开原则的法律实现 22.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二,法理,法史类 法理: 1.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浅论 2.试论和谐社会下社会边缘人群的权利保障 3.法律与情理关系的辩证思考 4.中国"法治"思想的历史观察与思考 5.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与有效政府的保障 6.浅谈传媒与法制的关系 7.论公权与私权的平衡 8.论农村法制文化建设 9."礼与法"的思考 10.见义勇为中经济补偿问题研究 11.论法律漏洞 12.垃圾短信的违法性分析 13.浅议被拆迁人权益保护问题 14.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司法保障研究 15.从许霆案看中国的法治 16.浅议自由视野中法律的品质 17.也谈我国当前法学教育的困境 18.试论"潜规则" 19.论法,理,情的关系 20.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问题探析 21.论网络环境对传统权利理论的影响 22.法律职业现状与法学教育略论 23.论宪法中的权利与权力结构体系 24.试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 25.宪法诉讼制度初探 26.论违宪审查制度 27.地方人大制度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28.论检察职能与检察改革 29.选举制度与政治文明 30.新闻自由的法治价值 31.判例与中国法制建设 中国法制史: 1.论清末预备立宪 2.浅论沈家本与中国法律的近代化 3.试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4.论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发展变化 5.试论唐律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6.中国古代官僚特权制度研究 7.中国古代惩治腐败的制度研究 8.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9.略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与中国当代检察制度之异同 10.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法在中国古代刑法史上的历史地位 11.试论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的创新 12.试论元朝法律对唐宋法律的反动 13.论清朝法律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抑制 14.论北洋政府时期法制中的封建性 15.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16.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制及其社会影响 17.从《水浒传》看宋朝的刑法制度 18.清末修律初探 19.试论宋朝民商法的发展与意义 20.秦朝法律制度的历史意义探析 21.论马锡五审判方式 22.论汉朝的春秋决狱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影响 23.试论大陆法系对清末和民国法制的影响 24.试论中国古代工商经济法制的主要特征 25.宋明两代土地所有权制度初探 26.试论《开皇律》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历史地位 27.唐代治吏的法制建设 28.试论汉朝的刑法改革及其历史意义 29.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30.试比较新民主主义法制与南京国民政府法制的主要区别 外国法制史: 1.罗马法人格制度探析 2.论罗马法上的合同形式 3.浅析英美合同法中的对价理论 4.论教会法对现代婚姻制度的影响 5.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之比较研究 6.论神明裁判 7.浅议定书德国民法典对中国民法的影响 三,民商法,经济法类民法学: 1.论民法上的正当防卫 2.试论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3.论赃物的善意取得及其法理分析 4.试论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5.浅析根本违约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6.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法学思考 7.关于医疗行为举证责任问题的法律思考 8.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现状与法理分析 9.论私力救济及其行使 10.雇主民事责任浅析 11.发送黄色短信行为的性质及责任 12.试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13.关于航班延误的法律分析 14.论在校大学生的结婚权 15.试论保险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 16.试析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17.著作权法传统边缘的创新:数据库特别保护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8.论"最低消费"条款的法律效力 19.试析合同制度中的情事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的适用 20.试论有限合伙制度在我国确立之必要 21.电信服务合同规制的若干法律问题 22.小额诉讼程序设立的基本构想 23.浅谈利用未成年人行乞的性质及法律责任 24.商品房预售交易之法律性质探讨 25.试论非婚性行为损害的赔偿问题 26.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若干问题的探讨 26.论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挂名车主民事责任 27.论出租汽车的拒载权 28.论公交公司的安全注意义务 29.论学校的安全注意义务 30.论宾馆的安全注意义务 31.试析违约责任中可预见原则 32.试析我国入世后软件保护的"合理水准" 33.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冲突与协调 34.论共同危险行为 35.股权质押若干问题研究 36.产品责任有关问题之比较 37.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患关系的影响与对策 38.浅谈雇主责任 39.合同监督人探析 40.试论破裂主义离婚制度的完善 41.论离婚诉讼中的经济帮助制度 42.浅谈离婚诉讼中探望权有关问题 43.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交易安全保障的关系 44.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45.配偶权研究 46.离婚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47.对缺席判决离婚问题的研究 48.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的诉讼地位问题研究 49.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50.论跨国婚姻的法律规则 51.人口老龄化的立法思考 52.论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 53.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婚姻家庭制度 54.生育权的法律定位 55.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 56.同居关系问题研究 57.同性"婚姻"研究 58.论变性手术的条件及其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59.与婚姻关系有关的利害关系人的介定 60.论违反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后果 61.论离婚损害赔偿 62.论夫妻忠实义务与隐私权冲突的法律协调 63.论夫妻的法定代理权 64.女权主义与婚姻家庭立法 65.保护军婚与诉权冲突的问题 66.婚姻关系的法律定性研究 67.再婚问题研究 68.婚姻仪式的价值研究 69.夫妻间的相互债权债务关系问题研究 70.违约金,赔偿金的比较研究 71.论民法中的推定制度 72."假唱"行为的法律性质及责任 73.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性质及责任 74."****事件"的法社会学思考 75.论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76.婚姻家庭法的弱者保护功能 77.婚约法律问题探讨 78.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79.父母离婚后的亲子关系研究 80.亲权制度研究 81.对"80 后"离婚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82.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 83.协议离婚探析 84.论离婚扶养制度 85.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 86.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 87.