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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研究现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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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研究现状论文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山西是改革试点之一,省委自觉把信任作为鞭策。自去年10月领受这一光荣任务以来,省委提高政治站位,秉持改革精神,坚决贯彻中央“试点方案”和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律授权,正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我们的任务就是按照中央绘制的蓝图,精准组织“施工”,拿出高质量的样品(说明京晋浙三个地方试点各有差异和侧重,对于改革试点中的信息应该综合三个地方来分析看待,监察体制改革最终运作模式应该在监察体制改革全国推开后才能基本确定)。我的责任是当好山西“施工队长”。我们确立了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思路,制定了实施方案,作出了“两步走”的安排。第一步重点抓“转隶”。在把握改革方向、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撤销监察厅(局)、检察院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相关职能整合到监察委员会,实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今年1月18日,省监察委员会已挂牌运行,3月底前,各市县监察委员会可全部组建。(山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进速度非常快,如果3月底前全省三级监察委员会均完成组建,之后就可以投入运作,相关运作机制模式等将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参考)第二步重点抓“建制”。省监委成立以来,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执纪执法协调机制、监察与司法衔接机制、国家监察与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等,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目前,围绕实现纪委监委内部纪法衔接,我们已经制定了“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等5个制度;围绕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正抓紧研究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环节的顺畅运转。(如何保障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特别是如何与司法机关衔接,例如:提前介入、移送审查、补充证据等就显得尤其重要。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北京成立了专门的职务犯罪检察部、浙江也着手组建专业对接部门服务监察体制改革中案件办理对接,山西应该也采取类似的方式,不过三个地方在对接的方式接模式上应该稍有差异、各有创新,这个值得拭目以待。此外,三个试点地区法院如何对接监察体制改革尚未见相关报道)省监委的组建及运转,已使改革试点初见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力量,创新了组织架构,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二是初步构建起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制约,将有利于持续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担当好中央赋予的这项重大改革使命,努力交出试点工作合格答卷,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我们坚信,通过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必将有力地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力反腐,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腐败官场,以霹雳手段重拳出击,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记录。看到反腐巨大成效的同时,也应当清醒认识到,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形成不敢腐只是反腐第一步,要实现不能腐、不愿腐尚需长远的战略谋划、严密的制度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保障。实践证明,惩治是最好的预防,制度是最大的保障。只有集中全党力量,形成高压态势,通过严厉惩治,才能形成巨大的震慑效果,有效预防腐败;也只有加快建立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重建政治生态,建设廉洁政治。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称《条例》)。《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需要。十八大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有效的反腐败力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设置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加强党对反腐败统一领导,形成制度化、法制化成果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十八大之后,党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下级纪委书记由上级纪委提名考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的同时强化了垂直监督,增强了对地方反腐败的领导。重大反腐败线索须上报上级纪委,有利于腐败案件的查处。纪检组派驻实现了全覆盖。中央派驻的45个纪检组,覆盖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组部、中宣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社会团体等139个单位。巡视制度也不断完善,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巡视组长不搞铁帽子,一次一授权,建立和完善组长库。2014年在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全覆盖的同时,又探索开展了专项巡视。由此可见,纪检机关在人事管理和案件查处程序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实际上在十八大之后已然发生了重大变化。强化党内监督的同时,对国家机器的监督也提上议事日程。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我们是一党长期执政,制度优势已经充分显现,但也面临风险和挑战,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必须破解自我监督这个难题,要以党内监督带动和促进其他监督,健全完善科学管用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毋庸讳言,随着党内监督的加强,已经实现了监督全覆盖,覆盖了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党员;而行政监察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只负责监察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不可能覆盖到政府以外的机构和人员,由此便形成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尴尬局面。为此,必须“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强化党内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使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保证我们的监督力量能够覆盖延伸到所有的公职人员,使得我们的监督体制和监督机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十八大之后,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战略举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实践,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层次清晰、运行有效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使管党治党建设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就国家法治监督体系而言,虽然政府内部有行政监察和审计,政府外部有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检察院还有专门的反贪污、反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等力量,但这些反腐败资源力量过于分散,很难发挥作用。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有利于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没有厉行法治的决心,没有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没有实施法治的能力和水平,很难称得上是现代化国家。可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重要的就是在治国理政方面形成一套完备的、成熟的、定型的制度,通过有效运转的制度体系,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说到底就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化、法治化。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形成高效权威的国家监察体系,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借鉴古今中外有益经验,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我国监察制度起源于周朝,兴于秦汉,隋唐时期臻于完备,一直延续至明清。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监察机构几经变革,不仅名称有所变化,而且机构设置与地位也有所变化。最早的时候,丞相府、御史大夫府合称二府,后来又增加了太尉,形成了所谓的三台。监察这个词是从唐代开始出现的,在具体的官职名称中变化不是太大,明清时代改为都察,无论称为御史、监察,还是都察,职能一直延续下来。监察官的主要职能是监察百官,即纠举弹劾百官,其官职品位不高,但是权力很大,所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监察范围覆盖财政、军事、人事管理、司法、教育以及民风民情等诸方面。监察法规也十分完善,从汉代的“监御史九条”“刺史六条”,到清代的“钦定台规”“都察院则例”“十察法”等不一而足。中国近代的监察制度是对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孙中山先生主张的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的监察权,就是对百官弹劾纠举、实施监督的权力,这一思想对我们改革监察体制具有启发意义。北欧等国家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对我们同样具有参考价值。域外监察制度表明,无论采取议会监察专员制,还是在行政系统内设监察机关,均通过立法保障监察权独立行使,明确监察对象的广覆盖。如1810年瑞典的《监察专员法》规定监察的对象包括法官、检察官、公立学校老师、公立医院医生、护士及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监察手段也比较多样,如埃及的行政监督署拥有公开或秘密调查、调档、侦查、搜查、逮捕、建议、越级报告等权力,瑞士赋予监察机关拘捕权、搜查权,直至公诉权。可以说,改革国家监察体制,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们吸收了古今中外有益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的表现,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该机构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司法机关,而是一个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平行的执法监督机关。简而言之,就是要建立集中统一的反腐败机构,形成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把握以下改革任务。(一)人大决定,地方试点十八大之后,在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上,我们一直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治和改革要同步进行。具体而言,改革缺乏法律依据的,要获得全国人大授权;有法律依据,但需要修改法律的,要及时报请全国人大修改法律;涉及废止法律的,要报请全国人大予以废止。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试点方案虽然已经公布,试点省市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筹备工作。但是,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涉及现行诸多法律法规的变动,必须获得全国人大的授权,并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授权决定是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也是保证改革合法性的重要制度基础。十八大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进行过多次改革试点授权,如2014年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又如2015年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决定等等。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之后,试点地区就要筹备设立监察委员会。中央选择北京、山西和浙江三个省市作为试点地区有很多考虑。我个人的理解是,选择北京试点,是因为北京是首都,是政治权力中心,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方面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开展事关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试点,具有风向标意义。选择山西试点,是因为这里曾经是腐败重灾区,也是重建政治生态的重镇,可以作为廉洁政治、廉洁政府建设的试验田。选择浙江试点,是因为浙江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也是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遏制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风险高、压力大。在这种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试点,可以对其他经济发达地区起到示范作用。上述地区各具代表性,试点后形成和积累的经验,可为全国范围推开监察体制改革提供借鉴,也可为后续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积累实践经验。(二)设置机构,与纪委合署办公按照试点方案,监察委员会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监察局、监察厅、监察部,而是与政府、司法机关平行的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由各级人大依法产生,并与纪委合署办公。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具体名称,有待试点过程中予以明确。回顾党史,历史上曾经有过监察委员会。1927年,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建立了第一个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1928年召开的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其取消,代之以职权范围较小的中央审查委员会。1945年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又恢复设立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经中央决定,由朱德等11人组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董必武为书记的中央监察委员会。虽然名称几经变化,但历史上确实存在过中央监察委员会,作为党的机构。现在,各级党的监察机构的名称均改为纪律检查委员会。因此,如果将拟设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定名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容易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称相混淆。因此,我建议定名各级国家监察委员会时,中央层面称为国家监察委员会为宜,以示与历史上的中央监察委员会以及现在的中央纪委有别;地方层面以“行政区划+监察委员会”的定名方式为宜,如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河北省监察委员会等。按照现行《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由对应的人大产生。那么,国家监察委员会如何产生呢?这就需要全国人大的授权,赋予人大设立监察委员会的职权。需要强调的是,监察委员会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而不是由人大常委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产生之后,应当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至于监察委员会要不要以报告工作的方式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是一个有待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因为采取报告工作的方式,存在报告通过或不通过的问题,法律并未规定报告不通过的法律后果。所以,我个人认为,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但不一定要报告工作。监察委员会设置之后,它就成为与政府、法院、检察院平行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体制也将由“一府两院”变为“一府一委两院”,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央明确提出,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党的机构和国家机关合署办公的体制具有中国特色,但具体如何合署办公,值得深入研究。1993年之前,中纪委和监察部是分开办公的。为了整合反腐败力量,强化监察工作,中纪委和监察部于1993年开始合署办公。今后纪委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监督对象仍有区别。纪委以党的纪律和党内法规约束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监察委员会依法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包括是党员的公职人员。因此,纪委无权以党的纪律约束非党员的国家公职人员,而监察委员会可以依法监督非党员的国家公职人员。因此,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实现了对党员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和非党员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全覆盖。从这个意义上说,合署办公后,原来纪委职能达不到的地方,或者无法实施的地方,现在可以通过监察委员会以国家机关的名义依法实施。这样既扩大了监察的覆盖面,为监察委员会办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也确保了纪委实施党内监督各项措施的合法性。(三)整合职能,集中反腐败资源力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把所有反腐败的力量和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反腐败体制。新建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除了保留有原来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能之外,还应吸纳行政系统内哪些职能呢?目前看来,审计职能被整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审计机关除了反腐败作用之外,它在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方面承担着很重的任务。审计的体制机制已经比较健全了,若把审计职能整合到国家监察委员会,可能还有难度。行政系统以外,国家监察委员会还需要整合哪些职能呢?试点方案已经明确检察院的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转隶到国家监察委员会,即整建制改变隶属关系,成为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内部职能部门,这将有助于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实施调查。监察委员会职能大体上分为监督、调查和处置三个方面,由内部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调查部门既有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也有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调查。从国家反腐败力量资源的整合以及强化党对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的角度讲,检察院部分职能的转隶,可以形成统一集中、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更好地发挥国家监察委员会反腐败的作用。(四)丰富监察手段,完善监察程序监察委员会设置后,随着相关职能的变化,相应的监察手段、监察程序也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现行的《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赋予监察机关检查、调查、建议和行政处分等权力,但是并未赋予监察机关行使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以及强制执行的权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监察效用的发挥。制定《国家监察法》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考虑增加行之有效且符合法治精神的监察手段。如将监察巡视制度作为一种法定监督方式予以规定,实行巡视人员、巡视对象、巡视单位的流动制,一次巡视一次授权;打破主要以检查、调查、处理等事后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格局,综合、灵活运用事前、事中监督,加强文件廉洁性、合法性审查,重点工作环节现场监督等方式;授予监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的权力,可以对涉案财产和账户实施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实行监察对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包括财产收入、出国出境情况、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及其他的需要报告的事项,同时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应当进一步完善监察程序。比如,可以借鉴法院、检察院办案全程录音录像的做法,规定监察委员会采取调查措施时应当全程录音录像。这样既有据可查,又便于接受监督。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监察权的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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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基本内容如下:第一,加强党对反腐败的统一领导,建立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第二,实现监察的全覆盖。第三,要建立监察委员会和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第四,要强化对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制约。中共中央办公厅2016年11月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会问你一些常识问题,为什么又成立了监察委,成立监察委的作用及意义。反腐的典型案例,为什么要反腐倡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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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1:释放流动性,短期有利金融房地产市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恢复,而房地产是国家的支撑行业,会带动相关上下游得产业链的恢复。对GDP有明显带动作用。2有利于股票市场的资金活跃,在资金为王的股市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带动人气、产生赚钱效应。繁荣的股票市场也有利于部分重要企业融资、IPO、让部分企业先富起来,度过寒冬,有曲线救国的味道。3吸引热钱流入。中国目前的状况全球最好,热钱最安全的避风港。但中国的汇率制度是近来容易出去难。