婚姻家庭法中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88.老人权益保障研究 89.试论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护 90.论当代夫妻财产制发展的趋势及原因 91.完善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制度 92.论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完善 93.第三者法律责任探究 94.论遗产种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95.胎儿法律地位研究 96.关于遗产税的法律思考 97.论知识产权的继承 知识产权法: 1.试论知识产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2.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 3.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 4.著作权,专利权,商标的客体之比较分析 5.网络环境下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6.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保护 7.论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 8.广告用语的法律保护 9.论信息网络传播权 10.私权保护的削弱还是加强 ――网络版权保护思考 11.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12.会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 13.网络服务商著作权责任研究 14.论专利制度的作用 15.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6.论地理标记的法律保护 17.论域名的法律保护 18.域名抢注的法律对策 19.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20.论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区别与联系 21.论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22.论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刑罚 23.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24.服务商标法律制度研究 25.论商标与著作权的冲突 债权法: 1.浅议第三人侵害债权 2.债的保全之优先受偿性研究 3.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效力 4.债的清偿抵充法律问题研究 5.债权让与制度探析 6.浅析高空抛物行为的侵权责任 7.网络侵权形式及对策研究 8.网络链接侵权问题探析 9.共同危险行为疑难问题探析 10.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11.浅议不当得利的财产返还范围 12.自然债务若干问题探讨 13.请求权竞合法律问题探析 14.浅议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15.共同侵权法律问题新探 合同法: 1.论电子合同主体的缔约能力 2.浅析合同的附随义务 3.论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4.电子合同订立法律问题探讨 5.论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6.拆封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7.论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 8.浅析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9.论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10.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研究 11.浅析情事变更原则 12.最高额保证合同法律问题探析 13.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比较研究 14.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物权法: 1.论大陆地区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 2.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问题研究 3.浅谈物业管理中弱者权益保护 4.商品房住宅小区共有部分使用纠纷问题浅析 5.市场经济中充分行使国家所有权 的法律制度设计 6.论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7.论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8.论中国大陆地区拾得遗失物法律制度的完善 9.论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10.论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 11.论物业公司对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共有部分的管理 12.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区分所有权 13.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社员权 14.论物上请求权 15.居住权制度初探 16.采矿权转让的法律分析 17.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完善 18.浅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 19.论权利质权的客体 20.论整体财产的抵押 21.论最高额质押 22.论权利质押的新发展 23.论优先权担保 24.论转质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1.劳动争议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3.农民工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4.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 5.医疗保险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建议 商法: 1.论民商合一立法体制 2.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 3.商法的维护商事交易安全原则 4.财团法人制度研究 5.保险法的诚信原则 6.有限合伙评析 7.商事登记立法研究 8.商号权的法律保护 9.一人公司的法律控制 10.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维护机制 11.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 12.我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义务与责任制度的完善 13.股票评论人的法律责任研究 14.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15.论股东知情权 16.浅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问题 17.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 18.论保险合同中的"不利解释"原则 19.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辨析 20.论社会中介组织在商法中的地位 21.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22.非营利组织董事的义务研究 23.公益募捐法律规制研究 24.票据抗辩研究 25.票据的无因性 26.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27.自动取款机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28.论共同海损 29.社会变革环境下的社会法 30.社会救助立法问题研究 四,刑法,诉讼法类 刑法: 1.许霆案件引发的刑法学思考 2.论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或司法)体现 3.情节犯若干问题研究 4.持有型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5.刑法溯及力问题探讨 6.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究 7.普通累犯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8.我国假释制度研究 9.论定罪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 10.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 11.我国管制刑制度研究 12.我国假释制度研究 13.论非法拘禁罪 14.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问题研究 15.罚金刑制度研究 16.论窝藏包庇罪立法的缺陷与完善

高空抛物致人伤亡,或构成故意杀人罪

通过粗略统计发现,高空坠物的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建筑物外部结构,如墙体、窗户及广告牌、灯箱等脱落;二是高层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三是阳台放置的花盆杂物、晾晒的衣物等。可能有人会认为,一个餐盒、一根香蕉皮、一个螺丝钉能有多大的威力?殊不知,高空坠物的危害程度惊人。根据专业实验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25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同时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高空抛掷物、坠落物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等在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就视为侵权主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在无法确定具体的加害人时,被侵权人只要证明自己是被建筑物上的抛掷物、坠落物伤害的,就可以获得不能排除加害嫌疑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连带补偿。

此外,我国刑法还规定,高空抛物、高空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将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构成以上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济南某小区“高空坠落三把刀”案的犯罪嫌疑人,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

高空抛物是什么意思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何防止:一、加强源头治理,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二、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

四、注重多元化解,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完善预防和调处高空抛物、坠物纠纷的工作机制。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研究论文

你的针对野生保护动物致人损害问题的分析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法律分析:从立法上看,在动物致人伤害时,一种是动物的饲养人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种是动物的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动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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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高空抛物论文

是,可以当观点

我们应该拒绝高空抛物这个作文题是议论文的题目,题目要求阐述我们应该拒绝高空抛物这一观点。议论文里的观点就是议论文的论点,题目表示的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应当围绕中心论点阐述高空抛物的危害,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遵守社会公德,敬畏他人生命,杜绝高空抛物的危险行为。可以摆事实,讲道理,阐明高空抛物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如何防范的措施。

有关法律作文集合十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律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说起法律,大家都不陌生。那我们身边有没有用法律来维权的故事。可以坚定的说有,而且还有很多。

去年春节前几天,妈妈和爸爸从银行里取出他们一年辛辛苦苦赚到的钱,他们想去商场买两部手机,我们一到商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东西卖,真是琳琅满目。爸爸和妈妈走到卖手机的柜台前,买了两部手机,然后买了三件羽绒服和一些年货。

过春节啦!在亲戚家拜年的时候,爸爸和妈妈拿出他们的手机炫耀起来。

爸爸拿起手机准备去打电话,但发现手机的玻璃,不知怎么有了一条裂缝,裂缝很小,不细心根本发现不了。爸爸拿起手机,准备去找商家要求调换一个的时候,那里的服务员却不肯给爸爸换,说是爸爸自己弄的。爸爸拿发票,上面明明写着一周包换的字样,但服务员还是不答应调换,爸爸拿她没办法只好回家。

回家后,爸爸长吁短叹。我想到平时上电脑课在网上看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劝爸爸去消费者协会投诉。爸爸说:“我明天再去看看能不能换。”

第二天,爸爸找到商场经理,说明了情况,并说:“你们如果不给我换,我就去消费者协会投诉你们。”没想到,就说了这么一句话,他们真的给我爸爸换了手机,还向爸爸赔礼道歉。