金融危机对我国旅游业的影响 2008-11-03 09:16:37 搜狐博客目前美国次贷危机已全面爆发,不仅引发了全球金融动荡,而且开始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随着股市暴跌和信贷收缩,投资者信心崩溃,许多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纷纷陷入衰退,世界经济步入停滞甚至衰退的风险明显上升。金融危机及其所带来的经济衰退必然会对我国入境旅游收入、旅游企业投资和国内旅游消费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首先,入境旅游可能滑坡。我国入境旅游客源主要来自于香港、澳门、台湾、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周边地区和国家。目前香港、台湾、韩国、日本等均已深受冲击,股市暴跌,经济放缓。正如日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其年度施政报告中所提到的,此次金融危机,其破坏力的深度与广度都远远超过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作为我国第一大入境客源国,韩国的经济也受到显著影响——韩国财政部10月6日发表的一份报告说,此次金融危机可能使韩国2008年经济增长率降至4.5%-4.9%以下(今年2月份就职的李明博政府在去年的竞选活动中表示要实现7%的经济增长率,但鉴于不利的经济形势,韩国政府不得不调低了目标)。我国第二大入境客源国日本的景气指数也持续恶化,股市暴跌,经济下滑。在远程市场方面,我国入境客源的主体是“西方七国集团”中的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和法国等国。目前这些国家股市低迷,企业投资缺乏信心,私人消费普遍缩减。在此背景下,无论是公务旅游还是消遣旅游都将受到影响,而这会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奥运给我国旅游业带来的拉动效应,从而使得入境旅游增长放缓,甚至出现绝对量的减少。其次,价格优势受到削弱。在国内经济持续衰退的情况下,美国政府大量发行美元借以刺激经济,从而导致美元大幅贬值。与此同时,金融危机使信贷紧缩问题严重危及欧洲,并拖累各国经济步入衰退,欧元、英镑贬值压力加大,人民币升值加速。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数据,人民币兑英镑汇率中间价继8月14日首次升破1比13整数关口之后,于9月11日再破1比12关口,并在10月10日创出11.63新高;人民币兑欧元也在不断升值,10月7日创出汇改以来的新高,达到1比9.328。此外,人民币兑日元、港元等其他货币也呈现不断升值态势。尽管我国的金融体系所受影响相对较小,但人民币对美元及其他货币的持续升值,将削弱我国入境旅游长期以来所保持的价格优势。再次,国内旅游支出消减。一方面,金融危机加剧了我国A股市场的下滑,使投资者资产缩水,减弱了部分居民的实际购买力。有人称“中国的中产阶级几乎在股市中被一网打尽”,股市调整的财富“负效应”将前所未有地显现,旅游、汽车等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消费热点必将随之降温。另一方面,金融危机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也使得人们风险厌恶程度普遍上涨,对未来的就业状况和收入预期不甚乐观,当居民收入预期不佳时,首先压缩的就是旅游等非必需性消费。因此,国内旅游也会受到一定影响。最后,企业融资趋于困难。目前全球金融体系处于动荡之中,银行不良资产大幅上升,为避免风险,银行普遍惜贷。与此同时,金融危机使“华尔街模式”受到严峻挑战,暴露了现代金融业在产品创新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的严重漏洞,有鉴于此,我国政府必然会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紧缩银根。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为防止经济过快下滑和物价过快上涨,中央提出了“一保一控”的宏观调控政策,一“控”就决定了货币政策短期内不可能明显放松。即使不久前出台的“两率”下调,也仅仅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问题,对度假村、主题公园、旅游房地产等大型项目建设融资的影响极为有限。因此,受金融危机影响,此类企业融资将趋于困难。总体来说,在消费方面,此次金融危机将给我国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具体到不同的行业和市场,其影响程度可能有所不同:就行业而言,酒店业、航空业受到的影响更大一些;就分层而言,定位于中、高端市场的企业所受影响更大,而低端市场影响相对较小。在投资方面,将导致大型旅游项目的融资更加困难。尽管旅游业具有一定的恢复能力,但其敏感性有目共睹。从“911”、SARS到海啸、地震,皆是如此。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上述事件都曾引起了业界的普遍关注,而这一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至今尚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实际上,上述事件所影响的只是部分国家和地区,而且主要源于心理上的恐惧,而此番金融危机则是全球性的,而且主要是经济上的冲击。因此,相比前者而言,这一次金融危机给旅游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许会更加深刻、广泛和持久。对此,我们应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积极的应对措施,切不可心存侥幸或掉以轻心。一、金融危机后对中国旅游业的影响1.入境旅游将面临继续下滑的可能。2.出境旅游将面临增长滞缓的可能。3.国内旅游将面临“三降一短”的可能。4.旅游企业将面临经营困难的可能。二、金融危机后中国旅游业面临的机遇1.“奥运效应”将在未来的几年内长期存在,并有可能在国际经济形势好转时显现出来。2.“拉动内需”将刺激旅游投入。3.“八大计划”将刺激旅游消费。4.“低价旅游”将刺激旅游需求。5.“确保就业”将提升旅游地位。6.“六十大庆”将提振国民消费信心。7.“台湾之旅”将成新的旅游亮点。8.“上海世博”等活动将有可能形成“预热行情”。三、金融危机后中国旅游业的应对措施1.国家政策措施扶持,企业携手共渡难关。2.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快产业重组步伐。3.抓住金融危机机遇,因地制宜解决“瓶颈”。一、前3季度外贸继续快速增长2008年前3季度,尽管受到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能源资源价格上涨和国内生产成本大幅升高,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等不利因素影响,中国对外贸易加快结构调整,仍然实现了持续和快速增长。主要特点是:1.出口增速回落,进口增长加快,外贸顺差减少。前3季度商品进出口总值为19671.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其中出口第1季度出口增长30.3%,第2和第3季度增速回落。前3季度总计出口10740.6亿美元,增长22.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8个百分点。进口增长自年初开始加速,总计进口8930.7亿美元,增长29.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9.9个百分点。外贸顺差1809.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2.机电产品出口增长较快,能源资源进口量增价涨。前3季度中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机电产品出口6170.0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受经营成本升高和需求疲软的影响,传统大宗商品中的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仅增长1.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了21.2个百分点。其他大宗商品出口增长速度均有所回落。进口商品中增长最快的仍然是能源资源类商品。原油进口量比上年同期增长8.8%,金额增长85.5%;铁矿砂进口量增长22.0%,金额增长116.0%;大豆进口量增长32.3%,金额增长137.4%。3.一般贸易保持强劲增长,加工贸易增速继续回落。前3季度中国一般贸易继续强劲增长,进出口总值达到9565.7亿美元,增长35.9%。其中,出口5007.8亿美元,增长26.9%;进口4557.9亿美元,增速高达47.3%,比去年同期加快22.7个百分点。加工贸易增长进一步趋缓,进出口总值8034.0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其中,出口增长15.6%;进增长10.7%。4.对美出口增速大幅放缓,对新兴市场出口增长较快。前3季度中国对发达市场出口增长放缓。