回来后,爸爸逢人就夸我,看,学会懂法,还真有用处。

我的家乡在贵州省习水县河坝的一个小山村,在我们村里有这样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在饱受儿媳妇的折磨后利用法律过上了属于她自己的生活。

这家人和我们一样也姓穆,这位老奶奶,曾经有个女儿,不幸的是在女儿6岁的时候走丢了,一个儿子已成家,还有个懂事的孙子叫小华。老奶奶本想儿子结婚后她就可以过上让人羡慕的生活,但没想到遇上了一对不孝顺的夫妻。

一次,我去她家玩,无意中小华跟我说她妈妈是怎样对她奶奶的。小华说:“我妈妈每天都让奶奶干重活,有时奶奶动作慢慢了还被妈妈拳打脚踢。奶奶每天还要跟我们洗碗,有一次,她不小心打碎一个碗,妈妈知道了,又骂她,还吐口水在奶奶的脸上。”

“那你爸爸呢?”我真不懂,她妈没孝道,难道她爸爸也这样吗?

小华告诉我,她爸爸根本就不敢说,什么事都由着她妈妈。听他这样说,我真为老奶奶担心,也为她不平。

过了几天,我悄悄地来到小华家,我很想看看老奶奶怎么样了,正巧我从窗户看见她正在吃饭,我便小心翼翼的叫老奶奶给我开门,没想到老奶奶的门被锁住了,这家人真是太离谱了!我不禁想到。

于是,我翻窗跳了进去。

天哪,老奶奶吃的都是些什么呀!全都是些剩的饭菜,而且发出一种怪味。屋子里什么也没有,不对,这间屋子?以前好像是关羊子的呀!太不可理喻了!

我问老奶奶,怎么会这样子,她是怎样过的。这时老奶奶眼泪不住地流了下来,却不住的说她孙子好,说每次被她儿媳妇打时,都是她孙子出面拦着,要不是,早就没了她了。“我真的受不了这种折磨!”老奶奶不停地揩眼泪,说道。我能体会到她心里有多难受。

几个月过后,我再次去小华家,眼前的一幕让我大吃一惊:老奶奶穿得很干净的坐在饭桌旁,她的儿媳妇给她夹菜,给她倒茶,还不停地叫她慢点吃。难道是我看错了?吃完饭后,老奶奶悄悄的告诉我:“是小华带我去将儿媳妇告了,她妈妈害怕了就把我接来一起住,这还得感谢我的乖孙子啊!没想到这招还特别管用。”老奶奶微笑着说。

突然,我的心怦然一震,对啊,我们也应该像老奶奶那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法律,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治国方法。

古人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是深入到了农村,我们不仅仅能感觉到法制社会的安定,更能体会到法对民众的保护。

如今,你可以看到,农民和商家对驳法院,讨取公道;如今,你可以看到,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们懂法、守法、用法。法,时刻在他们的心中。

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经济条件改善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躲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他们总是常常玷污着我们的文明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安定。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今,在法律的“缝隙”中,仍还寄生着一群群社会的“蛀虫”,他们贪赃枉法,祸国殃民,影响着国家,社会的发展。

翻开报纸,你会读到一桩桩骇人听闻的案件告破;打开电视,你会看到一起起悬而未解的“谜底”。当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等一大批震动的案件被法律侦破,犯罪分子伏法归案时,你无不觉得为之振奋,大快人心……

然而,在普法几十年的今天,试问这些人,他们懂法吗?不。那些行贿的受贿的人不懂法吗?不。一时冲动的中学生金博为芝麻般的小事而走上了犯罪之路,参与立法的行政高官抵御不了金钱的潮流,沦为阶下囚。难道他们真的不懂法吗?不!他们不仅懂法而且知法,但是他们轻视法的威严,无视法的存在,玩弄法于鼓掌之间,致使受到法律的制裁,跌入罪恶的深渊,葬送自己的自由甚至生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法,不在他们心中。普法几十年间,我国法律逐渐完善,渗透到了各个领域,涉及到各行各业。它犹如一张无形的巨网,时时刻刻都在狩猎着我们的违法行为,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我们的一切权利。如果你弃之而不顾,违犯了她,那么你将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你懂法,知法、守法,合理用法,那么她将是你的保护伞,让你一生平安。