对欧盟出口2204.7亿美元,增长25.6%,对美国出口1891.3亿美元,增长11.2%,对日本出口858.5亿美元,增长16.0%。与一些新兴经济体双边贸易继续快速增长,例如对印度出口增长了43.1%,对韩国出口增长了28.4%,对巴西出口增长了90.2%。二、全年出口增幅可能低于20%当前金融危机正在向实体经济蔓延。由于个人消费开支和出口增长低于预期,美国第2季度GDP增长率已经由此前的3.3%修正至2.8%。一些研究机构预测第3、4季度美国的个人消费将出现负增长,相应地美国经济将至少步入温和负增长。欧元区和日本第2季度已经陷入负增长。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经济体增长也都开始放慢。第4季度主要发达国家进口量可能萎缩,全球商品贸易也将显著放缓。因为金融危机,部分地区和企业出现支付困难。中国进出口企业已经明显感受到出口新订单减少和支付风险的增大。国际市场主要初级产品的期货价格从7月份开始回落。近期金融市场的混乱和对未来全球经济下滑的担心,进一步挤压了期货价格虚高成分。但是以美元计价的初级商品价格目前仍处于历史高位,同时也不排除由于投机因素大幅波动的可能性。中国国内通胀率仍不算低,出口产业将继续受到成本上涨困扰。自汇率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已超过20%,对欧元和日元升值也都在8%以上。近期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与美、欧、日等主要发达经济体采取措施稳定金融市场,汇率大幅波动受到一定抑制有关。这暂时缓解了人民币快速升值给出口企业带来的困难。综合上述因素,预计第4季度中国出口增长将进一步放缓,全年出口增速可能回落至20%以下。三、2009年外贸形势很不乐观第一,世界经济将陷入低迷,不排除危机加深可能尽管各国政府正采取协调行动筑起防波堤,使得这场金融海啸还不至于引起1929年那样的大萧条,但是市场信心的恢复、体制和结构问题的解决预计将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乐观地估计,发达国家经济至少要等到2009年下半年,甚至更晚时候才能开始复苏。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受金融危机影响的程度还难以确定。整个世界经济将进入一段较长的低迷时期。目前美国房地产市场还没有显现出整体回暖迹象,次级贷款问题仍有可能恶化,使更多金融机构的不良信贷浮出水面。因此,不排除金融危机加深的可能性。第二,初级产品价格将继续处于高位并剧烈振荡如果初级产品价格能够回落至较低水平,对于减轻广大进口国成本负担,刺激经济回升显然是利好消息。但是,导致近年来能源、资源类商品价格飙升的主要因素——来自新兴市场的庞大需求,以及美国生物能源政策等并没有改变。而能源、资源类商品供给受到开采难度增大、生产国投入不足、以及农业生产耕地面积减少的制约,供给量的增长并非易事。为了维持高价,近日OPEC已酝酿调减全球石油产量。各国为拯救金融市场而注入的大量流动性,对美元等货币币值下跌的担心,将使得更多国际游资把大宗商品期货作为保值避险工具。这些因素都将加剧国际商品市场上的价格波动。第三,多哈回合前景暗淡,贸易保护主义威胁增大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只影响部分市场不同,这次美欧等发达经济体陷入金融危机,影响到了全球贸易的稳定运行。7月份多哈回合谈判破裂后,虽然许多成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希望重启谈判,但是一些根本分歧短期内很难弥合。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多哈回合取得突破的前景看上去更加黯淡。不仅如此,贸易量萎缩和失业率的上升,还将使一些国家和地区转而采取更为保守的贸易政策,全球范围的贸易保护主义威胁增大。总体看来,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主要贸易伙伴经济下滑、进口需求锐减、国际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主要货币可能出现的贬值,都将进一步波及中国。预计2009年外贸形势应很不乐观。进口和出口增长都将回落。四、中国应对冲击有一定空间中国对外贸易已经连续七年实现较快增长。近几年政府大幅调整外经贸政策,包括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已经让企业提前适应在趋紧的环境下生存发展。许多地方和企业都积极转变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加快技术进步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并且取得了积极成效。少数仅靠低价竞争的企业被淘汰,具有一定技术、品牌和客户渠道优势的企业则获得了更大发展。大部分出口商品卖价有所提高。应当说,中国出口产业总体竞争力仍然是比较强的,低成本优势并没有失去。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下滑将催生新一轮国际产业调整。对于中国进出口企业来讲,既面临很大的挑战,但是也可能获得新的发展机遇。2009年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动能依然充足。国民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基本面是健康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调整和优化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将带来巨大和长期的投资与消费需求。依托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坚实物质基础,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积极和有效地扩大内需,将支撑并推动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中国政府近日已经决定提高服装、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高附加值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未来在支持优势企业和产品出口方面还有相当可操作空间。各地方、部门将加大对进出口企业信贷支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鼓励和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拓展新的市场。同时,中国外汇储备充足,将继续积极扩大进口,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这有利于改善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减轻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中国投资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增长潜力很大,迄今为止外商对中国直接投资热情不减。所以,从中长期看,中国外贸发展前景依然十分光明。从国际金融危机看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未来从国际金融危机看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未来美国金融危机中美国金融机构综合经营以及美国监管体系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无疑为我们再次敲响了金融风险的警钟。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从无到有,从改革开放前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集金融业务与管理于一身,到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逐步成立,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职能,再到今天随着分业经营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巩固,我国确立了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一行三会”的金融调控监管模式。不可否认,30年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在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由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的推进过程中,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并蔓延到全球经济,此次美国金融危机中美国金融机构综合经营以及美国监管体系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无疑为我们再次敲响了金融风险的警钟。