法,不仅要普照我们的生活,更要璀璨于我们心中。从古至今,有多少清正廉洁的形象印刻在历史的长河中;为公于民,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斩亲侄,在他的心中是律法……之所以他们能受到人们的尊敬,正是因为他们懂得用法、维法、深知法的无私,明白法的公正,领悟法的真谛。

哲理学家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振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

是啊!让法在我心中,在你心中,在大家的心中。

“法律”这两个字,大家应该并不陌生。但是,所谓“法律”,是庄重的、威严的,是不可侵犯的。而在全世界60多亿人之中,又有多少人真的是遵纪守法的呢?

我想,如果真的每个人都遵守法律、法规,还会有车祸吗?还会有偷窃吗?有些人会说:“我遵守了!”违法的呢?跟老鼠似的躲在角落里不敢说话?!

大家不要以为,未成年人违法就没什么大碍,其实,未成年人犯法的话,危害更严重!身心伤害更大!

不信你看,就是自家附近,还是会有车祸发生——

我们盐城现在不少地方都在修路、施工,而过路的行人往往会忽视这里的危险。在大庆路与盐马路交界处的十字路口,工人叔叔们正在热火朝天地修着路,一台庞大的压路机正缓缓开来。这时,有个年龄十来岁的小姑娘走来,或许是好奇心的驱使,她走到了未压平的柏油马路上……悲惨的一幕发生了……压路机里的人因角度不够看不到前面的女孩,于是,压路机沉重地轧过了这弱小的生命……

也许这就是不守规则的后果吧!法律明确规定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各位要知道,就算有“好奇心能促使人战胜一切”这样的名言,好奇心也不能“战胜”法律!

还有,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一点点违法都不行——小错误会酿成大灾难——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在美国一家火箭燃料厂里,有一位工人正在津津有味地吸着烟。而厂门上十分清楚地标着“No smoking(禁止吸烟)”的标志,那工人却对此视而不见。吸完后,他把烟头随便一扔,走了。可谁都没想到的是,那烟头居然正好落在一个装着化学燃料物的铁桶里!很快,铁桶的燃烧引起了一连串的“多米诺效应”:一号燃料罐“轰”的一下爆炸了;二号燃料罐随即也“骨折”了;其余的燃料罐依次获得被粉身碎骨的资格。320度的超级高温以及由爆炸引起的强大的冲击波,让整座小镇成了一堆废墟……

一个小小的烟头,毁灭了一座小镇!如果那工人遵守纪律,他也不会死了,这厂也不会爆炸了,那小镇也不会毁于一旦了……

同学们,你们知道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了吧!一定要记住,只有法律在心里了,快乐就能一直伴我们行了。

我们要让快乐永远伴我们行!

法律,是一种规矩;法律,是一种制约。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我们时时刻刻都在遵守着它,时时刻刻都在执行着它。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的重要性吧!

法律是一种大型的规章制度,我们必须好好地遵守它:

1、在路上,我们有路规:行人必须在人行道上走;汽车必须在马路上走:自行车必须在自行车道上走。如果没了路规,不论什么交通工具和行人都走在一起的话,那么将会十分混乱,随时都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很危险。所以,法律规定,如不严格按交通工具的种类分道行驶的话就要罚款。

2、在平时,我们即使很生气很生气,也不能乱打人伤人。如果我们仅仅这样就伤害他人,那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将是一片狼藉。因为平常生活中,类似生气这种事是很常有的,若每个人都因此而打架,那在我们身边将随时都有人受伤,甚至死亡。所以,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严重斗殴事件就要拘留或坐牢。

3、在生活中,绝不能为了方便而“高空抛物”,因为这是十分危险的!假如在你把垃圾或什么东西丢下楼去的同时,正有一个人从下面走过的话,你的那件物品很可能会砸到“他”!所以,法律规定假如“他”被你丢的物品所伤了,那么,你轻则赔款补偿,重则罚款坐牢。