上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经济生活中“滞胀”的长期存在和金融“脱媒”问题的严重化,美国逐步放松了金融管制,其金融机构逐步拓宽经营范围,打通了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防火墙”。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颁布以后,美国改进原有的分业监管体制,形成一种介于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之间的新的监管模式,学界称之为“伞形监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根据业务的不同接受不同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而联邦储备理事会为金融控股公司伞状监管者,负责评估和监控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资本充足性、风险管理的内控措施以及集团风险对存款子公司潜在影响等。另外,美国的州政府在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监管权限,尤其是对保险机构享有全面的监管权。然而,这次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说明,在金融业高度混业经营并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这种监管制度的安排无法有效监管金融市场,甚至有可能因为其内部的协调和分工不明确而延误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利时机,致使金融体系风险进一步累加而形成系统性风险,最终导致了系统性风险以危机的形式爆发。

具体来看:首先,这种“双线多头”的监管模式容易出现监管真空,而最大的真空就是各部门的监管标准不统一,从而导致监管重叠和盲区。不仅如此,美国的监管机构太多,之间的权限多有重叠。其次,在监管重叠的同时,监管盲区也不少,例如,像CDO(债务担保证券)、CDS(信用违约掉期)这样的金融衍生产品,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个监管机构宣称对其进行监管。最后,多头监管的存在,使得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得到足够的法律授权来负责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监控。

从目前来看,我国金融体系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一方面得益于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金融机构创新能力不足,无法更加深入地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从而侥幸躲过一劫。然而,当前我国多家大型公司所陆续披露出来的由于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失误而导致巨额亏损的惨痛事实,再一次说明了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因此,在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决不能因噎废食,只有继续深化金融体系改革,推动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的发展,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也只有如此,我国的经济增长才能得到更有力的支持。

但是,鉴于当前美国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严峻现实,在推进金融体系改革深化的进程中,我们尤其要注意吸取此次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稳步推进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使其更好地适应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从总体上来看,由于当前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尚未形成规模和分业监管模式相对固化,在混业经营发展的初期阶段,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应该是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监管模式。具体而言,我们可以采用在统一监管的框架下实行监管机构内部专业化分工的方式构建中国的监管体系,即成立中国金融监督委员会作为一个集中统一的监管主体,内部构建由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组成的专业分工的“三合一”的监管体系;鉴于此次金融危机中对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缺失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我们尤其要注意明晰对于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责任,并通过制度的形式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将机构性监管模式转化为功能性监管模式,最终形成人民银行负责金融政策,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金融监管,二者紧密协调的金融监管框架。

当然,在改革进程中,我们仍然需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减小金融改革的风险。一方面,加快完善综合经营及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同时大力推进高素质金融人才的培养,组建具有全球视野的金融监管队伍;另一方面,继续推进金融机构的公司化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尽快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即时的风险控制系统。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为了及时、有效甄别和防范金融风险,监管机构之间应继续加强合作,联合建立即时的风险控制系统,及时向金融机构发出风险预警信号,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应与有关经济部门积极配合,建立对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公示和惩处制度,严厉打击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金融市场环境,促进金融业公平竞争。

给个思路吧,写整篇论文太麻烦。建议从金融市场的三个支柱角度考虑,即公平、效率、安全。金融危机忽视了安全,突出了效率,金融危机的结果是强调安全,压制效率。例如全球很多国家都在国有化金融机构,这就是稳定押到一起,打击投机和疯狂追求效率。对金融危机的处理显然是把安全做到为了,加强监管,但是效率急剧降低,流动性不足,影响到了实体经济。那么放松监管的利弊就一目了然了,即要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为恢复实体经济提供流动性保障,但是会造成投机扩大。这是经济规律。多余的就不多说了,写论文还希望用自己的思想去总结归纳,会提高自己的全面认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这个题目不错,还比较好写。数据分析可用假设验证 回归分析等方法