法律是我们看得到但却又摸不着的东西,它时时刻刻都在我们的身边。如果我们好好遵守它,它将会保护我们;但如果我们违反了它,它又会毫不客气地严惩我们。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遵守它,让它造福于我们!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不仅仅约束着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且还时刻提醒着我们做人应有的道德底线。法律代表着国家权力和意志的实现。所以,法律对于我们每一个公民来说都是公平的,公正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家长,老师,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去少管所参观,当一个男孩痛哭流涕,嘴里说着妈妈,我错了,带儿回家吧时,在座的我们被深深地触动到了,他们的悔恨,他们的无奈,他们的泪水告诉了我们法律的存在,法律的残酷。他们原本与我们拥有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现在只能在这高墙铁网中幻想自己的未来。

很多与我们同龄的人因为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走向深渊。世上没有后悔药,也不可能有后悔药。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律,那必定会天下大乱的.。所以,法律对于我们公民,国家,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每天都走在路上,上班下班,上学下学。交通事故的悲剧也越来越多的在我们身边上演。人生无常,所以每当我们过马路时,要记得看一下红绿灯,每当我们开车时,要记得系好安全带,每当我们走人行道时,要记得不要打闹,玩耍。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好好珍惜它,做我们自己本分的事情,做一个好学生,好公民。

查士丁尼曾经说过:“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坏他人,给予每人他应得的部分。

所以,我们应该努力朝那个方向走去,不为别人,只为我们的明天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骂人,打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下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滴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犯罪率呈上升趋,便是证明。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些就渐渐的消沉下去,不能自拔。后来经发展到结伙抢劫!最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有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货,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美好的日子呢?

小学生太多数时间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人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一定会树立起一个文明的集体,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么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纪律,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小学生。

提起法律这个词,或许大家会很自然的联想到法庭、监狱和犯罪,大家会认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则不然,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你我身边。法律有各种分类,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觉得,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必须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这样,在消费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从六岁那年,我就开始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介绍的节目,但是我从没想到,自己能学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于妈妈要早一点去单位,没有给我做早饭,她让我去卖些吃的。我走到社区超市,直奔买奶制品的货架。由于急上学,我忘记了看生产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卖饼干的货架,随手拿起了一包饼干,快步走到收银台结账。在路上,我一边走,一边吃早饭。喝完牛奶,吃了饼干后,我没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装袋放在小塑料袋里,塞进了裤兜。到了学校后,我得肚子有些疼,还想吐。刚开始,我还能忍受,但是过了一会儿,像有什么东西在肚子里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师发现后,连忙带我去了医院。医生问:“你有没有吃过期的食物?”我说:“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饼干,应该……”话还没说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裤兜里的食品袋掏了出来,发现牛奶已经过期2天了,饼干过期了半年。医生了解了情况,给我开了些药。

之后,我又去了社区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论:“你们怎么能买过期食品呢?这样会危害健康的!”“你一个小毛孩子懂什么?赶快回家,别给我们捣乱!”我不依不饶:“前几天,我在这里买了牛奶和饼干,导致我肚子疼,去了医院。我不仅花了100多元医药费,还耽误了课,你们得赔偿!”“你胡说什么呢,赶快走!”我恼羞成怒,大声喊:“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决问题,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别拿法律吓唬我,再说,你要告我,有什么证据?”“我当然有证据了,销售小票不是证据?况且食品的包装袋我还留呢!还有医生的诊断证明!”我像机关枪扫射一样,把几年中积累的消法知识一股脑地倒了出来。这显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没有道理,直说:“赔你不就完了吗?”说他就拿出了200元钱,甩在了桌子上,说:“快回家吧!别找我麻烦了。”我往货架上扫了一眼,居然还有其他过期食品。我又生气了,指那些货品说:“你们怎么还不把这些过期的商品下架?还想让更多的人生病吗?”“行——”主管漫不经心地答。我见他爱搭不理,就决心把所有过期的商品买下来,去消费者协会告他。他见我来真格的,害怕了,赶忙吩咐店员检查商品,我帮他们一起把好几件过期的商品挑了出来。主管对我刮目相看,连连称赞:“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并不深奥,它无处不在。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不仅能遵守法律,还能运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法,是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必须认识的一个知识点。在我们的心里,有两盏灯,一盏是道德的灯,另一盏就是法律的灯了。在这个信息化时代,法律也显得特别重要。

针对未成年人,国家政府早早地创立了《未成年保护法》。所以我们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根据自身需求,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法种,保护自己。可是,该怎么学会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呢?