我国房产税改革现状研究论文

一、对我国房产税的整体看法。房产税是对财政土地收入的补充,而不是替代,也永远不可能是替代。它最大的意义在于促进公平,调节收入,促进相应阶段下房地产市场的正规有序发展,而不是降低房价,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表明,房产税并不会对大多数知乎用户盯着的刚需户型的价格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及城市化进程的现状,房产税的立法和推出还会经历一个比较漫长的阶段。二、对我曾经的观点的科学解释。(写这一段的原因是为了给老粉看,部分观点已经由于举报过多回答被删除而丢失)1、我为什么说要出来也是最早2023年出来,2025要出不来就出不来来了。这个推断来源为文献[1]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2、关于房产税的最大问题我认为是收多少的问题,因为目前的指导价或网签价都是虚的也是来源于文献[1]。3、关于我对房产税的态度,我从来是支持的,原因无他这东西确实是对于高端住房的精确性打击,以及对房地产投资的消极影响[6],同时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9],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对其推出时机的悲观态度。4、我从来没说过房产税推出会对房价有消极影响,或者说对刚需看的房子有什么消极影响,当时我记得我形象的打了一个比方“你们不理解房产税不会降房价就如同你们当初不理解涨价去库存”一个道理[4][5][12][13]。5、想要进行房地产投资的底线是“生活基础所在地3套无贷款商品房加200万流动资金”真的是为了保护你们[10]。6、真正的无房一族真的别无脑支持房产税,我说过的,这东西真的会把成本转移到租客身上[8],真的,不是你说一句我不租了就完了的事情。7、说税率1%都不算高的建议去看看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暂行办法,这东西我就不作为参考文献了,百度一下就行,看一眼,真的不费劲。法律依据: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摘要】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带给我们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本文通过分析现存制度的弊端和国外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一些建议。【关键词】房地产 税费 完善 宏观调控【正文】税收杠杆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业发展,大到影响市场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国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小到影响城市居民能否安居乐业。在这种持续高温的态势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为遏制畸高房价,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不容忽视。科学的房地产税费改革比其他控制土地、提高利息、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控制房产热的措施都要有力有效。因此,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发挥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已是时之所需,势在必行。一 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就《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该会议明确了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在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政府目前正积极推进以“明租、正税、清费”为改革方向的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二)房地产费制。房地产费是指在房地产市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它是国家机关为房地产方面提供某种服务(管理)或国家授予他方开发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的报酬,它也是国家在房地产方面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根据有关规定,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地租,国家对土地的开发成本,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房地产业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登记费,勘丈费,权证费,手续费和房屋租凭登记费及其监证费;三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拆迁管理费,房屋估价收费等。二 现行房地产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不同的税种,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进行着多层次的调节,但现行的房地产税种的设置,绝大部分是参照其它行业的税种,没有考虑到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因而这些税种结构已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宏观税制的缺陷。首先,房地产交易缺监控,税收征管难度大。一是没有普遍建立起房地产评估制度,房地产交易只能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加之法律又没有设置针对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的房产交易,政府有权优先收购的规定,这便为炒房提供了条件;二是没有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使税务机关面对纳税人的虚假申报常无从查证。其次,“隐形市场”中逃避税,国有资产流失大。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补交出让金、补办出让手续,或集体所有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即也是未交出让金,而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对此两种情形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还是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征,如何计算增值额,这些都是法律的空白。第三,出让、转让土地界限不明,税收征免难以确定。一是两类所有权土地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管理法》又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这样实际上集体所有土地正在逐步国有化,使两类土地所有权在现实中难以确定,并使派生的土地出让、转让不易划清,从而影响了纳税主体的确定,具体的征免界线也难以把握;二是性质不明的房地产公司,征免界限难划定。目前许多“房地产公司”挂靠国土部门,又是法人又得履行行政职责,体现政府意愿,致使税务机关很难分清公司业务中哪些属于政策性“代理”,哪些属于“自营”项目,征免界限难确定。(二)微观税制的缺陷。首先,税种分布结构不合理,保有环节相对偏轻。这个环节主要调节政府与房地产占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目前的结构会使土地成为保有者的无息贷款,加之保有阶段的增值几乎都流向保有者,致使更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保有阶段的低税负致使流通环节负担过高税负,助长了隐形交易,逃税现象。其次,计税依据不合理,税负不平等。如房地产税从价与从租计征税率差别甚大,导致隐形市场泛滥;现行的契税区分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纳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都实行内外企业有别制。第三,单个税种征税范围有待扩大。一是现行税制中除耕地占用税外,其它各项税种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征税主体均不包括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这无形中丧失了国家对这部分房地产的管理和调控;二是城镇土地的规定中也排除了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拔款的单位自用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三)税费关系缺陷。首先,房产费项目过多,征收不规范,费明显重于税。目前行政收费多缺乏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主体不一,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据了解北京征收的各种费有40多种,有的地方多达近100种。据调查,房地产业的政府收费占到了税费总额的75%以上,土地成本中,收费项目占30%,土地出让金占50%,税占20%,明显费大于税,权大于法。其次,税费并举,重复课征,双重负担。最为突出的例子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营者既要支付土地使用费,又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三 借鉴国外经验 完善税费体制的改革与建议(一)各国税制的共性1以税为主,费为辅。国外一般要缴纳的房地产规费仅占房地产价值的2%左右。并充分遵循“谁受益,谁纳费”的公平原则。2重保有,轻转让的税收分布结构。各国土地税都由土地保有,经营,取得三征税环节组成,各国房地产权属转让的税收较少,而重视保有环节的征税。3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基本原则。除公共宗教慈善等机构免税外,其它均为纳税对象。少税种避免了税种复杂带来的高管成本和重复征税的不公。在前两者实现的前提下,低税率实现了税负的减轻,保证了稳定的财政收入。(二)我国税费改革的建议1规范我国的法律体系,健全宏观税收配套体系。首先,要完善房地产税收法规。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层次较低,涉及房地产业的大多是行政法规和规章,缺乏足够的法律统一性和权威性。“有税必有法”,为了维护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制定相关税收法律,依法计税,减少行政干预。其次,建立完整而系统的房地产评估制度,即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监督下,由具有专业资人员组成的专门机构。等时机成熟悉后再建立房地产评税制度,在税务部门建立房地产的评税机构,对纳税人应负房地产税额给予法定的评估。第三,建立房地产管理机构与税收征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制度。规范的财产登记、房地产估价、咨询、工程监督、代理交易等内容的房地产服务体系,为税务部门提供客观的征税信息和专业化服务,协作税务部门搞好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工作。2设计税收体系,完善微观税收制度。第一,税收分布结构合理化。重视对房地产保有的征税,开征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税,强化保有课税,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业主低效率使用财产,推动房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一方面政府参与资源再分配,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来源;再者,可以分担流通环节的高税负担,扼杀不规范的隐形交易,;第二,改变计税依据,调整税率,扩大征税范围。以市场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基于“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设置幅度比例税率如市中心地段的税率高于郊区,使计税更合理,更具监督性,收入更有弹性。城建税应以纳税人的经营收入为其计税依据以体现税收平等原则。对于房产税从租与从价计征也作相应调整,使税负更公平;税率做适当调整,如适当调低契税税率,适当调高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加大调节力度,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将农村非农业用房,纳入征税范围,对城镇内所有,使用土地和房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征税。第三,改革内外有别,统一城乡税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一加快了内外资合一的步伐,实行国民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以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情况。改革城乡有别的双轨税制,营造宽税基的税制环境,增加国家对所有土地的监督和调控。3协调税费关系,建设和谐税费体制。第一,清理压缩收费,简化收费项目。收费的杂乱多带来的是开发建设成本的过高,最终构成了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将部分费改税,减少重复征收现象,可借鉴国外将收费项目圈定在:不动产转移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对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收取工程受益费(政府进行一次土地投资向周围土地所有者征收的因该投资使其价值提高的费用),差饷(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四类中,税费可由税务机关集中征收、集中管理、分头开支,这样可以简化办事程序,加大政策透明度,既可保证财政收入,又可稳定房价,保障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第二,明确租税费概念,理顺三者关系。将本质上属于地租的土地使用费纳入地租体系,并做相应的更名,如土地出让金可改为土地批租金;理清税费层次,避免带给纳税人双重负担,如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避免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的重复征收,同时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和审批权限的控制;将土地闲置费改为土地闲置税或空地税,加强税收调控职能。结语任何一项制度都是在实践的洪流中不断完善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亦如此,我们应立足税收的基本原则,结合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以实现公平与效益的统一为目标,建立税种科学,税负合理,分权恰当,收费简化,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的税费体系。

改革科研体制机制研究论文

浅谈教育科学研究在新课程改革中和作用论文

随着21世纪的到来,为了适应科技化、信息化、全球化的社会发展,各个国家在竞相展开各个领域的竞争,归根到底的人才的竞争;哪个国家能够在未来的世界舞台上占居主导地位,将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教育能否培养出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教育是面向未来的教育,只有应用科学研究方法理论作依据,才能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我国正在进行的教育改革,培养出国家、社会需要的人才。基础教育的改革也不例外,在新课程改革实验开展几年的过程中有许多可喜的收获和经验;也有一些有待探索、讨论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用所学的科学研究理论和方法科学地总结自己和优秀教师的教育经验,使之上升为理论,并从理论上找寻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改革的动力,能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教学科学研究指的是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遵循一定的科学研究程序,通过对教育现象的解释、预测和控制,探索教育规律的一种认知活动。”在此概念的基础上,可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涵义概括如下:它是按照某种途径,有目的、有计划地、系统地进行教育研究和构建教育理论的方式。它既是一种知识体系,又是一种行为规则。教育研究在教育科学发展中的主要作用表现在:

1.促进教育改革的动力。

教育必须变革,包括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各个方面都要相应的变革,一靠政策、二靠教育科学研究指导。教育科学研究,作为促进教育改革的动力,这一功能集中表现在:通过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教育观念转变,从而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转变教育观念,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前提条件。所谓教育观念,指按一定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反映一定社会群体的意见,对教育功能、教育对象、教育结构、过程及发展等根本问题的认识和看法。正确、先进的教育观念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在深化教育改革中发挥着导向、调控的功能;而保守、落后的教育观却严重阻碍改革的顺利进行。面对21世纪我国现代化教育体制的构建,首先必须有对传统教育中不合理因素的批判以及突破和超越的意识;而观念的转变,只能通过参与教育科学研究逐步实现。正是通过近年来的教育科学研究使人们逐渐确立了新的教育观,这就是:强调以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相统一的价值取向;强调使学生获得终身学习能力、创造能力以及生存发展能力,使每个学生都得到生动活泼主动发展。

2.为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教育科学研究,探索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改革的途径手段,不仅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而且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育政策提供依据。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涉及学校教学、德育、管理以及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职业教育等方方面面。比如,关于我国近十年来区域性教育发展战略的研究,针对中国地域辽阔,东部、中部、西部的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极不平衡的特点,如何构建合理的教育结构,学制、课程、教材教法应做什么样的改革来适应不同地区对人才的不同要求,又有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的微观研究,如何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内容、教学策略与方法,提高教学效率问题。通过教育科研,探索教育规律,把经验上升到理论,再被广大教育工作者掌握,从而在教育科学中发挥出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为适应21世纪教育的发展,我们必须尽快造就一代未来教育的改革家,他们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实际动手能力,有强烈的改革意识,是具有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的开拓型人才。科学研究就是培养这样人才的途径。科研的过程是教师重新学习的过程,是使教师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改善并趋向合理的过程。近年来,正是通过科学研究,我国广大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勇于探索,总结经验,认识、学习和运用教育规律,提高了教育质量。

二、我国新课程改革的现状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一场深刻的教育改革。基础教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就必须对课程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包括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的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必须着眼于新时代的要求,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把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和个性潜能开发作为核心,培养符合新世纪需要的有用人才。

近年来,随着新课程实验的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悄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师逐渐走下讲台,成为学生学习的同伴;教材逐渐蜕去了“圣经”的外衣,成为教学内容的载体和教材资源的组成;课堂也从教室扩展到校园、社会和学生生活的空间,紧紧根植于社会现实与学生生活实际;课堂教学从刻板、僵化、单一的传统模式与程序,逐渐走向民主、开放和富于个性的探索与创新,变得越来越鲜活和富有生命的活力。 新课程改革出现在课程功能、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方式、课程评价标准、课程管理等六个方面:一是改革了课程功能,强调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二是要改革课程结构,以适应时代要求及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要求,具科学性、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三是改革课程内容,加强了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科技发展的联系,重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四是改革课程实施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索、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五是改革课程评价标准,发挥评价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素质提高、改进教学实践、推进素质教育的功能;六是改革课程管理,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了课程的适应性。此次改地通过在一些地区的实验已取得可喜成绩。

三、用教育科研为指导,解决新课改中的问题,全面推进课改

1.课改中的问题及教师面对的挑战。

随着课改实验的深入,“自主、合作、探究”作为新课程教学的精神内核,已基本获得广大教师的认同与理解,但新的困惑和问题逐渐浮现:学生“自主”带给教师更多的是“轻松”还是“挑战”?面对学生“自主”后序充满挑战性、开放性的多样化思维,教师如何引领?“讨论”就是“合作”吗?怎样创设并促进学生的有效“合作学习”?“动手做”就是“探究”吗?如何解决动手“探究”与有限的“40分钟”之间的矛盾、冲突?如何解决课改与“应试”的矛盾。如何解决课改与“管理”的矛盾。如何解决课改的热情与时间缺少的矛盾。等等。无疑,新课改对教师在知识结构、思维方式、教学能力以及教学手段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知识结构不能只具备局部的专业知识,而且还需要跨学科的知识;教学能力也应能驾驭多种教学方式,形成自己的风格,这对教师无疑是一大挑战。课改的进行,课堂气氛活跃了,孩子们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不须“先举手后发言”,教室里一片“热闹”,不能保证大家在一起学习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怎样组织才能既吸引所有学生,又做到活而不乱?因赏识,对犯错误的学生能不能给予惩罚(不是体罚)?课改后形成了良好的过程性评价、多元性评价、发展性评价,孩子们的积极性提高了,老师的动力空前高涨,但期末考试却影响着学生和老师。考试的评价学生的'一种方式(不是唯一方式),在现行机制下,高考、中考没有改革,考试就不可能取消,该注重过程还是结果?同时对老师的教学该从哪些方面进行评价才合理?面对以上种种问题,教师该如何应对?

首先,在课改中,教师应转变角色,教师不再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内容的制定者和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判者,而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教师从知识的权威到平等参与学生的研究、从知识的传递者到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组织者和指导者。

其次,面对新课程,教师间要紧密地合作,每位教师要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如果原来形容“教师要有一桶水,才能倒给学生一杯水”,则现在应比喻成“教师要有常流水,才能倒给学生一杯水”,同时,教师还要学会开发利用课程资源。

再次,面对新课程,教师需要新的技能,即具备课程开发的能力、整合能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的能力,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探索性学习;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引导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最后,面对新课程,教师的教学策略应发生变化,由重知识的传授向重学生的发展转变,由重教师“教”向学生“学”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转变。

2.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应对挑战。

改革就是对旧观念的改革,对新观念的确立,而改革的往往是我们熟悉的东西。作为教师就是要改掉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教学方式、教学行为。所以教学改革是课改革的一场攻坚战,要求每位教师紧密结合课程改革实验需要,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科研课题要产生于课程改革实践,教育科研成果为课程改革实践服务;通过实验,让教师、教研人员和基础教育研究的专家,围绕新课程实施中是教学问题、评价等问题,发挥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优势,集中力量,寻找对策,协同攻关。

为迎接新课程改革,提高教师素质应大力开展学校教育科研。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教育科研,教师参与研究可以提升自己的自我反思意识和能力,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作用;教师只有对自己在课堂上的行为进行研究,才能够了解自己在课堂上做了什么,这些行为有什么意义,反映了什么样的教育教学理念,对学生有什么影响。同样,教师只有通过对自己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观察和探询,才有可能理解学生到底在做什么,想什么,他们到底学到了什么,这些学习对他们的发展有什么作用。新课程改革即将全面展开,我们应通过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教育观念转变,在教师中掀起教育科研的热潮,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