我们都是祖国未来的花朵,都拥有花季般美好的青春。可是,刚刚步入青春旅程的我们,什么都不懂,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时,我们就必须知法。譬如,我们可以向自己的爸爸妈妈问一问,通过爸爸妈妈来了解《未成年保护法》;或者主动到网上浏览和查找,寻找有关的资料,补充自身对法律的了解。除了这些之外,还可以通过其它正当方式查找或了解。

学法,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步。学法,主要是让你牢记于心,在任何场合都能清楚自己或别人的所作所为是否合法。可日久天长,就不管用了。所以,我建议可以每年出版几册关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书目。或制作出关于法律的光盘来,并发到学生手中。还要让各班老师每个星期上1到2节的关于法律的课。希望这些意见能够对未成年人有所帮助。

遵法,是继学法之后另一个重要环节。即使你会学法,不会遵法也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因为你并没有遵守它。之所以要学法,就是因为你要学会遵法。

用法是最重要的,一在校学生,被学校“老大”欺负。一气之下,将一名同学误杀在教室里,使自己的美好前程飞灰湮灭。同学们,你好好想一想,假如他知法用法,就可以严惩坏蛋,也不会使自己的大好前程丢失。你看,这一切都应该吗?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位同学不守法,知法犯错而造成的。所以,不仅知法,学法,遵法很重要,同样,遵法也是十分重要的。

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他,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的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21世纪的栋梁之材。

作为小学生,应该从小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可能有人会说,我没有遇到什么需要法律的事情,为什么要学法律呢?其实法律不一定是在大事情中才会用到,在生活中其实也能用到法律。

第一,在购物时买到了不合格的产品,而卖家不肯退钱,这时你就可以用法律来反驳他(她)了。首先,要语气委婉,如:“老板,法律上有规定,不能不顾客人的利益,要对自己卖出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负责,并及时进行赔偿。”这是一种方法。有些老板可能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你道歉并进行赔偿。但有些老板不愿意赔偿,这时你就需要用法律来维护你的权益了。

第二,邻居之间有了一些矛盾,如:邻居从楼上倒水下来,虽然可能没有伤害到你,但极有可能对别人造成不便。这种时候,你可以用日常行为规范来告诉他(她),还是那句话,语气要婉转。如:“朋友,是不是天气太干燥了,想人工下点雨,给别人降降温啊!”。接下来就要等着他(她)的回答了,如果邻居态度比较恶劣的话,你就可以说,“朋友,这就是你不对了,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要顾及别人,假如淋到别人怎么办呢?”。你的这种回答,会让他(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用法律维护好自己和别人的利益,这是生活中的一门学问。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抛物行为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限制,此类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处理此类事件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从建筑物上掉落的物品对他人造成损害,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难以认定。花园是居民休息和散步的地方。如果有人从楼上往下扔东西,后果不堪设想。有资料显示,从4楼扔出一个30克的鸡蛋,会让人浮肿;从8楼扔出去会让人头皮受损;你可以从18楼的高度砸碎一个行人的头骨;从25楼扔可以瞬间致人死亡。高空抛物行为一直备受关注。作为城市中的不文明行为,它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危害,其管理和整治关系到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然而,仅仅依靠传统的思想道德宣传仍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特别是在高层住宅建筑中,居民为了贪图一时的方便,更倾向于投掷物体。针对很多高空不文明抛物行为,需要停车并做好有效记录,因此需要搭建一套全数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安全监控摄像头,可以有效监督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同时可以事后取证,抛物线事件发生后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高、低层建筑的环境,可以选择不同焦距的摄像头,在满足对建筑距离和建筑宽度的监控的情况下,通过调整合适的仰角来满足高、低层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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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研究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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