1,21世纪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世纪.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正在深刻地改变传统的经济结构,生产组织和经营模式,推动生产力发展出现质的飞跃. 2,科教兴国,科技立国是世人的共识.2001年以来,不少国家和地区出台了许多新的举措,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具体有日本,欧盟,美国的计划见《导与练》P104),知识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越来越决定着各国在全球政治,经济舞台上的地位和尊严.我们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适应时代要求的. 3,当今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能否在科技发展上取得优势,增强经济,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将最终决定本国在国际上的地位,而国际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在现代化建设中,科技是关键. 科学的精神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当今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创新浪潮此起彼伏.科学技术正在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着经济结构,生产组织和经营模式的变革,带来生产力质的飞跃.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自己的命运,就必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三)怎样实施这一战略 1,科技创新是我们实施科教兴国的动力.要形成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创新的新局面.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切实解决科技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2,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尊重人才,加大科技用人制度的改革力度,充分体现知识和人才应有的价值,鼓励科技人员在竞争中创新创业. 3,尽快形成有利于创新的文化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努力从学习,工作,体制,政策,环境等方面创造条件,推陈出新,让优秀年轻英才不断涌现.建立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扩散和应用. 4,尽快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机制.要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的步伐,加速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尽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从根本上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5建立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科研体系,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加强原始性创新; 6,提倡敢为人先,敢冒风险,不怕失败,锲而不舍的创新精神,鼓励探索未知世界和客观真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倡团队精神,不拘一格地选用创新人才.这样,我们的事业就能蒸蒸日上,就能永葆生机与活力. 7,要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提高科技工作者的待遇.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激励政策措施,使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贡献在分配上体现出来.我们要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这一主线,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我国经济的效益和竞争力. 8,科技工作者自觉地把创造和发展先进生产力作为自己的使命,把服务于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作为自己的职责,把用科学知识造福于人民作为自己的追求.

浅谈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教育理论 管理手段 教学方法 课程体系

论文摘 要:21世纪是人才竞争的社会, 我国高校教育只有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级人才,才能持续、健康发展。文章针对我国高校的教育现状,提出了应从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育体系、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的措施。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高校的教育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大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而且还要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动手实践能力。怎样保障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培养出有创造性思维的高素质人才,提高高校教学管理水平,是我国高校教育改革中的重点工作,也给高校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教育理论及管理手段的改革

管理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21世纪的管理水平、理念、模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以下根据高校的教育管理特点,分析教学管理应采取的策略。

(一)教育管理理论多元化

1、 校本管理论。“校本”就是学校本位,学校相对教育部门而言,回归学校本位,是管理学校的主体,具有独立性、开放性等,校本管理理论设计到了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教育行政体制和办学机制等问题。

2、 以人为本管理论。学校管理的主客体都是人,对即是管理主体又是管理客体的人进行管理,实现发展人、培养人的目标。

3、权变领导论。综合以上管理理论,可以现代管理理念是通过对人管理调动人的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的使人活的'更有价值更有尊严。

(二)教育管理手段现代化

现在社会互联网络已经非常普及,融入我们到生活和生产中,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互联网中的学校,在虚拟的、现实的世界与作为人主体的人的世界互相融合交织,改变了传统单一的校园存在形式,教育管理内容,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复杂。学校管理在互联网时代要追求“实质管理”。学校管理要关注教师所想、所感、需求,引导和排除他们心中障碍,确保他们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

二、管理制度的改革

与传统教学管理制度相比现代教学管理制度更突出“人文性”特征,功能是:公正、激励、创新、发展、最终目的是“发展人”。

(一)高校管理要体现高校现代的发展要求。 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考务管理、教学秩序管理等各个方面都要注重“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高校管理要处理好学生和高校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公正性,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实现教与学的和谐。

三、 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创新人才的培养

未来是知识经济的社会,创新性人才必定是世界各国竞争的焦点,教育创新势在必行。而课程体系作为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已刻不容缓。

(一)找出现存教育课程体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然后对这些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是创新教育的首要任务。现在教育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有:课程内容相对陈旧、过分分割知识、学生被动接受、课程安排不合理、学生实践能力弱等。

(二)优化的课程体系应促使人才从以下几方面得以提高

1、 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发散思维、聚合思维、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

2、 培养学生养成自学能力。高校课程改革必须关注学生自学能力。要给学生预留充分思考时间,这也是创新人才必备的一个条件。不仅在时间上留给学生自学时间,此外还应在物质上给予保障,例如学校实验室、图书馆的建设等。

3、注重塑造学生人格品质。大学生不仅要学好知识学会做事,更要学会做人。课程改革中要注重塑造学生人格品质的培养。

4、课程教学改革要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也要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5、关注学生个性发展。所以,高校课程改革具体可以做到如下几点。人文社会课程、科学课程、实践课程、现代信息课程等方面。

四、教学方法的改革

分析、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确定教学内容、教学目的之后,教学方法的使用是否得当、有效,直接关系到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进而影响到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培养、能力的开发和教学任务的完成,因此,教学方法改革对于教学目的的实现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一)教学方法改革的方向

传统教学中只注重传授知识、忽视培养学生能力,这是其不利方面。在教学中应使用有助于发展学生智力、富有启发性的教学方法。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改革不利方面,保存正确合理成分,以此为基础,研究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不断更新变化的,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学内容的更新而发展的,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教学方法,不断改革教学方法。

(二)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坚持启发式教学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更好的完成教学目标,必须有正确的教学指导思想。深入研究学生学习方法和过程,摸清学生学习特点,不断改进、研究更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教学要避免灌输式,采取指导启发式。启发式不是教学方式,是一种教学指导思想。教学中不论使用哪种教学方式,都必须要富有启发性。教学方法的选择要根据必须根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教育的对象确定,在教学中还可以把几种教学方法进行配合使用以达到更好教学效果。

(三)要讲求实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现在高校教学中,还存在着拖延教学时间、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来实现教学任务的情况。要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就需要教师在提前备课、认真研究教材、明确课堂教学的难点和重点,教学要求要切实把握。

总之,在当今的高校培养人才的模式中,如果我们把上面的各种改革方法及措施付诸实践,相信我国能培养更高素质的人才,这对于提高我国的整体国民素质,对于我国的快速发展,对于提高我国在世界各国中的竞争力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1]袁旭东、论高校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途径[j]长春大学学报,2007,(05)

[2]杨德传、关于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之探索[j]、管理观察,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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